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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那可是好东西啊。”扭头看向狈有计,“狈军师,看你瘦瘦的,床上行不行啊,弄条牛鞭补补?”

狈有计大摇头,瘦瘦的胸脯拍得山响:“不要,不要!大王莫看我瘦,床上精神着呢,我家婆娘每次都被我弄得……”

“要死了你,说什么呢?也不怕人家说。”狼妩媚红了狼脸,捏扭一把。等一下,这里有错误?应该是扭捏?不,没错,是捏扭,怎么个捏扭法呢?听我细说,狼妩媚伸出狼爪,捏着狈有计腰间软肉,这叫捏。然后扭,呵呵,明白了吧。其实谈过恋爱的都知道,这个捏扭狼爪手嘛,人界妖界通行,而且都是不学自会,只是个人造诣不同,具体来说,有九十度角,一百八十度角,三百六十度角。

吴不赊扫着狈有计的小身板,半信半疑:“真的假的?就你那小身板……”

狼妩媚莫看外表粗,是个顾家的好婆娘,尤其怕别人看低了自家男人,竟就点头:“是真的大王,他……他好厉害的呢,奴家好些时候都还要讨饶的。”

若是人类女子,打死也不会说这样的话,不愧是妖啊,就是纯朴。吴不赊差点就笑喷了,虎大嘴几个也哈哈大笑。

“虎大嘴,你呢,要不要补一补?”吴不赊好不容易收住笑,已经是牙帮子都疼了。

“我才不要呢,”虎大嘴一撇嘴,“他牛鞭哪有我虎鞭补?”这话对啊,吴不赊拍拍脑袋:“是我昏头了。算了,你们都用不着,我自己吃吧。我床上有两个小妖精,还真是迷死个人,不补补不行了。清蒸牛蛋,红烧牛鞭,晚上这两个菜给我单独做,本大王吃独食。”

“不要!”牛八角犟着的脖子终于垂了下去,“我服了,大王给我个痛快的吧!”

“怎么着?”吴不赊一脸好奇,“既然死都不怕,如何吃你条牛鞭就怕了?”

“咱是爷们儿,死了没关系,不能没卵子啊。”牛八角彻底服气,叩下头去,“求大王高抬贵手,给八角一个痛快的吧。”

“你是服了。”吴不赊看向象白牙、金毛狮,“你两个呢?”“愿服,愿服,大王饶命。”这两个吓坏了,再不敢看风向,直接叩下头去。

“要本大王饶命?那就是说,你们愿意服从本大王的命令了?”

“愿替大王效死。”这会儿两妖异口同声了,“只要大王一声令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赴汤蹈火啊!嗯,说得倒动听,不过在本大王座下,也没什么汤给你们赴。若是听话呢,反倒是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不信你们看看虎大嘴他们几个,原先也是被本大王打服的,现在日子过得比你们强得多吧!”打了一巴掌,也该给个甜枣了。“就是,就是。”两妖大力点头,金毛狮道,“我们之所以与大王手下作对,其实也是看他们日子过得红火,眼红想要分点儿油水,如何会不信大王的话?”

“我早说这些家伙是眼红了,是吧?”猪黑子大大地哼了一声。吴不赊看牛八角:“你呢?”牛八角如何还敢犟:“大王若肯收留,八角愿效死力,一牛到头,永不背叛。”妖兽之类,文明不曾开化,性子野,但野有野的好处,一旦心服,很少背叛,这一点儿比人类或者神仙们都要强得太多。所以无论是先前的虎大嘴几个还是后投的猪黑子,都没说过什么永不背叛的话,因为他们心底就没想过这一层。反是奸商当时多留了个心眼儿,不过这会儿听到牛八角这话,倒也高兴。

奸商会做戏,亲手解了三妖绑缚,笑道:“如此,便让本大王与你等共创大业。”三妖纯朴,果然就感激涕零了。

三妖与部属尽数归服,追风寨又添助力,狈有计几个也甚是高兴。尤其是吴不赊回来了,几妖更是咧着嘴笑。原来随着进山的人越多,追风寨名头越响,也越引起外界的注意。吴不赊不在,诸妖心中无底,可着实发慌呢,吴不赊回来了,便有了主心骨。

虎大嘴与牛八角争斗处,离着追风寨所在双余山,竟然已有将近两百里,难怪先前吴不赊看着眼生,都隔着几百里,怎么能不眼生?

飞在空中看,这是好大一片平原,方圆将近百里,便是鬼哭原了。牛八角介绍这里原有一座大城,原中尚有古城遗址,后来暴发大战,古城毁于战火,原中死了几十万人,每逢雷雨之夜,常闻异啸,有如鬼哭,鬼哭原之名便由此而来。追风寨移民的田地其实还没开到这里来,是乌静思的想法,说可以专选一个地方养牛养马。狈有计手下的小妖找到了鬼哭原,牛八角的手下发觉了,一问是要用鬼哭原放牧,就说要征一半的马羊,否则不许来原中放牧。于是恼了狈有计几个,怒而相斗,却刚好吴不赊就回来了。

鬼哭原西行数十里,沿着娄江一线,都是荒山茂林,只闻兽吼,不见人烟。再往上行,吴不赊眼前忽地就是一亮,森林少了,村庄出现了,人来人往,鸡犬之声相闻。娄江两岸,无数良田,金黄的稻谷低垂,一片等着丰收的好景象。隔着几座村庄,便可看到一处大的集镇。并没有城,但屋宇密集,人流如织,吴不赊以前住的东镇仿佛还没有这般热闹。这里房子全是新的,起得最早的也不过一两年,却是雕梁画栋,气象万千。

吴不赊开始以为那些流民进山,无非是搭两个茅棚,收两季庄稼,看风向对就留下,风向不对随时会走。要知追风寨到底是妖怪当家啊,怎么可以久居。可看这些屋宇,如此气象,简直就是在建祖屋,是要留给子孙、传诸万世的。这些人,真的就不在乎狈有计这些妖怪吗?

不可思议,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也不信。现在便是亲眼见着,也恍如做梦。

吴不赊心底偷偷算了一下,先是偷袭于承大军,狈有计把俘虏押回山,他被逼离开林微雨。然后西门紫烟找到他,他再动身去魔界,最后到达云州,这中间用了三四个月时间。云州遗族答应回归,作准备,到第二年春后动身,这里是大半年时间。前后算起来一年有余。然后横过雄鸡原,穿越魔鬼大沙漠,又是大半年时间过去。当时蜥流沙说什么三个月能穿越魔鬼大沙漠,实际上走了六个多月,连老带小十二万人一起走过来,那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不过吴不赊估计蜥流沙不是计算错误,可能是故意把时间说少,以激起云州遗族的勇气。后来,回赵国求援失败,西行海沙国,又用了几个月时间,这加起来又是一年了。

接着海路回归,到云州遗族终于在象南城安置下来,又已是三个多月。总算下来,从狈有计押俘虏回山到现在,已是两年多时间过去。

“原来竟然已经过去了两年多,我还以为最多是年把时间呢。”这些日子,吴不赊心中都像有山在压着,云州遗族的命运跟他死死地绑在一起,竟是不觉岁月的流逝。现在意识到已是两年多过去,吴不赊心中突然就冰凉一片:“这么久的时间过去了,还来得及吗?微雨有没有嫁人?”

初识林微雨时,林微雨已有十八九岁。寻常女孩子十四五岁就已嫁人,十三四岁成亲的都非常多,林微雨拖到十八九,实在是因为弟弟和扶风郡的拖累。现在两年多过去,林微雨已经二十多了,无论放在人、魔、神哪一界,都已经是老姑娘了。嫁人是非常现实的选择,不嫁人反而不正常,除非是出家做了姑子。

他去魔界,就是为了回来后能风风光光、正大光明地迎娶林微雨,但难道千山万水之后,再见面时,心爱的女孩儿竟已是别人的新娘了吗?

第四十九章  乌先生

吴不赊心中针扎一般得痛。

他已经拥有了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就相貌来说,叶轻红两女都强于林微雨,但林微雨在吴不赊心中的地位,却没有人可以取代。爱与容貌无关,便如再贫穷的家也是家。昏黄的灯盏代表的是牵挂,是否辉煌,是否灿烂,无关紧要。

“大王,看,那幢高楼,还没有完工的,就是新建的醉仙楼。那将是我追风寨辖下最高的一幢酒楼,听说双余城里都没有这么高的酒楼呢。”狈有计一脸的得意。吴不赊强自收敛心神,狈有计手指处,已是一座大镇子的规模,江两岸屋宇鳞次栉比,绵延数里。他粗算一下,至少有数千幢房子,两岸居然架了三座索桥,可以想见交通的压力之重。吴不赊道:“这索桥架得好啊,谁想出来的?”

所谓索桥,便是以粗索凌空飞架,索上铺以木板,远远地看,有若飞虹。不过吴不赊以前走过一次索桥,摇摇晃晃,吱吱呀呀。尤其风大时,桥整个在风中晃荡,初见的人还真是不敢走,走惯了其实却无所谓。狈有计道:“娄江两岸以前住的人多,就有架的。江面宽的地方,百船相连架船桥;窄的地方凌空飞索架索桥。铁链都不要,山中老藤搓结,只要不有意拿刀斧砍,比铁链还耐久,五年换一次索,天牢地稳而且不费钱。”

娄江宽的地方宽达数里,窄的地方不过数十丈,两岸汲水而灌,可以开发出无数良田,以前住的人自然会想到架桥的方法沟通两岸。这种架桥的技术早已成熟,狈有计他们只是拾古人牙慧而已。

吴不赊道:“这镇子应该是我追风寨辖下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了吧,有名字没有?”酒楼要生意好,必要人多。酒楼老板舍得在这里洒下血本,这里必然是最繁华热闹的。

“是,大王明见。”狈有计小小地送了个马屁,“这地方地势好,两面山包着,中间一条江,江面极窄,偏偏又破出方圆十多里一块平地,整体看上去像个大木鱼,所以就叫木鱼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