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外交局”虽只能作为西藏地方上的一个外事机构而存在,但西藏地方反动上层寻求“外交独立”的活动并没有因此而停止。

            第四,制造热振事件,打击爱国力量,扶植亲英势力。热振活佛是西藏上层著名的爱国人士,十三世达赖圆寂后,经国民政府批准代摄达赖职权。他采取各种措施,维护祖国统一。十三世达赖圆寂,他热烈欢迎中央致祭专使黄慕松进藏。十三世达赖的转世灵童找到后,他依例上报中央,并按清代驻藏大臣的规格接待了中央代表吴忠信,帮助其主持了十四世达赖的坐床典礼。在他任摄政期间,蒙藏委贝会驻藏办事处在拉萨设立。但这一切自然为亲英势力所反对,更为英国所不容。英国以黄慕松专使行署留代表在拉萨(这是国民政府设立驻藏办事处的第一步)为由,为表示对等,也在拉萨设立了“英国代表处”。1941年,英国唆使亲英势力逼热振下台,热振将其职权交由大扎代理。但大扎很快与索康、夏格巴等亲英派打得火热,并于1947年将热振杀害。

            热振事件后,英国则通过以大扎为首的亲英势力,大搞“西藏独立”活动,中国的西南边疆危机日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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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英国蓝皮书》帙1920,第125页。

            ②《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183页。

            ③《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220~221页。

            ④柏尔:《西藏之过去与现在》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22~123页。

            ⑤《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50页。

            第二节  英国策划召开的“西姆拉会议”和“麦克马洪线”的炮制

            一.英帝国主义策划分裂中国西藏的“西姆拉会议”

            1913~1914年英国一手策划召开的西姆拉会议,是其阴谋策动“西藏独立”,妄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严重步骤。在这次会议上,英国企图通过签订所谓西姆拉条约及会下的秘密交易,一举囊括中国西藏、青海及原西康省等藏族地区,成立在其卵翼下的所谓大西藏国,并乘机攫取西藏与印度毗连地区的大片中国领土。然而,这次会议因中国政府未在条约上正式签字而流产,并未产生任何有效协议。西姆拉会议虽距今80年了,但其余毒和影响尚存。印度等国仍以此次会议及所谓西姆拉条约,作为干涉中国内政和继续霸占中国领土的口实。

            (一)英国策划召开“西姆拉会议”的经过

            1911年,中国爆发了推翻清王朝的辛亥革命。英国则企图利用中国鼎革之际,阴谋策动“西藏独立”。西藏发生驱逐川军事件后,北洋政府决定派兵,以“固边圉而杜外寇”。1912年6月,北洋政府命令四川督军尹昌衡率军西征,平定康藏叛乱,又令蔡锷所部滇军入藏增援。川、滇军节节胜利,英国见形势不利,则于8月17日,由驻华公使朱尔典向中国政府外交部发出照会。照会要求:

            (一)中国不得干涉西藏之内政,并不得于西藏改设行省;

            (二)中国政府不得派无限制之军队驻扎在西藏各处;

            (三)英国现已认定中国对于西藏有宗主权,应要求中国改订新约;

            (四)英政府前曾根据条约设通讯机关,后经中国军队擅行截断,杜绝印藏之交通,当由中国保护;

            (五)如中国政府不承认以上之条件,英国政府绝不承认中华民国之新共和政府。

            9月7日,朱尔典面晤北洋政府外交次长颜惠庆,再次表示:“如果民国政府定欲征藏,继续派遣征西军前进,则英国政府匪特对于中华民国不予承认,且当以实力助藏独立。”①北洋政府照会英国,驳斥了其干涉中国内政的蛮横态度和无理要求,但在英国的威胁下,宣布已进至太昭(今工布江达)的川军前锋停止西进,任命陆兴祺为驻藏办事长官,赴藏与西藏地方政府协商,以图和平解决西藏问题。

            自北洋政府宣布川军停止进藏以后,在西藏爱国僧俗等人士的要求下,达赖派人赴新疆,通过新疆督军袁大化向北洋政府表示要“妥商”西藏事务,提出了汉藏和平解决恢复关系的5项条件。与此同时,达赖又派代表赴康定,同尹昌衡进行谈判。北洋政府遂于10月28日宣布恢复达赖的名号,试图使之与英国脱离关系。并派人赴藏,宣谕共和大义,避免英国干涉。

            英国为破坏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和解,达到“西藏独立”的目的,不许陆兴祺经印度进入西藏,同时策划了中、英、藏三方谈判的阴谋。英国提出举行中英藏会议,以解决一切悬案,要求充当中藏谈判“调解人”,并扬言中国若不接受英国“调解”,英国即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还威胁说:“中国如不与会议,缔结关于西藏之新约,则与西藏政府直接商订矣。”②在英国的压力之下,北洋政府被迫于1913年5月作出让步,同意举行关于西藏问题的谈判,但对会议形式提出建议:先由中英会商订议后,再通知西藏地方当局。英国对此不同意。

            英国要西藏作为会议的一方以平等的地位参加会议,是企图把西藏作为“独立国家”塞进中英谈判之中。关于谈判地点,北洋政府提议在北京或伦敦,又遭英国拒绝。英国为了操纵谈判会议的进程,控制西藏谈判代表,提出并坚持要在印度大吉岭,后又改在西姆拉。北洋政府最后被迫同意。1913年10月6日,英国宣布“承认中华民国”。

            为了操纵西姆拉会议,英国于会前极力利诱拉拢西藏代表。在北洋政府尚未派出代表之前,英国即派熟悉西藏情况的贝尔先行进藏。贝尔以迎接亲英分子西藏代表司伦夏扎为名,到西藏江孜要夏扎利用会前的空隙时间尽量搜集所谓西藏不属于中国的证据材料,如策划西藏独立与自治,大西藏国之范围,英藏关系。贝尔供认:“当中国全权代表逗留中国之时,吾于江孜遇伦青(原注:为首相之意)厦扎。……吾劝其搜集所有关于昔日中藏交涉以及陆续为中国占领而西藏现今要求归还之各州县等项之文犊,携之赴会。故彼乘中国代表淹留于其国中、迟滞不前之时,留于西藏,于拉萨政府之档卷处,大行搜罗书籍。……举凡家宅、寺院、佃户、田主、租税、进款之册籍,门户炉灶之册籍(原注:每一户一灶表示一家),忠顺之保结,民兵之表册,与夫各县分摊军费之合同,法律规章、判决书、指令以及其他实际行政之证据等等,无不收集,以便要求将先后为中国管辖之各县藏民,仍然退还归拉萨政府统治。”③按照贝尔的要求和安排,西藏地方政府搜集了许多文件带之赴会。

            贝尔趁中国中央政府代表未到印度之际,同夏扎在靖西住了3个月,与之策划会议条约草案,商讨对付中国中央政府代表的办法等等。夏扎于中央代表之前先行到会。当西藏代表抵达西姆拉时,英印政府外务大臣麦克马洪和贝尔等官员对其热情接待。英国政府的一些要员前往与之会晤,进行了多次交谈,对会议内容、目的和对策,均作了周密的研究与准备。这样英国人采取先下手为强的手法,会前即把西藏地方代表牢牢控制在手中。贝尔在《西藏过去与现在》一书中自供:“禁中国人入藏之举,对于防中国人在会议开始之际运动西藏代表之助手,故会议召开时,藏官准备已妥,一提出充分之证据,中国代表几不能反驳之。”③

            英国人惟恐藏方官员在会议中与中央代表会面后发生动摇,为此作了在会议期间不许其与中央代表来往的规定。中央政府代表陈贻范于1913年10月2日到达印度后,英国人不许陈与西藏代表接触。他们对西藏代表的一切行动,实行严密的控制与监视。陈贻范于10月23日电告北洋政府说,英人对伦青夏扎诸人暗防甚密,不使与我通声气。

            西姆拉会议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召开的。

            (二)西姆拉会议概况

            1913年10月13日至1914年7月3日,所谓的中、英、藏三方会议,在印度北部的西姆拉召开,历时8个多月。出席会议的人员:中国中央政府代表为驻藏宣抚使陈贻范,副代表为驻藏副宣抚使王海平;英国代表为英印政府外务大臣麦克马洪,副代表为前驻华公使罗斯,顾问为英驻锡金行政官贝尔;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为司伦夏扎·班觉多吉,助理人员为台吉赤门·诺布旺杰、乃谆堪穹旦巴塔杰、仁希(四品俗官)达多娃、五品官穹让寻巴、雪谆土登阿旺,三大寺各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由麦克马洪主持,一开始,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夏扎即按照事先与英方秘密商妥的方案,首先提出六项要求:

            第一,今后中藏互不干涉对方之权利,确定西藏为独立国家,至尊的达赖喇嘛为西藏政教之君主。中英于光绪三十二年、西历1906年4月27日在北京签订条约时,因无西藏代表及其盖印,故而无效,非之国所宜遵行者(按:1906年中英条约承认中国在藏享有主权)。

            第二,中国和西藏的边界,东北以西宁所属梅如岗立石处为界,然后沿东自马钦绷然雪山的河水向东迄于黄河头曲,东南以建昌的白塔为界。具体的边界是:北为昆仑山、阿尔旦达山、沿柴达木岭至荷西里岭,自巴康妥山岭至青海北面之巴拿马噶宋地方,经中国的甘肃省边界;旋折向南转经东南,包括果洛、霍尔科(即甘孜一带)、瞻对(今四川新龙县)、金川十八司地、明政土司及打箭炉;由此向南至四川与云南之交界处,又循西藏边界向西至日玛山(红山)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