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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再者,那些留守在医院外想采访你的记者也越来越不耐烦了,不知什么时候会不顾一切的想办法偷溜进来,我不想因此造成国美的困扰。另外一点就是,如果你继续留在这里,李柏均可以探病的理由光明正大的来,我们根本阻止不了他。而你显然是决定跟他画清界线了,这点你同意吧?要是你仍喜欢他,又另当别论了。”

他挑眉盯着她,似在质问。

“我说得很清楚了,我对李柏均没有企图,也不想介入他跟黄暖芬之间。”她有气没力的回道,太阳穴又开始隐隐作疼了起来。

都说这么多了,他为何还不肯相信?天老爷,她怎么可能还会对柏均有感觉?这些人是笨蛋吗?先是暖芬,再来就是这个蔡耀庭,难道她一副很渴望跟柏均重修旧好的垂涎模样?她真想找面镜子来好好瞧瞧自己的面相。

“李柏均的条件不错,而且据我所知,他当年显然很喜欢你,若不是黄暖芬横刀夺爱,说不定你们早就结婚了。”

“我跟柏均的个性根本不合,就算没有暖芬,我们也不可能在一起。你是不是要我发誓才肯相信?真是的,我干嘛跟你说这么多!”她不悦的发着牢骚。

“因为你要我追求你呀,当然必须要跟我交代明白。”他黑眸里闪过一抹狡黠。“坦白和诚实是男女交往的必要条件。”

“嘿,我只是要你做个样子,你不要当真好不好?”她惴惴不安的道,有点担心他会假戏真做。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啦,像他这种男人,怎么会看上她呢?那么是担心自己会当真吗?

耀庭觉得她的话有些刺耳,性感的嘴唇一抿,不悦的道:“如果不演得真些,你认为瞒得过李柏均和黄暖芬吗?”

好像有点道理。她迟疑了一会儿后道:“我了解柏均,他对弱者有着强烈的同情心。当他知道我出事,他必然严厉的责怪自己,认为我之所以发生事情是因为他抛弃了我,和暖芬在一起的缘故。天知道,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跟我现在的事有什么关系?可柏均就是会这么想。其实当初我会跟他分手,暖芬虽然是原因之一,可是主要因素在于:我不想一辈子扮演弱与倾来让他济、扶,一旦我表现得像我自己,他就受不了。我老早就领悟到这点,明白我跟他是不可能的,才会放手让他跟暖芬在一起。”

“你认为他回来找你,是觉得亏欠你?”耀庭的声音含着淡淡的嘲讽。

“你认为不是?”听出这点的蒲公英,表情有些不悦。

“你知道他打算竞选市议员的事吗?一个英勇擒获银行抢匪、为救人而受伤,有着正义形象的女朋友,可比只会无病呻吟的未婚妻强喔。”

她怔了一下,本能的为柏均辩护。“他不是那种人。”

“我不跟你争辩这点。”耀庭懒得浪费口水在无用的争论上。“不管他基于什么理由回头来找你,想让他打消念头都不容易,不是我装装样子他就肯相信,乖乖的回到未婚妻身边。而且他一天没跟黄暖芬结婚,黄暖芬就不可能会对你们的关系放心,这点你比我更清楚吧。”

“这个……”

“要让他死心,我们必须做得更彻底。你搬到我的别墅休养吧。一旦放出这个消息,如果李柏均是基于你认为的理由回头找你,他会在你有人照料的情况下,放心和黄暖芬结婚。如果是基于我认为的理由,他不可能要个住到别的男人家的女友帮他助选。走这步棋,两面都兼顾到了。”

问题是,她有必要牺牲得这么彻底吗?要是被老爸知道她跑去他家住,不知会怎么想喔?

或许是她脸上的犹疑让耀庭有所领悟,他微微一笑,以不在乎的语气道:“别墅里有仆人,我也会请特别护士负责照料你。另外,华英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住在那里。或许一般人还会认为,我是为了报救命之恩才这么照顾你哩。所以,可能还必须使出些手段,让大家看出来我是为了方便追求你才这么做。”

“没必要吧?”她惊慌了起来。“只要柏均和暖芬相信就行了!”

“公英,你以为这是扮家家酒吗?”他大笑,爽朗的笑声让她气得双颊涨红。“别忘了,你想取信的对象是两个成年人,而且他们不笨哟。”

她当然知道这点啦,要他提醒!

“如果你真的想让他们相信,那一切得依我。”他将她的手握到胸口,蒲公英顿时感觉到沉稳的心跳在手下怦怦怦地鼓动。

她看进他眼中,那双像有烈火在灼烧的深黑眼眸冷峻而热烈的罩住她,她顿时朱唇焦渴了起来。当她无意识的舔着自己的唇时,他逸出浓浊的一声咕哝,薄抿的嘴唇吐出一声叹息,朝她俯下。

“劳你们久等了!”偷悦、开朗的声音毫不设防的传来,两人飞快分开。

或许是耀庭欲求不满的眼光太过凶恶,苏明芳被他吓得语无伦次,结结巴巴的道:“水……没开……我等了好久……对不起,你们一定很渴了吧?!”

是呀,渴死了!



“为什么我一定要穿这套衣服?”

公英气愤自己像个洋娃娃一样被人摆弄。

一早,在国美为她做出院准备的最后一次身体检查后,耀庭带了人来帮她梳妆打扮。

生平第一次,她被扑上粉、抹上胭脂。美发师像魔术师般在她的短发上做出造型。长及脚踝的蓝色圆长裙套上她受伤的腿,纯棉的质料触感良好,问题是,她已经不记得自己穿过裙子的样子了!

“我不要穿裙子!”她乖张的道。

“意思就是你只要穿身上的白衬杉和淡紫色短外套吗?”耀庭打量着她这身打扮,俊眸充满男性的赞赏,似笑非笑的道。

这套衣服是他特地为今日的场合选的,他知道蒲公英穿起来一定很帅气,效果如他所预期。

阳光从窗户斜斜泄下,直扑床上的她,金黄色的光线像舞台上的灯光般,投射出她充满精神的活泼形象。颊面是健康、同时也是气愤染成的桃晕,一双眼生气勃勃的瞪大,挺鼻下的小嘴嘟成一抹令男性生出征服欲的珠圆玉润。至于颔下方形领加荷叶边的白色衬衫上,系了一条蓝底白点的领带,增添了一抹轻俏活泼的气息。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没好气的说。

“那么是对医院的病患袍子情有独钟?”他继续逗弄她。

“才不是呢!”她气愤的说。

那件浅蓝色的袍子在床上穿是很舒适,但要她穿那样出去,打死她都不从!

怕他说出更过分的话——有可能建议她干脆光着身子,公英尽管别扭,还是紧接着道:“我不习惯穿这样!我向来穿长裤,从没穿过这么……反正这种衣服和裙子,我没穿过啦!”

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身上的衣服,想要用女性化嘛,她就是女人呀,没理由排斥。可是,就是感觉别扭嘛!

“你的伤不适合穿长裤,如果你不喜欢穿长裙,只有穿洋装了,选哪一样?”见她面目合愁、不知所措,耀庭感到不忍心,声音放柔道:“新闻媒体都在医院外等,你穿得太邋遢会被人笑的。”

“可是……”

“放心,你很漂亮的喔。不信的话,自己照镜子就知道。”在他的示意下,穿衣镜被人推过来,蒲公英被镜面中娉婷娇嫩的影像吸引住目光,无法移开视线。

那头原可媲美乌窝的短发,被梳理成柔亮光泽、富有知性气质的短发造型。杂乱的眉毛也在美容师的剃刀下,修整得浓密有致。长而不松的睫毛,经睫毛夹和睫毛刷的作用,如洋娃娃般浓黑松曲,在她惊奇的撑开眼皮下,露出两汪澄明如玉的潭眸,倒映出一张惊喜不自胜的芙蓉玉貌。

美容师并没有在她脸上大施色彩,只抹上薄薄的一层粉霜,衬得她的肌肤晶莹剔透,简直就可以跟荧幕中的萧蔷比美了!她不禁啧啧称奇了起来。

至于身上的衣装,女性化的妩媚中透露出勃勃的英气,比她想像中看起来要顺眼。

她不自禁的放松脸上绷紧的肌肉线条,厚薄适中的菱唇以美好的弧度微往上扬,心里被一种喜悦的浪潮所充满,随着潮水的瞬起、瞬满、瞬溢,一抹飞扬的笑意点亮了五官,整张脸如被春神唤醒的花朵儿般绽放,光灿耀目得令人惊艳。

蔡耀庭有短暂的失神,被她唇边因乍然发现自己的美丽所引发的笑涡所吸引。原来她也可以是这么美丽的,她一定是这样惊叹的想吧?就连主导这出丑小鸭变天鹅戏码的他都有点心猿意马了。

抑止不住胸口怦然的心跳,他的视线在镜中与她相遇。蒲公英芙颊上的薄晕更加醉人,就连羞涩的低头都有令人呼吸一紧的风情。他的目光落向她湿润的芳唇,胸膛里燃烧的火焰唯有那里的沁凉能够浇熄吧!这个念头久久盘踞心头不去,若不是现场有一大群观众,他说不定早就低下头攫取他想要的沁凉了。

“我没骗你吧?”他好不容易从紧涩的喉头挤出声音,弯身向她。

“做什么?”

两泓澄明如玉潭的眼眸顿时兴起惊慌的波澜,耀庭却只是低沉的一笑。

“抱你呀。”

她微一定神,发现明芳推来轮椅。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朝她伸出手。蒲公英只来得及感觉绕过她膝下将她抱起的臂膀蓄满力量。她知道自己有多重,一百七十公分的她有五十五公斤,他却像在抱个小孩般将她轻易抱起,可见他有多强壮。

领悟到这点后,她惊觉到自己在他怀中竟是娇小的,向来在脑海中模糊的女性特质全在这一刻苏醒,双手不由自主的攀在他肩上稳定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