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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属下领命。”

黎血消失了片刻之后,本该在门外等候我随时传唤的几个宫姬悄声无息如幽灵般地出现在我面前,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了,但每次看到这样的场面我还是不禁心跳加速。

我转头看了看依然紧闭的房门,暗部轻功的神奇在于我没听到有开门的声音,她们却转眼间就出现在我面前,我忍不住思考起她们到底是从哪里进来的,莫非是传说中的穿墙术?其实很久以前我就有一个一直想问却不敢问的问题——暗部们真的是人吗?

女暗部动作迅速地为为卸下一身女皇的行头,脸上略上淡妆,头发盘成灵蛇髻旋扭于头侧,插上三只紫水晶蝴蝶翡翠叶银钗,使人看不出头发长度,又换下皇袍,改穿兰臻民间女子流行的对襟半袖镶银边浅紫绸袍,下端开叉到大腿,款式和第一次见面时四姑婆穿的类似,但花纹更为秀美流畅,手臂上以银环束紫纱衣袖,袖子的长度适当遮掩了幽凰心锁,最后围上粉蓝提花绸披帛。

我对镜子端详片刻,还算满意自己的装扮,除了女皇黄色的龙袍,兰臻以蓝色为贵,只有公卿才能穿蓝色的衣服,紫色是王族常用的颜色,但一般大富豪和普通官员也被允许使用浅紫和粉紫色的衣服。

唯一不普通的是我两鬓留出的头发上串的海浪钻石珠吧,这些海浪钻石珠是我登基时装扮的附属品,本来是用完处理掉的东西,但是我实在很喜欢它们,于是特别让少府寺将它们留下,之后就一直串在两鬓的头发上,以女皇身份来说是普通的珠子,对普通人却是无价之宝,不识货的人也许会把它闷当成蓝水晶珠,识货的人恐怕就要盯上我了。

误会就误会吧,反正罗方是女皇的避暑山庄所在地,附近最不缺的就是富豪和公卿的庄园,我这身打扮最多也就被当成是某个富甲一方的大富豪家的爱女,也好,省得本小姐出去要对别人低声下气。

最后,暗部们胆战心惊地看我穿上锦绣银丝红木底高跟鞋。

是女人没有不爱美的,兰臻女性也不例外,在女人为主导的国家,高跟鞋早早就问世了,并且被广大上层女性使用,但由于女皇不用走路,因而我穿的一直是平底的丝履,这也是暗部们担心的原因,怕我会不习惯高跟鞋走路时出什么闪失。

其实他们完全是多心了,前世本小姐为了配合帅哥们的身高,什么样的高跟鞋没穿过,本小姐曾有穿高跟鞋和帅哥去登山的记录呢,我还当着黎血的面跑了几步,可惜冰山尚未出现裂角,本小姐仍需努力。

我在镜子面前转了一圈,觉得没有不妥了,便接过薄丝团扇,吩咐一个女暗部伪装成我的样子留在山庄里,我本人就由黎血抱着施展轻功,三两下飞出山庄,飞向外面广阔的世界去喽!

自由,帅哥,本小姐来啦!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六十话  冒牌药师的手术(上)

黎血将我送到避暑山庄附近一个小树林边平坦的石板路上放下,然后不知道隐身到哪个角落去了。

看不见他反而轻松,我快乐地哼着小调在树林的小道上行走,看看御花园没有的野花,戏弄受惊的蝴蝶,至于恶心的毛毛虫本小姐一点也不怕,但它有碍观瞻的外表实在很刺激本小姐的视觉神经,若它敢出现在我面前,本小姐一定三两下让它入土为安,为花草树木成长贡献一份微小的肥料。

哇,好久没有自由自在呼吸到皇宫之外的空气了,舒~畅啊!

我一手把玩着白玉腰带上的双蝶璎珞,一手轻摇团扇,两鬓的头发随着脚步前后晃动,偶尔透过书页缝隙照下的阳光令海浪钻石珠摇曳出七彩的光辉。

“呜……”

正待高歌一曲,一声微弱的呻吟从树上传来,我本能地抬起头,下一秒我就后悔了,因为树上坐了一个身穿黑衣头戴面罩的男人。

是杀手。

我很想转身当作没看到,虽然我不认为黎血会让他有机会对我做出什么不利的举动,但万一他们的打斗惊动了附近的人,有人跑去报官的话,基于此处居住的都是群了不得的人,一定会惊动京城守军,被认出我是女皇的话,本小姐刚刚开始的“微服私访”就要夭折了。

可惜对方在我抬头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我的视线了,他看我的目光闪过一丝惊讶,随后眼中毫不掩饰地流露出笑意。

“哟,丫头,又见面了,最近过得怎么样?”

好听的低沉嗓音,似曾相识的口气。

“老头,又是你?”

我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低头果然在他位置正下方的落叶上看到几滴新鲜的血液:“你又受伤了?想进避暑山庄行刺吗?”

“啊呀,是啊,为了不迷路特地去调查避暑山庄的地形,没想到在那里碰到几个同行,莫名其妙地被攻击,大概是怕我抢了任务的酬金,真不幸。”

同行?是正在进行“清扫”的暗部吧,几个暗部一起出手居然也被他逃了,真走运。

“在这里碰到你实在太好了,上一次你给我治疗的伤口恢复得不错。”他从树上跳下落到我面前,“这次又要有劳了。”

“……你就不怕我也像他们一样吗?”

暗部没把你干掉,你还敢叫他们顶头上司的我来给你治疗,无知有时候会要命的。

他放松地靠着一棵树坐下,无所谓地笑笑,说:“死在你手里也好过被不认识的人杀死,你一定会记得我。”

“做杀手也怕被遗忘吗?”

“啊,怕没人给我上香让我做鬼也饿肚子嘛。”他口气依然戏谑,眼神略一黯淡。

“想被人记住啊……”

我不觉苦笑,恐怕我到死都只能是“寒雪衣”,谁又会记住我曾是“归海淑人”呢?

对了,归海家也许有人会记住吧,他们当然会记住我这个傀儡女皇的身份以便要挟我,而我为了自己必须他们灭掉,自从暗部出现之后,我就已经推不掉“寒雪衣”的角色了。

“好吧,如果你不怕死,就把自己交给我治疗。”

他不在意地解开自己的衣服,露出几道不小的伤口,其中腹部的贯穿最为严重,黑色的血一直往外涌出,看来他是碰上“绝命”的暗部,作为暗杀部队,他们的武器上都带有见血封喉的剧毒,普通人早死了,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活下来真是上辈子烧足了高香。

“我躲过了要害部位没伤到内脏,可惜对方武器上淬有剧毒,这不是江湖上常见的毒,如你所见,胸前伤口的肉我自己割掉了,腹部比较麻烦不能将伤口割除,我只好用内力阻止毒的扩散,丫头,你若没有解毒的办法,那就找个地方把我埋了吧,没有坟墓会变成孤魂野鬼的,我不想自己成为法师的赚钱工具。”他说得轻松,但语气中的颤抖泄露了他的害怕。

没有人能够不在意死亡,“生物”之所以为生物,是因为它们自存在时起就为了“生”拼命地在命运的齿轮下挣扎求存,呼吸着维持生命的空气,为了获得继续存活的能量而吞噬其他生命,争斗繁衍斗志是为了保存自己的后代,以另一种形式延续生命……

我也不例外,因此我在救他,任由他继续以杀我为目标,以及杀了他,永绝后患之间理所当然地倾向后者。

也许我应该趁着治疗的时候做点手脚……

“呐,丫头,我的名字是夜殇,无字碑的话我怕自己的魂会找不到家。”他的声音越发虚弱,勉强抬起头对上我,说,“丫头,我上次的提议,你再考虑一下吧,你不适合血腥,药师也好,什么都好,当个普通人,离开江湖这个是非之地,平静快乐地过日子……”

回家?哪里是我的家?我的家不在这个世界!对我而言的是非之地是权利斗争的中心啊,如今我早已没有回头路了……

“夜殇,做笔交易如何,你放弃这次任务,我救你。”

“好。”

他回答得这么干脆,会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已经猜到我的身份,故意受伤好从我手里骗暗部的解药,可惜我身上也没那东西,暗部的毒药大多是暗部专属药师特制的,每个暗部身上只配备一份对应的解药,如果是我中毒的话,我身边的每一个暗部都会把他的解药给我。

所以,我要用的是另一种治疗方法——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外科手术。

好歹本小姐也在医学院混了几年,以本小姐的超强人气自然是朋友多多,少不了有几个外科的尖子生,平常逛街吃饭的时候总能听他们说一些外科方面的知识,只不过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动手操作罢了,危险是必然的,可是夜殇现在的样子不动手术还是死,也就不差我这么一点危险。

你说让我叫黎血拿解药给夜殇?

那你自己疯本小姐不奉陪,不说暗部是不能暴露的,暗部的毒都是专家自制,我若是拿出解药不就证明我和攻击夜殇的人是一伙的了吗,若是被发现我是女皇我以后还怎么安生,本小姐现在就已经够忙了,还没疯到浪费脑细胞给自己增添生命危险。

我从头发上取出几根针,解下左手的护腕摊开,里面有一排锋利的手术刀,话说本小姐这纤细的手臂怎能能拿大刀呢,本小姐也没耍过剑,弓箭不方便随身携带,但本小姐不随身带点防身的利器实在不放心,思前想后,又薄又小又轻巧的手术刀就成了我的最佳选择,基于本小姐一直以来安全无忧,今天是我第一次使用它们,用得不好别见怪,有误伤也是在所难免的,忍忍就好哦。

然后我又拣了一些干柴生火,用火给手术刀和针消毒,也将空气中的细菌数量减少,尽量避免伤口感染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