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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心蓝不顾我的反对将我扶躺回软榻上,说:“小姐,那是梦魇,您的身体太虚了,您生病夫人和大家都很担心,夫人特地多调了几个侍卫大哥守在您马车边,就算有人进来也得先过他们那关不是?想不起来的事您就别想了,您烧还没退,可千万不要累着,您还是闭上眼睛多睡会吧,明天恢复精神了才好上路。”

我奇怪地看着心蓝,这话怎么让我想起以前去农场参观时,看到饲养员对某种长嘴大耳的粉红色动物说:“多睡会多屯膘,把自己养胖了我才好送你进屠宰场,给人类的伙食贡献你的身躯。”

我当时就想,猪要是能听懂肯定都成熊猫!瞧它们无忧无虑地狂吃猛睡,啥烦恼都没有,神经病都没它们轻松呢!

“可是,心蓝,我还是睡不着啊,不如你给我说回故事吧,我从小到大还没听过别人给我说故事呢。”

我没有撒娇的意思,我娘和外公都是大忙人,不可能特地在我床边给我讲故事,天家的奴仆都把我当主子敬着,就算我死缠烂打要听故事,老嬷嬷们也只会给我讲一些幼稚得要死的童话,果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当安徒生的天赋啊!

“小姐,我哪有什么故事好说的,奴婢打小就被卖进天家,一直服侍在您身边,不晓得什么故事呀。”

我不依不饶地拉着心蓝的袖子,说:“心蓝,你不老实哦,我可知道的,你每个月例假的时候不都有去茶楼听人说书吗,平日我虽然能出门到处走,可茶楼酒家那些地方我娘是断不让我去的,每次我想进去都会被随行的侍卫给拦住,人家真的好无聊哦,我要听你说故事。”

“哎呦,我的好小姐,那都是一些人胡诌的野文,粗俗,哪能入您的耳呀,您就别为难奴婢了,让夫人知道我给您乱说那茶楼的野事,奴婢就是不被打死,也不知道会被卖到哪里为奴啊。”

“不会的不会的,反正我娘她们在另一辆车睡,你只要小声一点说就好了,好嘛好嘛,给我说故事啦,不然我成天想在脑子里惦在心头上,你都不觉得我好可怜吗?”我努力眨眼睛,希望能眨出一点水分来。

心蓝拗不过我,只得为难地叹了口气:“您别眨了,您若把眼皮给弄伤奴婢的罪过就更大了,既然您想听,那奴婢就给您说一个吧,就一个哦,听完您得睡了,您可千万别告诉夫人我给您说了呀。”

“放心吧,我不会出卖你的,快说快说。”

“我说可以,您得先躺下。”

“可我睡不着……”我张着可怜的眼睛盯着心蓝,希望能再次博得她的同情心。

可惜心蓝这次没有上当让步,她坚持地将我按到软榻上,让我的头沾着枕头。

“我的宝贝小姐哎,当奴婢我求您了,今才初春,晚了天气凉,您现在可是病人,万一我没照顾好您让明天烧得更厉害,夫人会扒了我的皮,您再这样,我可不说了。”

“好啦,听你的就是了。”我不再挣扎着要起来,“我都躺下了,你快说吧。”

心蓝满意地给我将被子拉上,在我殷切目光的注视下无可奈何地说了起来。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神之一族统治天地,创造万物,而后神又依照自己的形体创造了人,可人心有欲,欲滋生魔怪,世间便有了妖孽,但它们畏惧神的威光,不敢造次,只能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苟且偷生。

原本神与人共处在天地间,可不知从何时起,人开始畏惧神,也许一开始人便对神有着类似惧怕的尊敬,即便忌惮着神的强大,人又想独占天地,于是人开始对神阳奉阴违,私下想获得更多的利益。

人心中的邪念怎能瞒得过神,但神爱人,也为人的野心而悲伤,他们自愿退到高高的山巅之上,那里日夜皆寒冷,也没有肥沃的土壤,神只能遥遥俯视人间,只想看着爱子们成长。

即便如此,人们仍不满足,害怕被他们驱赶的神有一天会如创造般将人回归于无,最后人们采纳了魔怪的诡计,让一个妖女伪装**混入神山,获取了一个神的信任与宠爱,从而进入神族的栖息地,里应外合,人与魔怪沿着妖女留下的指标攻进了神族的领地,神却始终爱着人而不愿意痛下杀手,终于他们都倒在了人的刀下。

却不想这只是个开端,一切都是魔怪的奸计,失去神光的大地上妖魔横行,生灵涂炭,人为自己的野心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前世今生听多了“正义必胜”的戏码,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魔战胜神的故事,尤其是在封建迷信思想普及的古代,敢说神被魔怪打败,那个说书先生也是非常具有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以及为言论创造自由奉献生命的觉悟。

不是心蓝说得不都动听,可我毕竟是个病人,病人就是需要多休息,才说睡不着,眼睛一闭没一会又被周公拉去切磋棋艺了。

听到我轻声打呼,心蓝莞尔,又给我盖好被子之后,拂开我落在脸上的几根头发,她在我软榻的旁边铺上自己的床铺,方便我晚上有需要时她能及时听见我的叫唤,关上车窗之后,她轻轻吹熄了灯。

睡神真是位值得尊敬的大神啊!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十四话  可怕的神箭手

一夜辗转,我做了个恶梦,梦到自己好不容易钓了个狐狸精美男子,却不小心把他做成狐皮帽子,从此我又成了孤家寡人,醒来后才发现自己惊得留了一身汗,烧也退了,整个人都精神起来,连带也把陌生人与黑色图样的事抛到了脑后。

大病不死,必有后福,帅哥美男一个都跑不了,哦呵呵呵呵!

又是快乐的一天,让心蓝给我漱洗,穿了身干净的衣服,给伤口换了药之后,我又活蹦乱跳地到处蹿走,这些天一直待在马车里,骨头都快生锈了,我再不活动活动筋骨只怕会闷死。

我和侍卫要了一匹比较温顺的马,缰绳握手处用厚厚的棉布包上,确定缰绳不会拉扯到我的伤口,我骑着它在车队前后到处跑,看跟在我后面的婢女和侍卫追得满头大汗,我乐得哈哈大笑。

在梅毓,男子才能骑马,但我外公还是请了个师傅教我骑马,美其名曰:“力求完美!只要你穿一天男装,你就是我天振云的外孙,就得给我学会了男子该会的事!”

我心底鄙视之,男人能和女人生孩子,我难道还能学他们一样跟女人睡出个宝宝出来吗?先声明,就算能,小姐我也不干!我只爱帅哥,不搞蕾丝!

说回来,可怜我那时才五岁呀,你能想像五岁的孩子面对高头大马显得多渺小吗,光我那时的身材要上马都成问题,好不容易爬到马背后又被马摔个星光灿烂,如此往复,在把四肢不勤的我颠到骨头快散架,那位师傅终于宣布我出师了。

不要只看表面的光鲜,成功背后都是汗水和血泪,幸好我是穿越来的,换了真正的五岁孩子,只怕早哭成娇包了,但为了将来能和帅哥一起策马游荡,我,忍了!

都怪我外公,平日给我安排那么多训练,长久下来我的脚力好的不得了,我怕将来好不容易钓到帅哥,他却因为玩浪漫追逐的时候追不上我觉得没面子造成感情破裂,骑马就不一样了,速度快慢都是马的脚力,我们还可以策马并行一起去游山玩水,多有诗情画意的感觉啊。

既然骑马都学了,射箭就不能漏,以前看电影的时候我就觉得成吉思汗的弓骑兵很帅,也许我能靠这手学花木兰混进军营,钓上几个寂寞帅兵哥当战利品衣锦还乡,哇嘎嘎嘎嘎!

不过,打自我学了射箭之后,丑男要靠到我身边之前请他先向阎王预定地府房产,本小姐的审美警报系统非常严格,只要手上拿了弓箭,有丑陋的东西靠近我半径十米我就会条件反射的拉弓上箭,且十箭连发,只须一秒就把目标射成刺猬,动作一气呵成。

想当年,教我箭术的任藻仁任师傅仗着自己是一代武林高手,对我的射箭技术要求极为严格,为了让我能射中移动中的物体,居然要求自己担任靶子,碍于他的容貌,我给他起的外号叫“人造人”。

过程咱就不说了,结果是——在我出师当天他穿上造型新颖的箭插服!

多亏张大夫医术高明,多方宝贵药材贿赂黑白无常后才把任师傅的魂给拉回来。

任师傅醒来之后对我的学习态度的认真感动得泪流满面,我才花不到半年的时间就练成他师门的绝技“十箭瞬发”,这招他自己都还没学会呢,我告诉他有压力才有动力,我在审美警报感应到丑东西时才能用出“十箭瞬发”,纯粹上对美丽事物的爱以及对丑类东西的厌恶上升为本能使然。

听完我大公无私讲述学习的奥秘,任师傅深受启发,对我慷慨分享学术的精神感动得一塌糊涂,激动的眼泪落得更快了。

旁边观赏了前因后果的仆人都背着我,默默对任师傅投以无限同情和深表理解的目光。

有这么当徒弟的吗?任师傅也真不幸,就因为相貌上……那个……稍微有些“特点”吧,不但人被射成重伤只剩一口气了,还得听罪魁祸首侃侃而谈变相骂他难看,万恶的小少爷对自己的罪孽竟然没有一点的自觉,他不伤心的哭死才怪!

见我还想上前和他继续讨论箭术的问题,任师傅为我的好学精神所打动,带着哽咽将我从头夸到脚,夸得颜色都变了。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已无可再教,你就发发慈悲,出师吧。”

自那之后大家都禁止我随身携带弓箭,除了貌赛西子的心蓝,天家的奴仆都不敢随意进我的内院,长辈们还告诫全家族叔叔伯伯阿公阿舅们不要把自己的酒肉朋友往我身边带,免得发生不幸的意外,只差没在我身边立个大牌子,上书“丑陋勿近,死伤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