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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王熙凤却完全倒过来:她一首诗都吟不出。这不是很奇怪吗?她是个大美人,是正册里的金钗之一,是金陵名门王家的千金小姐,何以文采反不及李纨、或者出身寒微得多的邢岫烟、境遇不好的史湘云等人呢?那时代的女子不能诗文当然是很正常的,但何以书中其他的美人都出口成章,偏偏她不能呢?她天生聪敏,口齿又绝不欠伶俐呀。但我们细看一下,她的口齿原来是《金瓶梅》中女性的口齿,她擅长的不是诗文.而是说话,说的话里带着许多比喻,许多俗语和歇后语,没有什么文饰,没有什么避忌.非常的泼辣。我们又看见她最爱说笑话,这是《金瓶梅》的特色,而《红楼梦》的美人中只有她一个人有这嗜好。至于性格人品,她就更象个《金瓶梅》人物。把这一切考虑在内,我们用《金瓶梅》所解放了的想象力来解释王熙凤的面目,是很适当的。)

            潘金莲写得非常的生动有力——也许是全书中最生动有力的一个.然而我们有时会嫌她稍欠真实感。《金瓶梅》中别的人物显得真实,是因为他们的感情与动机都很可以理解的,而愈是异乎寻常的行为,愈能表现出作者的洞见。比方宋惠莲,骤看之下似不近人情.但我们分析过,她的“畸行”其实很有道理,而情绪的涨退上落也很自然。整本书中,行为与人迥异的,似乎只有潘金莲和武松这两位《水浒》人物。武松不再论了;潘金莲呢,她欠自然之处,在于她的妒忌怨恨与害人之心种种,都超人一等,而且强度从不稍减,从不受一些慈爱温柔之情的影响。她的恻隐之心好象不会起的——眼见稚子入井,她大概就任由他淹死。她没有后悔,也没有一阵轻微的厌倦或哀愁来打断一下,缓和一下欲念与怨怒。作者写书之时,也许是觉得一个象《水浒传》中潘金莲那样的女人,带着无限的怨毒之力,正宜表达那种天地开辟以来万古常新的人心中之嗔恶。

            但这金莲同时也是一个人。她的人性,在小说中是以她分尝到的人生之苦来量度的。尽管她内心的嗔毒有神魔的强度,她的肉身却软弱一如常人,是情欲的奴隶;她的命运也与常人无异,是不由自主的。小说讲到西门庆死后,就一点点告诉我们,金莲少年时如何坎坷,偏又生得聪明敏感,而且还念过书来。最了解她的春梅告诉人家,她对母亲不好,不是没亲情,是要面子,受不了母亲拿人家的施舍。我们又想起她从前为了要一件皮袍子,费了多少周章:这种值钱的衣物,李瓶儿有一大箱,吴月娘孟玉楼都有,独她没钱买。到我们的偏见渐减而同情渐增之时,作者却用看透表里的目光,带着对人生的喟叹,写她的结局。她被月娘逐出是由于与女婿陈经济通奸有了孕:子嗣,这是她从前千方百计都求不到的东西,是她妒恨与毒害李瓶儿母子的因由,现在来了,但何姗姗其来迟啊!她只好把白胖的男胎坠进马桶里。逐出门后,她在王婆家等候发卖时,武松来报仇了。她本也可能逃过这大难的,因为陈经济正在筹钱来买她,春梅嫁到守备府也在央周守备来赎她;可是作者让我们看见,生死只系在一点点很琐碎无聊的东西之上:陈经济的路程赶不及,而周守备的手下虽然身上带着银子,却为了和王婆争闲气,偏偏要拖延一下,让武松有了机会。金莲一生聪明,这时却吃情欲的亏,想嫁武松,这便上了武松的当。金莲心中的大毒是嗔,现在来到生命尽头,却遇上这个嗔心同样的重,说不定更重的武都头。都头这次回乡,除了要杀人之外,心里什么也不想——不但舍得把银两完全给与王婆,还又冒乱伦娶嫂的大不韪来色诱金莲,而报起仇来但事杀戮,自己亲侄女儿的生活也毫不理会。金莲被杀之时,书里有诗这样咏叹:

            堪悼金莲诚可怜,衣裳脱去跪灵前。

            谁知武二持刀杀,只道西门绑足玩。

            …………

            诗句粗朴不文,不待多说,但是把人生的甘与苦一口气同时道出,而且说得这么直白彻底,除了《金瓶梅》,哪里去找?

        庞春梅:《金瓶梅》的命名

          

            《金瓶梅》书名中的“梅”字来自庞春梅,由此可见她是书中重要人物。她出场很早,但她的故事中最重要的部分,即是她贵为守备夫人以及与陈经济离离合合的经过,都发生在书的末尾。这时西门庆已经身亡家败,作者也显出兴致阑珊的模样——他对生活的爱恋已表达过了,对西门糟蹋人生机会也惋惜过了。他写春梅和陈经济时,好象没有了原先写作的热情。

            本来,在作者的构想中,庞春梅一定是一位很突出的女性。她有一种自然的尊贵;作者曾用很清晰利落的几笔,把她的特色很有力地勾画出来。她不是书中最美或最聪敏的一个——在这些方面她未必及宋惠莲。可是惠莲不珍惜毛羽的,心中虽有节操,日常的行为太随便了;她正相反,生下来就有傲气与身价。那时她在西门府里的地位,与玉箫、迎春、兰香相等,四人是挑出来一起学弹唱的,但她总是鹤立鸡群,瞧那三人不起,骂她们贪吃爱玩,也骂她们好与僮仆狎混。她自己并不贪吃玩,有一回嫌没有好衣服,象“烧糊卷子”似的,就不肯出门。至于男女之事,虽然她先后也失身于西门庆与陈经济两翁婿(都是潘金莲命令的),但是教弹唱的李铭在第廿二回想动她脑筋,她马上疾言厉色相向,使李铭十分狼狈。大抵就是这样与生俱来的身价感,使吴神仙来西门宅看相之时,从一群淫贱的媵妾之间,认出这婢女长着个贵相。

            由于傲,春梅相当残酷。她除了使李铭难堪,又曾因为申二姐不肯快快的为她唱曲子而把那盲女子臭骂了一顿,骂得非常恶毒(第七十五回)。另一方面,她对故主始终保持尊卑的关系。吴月娘在八十五回嫌她与潘金莲狼狈为奸,叫薛嫂领她出去卖了,出门之时她却依足礼法到月娘处拜别,因为最初她本是月娘房中的丫头。后来她贵为周守备的夫人了,在永福寺重遇月娘,月娘慌忙想逃跑,怕她羞辱报仇,没料到她不废旧礼,拜见月娘,并送金饰给孝哥为礼物。这表示什么呢?是她的奴性不改吗?大概不是的,因为她不是个胆怯、保守的人;她的行为反映出很高的自尊心。平庸的仆婢发了达而重见破落的故主时,恐怕不会有这样的把持的。

            作者对春梅有很特别的爱惜,爱惜到偏颇的地步。他在前面大半本书中,完全不写出她的淫行,虽然明白说出她失过身。在《红楼梦》中《送宫花贾琏戏熙凤》章里,“脂评”说若是王熙凤白昼宣淫明写出来,就会“唐突”了“阿凤”;现在我们的作者好象也不愿要春梅公开出丑。这样的偏颇在本书之中是很罕见的;作者对书中人物虽然很同情,但写他们做坏事、傻事以及见不得人的事,却丝毫不留余地。

            春梅起初既这样受重视与珍爱,在末尾几章中的描述自难免教人失望。她之贵为夫人,重会吴月娘,看见旧家池馆,尤其是最后纵欲亡身,这些项目料想是作者心中早已定了的,而且都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可是写得实在缺乏深度,而归根到底是缺乏热情。《金瓶梅》中人物死亡的情景,向来是很动人的,象宋惠莲、李瓶儿、潘金莲的死,我们都细论过;西门庆的死与死前那段日子里迹近疯狂的自戕行为,也用了万钧之力;现在春梅在全书完结最末一章中死去,死的经过仅用百数十字叙述,实在太草草。所以我们要猜想,作者写完西门庆的故事后,已经兴致阑珊了。
            但是且不管这些吧,我们面前还有个关系到作者的态度与全书意义的问题未答,那就是,这本书为什么要以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三人来命名呢?这三人有什么特质而得以名列众人之前呢?若说小说的主题是西门庆的身死与家败,事情也不是与这三个妇人都有密切关系而与别的书中人无关:我们说潘金莲害死西门庆是可以的,但李瓶儿和庞春梅就没有什么责任——起码不会比郑爱月、林太太那些人的责任大。那么,这三人是最什么呢(十二)?最坏?显然不是;最美?也不见得;后来令西门庆欲心大炽的何千户娘子和王三官妻子,大抵都比她们更美。《红楼梦》中那一群年轻女子列在金陵十二钗的正册、副册、又副册上,次序大抵是依据才、貌、社会地位、与男主角接近的程度这几项而定的,但金莲三人在这几方面都不能超逾别人。

            分析起来,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这三个,她们所共有的特质,其实只是强烈的情欲。情欲本是人的通性,《金瓶梅》中有淫行的人不知凡几,可是真正无法应付自己情欲的重要角色,除了男主角西门庆外,就数这三个妇女。她们生活在情欲里,走情欲驱策的路,最后都惨死在情欲之手。

            作者拿三个大淫妇来命名小说,是什么意思呢?是警世惩淫吗?作者对三人的品行当然是不恭维,我们看着她们把生活弄糟了,最后遇到了“艺术中的公道”,死得很苦。但作者贬责之时,仍有很深的慈悲。许多人认为《金瓶梅》的警世态度伪善得很,因为书中写了许多淫行,而那些苟合的男女虽谓不得善终,却没有受到很明确的谴责。有些批评家嫌李瓶儿表现出来的温良不合理,又嫌西门庆比《水浒传》中的原身改良得太多(十三)。《金瓶梅》写性事,我们下面再论;但是嫌作者对罪人诛伐得不够,即是嫌他慈悲。李希凡明言觉得《水浒》对待坏人的无情态度才是合理的(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