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风御骋是不同的,上一代未曾见过的真情相爱,进而幸福,都是他想要,并且打算拥有的。所以他知道他一定会遇到某位拨动他心湖的女子,与他跃动着相同波长的频率,建立属于他俩的世界,营造他们会有的幸福。

也之所以,当能令他眼睛一亮,并且为之动容的女子走入他视线之内,他便没有迟疑地深陷了。

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尤其走入方筝的生活圈之后,他知道自己的判断力没有失灵;方筝值得他所有的痴狂,甚至强迫把“骁”组织改变成清白的企业体,提前走出黑道的血腥世界。

当然,在做了这么多之后,方筝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束手就擒。

***

“你最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森冷的眼光投射向狄森.威尔,为七月分的酷暑时节贡献出地狱一般的清凉。

在方氏投资的“云顶饭店”十一楼贵宾套房中,正舒舒服服从按摩浴浴缸中泡出来的狄森就这么硬生生被吓一跳,围着浴巾接受风御骋的询问,他真的没想到风御骋会那么快知道他来台湾,不过,也没啥好稀奇,被“骁”的首脑了若指掌是件太容易的事了;何况只消他的方筝提上一提还会不知道吗?

“不是我。”他回神,第一句话就是否认。

“你只须解释来台湾的理由。”谅他也没胆动他的女人。

狄森耸耸肩:

“我与锺适曾是同学,有交情,在你大哥的示意下,代他来看看你的新娘,所以接受了锺适的求援。”

“只这样?”他冷笑。

“当然他要我适时关照你们的进展,相信我,你会需要的。”

在他别有深意的暗示下,风御骋警觉地问:

“你是说这次狙击她的人来自我的仇人?”“未必是仇人,但肯定是因你而起。你知道,会好奇方筝的人不止你哥哥。”他踱步到穿衣镜前,开始着衣。

“谁?”

“你认为风夫人与冯爷会不会对这件事有兴趣?”其实这也只是他初步的猜测。

风御骋拧着浓眉,一直以为父母亲不会无聊到关注他的私生活,向来各自又住得远,他从未将他们计算在估计之中。会吗?他们也来凑上一脚?

那真是该死了!

“我大哥的意思呢?”会是他大哥早已料到,或是经由他的通风报讯才引来父亲与母亲的注意?

“石老大只要我保护你的宝贝,顺带调查一下,做一份翔实的报告而已。不是什么大任务,但多了我,对你是有帮助的。”他扣好扣子,面对风御骋:“你大哥算准了你不会撵我回美国。”摆明了兄弟们有帐自己去算,他只是忠人所托。

“还有什么人知道我在台湾?”

“除了你的家人之外,还有孙俪。不过相信“骁”组织的几位对头也不会不知道。”

特地提到孙俪是有原因的。严格算来,孙俪是风夫人养来陪伴服侍风御骋的女子,有主仆之分、有师兄妹之谊,也曾结下一些怨;在五年前被冯驭湍收纳在身边办事,不曾再有往来。至于风御骋与孙俪之间有什么纠葛,就不得而知了,连他这个全美洲第一名探也查不着。

“我知道了。”

沉默了许久,风御骋应了声,往大门走去。

“如果你与我大哥通讯,跟他说我记下了。”

“是。”

最好这些人都别玩得太过火,否则他不会客气的,至于孙俪……他必须找母亲问一问。

做过的事他从不后悔,包括未揭穿孙俪未婚夫邪恶的面目便在她眼前杀了那个人渣;在以大局为重的情况下,他没空去顾念太多心情上的东西。

只是,留下的余波荡漾,必要时却也是燃起另一次危机的开始,所以他不得不防。

踩出饭店大门,炙烈的阳光令人睁不开眼,他掏出墨镜戴上,原本往停车场走去的身形倏止于不远处所看到的景象。

那是方笙,而一辆黑色跑车正快速向她驶近,车门半开,看来有掳人的企图!

他快速冲了过去。

在来人沾到方笙衣角之前一秒,风御骋已将方笙拉推到巷子内,将车子内探出来的手抓了出来。一名黑衣男子跌出来,却也能在劣势中掏出一把枪相准风御骋的心脏,但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风御骋一脚踢飞他的枪,“卡”的一声,手骨应声而断,惨叫声呼出之后,绑匪颓靡在地上呻吟。

风御骋抬起枪,倒出子弹,注意力已不放在绑匪身上。

“他被救走了!”方笙低呼着。

就见一辆重型机车狂驶而来,探手捞起受伤的恶徒,转眼间不见踪影。

“走了也好,省得处理。”他将子弹收入袋中,心中已明白这些人的来路。至于别人派来的打手,留下了也没用。

方笙一张俏脸仍然发白,刚才被风御骋那么一推,她雪白的套装只有“狼狈”可以形容。她没有办法在看到真枪,且经历惊吓后,依然平静当成没那回事。

“谁会想抓我?”

“他们看错人。”

方笙点点头:

“他们把我当成方筝?但是……有这么难分辨吗?”

风御骋笑了出来:

“错误的资讯也可以是人为的。”

虽然妹妹说过风御骋这个男人虽深沉但非坏人,此刻方笙才敢抱持与妹妹相同的看法;这个男人,也许是不错的。

此刻有机会交谈,她想更了解他一点,但情况明显地不被允许。


“方笙!”吼声远远地出饭店门口传来,是西装笔挺的锺适,不一会,他冒火地吼道:

“是谁干的!”语气中有杀人的嗜血味。

瞧了瞧自己的模样,方笙试图让自己脸色自然一点,捏了捏双颊低声道:

“没事,坏人被风先生打跑了。”她眼角余光看到风御骋早已走掉,她只好打消调查未来妹夫的念头。

锺适拉下她双手,不让她的手继续虐待她白嫩的脸皮,也极力忍下要狂吻她、搂她的冲动,只低吼:

“锺迅死到哪里去了!居然让你遇到这种事!”

“本来要一同来的,但他正在排戏,抽不出空,我只好先来招呼客人。”

今日她借用饭店的宴客厅广发邀请函为锺迅的剧场寻求赞助者,以及请来多位文化记者造势。

“我们进去吧,我——”

“先告诉我是什么人动你!”他连双眼也冒火。

她盈盈大眼涌上一层水光:

“我不知道。”

锺适顿时手足无措,搂她入怀安抚她,也安抚自己。

她是他的弟媳呀!但……去他的!

他什么也不要想,不能想!是他先放弃一切的,包括他这辈子的珍宝至爱——他的方笙。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动到她寒毛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只是……他是否也是伤害她的人之一呢?

***

严格说来,每天下午三点是方筝吃第三顿“正餐”的时间。实在是工作量与运动量都很大,所以一天吃上五顿正餐也不算太骇人了。

取消一个小时的业务会报,她才好溜来享受经济实惠的欧式自助餐。上回李乃君告诉她这一家素食做得不错;在新兴一波素食欧式自助餐热潮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果然挺可口,没想到疏菜与黄豆做成的食物也称得上美味,偶尔吃一次,倒也新奇。

下午三点不是人多的时刻,所以她不仅可以吃得尽兴,又不必与许多人抢食物抢得像闹饥荒的蝗虫那般狼狈。

灌下一杯酸梅汤,拿纸巾拭嘴时,抬起的目光不经意与对面一桌的客人接个正着。那妇人似乎打量她许久了,是她的狼吞虎咽吓到了人吗?

方筝大方地颔首了下,不以为意,依然吃自己的食物;比起一般正常的女孩子,她是大而化之多了。由于自己向来长得出色,从小到大几乎部是活在聚光处,因此养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

吃光了满满的三大盘,正想再去端来一盘水果时,桌上的手机叫了起来,她接起,顺带看了下表,才三点四十分。乃君不会这么早召她回去办公吧?

“方筝。”

电话那头传来李乃君甜蜜密的声音,娇滴滴到非正常人类所能发出的音韵。

“亲爱的,你没忘记四点十分有个会议吧?人家怕你忘了,所以特地打电话提醒你。对了,回来记得打包一些素寿司回来,我最爱吃芝麻芽口味的。”

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痞,方筝打完冷颤几乎没破口大骂,但她同时也知道她的美女秘书会用这种口气说话,目的显然是针对某些她要打发的人。所以她咬牙之余仍做出甜蜜的回应: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亲爱的君。我会记得带一箱寿司回去给你吃,来,亲一个。”她的眼正朝天花板翻白眼,只差没吐出刚才三大盘的食物。

“你要快点回来哦,有人正在骚扰我呢!好讨厌,我都——”对话乍然中断。只有“嘟”的声响宣告断讯的事实。

又是哪一位李美人的崇拜着上门踢馆求爱了?让向来八面玲珑的李乃君招架不住到需要以这种方式来打发来人?尤其乃君向来痛恨被当成同性恋看。

如果有好戏可以看,那么她牺牲吃水果点心的时间赶回去就还算值得了。

眼睛转了几转,招来服务生算帐顺便打包寿司,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回去打探情况。

刷完卡后,往门口走去,不经意地看到原本坐在她对桌的客人早也走了,心中没有太多想法。但她们显然是有缘的,因为走出大门没多久,她就认出停车场的那名妇人正是刚才与她在同一家自助餐吃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