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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失忆的落花时节》

作者:冷魂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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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上的逃跑新娘

今天是星期天,早晨的天气特别好。初春时候窗外一缕暖香的芬芳吹进我的房间,萦绕在我絮飞尘舞的床头。我睁开眼,只觉一片宛如冬天雪花般飘扬的莹洁印入眼帘,我的心不知为何微微地抖动了一下。终于,我想起来,今天有我的婚礼。

我掀开被子,阵阵冷凉惊瑟了我的身体。我打了个冷颤。初春不是个温暖的时节,这金色的阳光、暖香的芬香却是一种诱人的欺骗。我拿了一件平常的衣服穿起来,这时妈妈敲门走了进来。

妈妈说:“佳佳,你起来啦,我正想叫你呢,再不起可要迟到了。哎呀,你怎么还穿这个衣服啊,快快,把衣服换了,迎亲队伍要来了。”

我们举行的是西式婚礼,举行仪式的时间是十点。现在,已是八点十五分,我却依然没有任何准备的心情。

我说:“妈,我不想结婚了,取消了吧。”

妈妈吓一跳,说:“你这孩子说什么呢,这是什么日子不好随便开这种玩笑,听话,快换衣服,把自己妆得漂亮一些。”化妆是我的本行,我没有上大学。那年,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开学的那天我拎着父母精心为我准备的行李箱在学校门口站了一个下午;报名结束以后,我又拖着它陪我走完了第一次的大都市之旅。晚上,我买了回家的火车票。

我爱化妆,特别爱给别人化妆。它是一项崇高的艺术,它展现给我的是一片自己的领地。近十年来,我用自己的手化出了无数个自己的幻想;我不记得曾经有过多少次,手中粉影每一点的落下,那一段的记忆便如再次复生一般在我脑中闪现。

我知道我的手是为它而生的。

整九点的时候,我已装扮好一切,望着镜中身姿曼妙的雪色裙影,用掩了红妆的苍白面色微微一笑,走出房间。客厅坐满了我的朋友们,充满了不安分的喧闹。我最好的朋友金姐迎着我小跑过来,对着我脸上的各处指指点点,似乎对我的杰作并不十分满意。金姐是我们工作室的资深化妆师,以前给过好多个名人作登台化妆。

我笑着说:“金姐,你别那么挑剔了,我不过做趟新娘而已,有点瑕疵塌不了台的。”朋友们听我这么说,纷纷挤过来跟我说:“哎哟,思佳,你怎么能这么说呢,做新娘是我们女人一生最大最重要的职业,别的都可以马虎,唯独这婚礼我们就是要做皇帝太后,玉帝娘娘也是不过分的……”大家都笑了起来。

当金姐帮我改了妆,做了发型,公寓的楼下缓缓驶近一长排的汽车。最前的车头竖着一对漂亮帅气的结婚洋娃娃,后边是一颗粉色花心,中间从上至下写着“I  LOVE  YOU”三个英文字。

我们离开家坐进那一排长龙汽车驰向了教堂。这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两旁的绿化带宛如一个天然的植物公园已生机盎然。从车窗里举目向前望去,便是参入云顶的高楼建筑,那一格格幽静细微的窗口俯瞰着大地,叫人不得不为人类高度的现代文明而倍感敬畏。

第一次,我知道除自己家乡外有这样美丽的地方,我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植根在这天堂一般富裕的城市。九年前,我放弃大学教育的机会选择技校,却变成我亲手打破这一梦想的不智行为。然而今天,我依然成了这城市的主人,我踏着它走过了几千个孤独寂寞的日子。

车子停下了,妈妈将我牵出了汽车。跨进教堂大门的那一刻,音乐响起来。妈妈把我的手交给爸爸,爸爸正身向神父后面的耶稣受难架望了一眼。我知道爸爸从一开始就不同意用西式的婚礼,那不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可是新郎,我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却是一个忠实的耶稣教徒。他不是中国人。

迈着音乐的步伐,爸爸走到新郎身边谨慎地把我交到他手里,说:“菲尔德,我把女儿交给你了,你要好好照顾她。”

菲尔德是中英混血儿,小时候在中国长大,直到八岁上学那年,他跟着妈妈回了英国。我是在技校毕业欢会上偶然认识的他。他长有一双我最爱的眼睛,然而在过去的五年里从不恋爱的我之所以选择他的原因,却是在于他个性里那一点善良的天性和不懈的毅力。

菲尔德对爸爸的告诫只作点头微笑,牵我转向神父。我抬头透过朦胧的面纱看着他不停闭合的嘴唇,忽而一阵昏然眩晕掠过心头。神父的身旁,那十字架前隐约现出一个模糊的暗影渐渐形成人形。这人形仿似从十字架上脱掠出来的上帝的影子,又好像从这一间通向幸福天堂伊甸园里幻化出来的撒旦的灵魂。我的心猛烈地一阵跳动。

“我愿意。”

我忽然听到这暗影发出来的这一声“我愿意”,愿意什么?我没能来得及张口询问,一阵窃窃的喧闹又在耳边响起。我望着它,暗影弥散开来,笼罩了整个教堂的光华。

“思佳,佳佳,你还记得吗,那时我们的生活多么快乐?你难道忘了我们曾经一起许下的诺言了么?你结婚了,我真高兴,可是你知不知道,他不是我,和你在一起的人不应该是我吗……”

我感到有一线的湿润在脸上轻轻滑过。

“思佳,思佳,你怎么了?”

我醒悟过来,看见菲尔德惊慌得摇动我的臂膀。我朝他无力地笑一笑,说:“I’m  sorry,Field,I’m  afraid  I  can’t.”

菲尔德不理解地问:“Why  not?”

我最后向他投去一个抱歉的笑容,拉开他的手头也不回地跑出了教堂。

回到乡村

1981年4月

蔚蓝的天空浮动绵延的云彩。天空下,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绕过周边潺湲小溪一直向前伸展;道旁泥泞的沟渠上生着些可爱的红绿相间的野花野草。再往外便是绿油油的田野,春天时候,金黄灿灿的油菜花布满整个广阔的野田;习习柔风拂来,便可闻到风中携带的温馨的菜花的香味。几个小孩,大约都是四五岁的样子,在田里搭起的田径上嬉戏玩耍,那清脆悦耳的笑声仿佛天边一角远远传来的天籁,顿时沁入那些偶尔路人的心房。


沿着这条小道走过几公里,眼界豁然开朗。相邻的一座座农家楼房鳞次栉比,楼房前是各家自耕自种的田亩。这个时节,正是他们翻土播种的时候。热闹的田间响着他们愉快而又舒坦的谈话笑语。其中有一个年约三十的高个子壮青年,嘴里哼着轻快的小曲,把那些今年该播下的种子耕进了肥沃的地里。早春的太阳虽然不烈,但在临近中午时分,那直照头顶的太阳依然使那青年涔涔地滴下了额头上的汗水。

青年停下抹了抹额头,回头向家里一望,正见一位身材臃肿的妇人走出门朝他走来。青年露出责怪的微笑,扔下耕锄快步朝那妇人迎去。

“我说秀,你挺个大肚子就不要出来了,你瞧外面这太阳厉害着呢,走,我陪你回去。”青年将这位叫王珍秀的妇人掺回了家,在炉灶上给她倒来了一杯热滚滚的水。

“我在家里也闷,想跟你说说话,妈快煮好饭了,你就休息一下吧。”王珍秀接过水杯关切倍至地拉过丈夫华伟强的手让他坐在自己身边,笑意款款地望着他。

华伟强看了看四周,不见华妈的影子,便问王珍秀说:“咱妈呢,饭好了,她倒出去了。”

王珍秀说:“妈去找隔壁绢妹子去了,赵兄弟今天又出村到城里干活了,家里只剩她一人,妈去喊她到咱家来吃饭。”

华伟强一听拍了大腿说:“哎呀,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真该死,我应该早把绢子给接了来也好让你们做个伴,你们呀,都快近十个月了,千万不能有个意外,呸呸呸,能有什么意外,我瞎说。”华伟强连呸了十几声才把这不吉利的话算是收回来了。

王珍秀一边笑一边替他扫走身上的脏物,正说着,华妈拉着林红绢进了屋来。林红绢的身子看来王珍秀略显小些,大概是因为林红绢长得就比王珍秀小巧一些,那凸出的肚子便不那么圆鼓鼓。可这村里的人就时常拿她们俩来开玩笑,说王珍秀长得结实,个头又大,将来必定生个大胖儿子;可林红绢天生秀气又有点弱不禁风的味道,这肚子大概只能生出个玲珑小女娃来。

这个玩笑一直传进了华赵两家人的耳里,他们在农村长大,生性落落大方,听到这个传言反而使两家人自己在家里头开起了个小玩笑。华伟强说,要真是一男一女倒也好办,肥水不露外人田,他华家也不到外面去找媳妇,赵家也不要盯着别人家的财礼,干脆两家办个合欢酒宴一朝成亲家,便是大大的天作之合。这话说了立刻得到两家人一致的同意,于是从那往后,华伟强就把林红绢当一家人看,赵远国不在家的时候,华家三口绝不让林红绢有个什么差错。

林红绢来到华家,一眼看到华伟强和王珍秀情比金坚的恩爱模样,忍不住就露出了一副妒嫉表情,又砸嘴又摇头地说:“我是个苦命人,看不得别人这么好,我啊,还是回家吧。”说着,她便要转身回走。王珍秀知道她长得虽小,人却是机灵得很,立刻站起来拉住她好意劝道:“绢儿,你别走,我和你好不和他好还不成吗?你看他每天就知道干活,什么时候陪过我,我来陪我我求之不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