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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因此,盯着这份档案的男子,一个有趣的念头,开始在他脑海里缓慢发酵起来……

若将斗徒间的这场生存争斗,看成漫长的耐力障碍赛跑,而开赛头三天的局势,能以“积极冲刺”来比喻十二位斗徒的脚步的话,那么接下来几天,大概就只能用放慢节奏来形容各参赛者的安分了,然而怎么个安分法,就只有天知地知。

至少在斗徒之间,没有人再从侍者口中,听到其他斗徒被杀的消息。

早晨,太阳高照,刺耳的闹铃响彻几坪大的小套房。

杨震飞爬起床按掉闹钟,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只是这几天一直没能睡好过,双眼眼白布满血丝,他是睡眠严重不足啊!

“王……您睡醒了啊?会不会饿?让臣妾弄点“好吃的”给您吃吧?人家的手艺可是相当好的哦!保证一吃就会上瘾的……”

一名身材玲珑有致的年轻美眉,仅穿一件单薄T恤,像是八爪鱼般攀上杨震飞的胸口,将清秀的脸蛋凑近杨震飞面前,询问的语气显得相当娇柔。

杨震飞之所以会睡眠不足,罪魁祸首就是这名美眉——弥乐。

几天前突然找上门的弥乐,不但让杨震飞吓了一大跳,还一度怀疑她是否为敌人。

经过解释,杨震飞才得知,“王权”原来是两个为一组的宝具,而弥乐不但本身就是宝具,同时也是王权的守护者。

冠冕是用来固定领地,而女后则是生产领民,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将无法发挥出完整的能力。

正常情况下若要取得这项宝具,斗徒需不杀死任一领民,并从女后弥乐手中夺取蓝色王冠。

由于竞赛刚开始没两天,女后的王国也才刚建立而已,因此整体防备尚未完善,大厦许多监视器也尚未安装好,守卫人手更是严重不足。

恰恰好杨震飞钻进大厦时,就有斗徒跑去闹场,力量还强大到连大批人马都无法应付,只有女后弥乐才有战胜的能力。

相较于雷瑜力量的展现,杨震飞表现得就像个普通人,再加上只有斗徒才能取得宝具,弥乐便因此误判杨震飞是雷瑜所设的晃子。

在权衡利弊之后,弥乐决定率领所有人马歼灭雷瑜,只留几个较强的护卫看守冠冕,而被误认为是普通人的杨震飞,就暂且丢在一旁不管。

就因为这一连串巧合,杨震飞才有机会窃取宝具。

清楚了所有的状况后,杨震飞也才省悟,那个老家伙,为什么会说他运气太好了……

常言道,运气是实力的一种,不如说运气会造就实力,这才是真的。

只是多了弥乐这个强力帮手,杨震飞非但不高兴,反而觉得相当棘手与麻烦。

原因之一就是雷瑜比预料的强大太多了,杨震飞同样无法理解,那家伙究竟是怎么取得如此恐怖的力量的?重点是雷瑜又见过弥乐。

虽然之前那一战,两人打得是难分轩轾,但杨震飞不认为再打一次,弥乐的胜算会提高多少。

在胜算能够达到八成以前,杨震飞绝不会轻易开启战端。

此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生性就厌恶与人亲近。

不久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得多带上一个携带型贞子,他在生活上就觉得颇为麻烦了,眼下又得多收养一只“灵长类”,就令他更觉得麻烦,特别是那独特的饮食偏好,杨震飞实在非常伤脑筋。

她特别爱吃人类内脏……

杨震飞没好气的推开那张脸蛋,说:“少来……装贤淑也没用,我已经说过了,暂时不可以吃人。”

“可是再这样下去,臣妾会饿死的……”弥乐装出楚楚可怜的模样。

杨震飞冷冷淡淡的说:“少来……装可怜也没用,野猴子可是杂食类生物,一两个星期不吃肉死不了,再说又不是不准你吃肉,只是不准吃人类内脏而已。”

基本上只要不是吃他的内脏,杨震飞是可以选择漠视这件事,但他却不愿因此而引起其他斗徒的注意,尤其是那名力量强大的雷瑜。

此外还有一个重点——接连几天看到人的死尸,他现在想起来都还有点反胃。

“可是……人的比较好吃啊!尤其刚从少女腹部挖出来的内脏,还是嫩嫩的粉红肉色哦……”

弥乐的目光渐渐飘到温妮身上,舌尖舔着粉嫩双唇,露出了饥渴的光芒。

此时,温妮正窝在套房角落,活像是个地缚灵般,神色阴惨惨的盯着他们俩。

见到弥乐的目光,她受惊似的颤了一下,向杨震飞哭诉说:“主人,呜呜……温妮好怕,她要吃温妮啦,怎么办?”

他看得出弥乐这么做,也只因为好玩而已。

经过几天的相处,他已大致摸透两人的个性。

特别是弥乐,她根本就像只野猴子,非常爱玩耍,精力又超级充沛,不但小心眼还特别会记仇。

也因此一连几天,杨震飞根本没法好好睡觉,三不五时,不是在捉弄吓唬温妮,就是猛缠着人玩闹,再不然耍耍白痴,自娱娱人……

杨震飞回答温妮,说:“放心……她只吃人,不吃幽灵。乖,给她舔舔肚子过过乾瘾,她就不会这样子盯着你看了。”

“呜呜……温妮才不相信,主人,不要,啊!”

看到温妮恐惧的模样,弥乐又彷佛发现好玩的事,二话不说就翻下床,迅速扑倒想逃跑的温妮。

“谢谢,王的恩典,臣妾要开动罗!”

弥乐强拉起温妮的上衣,露出肤色苍白的小腹,开始用舌尖舔了起来,神色显得相当迷恋。后者苍白的脸蛋上则满脸惊慌,却是又痒又羞。

“弥乐,你再玩一会儿就好,等一下我们要出门一趟。”杨震飞起床走到衣橱前换上外出服。

“真的吗?!”弥乐双眼发亮,惊喜的问说:“王,我们是要出去找领地吗?”

起初,杨震飞担心弥乐会趁他不在,偷跑到外头去“猎食”,因此这几天他不曾外出,同时也专心致力的研究天魂宝具。

不过到后来,他发觉顾虑是多余的,一旦认主的宝具,其忠诚度与服从性,就跟侍者相差不多,简直到了盲从的地步。

“可以这么说,但是你必须把那些白痴称谓都换掉,不然别想跟我出门,嗯,你叫我……阿飞就行了。”

杨震飞突然想起了帮他取这外号的恩雅。他有些好奇,那只小暴龙现在是不是也正在用怪力荼毒人类呢?

中午,市区郊外。

杨震飞带着弥乐与温妮来到“圣乔治”大学的校门外。这是一所以贵著名的私立综合大学学区。

原因就是,这所学区的校长,与世界多所名校的理事有不少的裙带关系,而好处自然也不言而喻了,因此慕名而来的人更是不在少数。

对那些有钱人来说,这里可是只要花费小钱,就能替孩子取得优异学位的好地方。

可是对杨震飞来说,这里却是令他作恶的烂地方,尤其见到那熟悉的校门口,就联想到当年的状况,以及几张令他厌恶的嘴脸。

弥乐看了几眼那腹地广大的学区,皱起了眉头,问:“王……阿飞,我们把这里当作领地?”

“嗯,我觉得王权用在这地方,效果会最好。”杨震飞以王权的使用条件为基点,详细考虑过后,才做出这决定。

“可是,这个地方人太多了,最高楼层才十楼,地点又有点空旷,冠冕不但不好收藏,反倒容易让人发现耶……”弥乐说出她的顾虑。

杨震飞笑了笑,打了个哑谜,“是吗?有时候显眼一点也不是件坏事。”

杨震飞在大门警卫室办了张访客证,就笔直走往校长室。

他打开杉木门走进室内,办公桌前那位中年大叔的大腿上,坐着一名年轻女子,见着杨震飞等三人突然走进来,都露出惊愕的神情。

杨震飞看一眼就知道,那女子八成是校长秘书,除了负责处理杂事之外,也要兼顾到校长的下半身。

年轻女秘书慌张的站起身来,连忙转身假装整理服装,而中年校长则恼羞成怒的大骂:“妈的,你不懂什么叫礼貌吗?怎么可以随随便便进来,立刻给我滚出去!”

弥乐原本笑嘻嘻的,因为中年人的这句话,脸色立即转为阴沉。

她不说二话冲了上去,一手掐住中年校长的颈子,威吓似的将他高高举起,冷酷的说:“找死……竟敢对王无礼。”

中年校长脸色登时涨红起来,神情尽是痛苦。

女秘书眼见情况不对,惊恐的冲向电话,想按下警报通知保全,却也猛然被人出手制止。

出手的是杨震飞,他伸手抓住女秘书的手,没好气的苦笑两声,“抱歉,我不想让事情变得太麻烦,所以请你先睡一下好了。”

杨震飞在女秘书的眉心处轻点一下,她就缓缓的软倒在地上。

这是杨震飞新体悟的天魂——“昏迷”。

闭关的那几天,杨震飞除了钻研“复制”的用法,另外还新体悟出两个天魂——“面具”与“昏迷”。

前者,是他回想起过去时所感悟出的异能;后者,则是有人让他在一天内连昏两次,使得感触深到可以体悟出天魂……

经过实验,杨震飞发现,天魂所具有的异能,并非光凭意念就能够发动,而是得满足某些条件才行。

其中最基础必要的条件,就是精神上的损耗。

使用过三个天魂后,杨震飞觉得最好用的便是“复制”,其作用是可复制出肉眼“所见所知”的表象。

使用条件是需靠肉眼选择对象,而脑海则判断能力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