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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这些话不是毫无道理,但也很容易说得过了份,错到另一边去了。艺术与游戏也许不能完全分开,可是难道艺术作品都是一样的?没有种类、品质之分?难道我们称之为伟大艺术的作品,也仅止于游戏取乐?没有意义的?如果我们不是滥用文字,无所用心的嬉戏总不该称之为伟大。文学作品当然都给予读者乐趣,所以都可说是游戏;但是有些作品更给人美感,有些又让读者的感情可以放怀驰骋一番,这些都是可取的品质。除此之外,有些作品还能呼唤读者的理智与是非判断,要求他们的整个心灵起反应。对有能力的读者而言,这最后一种作品才是最惬意的吧?当年英国的文坛巨子阿诺德(Arnold)批评英国文学之父乔叟(Chaucer)对人生不够认真。他不是说乔叟毫无价值,也不是嫌他无可欣赏之处,只是觉得乔叟所写的宫廷文学作品——讲爱情的玫瑰故事,讲爱情的特洛鲁斯和克莉西荻,讲爱情为主的漂亮小诗,就是进香客故事也好——还欠缺些东西,我们阅读之时还不是以心灵整体来参预其事的,我们的理性与道德感都处于一种半休眠状态。什么作品是阿诺德完全惬意的呢?托尔斯泰的《安娜》(AnnaKarenina)是一本;我们看阿诺德的评论,便可看到一位最有程度的读者如何欣赏一位最了不起的作家。到了本世纪,阿诺德渐渐不时髦,可是世纪中叶又出了一位利未斯(F.R.Leavis)。他还是要强调道德感与对人生的关心。倘使要求“文以载道”要求得很专横,要限定每一首小诗与每一篇短文都探索人生意义,那当然不好;可是反过来说,倘使长篇说部也不认真关心人生问题,长篇成了个漫长而无所用心的嬉戏,那又怎能有力气,怎能吸引住有程度的读者?

        注  释

          

            (1)本文根据的版本是《金瓶梅词话》(日本大安一九六三版,依照日光山轮王寺慈眼堂藏本)。引文时,偶用康熙乙亥皋鹤堂张竹坡评点“天下第一奇书”《金瓶梅》校正,并改用几个当今通用的新字——“每”改为“们”,“他”改为“她”,“的”改为“得”等——以利读者。

            (2)这篇文章发表在《文学季刊》创刊号,后来收在《读史札记》(三联书店,一九六一)。姚灵犀的《瓶外卮言》(天津书局民国廿九年版)也收了此文。(录入注:此注似无合适的对应位置,未解。)

            (3)夏志清觉得小说的精华部份始于第九章,终于七十九章(即西门庆的死期)。见所著The  Classic  Chinese  Novel,  "Chin  PingMei",pp.169—170。

            我的印象是,小说在第七回“薛嫂儿说娶孟玉楼,杨姑娘气骂张四舅”,已与《水浒》的味道很不同,因为一种很突出的讽刺文体已经出来了。(甚至早在西门庆潘金莲入马通奸时,“竹坡本”的叙述已比《水浒》进了一步,但“词话本”则依随《水浒》。)但那种在别的旧小说中罕见的真实生活的感觉,却要到廿回上下才浓郁起来,而第一个深刻的故事是廿二回出场的宋惠莲。

            西门庆在七十九回死后,小说就松懈了。但正如徐梦湘(《关于的作者》)指出,作者并不是无意写完陈经济和春梅等故事的。潘金莲的死写得很有力;春梅的“重会月娘”、“游旧家池馆”、“yin  luan丧生”等也很有意思,大概都是原先构想通的项目,只是动笔写时已没有劲了。陈经济则不知何故,从头到尾都得不到作者同情,所以一直没有一点深度。作者后来为什么没有劲了,我们不得而知,然而不是不能想象。创作的行动是个神秘难解的问题,作者写完一个角色或一个阶段后疲乏起来,这是很可能的事。

            (4)当然还有别的谬误,如夏志清所指出的孝哥出家的年纪、西门托生的事(还有李瓶儿托生的事),但这些还不算太多。

            (5)见所著“Sources  of  the  Chin  ping  mei  Asia  Major  NS  10.I(1963)。

            (6)《金瓶梅》的版本问题,可参看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长泽规矩也(《の版本》附于东京东方书局所出《金瓶梅》日译本内)、韩南〔P.Hanan,“Textof  the  Chin  Ping  mei”,Asia  Major  NS  9.I(1962)〕等学者著述。

            至于校本,我的管见以为应该以崇祯或康熙的本为基础,因为这两个差不多的版本文字比较好。(比方李瓶儿死前,潘道士来作法,万历“词话本”让读者觉得他真有超自然法力,但康熙“竹坡本”的叙述则表示他的法力是真假之间,而只用人的心理便能解释那些现象了。)民国廿一年山西发现万历本时,学者以为这是原刻本或早期刻本,并以为崇祯本源出于此,但后来韩南研究版本与任希之研究句法(JamesL.  Wrenn,  "Textual  Method  in  Chinese  with  IllustrativeExamples"《清华学报》新六卷,民国五十六年),都以为万历本和崇祯康熙本分为两枝,而不是一脉相承的。

            (7)《金瓶》当然也不是鼻祖;《西游记》已是了不起的讽刺文学。《西游记》之前,讽刺艺术在戏剧那边大抵已有相当发展。

            (8)亦即irony。这字有人译为“反讽”。我个人对这固定译法有些存疑,因为irony的意义很多,诸如“表里不一”、“两种知识、了解之别”等等都不是“反讽”一语表达得出的。

            (9)“贪嗔痴三毒”,依《大智度论》的解说,分别指贪婪,怒恨和愚昧无明,不肯接受佛理。本节所说李瓶儿的“痴”,却不仅是无明,还是我们日常说“痴心”(如谓“痴心女子”)的“痴”,意思是“爱恋得非常入迷与执着”。爱恋本来应该归入三毒中的“贪”,但道家把“贪嗔痴”改为“贪嗔痴爱”,似乎由此便生出了一般人说的“痴心”的含意。元杂剧中以渡脱为题材的常常都说“贪嗔痴爱”,《金瓶梅》的作者一定很熟知。

            (10)这一段只见于万历“词话本”。崇祯“小说本”与康熙“竹坡本”改写为“有一个人家,先前恁地富贵,到后来煞甚凄凉……内中又有几个斗宠争强,迎奸卖俏的,起先好不妖娆妩媚,到后来也不免尸横灯影,血染空房”,这样把小说内容总结得更好,但潘金莲的启发性影响就看不见了。

            (11)这当然都要看怎样给“三毒”下定义:我们这里是跟着一般的印象,视“贪”为物欲,视“痴”为“痴心”。若依大智度论的定义,则潘金莲三毒俱全,因为她色欲心重而且老想霸占丈夫,便是贪;她不受佛理,便是痴。

            (12)《金瓶梅》之名,依王世贞作书报父仇之说,是王氏见金瓶供梅花而随便编造的(见清人顾公燮《消夏闲记》)。报父仇之说既属无稽,这故事也不必当真。

            (13)(14)李希凡便持这种看法,见所著《和在我国现实主义文学发展中的地位》。李是当年与姚文元齐名(“南姚北李”)的文艺理论领导人,他的意见在大陆一定是主流。
            (15)依佛家“贪嗔痴”的三分法,色欲也应放入“贪”的名下。

            (16)我们可以在这里说说《金瓶梅》是不是淫书的问题。这问题本身并不难解决,我们只需给“淫书”下个界说:假使说提及性事的就是淫书,则《金瓶》自然脱不了身;但假使我们采取一个比较有意义的界说,认为淫书是写来挑逗读者的情欲的,其他写作目的并不存在或不重要,那么,《金瓶》之不是淫书,也同样的明显而无可置疑。

            《金瓶》中猥亵的文字不少,是由于作者爱用色欲来表达人的性格上的弱点与内心的罪恶根源;比方庞春梅和宋惠莲性格上各有弱点,结果各有淫行;李瓶儿的痴爱心重,也不免于乱,终死于下体的疾病;潘金莲嗔怒害人,自种祸根,然而直接致死之因却是对武松动了色心。这样以情欲来表现人性的概念,与一些当今的西方作家不谋而合。国人过去不从这里着眼,于是一口咬定《金瓶》是淫书。

            其实这本书与一般淫书有许多明显与重大的不同处。首先,床笫间事占全书文字不到百分之一,而且对于有程度读者而言,这些节段并不是最精采最重要的部分。那本甚受西方注意的、据说是李渔写的《肉蒲团》,还有据说是高明写的《灯草和尚》,若把淫猥处删去,就不成书了;但洁本的《金瓶》,就如洁本的莎翁戏剧,还是很完整好看的作品。淫书不会放过描述房事机会的,《金瓶》却经常放过。

            今日的读者或因见书中有许多淫具与行房姿式,便以为作者对这些东西兴趣很大,其实这些东西必定都是晚明社会上的家常。明末清初淫书春画之盛,现在还有许多证据,我们即使见不到这些书画,起码也能在各种书目——孙楷第等学者的,以及清代历次禁毁的——中得见一斑。

            《金瓶》写性事的特色是平铺直叙,往往不甚具挑逗性。有些很挑逗的节段是从别的作品中搬来的,例如西门和金莲入马通奸的一大段是《水浒》的遗产,荒唐的《大闹葡萄架》则部分来自《如意君传》(参看P.Hanan,"Sourcesof  the  Chin  Ping  mei"  Asia  Major  NS书中其他的奸情,大多数都没有一般淫书那种大欲得偿的惊喜之感——由于作者不用那种语调,也由于书中人物往往都不那么专注于性事,而是在别处用心,想这想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