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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请不要再记挂海伦,她不会再出现在您的面前,您也不必再到雅塔来接她。

“不过请相信昨晚海伦对您说的话,她是相信您的。您有过人的智慧和高贵的品质,值得一个落难的女子敬佩。

“无以为报的流浪者        海伦”

雄伟的沁波古斯要塞,扼守着图林西亚和达莫克帝国唯一的路上通道,是几百年来两大国家征战不断的焦点。这个要塞依托波斯维尔山脉西侧顶点,控制沿海边修建的边贸通道。要塞内设施齐全,粮草、武器储备充足,是一座足够容纳十五万大军的巨型要塞。

列昂罗格斯曼,率领图库佐的残余人马,聚集在北方派的最后一个据点,而桑格里亚,仅仅是在他们到达的第三天中午,就出现在要塞南侧三十公里的地方。这个距离对于大军来说需要一天时间,但是,如此速度已经让列昂心悸不已。他从提拉斯出发,收拢残军一路北上,那时候桑格里亚还在提拉斯整顿。而当他到达要塞,敌人已经前进到自己眼皮底下了。算起来,列昂的部队每走10公里,桑格里亚能走12公里。

行军速度,往往是大型会战胜利的关键因素。列昂深深明白这个道理。

1269年11月24日,桑格里亚的使者来到列昂面前。他给列昂两个选择,投降,或者是灭亡。

“元帅说,这一次和提拉斯不一样,你应该清楚在沁波古斯开战对共和国有多大的影响。他希望,你能够以大局为重,如果你投降,他会为你在元老院求情。你没有犯太多的错误,还有希望重新开始。”

列昂惨淡的笑了笑,这种劝降的把戏他都明白。等他让出要塞,剩下的事情,就不由他做主了。

“我不会投降,告诉元帅,我也是抱着一颗热诚的心。”

“如果您不同意,元帅可能会将主要将领的家族交给元老院。”

“随便他怎么做。我们既然来到这里,就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使者见没有谈判的可能,于是将列昂的话带给桑格里亚。

“如果和平没有可能,就让我们的士兵拿出最好的表现吧。”

元帅在最后的行动书上签字,明天,他的部队将强攻要塞。由此很可能引起达莫克帝国的军事行动,他将一力承担。

戈文军团在沁波古斯战斗时,雅塔的人民迎来1270年的年度大典。节日里他们最喜爱的娱乐项目之一,就有观看角斗表演。

经过四个月的训练,维里奥,作为角斗士  拉尔斯  出现在雅塔的竞技场。讽刺的是,正好是弗兰特喜欢光临的卡塞多大竞技场。他刚刚通过上个月行省赛事,取得了挑战冠军的荣誉。

每次来到雅塔,维里奥的心情都有很大差别,这一次,是平静,似乎世界已经和他没有了关系。

拉尔斯  的意思就是  神秘的人。因为维里奥一直戴着面具。他的老板,马波特豪斯  以前也是个角斗士,当他成功获得两顶蔷薇花冠后,恢复了自由。

“你既然经历过竞技场的残酷,为什么要让更多的人成为牺牲品?”

当维里奥赢得挑战者名额的比赛,在马波特的宽大阳台同他单独在一起时,不由得心生疑问。

“你错了,孩子。斗士是上天选定来战斗的,就像,战场上的士兵,为了战斗而生。战士在战争时期战斗,而斗士在和平时期战斗,无论如何,我们是世界的一份子,我们战斗、死亡,都是神的安排,都是我们必须的宿命。”

“用杀戮取悦观众,用血腥来取得荣誉,这是命运吗?”

“哈哈,知道我为什么选中你吗?因为你像我,像我当年。可是,当我取得蔷薇花冠的时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竞技是强者的阶梯,是弱者的坟墓。是的,你是在取悦观众,但是那是在你脆弱,被击倒,被杀死留血的时候。当你成功击倒对手,你便不再是一个取宠的奴隶,你是上天挑选的战士,是人们崇拜的英雄。我正是要将这个道理告诉更多的斗士,才会从事这个行当。”

“这个理由太牵强。每天有那么多人死去,你却连他们的尸首都不好好处理。”

“哈哈,你知道你的人生为什么如此多波折吗?”

“为什么突然谈这个?”

“因为你明天就要挑战诺伊曼,我不希望,我花那么多钱,结果培养出一个废物。”

“好吧,你说。”

马波特端起葡萄酒,他穿着白色的长袍,和他黝黑粗糙的皮肤并不相称。

“你成功,在于你有胆量,敢作敢为,你失败,在于你在不必要时仁慈。你第一次失败是伊莱卡的死,因为你错误的放过了莱克苏斯的儿子;你第二次失败是在索里兰,差点连自己的小命都丢了,因为你仁慈的留下了布拉西达;第三次,米加娜的事情过后,你没有对弗兰特进行报复,也没有对城市进行清查,所以导致了索里娅小姐的死;最后一次,你放过弗兰特和维提娜,使自己变成现在的样子。”

“这些事情你都知道,你应该放我走。索里兰现在需要我。”

“呵呵,我知道的还不只这些。我可以告诉你,那天追杀你的骑士,是雷杜的私生子。”

维里奥愕然。他完全没有意料到。这个世界似乎太小。

“索里兰现在需要你,的确,可是我认为,他们需要一个坚强而果断的人,不是现在的你。等你拿到两顶蔷薇花冠,我送你回去。”

“为什么要这么做?”

马波特从阳台看下面斗士们训练,他的灰色的眼睛闪烁着迷离的光。

“人都有梦想。既然神给我这个机会,我会把它当成我的使命。”

过完新年,索里兰的人们结束了狂欢,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

埃玛换上新的工作服,里面是一件深蓝色的长裙子,外面是白色的围裙。麦德设计的,带有她一贯的风格。今天是埃玛上班的第一天,她照着镜子,觉得没脸见人。麦德管她们叫“志愿者”,她们为政府工作,服务那些需要帮忙的人,每月能得到一些补助。

“我就是劳碌命。”

埃玛自言自语,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做了个鬼脸。劳碌没什么不好,人生下来不干活做什么呢?以前她伺候麦德,现在她伺候更多的人。她被分配到学校,给那些农村来的小鬼洗衣服。每多照顾一个孩子,每个月就多得四个铜钱,就是说,她要照顾一百个小鬼,月收入才能到一个金币。

她讨厌小鬼,但是她爱麦德。当麦德满面红光的告诉埃玛,她要组织一个志愿者协会时,埃玛一度怀疑她又在策划第二次“康沃斯事件”。坦白的说,要是麦德真的在策划什么阴谋,埃玛也没有知道的可能。这次埃玛屈服了。麦德恳求的目光让她紧张。

“准备好了吗,我们的小埃玛?”

麦德出现在埃玛身后。她拄着拐杖。到索里兰以后就这样了。她似乎在太多的演讲和活动中透支了活力,现在的麦德真的像个老太太了,只有那精明的眼神和顽皮的笑容让埃玛时刻不敢掉以轻心。埃玛再遗憾的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要是围裙上的花边用彩色的就好了。

“准备好了。”

“嘿,阿底米伦,这里准备好了。”麦德的口气俨然已经成了这一片的头头,“你带小埃玛去吧,她不爱说话,你得多看着点。”

“当然。那些孩子会喜欢她的,瞧瞧,多可爱的女孩。”

埃玛羞红了脸。是啊,每个人都说她可爱,但是,她已经长大了,那些形容小孩子的词汇能不能换一个?埃玛只是想想,也不反驳。她低着头,跟着阿底米伦上了马车。以后每天她都要坐这辆马车,和街道上其他的十一个女孩子一起。

“我叫  多莉丝,你叫什么?”

车上已经有一个满脸雀斑的女孩,她带着稚气的微笑。

“埃玛,他们这么称呼我。”

“我来自德林尼斯地区,今年十五岁,你呢?”

“我来自番都雅地区,今年也是十五岁。你习惯这样和人打招呼吗?我们那里习惯问‘今天天气不错’什么的。”

“哈哈,你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我们习惯问‘嗨,吃过饭吗?’”

“你来这里多长时间了?”

“刚刚一年。打仗之前来的。来照顾弟弟,他在上学。他可调皮了,你知道,七岁的男孩正是闹腾的时候。”

“我同意,我讨厌小鬼。你为什么参加这个什么协会?”

“因为我哥哥的原因。他最近从老家过来了,来工场做工。他告诉我,城里正发生一些大事情,让我积极一点。”

“哦!别告诉我你喜欢政治!”

“怎么了?有什么不好的?你不喜欢么?”

“坦白说,十分讨厌。”

“其实你该喜欢。”多莉丝拉起埃玛的手,“你看,我们都穿着一样的衣服,为了一样的目的!也许不久,我们就能成为人们眼中的明星。”

埃玛想起了麦德,那执着狂热的眼神,那对未来的着迷。

“噢,够了!”埃玛抽出手,“我们的目的并不一样。”

多莉丝也生气了,她看到埃玛侧过头不理她,又改变了主意。

“瞧,埃玛。”多莉丝指着窗外,那里有一群人正在集会,“看那些人,他们中间有一个领袖。这个城市每天都有人从一无所有变成英雄,每天,每时每刻!他们会得到道恩先生的召见,成为元老院的一份子,成为保民官或者其他的行政官员。这是多好的机会啊,你该成为那种人,埃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