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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这属于最普遍最普通的婚姻冲突类型,没有哪个家庭能够始终没有此类冲突。所以说,家庭危机并不是很可怕的东西,人们说锅碗瓢盆总有碰得叮当乱响的时候,这是这个道理。只有当这种冲突在某个问题上产生了时断时续的绵延,或者变成了根本性分歧,家庭才有可能走向瓦解。

            性格和业余生活上的冲突,是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因之一。在我们中国的老年人头脑中始终有一种倾向,那就是,要求青年的恋爱期尽量长一些,以便去认识对方在性格和志道上能否与自己合而为一。这种考虑不仅不是没有道理的,而且还相当深刻,但是老人们又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没有性关系的互知,永远停留在问题的表面——而反对婚前性行为又是他们最为坚决的主张。这种保守主义作法,最终使了解成为一句空话。甚至,即使恋人们偷偷有了性行为,在双方放松的交往中快速缩短了认识过程,加深了认识程度,并一下子发现了双方很不合适的时候,由于封建主义的理论压力,他们也得被迫勉强结婚。

            其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延期崩溃。但道德家们觉得这种更为长期的折磨,比起婚前意识到分歧而分手,从他们自己的心理上讲,来得更塌实些。实际上,绝大多数青年在婚前都曾有过性行为,而在传统说教的心理压力下,不懂性知识,不择地点和时间的仓促试探,使每一个医院作人工流产的队伍一次次地加长了。人们把一切责任推给了开放,却不知这是职业道德家无视现实的结果。如果让青年人自然地生活,情况肯定会好得多。

            几十年前,当B·林赛法官在美国丹佛少年法庭工作时,他提出实行一种新的制度,那就是后来变得广为人知的“试婚制度”。不幸的是,当时的美国不比今天的中国开明多少,林赛法官丢掉了职务,因为三K党和天主教会得知他提倡这一制度是为了促进青年幸福,而不是使青年意识到婚姻和性的罪恶,于是联合起来把林赛赶跑了。那时,林赛的建议曾引起美国中年人和报界的恐慌。可是今天,文明国家都已公认了这种办法——同居,然后决定是否结婚。

            我并不主张在一个人民文化水平低劣的国家里歌颂这种方式,正如我不愿在这样一个国家里看到全面的西民主制度一样。没有文化的人对待充分自由和开放性的生活,不可能具有良好的自制力和高尚的情操。我只是想说,该给青年更多一些的宽容和性知识。

            没有性交往,不可能使恋人们具有相互最透彻的完整的认识,这是一个理论上讲得通的论点。应该承认,人们在经历裸体时和衣冠楚楚时的心态是不一样的,掩饰自己本来面目的程度也极不相同。如果在一个已经堵也堵不住的缺口上继续蛮干,不做疏导,问题将会更严重。

            实际上,有了性交往也未必全部知道对方是否能使自己满意。比如,因为没有一整夜的共寝,婚后我们才会发现配偶夜夜鼾声雷动。我们在婚前相互介绍时,曾把自己伤感的记忆,令对方担忧的伦理,对好朋友的算计,对对方父母的不敬,在忘乎所以的煽情中口若悬河地说出,也只有在婚后的长期相处中,我们才会意识到当初的恶果已经发酵,每每争吵,那些话全部变成为积怨的论据。在心情不愉快时,对方会出其不意地把一件毫不相干的小事引到那些积怨上。这时,我们才会清醒地意识到,过去不了解配偶,以为她/他会很大度。

            张告诉我,有关他妻子的性格问题,他在婚前已经看得很清楚,但“为了对她负责”,他们还是结了婚。那时,她已有了两个月的身孕。这倒不是主要原因,婚后她还是打了胎,其关键还是在于长期的教育让他必须“对她负责”。婚后,他们在性格和志趣上的冲突是严重的,而且愈演愈烈。九年之后,他们只得开始讨论如何办理离婚,并要顾及一个八岁女儿的心灵。

            当然,这类冲突的家庭多半可以自我调剂,恢复常态。这时,要问一问自己对离婚后的生活作何打算。如果我们不可能就此独身,或者现在就想与加一个我们认为可心的人新婚,那么我们大可不必轻举妄动,我们能保障新婚不会像旧婚一样吗?现在的这个人,我们也曾认为是我们最佳的伴侣。最根本的是,婚姻逃脱不了冲突,与其换一个新冲突,不如改变现在,调整性格,消除旧冲突。只要我们各自放弃一些自私和任性的小脾气,对对方的志趣多一分投入和理解,一切都会好起来。但是像张那样在成婚之前就感到不适合的家庭,恐怕只能由非根本性冲突发展为根本性冲突了。他们也许只能选择离婚。

            性生活和生育方面的冲突,也是婚姻矛盾的主要焦点,它一般包含着四类导因:

            第一是心理和外遇所致的性冷谈。性冷淡多半起因于遗传或对早年人文环境中抑郁情结的记忆,它是一种可调治的非机能障碍,只需耐心等待,求得夫妻双方心理、观念、性活动时的和谐,就可以治愈。轻微的性冷淡只需配偶耐心,便能助长出性乐趣。严重的在性交中常常周身出汗,恶心呕吐,腹泻和心悸,必须求救医生。性冷淡绝大部分患者都是女性,但并非所有患者都呈现出病态,他们都有较为接近正常的性生活,只是没有感到过多的乐趣。而外遇造成的性冷淡,由于生理构造不同,有外遇的男子往往冷到极点,而女性尚可勉强应付一下丈夫的欲望,但总的说来,这毕竟损害了夫妻的心理健康。

            第二是生理缺陷。原则上,生理缺陷者应该在婚前进行治疗。如果是婚后发生病变的,则需要夫妻双方同步的耐心。但假如真的大势已去,无可挽回,离婚从人本道德上讲就应该成为必然的事情,童养媳和查特莱夫人的时代早该结束了。只是在作出这个决定时,需要慎重,不要把非根本性的东西误认为是根本性的。韩国的马先生,二十一岁起便伴有时断时续的阳痿,可他一生中共有三子三女。我陪同马去哈尔滨第四医院男性科时,见到一位风风火火的大小伙子,因为妻子不能生育而仓促离婚。但经过检查后他才得知,他自己的精子也有问题,而且属于那种百分之百没有生育可能的男性,其生育力完全是零,比原妻还差。这时,在医生的指导下,他才匆匆跑出去,再寻那位被草草休掉的妻子,去复婚。

            第三是性文明的匮乏。从心理幻象上讲,女性无论处在多么低劣的文化层次上,她们的心却都是诗意的,而且绝大多数女性喜欢柔美的诗,需要性生活伴以柔情蜜意。只有一小部分女性在调查中表示她们愿意被自己喜欢的男子粗暴强迫,但即使如此,他们也只是愿意在一段时间的温情方式里掺杂一两次急风暴雨。这类女性酷爱变幻,以及由甜蜜转换过来的狂飙急进的烈性诗。但是男性经过婚后一段时期的厮守,渐已忘掉了女性喜欢零星和柔情的调味品,常常把妻子当成泄欲的工具。另外,女性在忧伤、恐惧、疲劳的时候很讨厌被纠缠,不会借以性交去排遣情绪,她们只需要紧紧地拥抱和语言上的安慰。此外,发现妻子不是处女时,不必大怒和记恨终身,我们只有权力要求妻子以后的忠诚,没有权力要求她在见到自己之前就为一个尚属未知的人保持贞德。应该相信她那样作是有道理的。

            第四是性交环境的困扰。在住房严重紧张的时候,许多是与孩子和父母共处一室的,那么作爱时就只能抽个空,抓紧几分钟时间快速开始,匆忙了结。长此以往,男人没有什么太大的损伤,可是女人由于生理反应和高潮的抵达都很慢,而且其高度兴奋的实现常常有赖于好心境、好情调、好环境,所以每每得不到真正的满足,反而造成失调、不痛快、身体不适。有时梦醒的孩子还会认为爸爸在欺负妈妈,因为妈妈在低声地哭。

            过去,人们对性冲突诸问题是回避的,只是强调“志同道合”。实际上,婚姻的真正目的就是夫妻房事,生育也不过是一枝边花。如果在思想意识上不能恢复婚姻生活中性关系的重要地位,使人们对其艺术性有所认识,那么这个隐秘的矛盾冲突就将长久地躲在幽暗中,损害家庭的肌体。

            家务上的冲突也是不容忽略的。在一个男女平等过了头的地方,那种不作家务的丈夫是根本错误的。这里没有“丈夫养家,妻子守室”的分工原则。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家庭收是自己和妻子共同赢得的。对于这个家,我们贡献的并不比妻子多。如果把全部家务再推交给妻子,我们是不是认为这样作很合理?这也正好向男女平等提出了一个质疑,这种高唱男女体力平等的作法,没有真的使女人们得以从家庭中解放出来,相反她们除了承担令其心力憔悴的社会工作之外,依旧还要承担丝毫没有减轻减少的家务劳动。既是职业妇女,又仍然是家庭妇女。

            在处理家务问题上,西方社会有着一种悠久的历史传统——仆人制度。在冲淡家务矛盾的努力中,这种制度起着绝对积极的调节作用。很长时间以来,这简直是西方社会的共同习惯。马克思在最穷困的时候,家中也有两个仆人,这并不是富有的标志,而是风俗,就像穷人也必须结婚和生育一样。但是,近期的中国恐怕很难学习到这些,加为我们的薪水实在不能支付这笔开支。在这个大部分福利掌握在政府手中、月薪只是维持生存的国度里,我们很难硬性地额外拿出一笔钱去聘请家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