第11章



方筝挑了挑眉,起身走近。

“姊,这位是?”

“他是狄森.威尔先生,锺适在美国的朋友。在侦探界相当负盛名,连培良也希望请威尔先生来协助我们查清所有事。”方笙介绍着。

“是呀!在美国,没有他想知道却无法查到的事。”董培良声音中的兴奋犹如见到偶像一般。

啧!难看。

方筝伸出手:

“威尔先生,很抱歉我不能虚伪地说欢迎。”

“看得出来。”一口流利的中文讲出口,他的手也重重握了她一下。“但我依然必须叨扰你几个月。”

她收回手,侧头打量他。这种人最适合做侦探了,除了一双利眼之外,全身上下没有招人注目的地方;中等身材、平凡的相貌,是那种你擦身而过绝对不会记住的人。最适合去跟踪什么的:当然做起事也就顺手了。但方筝绝不忽略他眼中蕴藏着的犀利。

这种人是有他一套本事的。

“希望你会与董培良共事愉快。”也就是要他少来烦她就是了。

“当然也须要有方小姐的全力配合。”

方筝往方笙那边瞪过去。“姊,我不认为——”

“有必要。如果这种事情没有处理完,我绝不会取消休假回香港。明白我的意思吗?”

方笙轻柔且心疼地抚着妹妹瘀青的脸颊。

明明是强硬的话气,却在方笙的行为中表现出令人难以拒绝的忧心忡忡。这是手段,也是方笙真正的心情,所以方筝只能再度颓然地坐回椅子中,任凭宰割。

“好,好。我举白旗,任你们去玩,现在请还我安静的办公空间好吗?尤其是你,方范!你一小时拿我八十块的工资,还不快去跑腿,当心我扣你钱。”可怜的她只好欺善怕恶地去威胁眼前最好欺负的人。

方范当然哇哇大叫了!

“你还好意思说!苛扣我一小时八十元就算了,居然还虐待我,现在,现在又……大姊!”找大姊哭诉比较有用。

方笙搭着小弟的肩,温柔道:

“放心,她是说着玩的,八十元一角也不会少。”

方范一听,放心不少,连忙谄媚地挽着他美丽温柔的大姊往门外走去,以商量的口气道:

“大姊,您也知道我一直想买一辆重型机车,可不可以打个商量,一小时工资三百元—

—”声音愈来愈远,直到听不见。

方筝心有余而力不足地低吼了下:

“小头锐面非人哉。”

偌大的办公室已被清光,就剩她与她美丽的女秘书。

李乃君拿冰块包在毛巾中贴在她脸上:

““小头锐面”与“非人哉”是这么凑在一起用的吗?”而且好像也不足用以形容方范的行为。

“还是你最好了。”她伸手吃了李乃君一记嫩豆腐,在她白嫩嫩的脸上捏了好几下。

李乃君推开她的毛手,正色道:

“你的打手呢?每个月六万元的薪水给人领着玩,总应该有点贡献吧?”

她指的正是那个风御骋。

方筝笑道:

“我并不把他当打手看。何况,谁又能说他没有在做事呢?别因为没有亲眼看到,就持着否定的答案去评估一个人。”

“他那个人,不接近人的。理也下理一下他人的问候,大概只有在看你时才有点活人的表现。”李乃君对那人没有好感或坏感,只是就事论事地批评。瞧瞧这张俊脸,肿得多可怜呀!而风御骋没尽到保护的责任,就是失败。

方筝起身问道:

“早上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不怎么重要。”

“那我去睡一下,若有立即要决定的事,叫方范下定夺。”

李乃君点头记下,但仍诧异地问:

“你叫他来当小弟给人使唤,却同时也要他下决策?行吗?”

“行的。他的能力好得很,我派他当基层小弟是因为孟子先生有说过,老天要降大任之前必须百般操劳那个人、荼毒那个人,那才会成材。古代人的话捡着听,不会错的。我怎么可能叫他来当大少爷?开玩笑。”

孟子的话原来可以这么去理解?李乃君吁了口气,坐回她的位置上,一一替上司取消早上的工作与会议。让方筝好好睡上一觉。

***

将方筝由深沉睡眠中唤醒的,是一双粗厚的手掌,摩挲她肿了一半的脸,轻柔的力道怕惊吓她,却也让她警觉地清醒过来。

“是你。”她抬手捂着眉头,刺目的光线正由窗口涌进来,让他一时难以调适,却也看到来人正是失踪两天的风御骋。

他向来冷静难以探究的眼胖燃着怒焰。这样一双足以令人丧胆的眼,看到了,反而希望他保持冷淡无感的面貌,她低笑:

“不太好看,但我已经尽力了。”

“痛吗?”他不断抚触着她瘀青的脸颊,恨不得能抹化掉那不该有的颜色,还原为该有的白晰与红润。

“不痛。”

“真的?”

“当然。比起我十四岁被绑架时跳车摔得肋骨断五根、手骨折,加上全身擦伤的剧痛,其实这种小case哪算得上什么。难道你希望我是那种因小伤小痛就哭得痛不欲生的人吗?”

他眼光锁住她胸口,后来移到她左手,拉起,并挽高她的袖子,在手肘处看到一道最狰狞的伤口,虽有多次皮肤移植美容过,但仍看得出曾经受过的巨创。他知道的,她从出生到今日的种种资料,他全知道。只是,真正看到时,却又忍不住动容激动,即使这种伤痕在他身上也有过不少,甚至比她更多、更严重,但……她是他心爱的人呀,他多希望他是一直在她身边的。

俯下面孔,他在她伤口上吻着,以一种谦卑的姿态。

方筝愣了好一晌: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伤口?”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他低语。这一次,迅速地夺取她的红唇。

在她脸肿了半边天的情况下,这男人依然要吻她,可见他真的挺喜爱她的,不然就是她肿大的脸别具风味。只是,他对她的了解真的有他宣称的那么多吗?他哪来的资料?

“对不起,我没有在你身边。”

“死不了的,别在意。”

他摇头:

“没有道理,方筝,应该不会再有人突袭你了,难道还有什么你我不知道的敌人在暗处?”在他近三个月的明查暗访下,所有可能的仇家全叫他一一摆平,所以近些日子他才放心忙别的事,没有盯着方筝。

方筝浅笑,十指梳向他垂及颈背的黑发,习惯这样的肢体亲密。

“你毕竟来台湾不久,三个月来的找寻,我想是不可能清查得太彻底。”她一面心知肚明,他总在暗中为她做了许多事,她的直觉向来不会出错,一如他们之间必然会有的某种程度的情感纠缠,也是预感中逃不开的。

“我知道很多。你以为六年来我可以只看着你,却不去了解你的一切吗?”

“好,那既然你认为你了解很多,那能不能回答我。我几岁有初吻?几岁有初恋?”她只是想逗他而已。

不料,他竟然真的回答了出来!

“你在十六岁遭到家教老师偷吻,而下场是那人被你从二楼的阳台丢入游泳池,因不谙游泳,所以呛昏而入院,从此没再出现你面前;在你父母与爱姊的报复下,那人被迫移民住菲律宾,目前娶妻育有三女,而他名叫史竹。我不认为你该称那一次为初吻,如果当年你没有防身功夫,结局就不是那回事了。至于十九岁那一次的追求,你并没有动心,否则不曾在他强吻你时,被你打断了两根肋骨,只不过那人追了你十个月,让你觉得有趣,所以列为初恋是吧?至于这个高春发,早已不知所踪了。”在方筝目瞪口呆下,他圈住她,吻着她,又道:“当真要算初恋,只有我才是你的初恋。一如你之于我相同,我们命定了要彼此相属,所以我来到台湾,来到你的世界之中。”

“你……真的知道?我的老天,哪一家徵信社可以查到这种事?不可能吧?除非是我家人说出来,否则你怎么会知道……”

他温柔她笑看她:

“你想知道一切吗?”

“再说吧,不是现在。”她压着眉角,那种全身被人了若指掌的感觉糟透了。她推开他一些距离,正色问:“最厉害的情报分子,真的可以连被调查每天做什么事、吃几颗饭都了若指掌码?”

“不。我没有派人日夜盯着你,我有另一种方式去了解你的一切,你不必生气。”

她深吐口气:

“以你这种行事方式推断,与你为敌的人想必很可怜;而被你追求的人很难有逃掉的机会。只是,为什么呢?这样子为我?”

“问老天吧!”他低语。

就因为六年前从相片上的惊鸿一瞥,让他陷入狂恋之中,惹得他的兄长气急败坏,直宣称要跑去台湾杀了那个在他身上下咒的女人。

这是无法解释的事,他就这样爱上她了。六年来疯狂地调查她的一切,每一份资料呈上来,只使得他更恋上她一分。

他是个永不迟疑的人,性格上如此,加上父母刻意的训练,造就了他能立即锁定目标,下手猎取,进而完全地掌控住状况。在情感上的处理亦是相同。

他从不曾认为自己永远不会为某个女人倾心,只是他的不沾女色在于很快知晓那些女子非他所要。而他的大哥的不近女色,则是抱持着绝对的想法,认为全天下的女人之中不会有他命定的那一个;石敬驰不信那一套,毕竟谁能要求一名从未目睹“幸福家庭”的男子扭转观感,认为神话是可以实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