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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



        秋天已经悄无声息地来了,可是空气中还带著酷暑的余热,这样的时节,适合放纵自己,放纵自己依著自己的心肆虐,放纵自己爱一个永远不可能和自己有交集的男人。

        “2003年本市最轰动的演唱会的门票正在热卖中”。方凌捧著杯钟爱的柠檬红茶,定定地看著电视里的娱乐新闻。她痴迷了十年的男人就要来这个她生活了很多年的城市开演唱会了。在她的年龄已经不适合像小女生一样追著偶像跑的时候,他却终于要来了。

        花去自己近一个月的薪水,就为了买两张可以最清楚地看著他的位子。当周围的人都不以为然时,她却觉得很欣慰。因为,这个她喜欢了十年的男人终于成为炙手可热的明星了,终于变得,让她花去一个月的薪水也只能买两张他的前排的门票了。努力了那么多年,他在华语歌坛和影坛的地位终于变得不可动摇。他成功了啊!

        从他刚刚在演艺圈崭露头角,她就被他吸引了,因为他浑身上下那浓得化不开的沧桑感。她曾经对自己的密友说:一个男人怎么可以看著一身沧桑却又同时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是的,他就是这样,即使微微笑著,眉宇间仍带著一丝沧桑,仿佛背负了全世界的悲伤。可是他对自己的歌迷影迷都极好,他总是温和地笑著,好脾气地帮他们签名,和他们握手。他总是这样顶天立地,仿佛天塌下来都能一肩扛住,可又让人忍不住心疼他,想著,他曾经受过怎样的伤,想把他拥入怀中,好好呵护,让他的眉头不再皱起。

        是的,这就是她爱了十年的男人——一个遥不可及的明星,一个名叫凌恺的传奇。

        方凌从来就不承认自己是追星族,因为她只收集凌恺的专辑,只珍藏凌恺的电影,只关心凌恺的新闻,只注意凌恺的一切。她不承认自己是追星族,因为她执拗地以为,她对他的喜欢,已经超越了对于一个明星的钟意,她是真真正正地用心在爱他的。即使,在私心里她不得不承认,他永远都不可能知道这样的爱。可是,谁在乎呢?爱他就好,不是吗?

        电话铃惊天动地地响了起来。她不大开心地接了起来。

        “你在干嘛哪?这么晚才接电话?”好友丁洁云嚷嚷著问她。

        “在想演唱会的事。”方凌淡淡地回答,对于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她从不会有所隐瞒。

        “还在想啊。老天!我知道凌恺很帅啦,可是,你下周五就能那么近地看到他了,还想他干嘛啊?真受不了你哦。”

        丁洁云总是想不通方凌为何可以这么样地喜欢一个明星。不过就是一个明星嘛,丁洁云总是这样说。尽管她追星的程度让人咋舌,她喜欢的明星可以一路从美国排到中国,多得吓死人。举凡长得不错的,不论男女,都可以让她尖叫不已。一会儿跟方凌说这个男歌星好酷,一会儿又说那个男演员好阳光。她甚至连女明星都不放过。这个脸蛋好,那个身材好。只要是有点可取之处的明星,哪怕只是颗小星星,她都能追得不亦乐乎。方凌想到就觉得好笑,不明白丁洁云有什么立场数落自己。

        她笑著逗弄自己可爱的好友:“你不是也想去看演唱会的吗?我还多买了一张票呢。既然现在知道你不喜欢明星了,那我就去把票退了吧。你不知道,现在前排的票可好卖了,多少人出高价在抢呢!”

        “Oh  My  God!!凌凌,你不是说真的吧?我当然想看,我不知道有多想看呢!凌凌你最疼我了!呵呵。”丁洁云谄媚地说,还不忘加上一句丁洁云式的傻笑。

        “去买票的时候,想著,自己一个人去看他不行啊,万一一个激动昏倒了,也总得有个人扶著我回家吧。”方凌调侃著自己,知道自己对于凌恺的演唱会有多期待,也知道,这样的时候,她非常需要自己的好友在自己身边,陪自己分享感动。

        “说真的,凌凌,你觉得这样去看一次演唱会有任何意义吗?”丁洁云有些担心她的好友已经追星追出妄想症了。

        “想听严肃的回答吗?可是我怕你会吓到。”方凌苦笑。

        丁洁云长叹了口气:“和你二十年的朋友是当假的吗?说吧。其实虽然我老是嘲笑你的痴心妄想,但我很明白,你不是这样随随便便因为一个男人长得好就会痴迷上他的。”

        “洁云,也许你不相信,可是每次我看著他,即使是那么远地看著不真实的他,我都会觉得我在看一个失散了好久的爱人。那种感觉很奇怪,可是我真的觉得他不是那个遥不可及的明星凌恺,而是我的爱人,是一个曾经被我抱在怀里细心呵护的爱人。”方凌有些犹豫地说,不知道这样的说辞会不会让这个神经粗大的好友以为自己是神经病。

        如她所料,洁云又开始劝她了,劝说的内容她早就烂熟于心,因为她已经听了好多年了。只不过这一次,洁云说的更多也更用心良苦,方凌苦笑,她知道,洁云听到她的心里话之后已经以为她病入膏肓了。也不能怪连这个身为自己挚友的洁云也无法了解她对凌恺的奇妙感觉,毕竟,一个平凡的女孩,和一个红遍大江南北的明星之间相差的距离已经不是可以用普通的计量单位来计算的了。

        甩甩头,甩掉心里头的杂念,方凌试著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轻快一点:“好了,不多想了,我们就等著周六去看演唱会吧。好巧哦,演唱会居然是我26岁的生日耶!真是个不错的生日礼物哦!”

        “是啊是啊,这样的生日礼物可真合你意啊!”洁云叹口气,再度败给这个追星族好友。在粗线条的她看来,方凌实在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别人在这个年龄都忙著恋爱结婚,而她,却还做著16岁少女做的事——追星!

        挂上电话,方凌看著房里凌恺的巨幅海报,轻声地说:“你究竟是谁呢?可以告诉我吗?是不是周六的演唱会,是你要给我的答案?”

        看著海报中他瘦削的脸,微皱的眉,她的心,竟然隐隐作痛起来。她知道有些不喜欢凌恺的人总说他故作深沉,说他总是把自己弄得很酷很沧桑,想借此来吸引歌迷影迷的注意。可是她从不这样认为。每次看著新闻上报纸上他微蹙的眉,她总觉得心痛,仿佛他的悲伤是她的原罪。她总是说,为什么他不笑呢?他笑起来明明很阳光。每次她这么说,洁云都会笑她。因为似乎从来没有人见过凌恺开怀地笑。他很少大笑,即使有时笑了,也带著些许哀愁,仿佛哀愁是他的标签。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方凌总是觉得自己曾经看过他的笑,看到他像孩子一样放肆地笑。他是个爱玩的孩子。方凌想。不过这话,她从来没敢让任何人包括洁云知道。因为如果她这么说的话,即使洁云也会觉得她有妄想症。所以她从来不说。只是在看著他的新闻,听著他的歌时,她会带著宠溺的笑容,看著海报中的他说:最近,有没有贪玩?

        周五竟然这么快就到了。即使在等待中,时间变得如此地漫长,可是真正到来的那刻,她才知道,原来时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焦虑而放慢脚步。

        方凌手忙脚乱地打理著自己的装扮,尽管她已经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整理自己,可总觉得自己打扮得还不够好。

        半个小时前就过来等她的丁洁云早已经看得瞠目结舌了。“凌凌,只不过是去看场演唱会,你有必要这样挑剔自己的打扮吗?”她终于忍不住发问。

        “我只是想,过了今晚我就26岁了,这场演唱会,就当是我对过去这种梦幻生活的告别吧。我必须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一下了,毕竟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对哦,寿星婆!”洁云一边笑著,一边帮方凌整理她新做的发型。把一头及腰长发打薄烫过之后,方凌终于有了点26岁的样子,不再像原来那样,纯情得像十几岁的小女生了。

        匆匆赶到体育馆时,已经有很多人在等候入场了。天王的魅力果然非同寻常,即使早来了这么久,都能遇到这么拥挤的场面。

        丁洁云在人群中被挤得快夺门而逃时,仍不忘保护好身边的死党。毕竟,方凌可是娇娇弱弱的,不像她那么热爱运动,更别提有什么防身术了。看著那群尖叫著的小女生,还有一些看得出有了些年纪的妇人,丁洁云再一次地长叹口气:“凌凌,你的这个天王好像真的不是一般的红啊。现在我可以肯定你追星的程度还算正常了,至少比起那些脑子脱线的小女生来说是很正常啦。”

        方凌不语,只是浅浅地笑著。她怎么都抵制不了心头的兴奋。就要看到他了啊!

        丁洁云看著死党怔怔出神的样子,没辙地摇了摇头。虽说她自己也很兴奋,毕竟是那么帅的一个男人耶!谁让她天生就好色呢,呵呵,不过比起方凌的痴傻,她觉得自己还是非常冷静的。

        事实证明,到底两个女人谁比较冷静这个问题还有待商榷。毕竟,失声尖叫的竟然是口口声声说方凌追星的丁洁云姑娘啊。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凌恺是这么的震撼,方凌一定会忍不住嘲笑洁云。可是,她的视线,一刻都没有能够从凌恺的身上移开。

        从凌恺在全场屏息的等待中从容地从天而降开始,方凌就开始轻轻地颤抖。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自己看到这张在海报中看了十年的脸时会像被雷劈中一样。

        “凌凌,你看傻了啊?你哭什么啊?”洁云叫得嗓子都快哑了,决定歇一歇时,看到死党脸上居然有两行清泪。她愣了一下,不会吧?感动得哭了啊?

        无助地摇摇头,丁洁云真想仰天长叹,神啊,救救这个病入膏肓的女人吧!她在心里惨叫。手却开始拉开大背包的拉链。

        方凌愣愣地看著丁洁云像变魔术一样变出来的百合花,不明白洁云是怎么在那么拥挤的人群中也能保护好那么娇弱的百合花的。

        “给你,送你的生日礼物啦,我知道你最喜欢白色的百合花了,就叫人帮我买好了放在休息室里的,我刚刚偷溜去洗手间其实就是去拿花的。今天演唱会维护秩序的保安是公安学校的学生啦,我正好有个邻居是公安学校的。我让他帮我买了拿来的。不然我们根本拿不进来啊。”丁洁云有一点点尴尬地说完,面对方凌感激又感动的泪眼让她很是想逃。说真的,她还是比较怀念以前那个比她还疯狂还有活力的方凌。

        方凌看著洁云别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谢谢你,洁云。我真的很喜欢这个礼物。可是,没办法送上台去啊,警卫站在舞台边上,摆明了不让人上台扰乱秩序了。”

        “受不了你的傻啦,我既然能找到人把花送来,还能不让他答应让你送花上台吗?”洁云夸张地拍拍她的脑袋,“拿著吧,等会儿要上去之前我带你从我那个邻居那边上台。”

        方凌捧著花,并没有立刻就冲上台去。她开始平静下来,想好好地听一下凌恺现场演唱的歌。

        偌大的体育馆开始安静起来,因为凌恺开始唱他很多年前的老歌,他轻轻的一个手势,乖巧的歌迷立刻停止了尖叫。这让方凌很是感动。这就是凌恺的魅力啊!只要轻轻的一个手势,一个眼神,让人即使是放弃全世界立刻跟他走都行。

        在静静的感动中,凌恺唱了好多好多老歌。有很多是他的老牌歌迷才知道的歌,毕竟,在很多年前,他还不是很红的时候,这些歌,并没有能够引起多大的轰动。能哼能唱的只能是那些一路陪著他走到今天的铁杆歌迷了。

        舞台上的灯光暗了下来,凌恺去后台换衣服了。

        洁云拖著方凌的手,向她认识的那个公安学校的邻居走去。演唱会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方凌还没有上去送花的意思,她可不想自己好不容易想出来的surprise就这样白白浪费。

        方凌任由洁云拖著她走,因为她已经呆住了,或者说,全场都呆住了。舞台上的灯光很暗,可是有一束光很亮,凌恺已经再一次地出现在舞台上了!

        凌恺的再次出现引起了欢呼,可是这欢呼非常短暂,歌迷的尖叫声在看到凌恺左手抱著的小女孩时突然地止住了。

        那个小女孩长得很美,想必她有一个很美丽的母亲。

        让大家呆住的不是她的美丽,也不是她小公主一样的打扮,而是她环抱著凌恺的脖子,和凌恺非常亲昵。这让大家明白这个小女孩应该不是哪个幼儿园找来为演唱会充当道具的,她很可能是凌恺的亲人!

        正在大家呆住的时候,凌恺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这让缓不过神来的歌迷更加迷惘了。凌恺居然笑了!凌恺耶!这个十多年来从来都是以淡淡的哀愁为注册商标的男人,竟然那么温暖地笑了。而且是对一个小女孩。

        “凌凌,跟大家打个招呼。”凌恺带著丝宠溺对小女孩说。


        凌凌!方凌和洁云都有点傻,因为感觉凌恺好像是在叫方凌一样。而且小女孩的模样居然和方凌小时候有几分相似,这让和方凌一起长大的洁云著实傻了一下。不会吧?!她呆呆地念道。

        “大家好,我叫凌凌,两个凌字都一样喔,因为爸爸说,妈妈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凌字,所以索性就叫我凌凌了。我很喜欢爸爸唱的歌,不过以前从来没能到他的演唱会去玩,因为爸爸说,你们会不高兴。你们真的会不高兴吗?你们那么喜欢爸爸,可不可以也顺便喜欢凌凌啊?”小女孩用软软的声音说。

        爸爸!!全场再次惊呆。

        凌恺有女儿了!!

        居然!!

        静止的状况并没有维持太久。因为小女孩开始不安,以为台下的歌迷都因为自己的出现开始不高兴了。“爸爸,她们不高兴了吗?”她小小声地问著凌恺。因为衣服上别著无线的话筒,所以她小声的询问仍然让歌迷听到了。

        凌恺开始微微皱起了眉头,习惯的忧郁又出现在他的脸上:“这么多年来,我很庆幸有大家陪我一起走过。为了顾虑大家的感受,我一直没让凌凌出现在公众面前。但是今天的演唱会对于我来说,是为了实现一个约定。凌凌的妈妈十年前离开了我,但是她曾经要求我十年后在她的家乡办一场演唱会。所以我来了。我想可能我并没法看到她,但是这个约定,我一定要实现。很感谢大家来今天的演唱会,大家如果真的喜欢我,就请接受我的女儿,因为你们就像我的家人一样,我很需要你们的支持。可是如果不能,我也只能说很遗憾。我有今天的成就也已经够了,或许,我真的该多花点时间陪陪凌凌了。”

        缓缓地说完之后,凌恺把凌凌放了下来,让她牵著自己的手。歌迷们终于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了,开始大声地喊:“凌恺,不管如何,我们永远支持你!”

        感动地点点头,凌恺轻声地跟歌迷道了声谢,然后开始唱他的代表作《异时空的恋人》:

        你说

        你穿越时空为我而来

        你勇敢地来

        只为寻找一个可能的存在

        只为寻找你想象中的我

        当一切挣脱了控制

        世上不再有时间

        不再有空间

        有的

        只是不得不相遇

        不得不凝眸的执著

        你说我不会知道

        为了寻找我

        你跨越了多远的距离

        你说这样执著的你

        我无法拒绝

        只有心甘情愿地拥抱你

        穿越了遥远的距离

        你翩然而至

        可又是因为这遥远的距离

        你不得不走

        世界上任何一个现实的地方

        我都可以去寻找去占领

        可是

        当你消失在茫茫时空里

        我的爱人

        我却无法找到你

        我别无选择

        只能遵守我们的约定

        来赴你的十年之约

        亲爱的

        我会找到你

        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冷

        又有多远

        这一刻,全世界都被遗忘了。整个体育馆似乎只剩下了正在演唱的凌恺和正在聆听的方凌。泪缓缓滑落的时候,方凌不由自主地走上台去。她看不见周围歌迷对她的举动的抗议,看不见洁云帮她搞定警卫,也看不见自己。她的眼中,只剩下了凌恺。

        当白色的百合从方凌的手中转移到凌恺的手中时,凌恺看到了一张让他几乎忘了歌词的容颜。

        在两段歌词的空当之中,他轻声地问:“是方凌吗?”方凌轻轻颔首,仿佛这样的问题早在她的预料之中。

        “那么,凌恺,能告诉我你是谁吗?为什么我会对你这么熟悉?”方凌忍不住问他,因为他的问题让她明白两人真的有过交集,只不过居然被她遗忘了。凌恺没有回答她。或许是因为下一段的歌词正等著他演唱,也或许是因为气她居然遗忘了他。他没有再说话,只是伸出手和她握了一下。然后他转过身去,牵起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的凌凌的小手,继续地唱他的《异时空的恋人》。

        在他们短短的两句话的交谈中,台下的歌迷已经开始抗议,因为没想到居然有人可以上台献花。凌恺的及时转身让歌迷的抗议平息了下来,大家继续听歌,不再注意那个愣了几秒钟后才转身下台的方凌。

        除了方凌,没有人发现凌恺的声音开始变得柔和,不再像每一次演唱《异时空的恋人》时那么沧桑那么孤寂。

        方凌紧紧地握住刚才凌恺借著握手放到她手中的链子,从侧门中走了出去。离开了里面的拥挤和热情,此刻的她,只想拥有短暂的平静,只想好好地整理一下乱成一团的思绪,然后想一想,台上的凌凌究竟是谁,她更想知道的是,她是怎么认识凌恺,又是如何,遗忘他的。

        在场外吹著凉风,方凌突然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再回到热闹的演唱会去,她只是好想回家,回到自己的房里,看著海报上的凌恺,好好地想一想或许曾经被她遗忘的爱人。她像逃难一样地离开了,连告诉洁云一声都忘了。

        回到家里,把自己用力地甩到床上,她开始头痛。

        这是怎样的一场闹剧!自己怎么可能认识凌恺,又怎么可能曾经和凌恺有过纠缠?如果她曾经爱上过这样的一个男人,她怎么可能会把一切遗忘得那么彻底那么干净?更可怕的是,台上那个叫凌恺爸爸的小女孩究竟是谁?方凌扯扯自己的长发,有点想哭。为什么那个女孩和自己长得那么像?她才26岁,不可能生出这么大的小孩啊。而且,她从来都没有和异性发生过关系,又怎么可能会有小孩?她摇摇头,试图甩去一脑子乱糟糟的想法。或许一切只是巧合罢了。可是凌恺为什么会认识她?还知道她的名字?天哪!她开始想撞墙。虽说自己是学文的,老爱胡思乱想,可是,如果自己假设的一切都是事实的话,那是不是也太恐怖了?她很清楚自己26年的生命中从来没生过什么大病,也不可能丢失什么记忆,更何况是如此重要的记忆。

        叹口气,她对著墙上的海报说:“凌恺,搞不好洁云说对了,我真是追星追出神经病来了,说不定今晚根本就没有过什么演唱会,我也根本没有见到你也没有和你说过话。我可能真的疯了,该去看医生了。”

        手里有点刺痛的感觉,她低下头去,发现了手中一直紧握著的链子。那是一条银链子,链子比较长,有些旧,挂坠大概有火柴盒的一半大小,是个可以打开的小盒子。她愣了一下,发现手里的链子很像凌恺一直戴著的那条——在凌恺所有的海报中,都可以看到他脖子里戴著条银链,但从来没有人看清楚过链子的真实模样,细心的人发现凌恺不管什么时候,脖子里都戴著同样的银链,所以曾经有一段时间,类似的银链很受凌恺的fans追捧过,但是从来没有人知道,这条项链下面还有个挂坠。她好奇地看著挂坠上小小的开关,打开了它,看到里面有一张小小的纸条,和一张看上去有些年月的照片。

        那张照片上的女人,和自己好像!方凌傻掉了。不明白凌恺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张照片,因为她很清楚自己没有拍过这样的照片。而且,这张照片里的人,很像现在的自己,反而不像凌恺演唱会上暗示的十年前的自己。因为十年前的自己还是个青涩的小丫头,老是顶著一头短发乱跑,而照片中的女人一头卷曲长发,笑得一脸温柔,看得出帮她照相的一定是她的爱人。

        她著急地看向手中的小纸条,想从这张小得可怜的纸上找出自己想要的答案。

        纸上面写著一串数字。应该是凌恺的手机号码,她想。

        她的脑子里乱到不行了,凌恺怎么会知道她会出现?可是如果他不是早就知道,他又怎么会把自己的号码放在项链的坠子里?

        该打给他问个答案吗?

        方凌开始觉得混乱。她应该打给他吗?即使打完之后,她的生活将会再也回不到原本的平静?她该怎么做呢?

        犹豫了很久很久,久到她几乎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化石,这时候她的手机响了。

        她看了下号码,是洁云打来的,估计是骂人来了。

        果然。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次洁云好像气得不轻啊。

        “好了好了,不要骂我了。”她打断洁云连珠炮式的轰炸,“我当时只是吓傻了,这样吧,你有空就过来一趟,我有事和你商量。不过今天太晚了,你爸妈可能会不放心吧,你明天来也行,反正我在家。”洁云一直和家人同住,不像她,一毕业就从家里搬出来,自己一个人住了。

        “我马上就过来,我跟我妈说一声,今晚住你那儿好了。”洁云飞快地说完就挂了电话,想必对于方凌将要和她商量的事情已经快好奇死了。

        方凌突然放松地笑了起来。好吧,既然还有洁云在,那么,一切总归能解决的不是吗?因为她好像还从来没看到洁云有什么烦恼呢。

        洁云很快就到了,速度之快让人忍不住怀疑她刚才是不是就在门外打的电话。

        “怎么样怎么样?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啊?还有那个凌凌是怎么回事?咱俩可是一块儿长大的,你可别告诉我那个凌凌和你小时候的样子不像。她不会是你偷生的吧?”洁云叽哩呱啦问了一堆,问到最后一句时她几乎是尖叫出来的,大概是没法承受这个可能□□。凌凌是方凌的女儿?天哪。想想就恐怖哦。

        “好了,你别激动。你一激动我就更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方凌把洁云从激动中拯救出来后,认真地说:“我是真的有事要和你商量。你别再激动了,好好帮我想想怎么办。你看,这是刚才凌恺给我的。”然后,她把手上的链子递给了洁云。

        洁云打开那个盒子后,又一次愣住了。天哪!她真的很希望自己在做梦。可是看著方凌六神无主的样子,洁云知道自己不能再闹她了。

        快速地整理了一下紊乱的思绪,洁云果断地说:“现在毫无疑问,你和凌恺之间绝对发生过什么事。奇怪的是,你居然全无记忆。而我和你从小学开始就一直一起玩,连大学都是念的同一间,所以你确实不可能生过这么一个小孩而我却不知道。现在只有凌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如果你想知道究竟发生过什么,那么你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找凌恺了。”

        “只能找凌恺吗?可是我真的有点害怕,我怕这个电话一打,我的生活就彻底颠覆了。”方凌苦恼地说。

        “你怕什么呢?你不是一直都那么喜欢凌恺的吗?既然现在知道你和他可能曾经有过一段过去,你为什么不把握住机会呢?即使你们真的没什么,至少,你可以和他面对面了,也可以好好地考虑一下这十年来你对他的迷恋究竟代表了什么。对不对?不把事情弄清楚,你能心安吗?”洁云直视著方凌的眼,想要逼这个向来都很蜗牛的朋友面对现实。

        “好吧好吧,我给他打电话。事实上我也很想知道这该死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老天爷啊,洁云,那个小女孩真的很像我小时候的样子,她不会真的是我生的吧?”方凌□□著说。

        深呼吸了几下,方凌仍有些颤抖,不过还是坚定地拨了那个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像是电话那头的人一直在等著似的。

        “……”方凌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开场白。难道该问凌恺,自己是不是他孩子的妈?她苦笑了一下。

        “凌凌,是你吗?”电话那头的凌恺急促地问。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是我。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叫方凌?我从来都没有和你面对面过啊。”方凌疑惑地说。

        电话那头传来的是凌恺饱含痛苦的声音:“真的没有吗?凌凌,我等你十年了。当初你不告而别,你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如果不是答应你要在今天为你办一场演唱会,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下去,而且还能走到今天的成绩。凌凌,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

        方凌被他说的话吓住了,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洁云拍拍她的手,给了她一个手势,要她继续勇敢面对。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我真的不记得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我只是,每次见到你的照片,都觉得我们应该很熟悉。可是我之前确实没有见过你啊。难道我真的失忆过而我自己也不知道吗?”方凌无助地问他,“或许,你再告诉我一些以前的事,让我能回想一下过去。”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好久。

        方凌担心地轻唤:“凌恺?你,没事吧?”

        凌恺苦笑,怎么可能没事?自己等了十年,难道就等到了这样荒谬的一个结果吗?可是他又清楚地知道,方凌不会骗他,凌恺叹了口气,对方凌说:“十年前,你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你喜欢我好久了,你说,你穿越时空,为我而来。”

        心仿佛被狠狠地踩了一脚,方凌呆呆地重复凌恺的话:“是吗?我,为你,穿越时空?我是这么说的吗?”

        凌恺不舍得听她无助的声音,安抚她说:“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找到你了。其实你刚说给我听的时候,我虽然信你,但心里始终有一些不确定,不太敢相信真的会有这样的缘分发生。但是,我现在可以完全肯定这发生过的一切了。因为,十年前,你也是像今天这样出现在我面前的,白衣白裙,长卷发。或许,我们就要认识了。”他轻轻地笑起来。或许是真的吧,方凌就要去找他了。他愿意相信这个浪漫的传说,毕竟,十年的等待中,他的心脏已经强壮到可以接受任何的可能性了。对他来说,什么样的原因或是过程都无所谓了,只要能再见到方凌就好。

        他温柔地说:“凌凌,早点睡吧。你也累了。或许,今夜梦中,你就能知道所有的答案了。别想太多,把你的电话告诉我,我会找你。”

        问清了方凌的手机号码后,他说了声晚安,就挂上了电话。

        方凌无助地抱住自己,为刚才凌恺声音里的痛楚感到揪心的痛。她究竟是怎么了?她真的忘了凌恺吗?她怎么可以伤害他呢?她明明这么爱他啊!

        可是,如果不是遗忘,就真的是还没认识他了。穿越时空?好浪漫,可是,可能吗?她傻傻地笑。

        洁云环住她的肩,体贴地不去问她什么。

        方凌深吸了口气,平静地对洁云说:“他说,十年前,我穿越时空,去找他。”

        无视洁云瞠目结舌的样子,方凌躺了下去,用被子蒙住头,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好好地睡一觉,什么都不用想,反正很快就能见到凌恺——不管是十年前的凌恺,还是现在的凌恺。一切,应该很快就会有答案了吧?她有点不确定地想著。思绪开始混沌,不过其实一切都不重要对不对?凌恺说得对,最重要的是,他们相遇了。她舒了口气,缓缓地笑了。

        半梦半醒间,她似乎看到了凌恺,一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