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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陌刀阵



        横刀的装备让士兵们都异常兴奋,这群丘八都是老兵,在战场上也是杀过几个来回的人,如何明白这刀的好处。。

        一看到这刀,众人都抽了口冷气,说这玩意简直就是神兵利器,没把起码价值五十贯,用在战场上可惜了。还不如拿出去卖了换钱花。

        这个思想苗头很快被古松给扼杀了。古虞侯很不客气地说,谁敢卖刀谁就马上给我滚蛋,走之前先领五十军棍再说。妈的,上战场有一把好刀就有一分活命的机会,要钱不要命了?

        古松在一群粗人里呆得久了,脾气越来越坏,说起话来也满口爹娘老,若真让他以前那批同窗看到,只怕要跌一地眼镜,如果北宋有眼镜的话。

        更惊喜的事情还在后面,很快万千就将一百把陌刀和一百具板甲送了过来。

        陌刀大家还可以理解,这不像枪不像刀的东西同这时代的麻扎刀有些相像,大家一看开锋之后的凛凛寒光就知道其厉害。至于那怪模怪样的板甲,却让人有些接受不了。

        特别是那顶圆溜溜的头盔,上面一点装饰物也没有,只多了个面具,一拉下,只露两个眼孔,丑得紧。

        有好事者,提了一把大刀从着头盔连砍几刀,发觉这东西根本着不了力。刀口倒是砍甭了,头盔上却只到浅浅的白印。

        至于铠甲,更是让人吃惊,不但刀砍不入,箭射不穿,就算用长枪直刺,若不是刺正位置,根本就没任何效果。

        板甲是一种全身铠,不但躯干部分,连手臂和大腿都被成型的纲板包裹,在太阳下一站,简直就是一个铁人。

        士兵们本还担心这具铁家伙太重,穿上身行动不便。可万千笑眯眯地说,“放心吧,钢板薄着呢,也不过四十来斤,我用铁锤反复敲打了许多次,早压得紧密了。”

        四十斤,也不过是步人甲的重量。

        士兵们放一穿上身,就发觉这东西与步人甲得不同。首先,板甲因为没有步人甲那种讨厌的长裙,行动方便了许多。

        其次,两种铠甲虽然重量相同,区别却大。步人甲是悬挂式铠甲,一穿上身,铠甲重量全落到双肩,时间人长,人就受不了。而板甲因为是整体由经过塑形的大块板状金属制造而成的一种盔甲,这是相对于由大量细小金属环制成的锁甲和小金属片制成的鳞甲、札甲而言的,重量分散到腰背和身体各个部位,感觉轻巧了许多。

        发觉这一点的士兵们都大声欢呼起来,还有什么比拥有一件合适的盔甲更让人兴奋的呢?

        杨华高兴地拍着万千的肩膀说:“谢谢你了老万,好在你那里人手足够,否则制这一百件铠甲还真要花不少日。对了,我军将来重建,还需不少这样的兵器和铠甲。将来还得麻烦你帮做上一千套。”北宋禁军一军的编制是一千五百人,反正兴国坊的材料齐备,索性让他们一起做好了。

        万千被杨华这么一拍,受宠若惊,忙道:“没问题。只横刀做起来太复杂,也没办法再做。陌刀和板甲没问题,我那里的精钢足够了。只要花些时间。”

        “要花多久?”

        “大概要两个月吧。”

        “没问题,等下我就去个工部和兵部说说。”

        “对了,我带了两斤橘过来。一点心意,不值什么钱,将军尝尝鲜。”万千恭敬地将一个竹篮递给过去。

        “谢了!”梁红玉一把抢了过去,朝屋里冲去:“赵明堂,赵痨病鬼,出来吃橘了。”

        送走万千之后,杨华心还是有些郁闷,“我为什么不知道**是怎么制造的的呢?如果能够提前造出大炮和火枪就好了。”看来,火枪和大炮的出现还需要等很多年,这是历史的客观,也是杨华的无奈。也就是说,将来要想打败北奴还得靠冷兵器战争。

        浑身板甲,陌刀在手,可以试试它们的威力了。

        凭借以前在网络军事论坛上获得的知识,杨华带着十个普通士兵穿好铠甲,摆出一个前后两排的陌刀阵,练习了半天才让古松带着四十个士兵进攻。当然,手的陌刀换成了长棍,真伤了人不好。

        而梁红玉和赵明堂则在屋檐下一边吃橘,一边看热闹。李鹞一直试图去抢几个,但一伸手就挨上响亮的一巴掌,弄得党项人抓耳挠腮,好不恼火。

        古松带着四十个浑身板甲的士兵乱糟糟地站在园里,看着杨华的小阵,一塄,“杨将军,你才十个人,是不是少了些。

        “够了,够了,等下让你瞧瞧我陌刀阵的厉害。”

        古松内心对杨华是很佩服的,但口头上却不服输,“胡吹大气,大家都是一样的装备,我人数又比你多。看我打得你找不到北。”众人都是一阵大笑。

        说完话,古松大吼一声,“杀!”对着四十个士兵组成一个紧密的小方阵,整齐地向杨华推来。

        可两军刚一接触,却听道杨华一声大喊,“前排!”

        “呼!”一声,十根长棍当头砍来。

        “光当!”一片金属的鸣向,古松被一棍敲在头上,虽然不疼,眼睛却有些发花。

        好在他这四十人有不少士卒武艺出众,在第一时间将敌人的长棍架出。不过,如此一来,密集的方阵有些散乱起来。

        “后排!杨华的声音再次响去。

        随着他这一声喊,后排那十个陌刀手前踏一不,同时一声大吼,将长棍砍下。

        这一下,不少人被棍砍,到处都是铿锵的碰击声。

        “冲上去,冲上去!”古松大怒。

        “前排!”

        刚收起的长棍再次挥起。


        “后排!”

        两排棍循环而来,如风车一般。

        “哎哟!”终于有人叫了起来,“钱三狗,你他妈轻点,砸死老了。”

        “我头好晕!”

        ……

        “前排!”

        “后排!”

        ……

        “我受不了啦!”古松那边有人愤怒地扔掉手武器,不干了。

        ……

        转眼,古松所率领的那四十人被这循环不息的劈砍打得溃不成军。

        古松也被三条棍直接砍得坐在地上。

        他痛苦地用拳头砸着地上的泥土,嘶声道:“前排砍,后排劈;后排劈,前排砍。来来去去都是这一套,你就不能来点新花样?”

        可他也知道,就是这样简单的战法居然让自己无能为力。再想象在战场之上,换成沉重而锋利的陌刀,这一通乱砍下来,简直就是一道滚动的刀山。再加上身上坚固的板甲,简直就是一道移动的铁墙。

        也许还真如杨华所说,“如墙壁立,当之者,人马俱碎。”

        再看看屋檐边上,梁红玉和赵明堂等人都呆若木鸡,手的橘落了一地。

        “古松服了!”古松垂头丧气地摘下帽,“将军武神下凡,古松比不上你。这阵很好,有此阵,北奴人再多也不够杀。”

        杨华掀开面具,将手长棍扔到一边:“哪里有这么简单。陌刀队对士卒的纪律、勇气和体力要求极高,也没办法大量训练。只能在必要的时候做突击队使用。就我军现在的情况,还需要长期训练才行。赵明堂身不好,你这几日多费些心,帮我练兵。”

        “古松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