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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七章-1



        睡了很饱很饱的一觉之后,方凌满足地醒来,睁开眼,觉得有点不太对劲,她动动自己习惯性侧睡的身子,然后看到垫在自己脖子下面的那条手臂,记忆慢慢回笼,她的脸一点一点地红了。她缩在凌恺的怀里,怎么都不肯转身面对抱著她睡的凌恺。她不知道凌恺醒了没,也不敢回头看。闭上眼,她用自己的脸蹭蹭凌恺的手,安心地呼了口气。这样醒来真好。她喜欢这样毫无距离地被凌恺抱在怀中,尽管有些害羞,可是,她还是得承认,在凌恺的怀抱中醒过来,是一件无比美好的事情。如果说这十年的痴心只是一场迷恋,只是自己编织出来的一场美梦,那么,此刻,她很清楚地知道,她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个真实存在的男人,而不是远在天边的那个偶像。

        一个轻柔湿润的吻落在了她纤细的颈背,她浑身一颤,知道凌恺已经醒了。凌恺轻轻把她的身子转了过来,让她无可避免地面对他。

        “凌凌”,他用低沉的嗓音唤著她。

        方凌被他不同于平常的声音诱得抬起头来:“你的声音和平时不太一样呢。现在这样很诱人。”说完诱人两字,她又脸红了。想到昨天自己的大胆,还是有些羞涩。

        凌恺宠溺地看著她娇羞的样子,对窝在自己胸前的方凌说:“好了,你不会想躲在我怀里一辈子不抬头看我了吧?”

        方凌抬起头,被他的声音电得背脊酥酥麻麻的,她问:“你早上醒来,声音就会低沉沙哑一些吗?”

        “对啊”,凌恺亲亲她的额头,“所以,你要是一直想听的话,就每天都在我怀里醒来就行了。这个是你方凌独享的特权,不会有第二个女人听到了。”

        方凌听著他含蓄的承诺,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他胸前画著圈,凌恺□□一声,抓住她诱人犯罪的小手:“别乱动了。不然我不保证会发生什么事。你今天应该好好休息,我不想让你太难受了。乖,起来吃点东西,再继续睡吧。”他知道昨夜方凌并不好受,她痛得一直出冷汗,后来连眼泪都流下来了。

        他起床从衣柜里拿了件自己的睡袍,然后把方凌从被子里挖了出来,用睡袍把方凌裹住。然后跟方凌说:“我要去片场,今天要到晚上才能回来。影片快杀青了。虽然没我多少事情,我还是觉得在剧组随时待命比较好。”

        方凌点头:“好的。那我还是在家里等你。午饭我会自己解决的。”

        她著迷地跟著凌恺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看他穿好衣服,看他没戴隐形眼镜时眯著眼睛的样子,看他凌乱的黑发,看他下巴上冒出来的胡子,看得她忘了害羞,伸出魔爪,在凌恺脸上摸了又摸,摸到凌恺都有点脸红了,才肯放手。

        凌恺笑睨了她一会儿,亲了下她的唇角,然后走进卫生间,突然又探出头,问方凌:“这里你还要不要跟进来?”说完哈哈大笑地缩了回去。

        方凌扬扬拳头,耀武扬威:“死小孩!敢取笑我。明天让你下不了床!”说完自己都觉得好笑,嘻嘻一笑,吐吐舌。

        凌恺出门了之后,方凌又缩回到了被子里。什么都不想做,就想躲在被子里,闻闻被子上残留的凌恺的味道也好。

        她嘻嘻笑著,卷著被子在床上打滚,直到把自己卷成毛毛虫一样。深深吸了一口气,让她悸动的气味弥漫了整个身心,她突然觉得酸酸的,然后脸颊冰冰凉凉的,她伸手一摸,满脸都是泪。不知道为什么会在极度的甜蜜之后感觉到一圈一圈蔓延开来的酸楚。也许,也许是因为对未来的迷茫,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会消失不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留下凌恺一个人过,不知道漫长的十年岁月,她深爱的人,该怎样度过没有她的漫漫长夜。她突然有点痛恨起那个无知无觉地活到二十六岁的自己,仿佛所有的苦都是被凌恺背著。她不要这样,她不要自己的爱情是由凌恺一个人保护著,她想认真地和凌恺一起,一点点变老,看著凌恺成长,看著他摸爬滚打直到登上巅峰。她想受凌恺受的苦,尝凌恺尝的甜。可是,可是她没有办法停留。上帝在这场奇妙的缘分中早已安排好了角色,她没有办法不顺著既定的路走,因为如果她不听话,那么,受苦的可能就是三十岁时的凌恺。她苦思冥想,怎样都想不出一个办法两全其美,似乎自己能做的,只是在某天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到正常的时间轨道里,然后,等待故事的结果。

        故事的结果会是怎样的呢?如果,她可以一睁开眼发现自己到了十年前的现在,认识了有著灿烂笑容的凌恺,那么,会不会,再一眨眼,她就回到了2003年的上海,发现一切根本只是她的幻想,发现自己从来没有从凌恺手里接过那条项链,发现自己从来没有给凌恺打过电话,从来没有听到凌恺用让她心痛的声音唤她凌凌?真相是什么?事实究竟是什么?她该相信怎样的事实?她现在真的是在1993年的香港,在刚刚极度缠绵过的凌恺的床上吗?还是,这一切只是一个梦境,很美好、也很残忍的梦境?

        她静静地流泪,把头埋入柔软的枕头上,深深地嗅著枕头上残留的凌恺的味道,她看到枕头上还有几根凌恺的短发,小心翼翼地拈起来,抓在手心,紧紧地、再紧紧地抓住、握牢,对真相的迷茫一点一点地消失,对未来的渴求却越来越多地堆积。如果,这一切不是梦,那么,在正常的时间轨道上再见到凌恺的那一瞬间起,她就要用力地、用尽毕生力气地抱住凌恺,再不放手。

        她猛地想到一个念头,于是迅速跳起床,穿戴整齐之后,出门买东西去。在街头逛了很久,终于买齐了她要的东西。

        回到凌恺的房子,她把东西散落在书桌上,抓起笔,在刚买的白色信纸上开始专心地写了起来:

        现在是1993年11月7日,今天天气很好。1993年的方凌,喜欢一切白色的东西,喜欢顶著一头乱糟糟的短发乱跑,喜欢在学校跟人争强好胜,然后,在爸爸送她的一张专辑的封面上,她看到了年轻的凌恺,然后她央求爸爸找香港的朋友帮忙,为她买来凌恺的第一张专辑,然后在深深冷冷的夜里,她听到了凌恺清冷的声音,然后然后,她喜欢上了凌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