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从此,西藏阿里高原31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升起了五星红旗。

            1951年1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张经武一行、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同由西南、西北进藏的部队在拉萨举行会师大会,庆祝西藏和平解放。

            第十八军进藏部队到达拉萨后,根据西南军区的指示,第一五四团主力(欠第三营留驻拉萨)继续前进,于1951年11月15日进驻江孜(团直率第二营)、日喀则(第一营),该团主力并于1952年7月15日进驻亚东;第一五五团第一营于1952年7月23日进驻山南地区隆子宗。人民解放军胜利进驻西藏边防要地,把红旗插到了喜马拉雅山,完成了祖国大陆的统一。中央人民政府开始对西藏行使主权,人民解放军和西藏各族人民共同担负起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的光荣任务。

            在阿里防区,独立骑兵师进藏部队于1951年8月组建了阿里骑兵支队,其任务是经营阿里、巩固边防。阿里支队当时辖4个连,支队部率两个连驻噶大克,普兰宗、日土宗各驻1个连,先后向定哈里普山口、达马山口、科甲、新张等地派出5~10人的分队守卫边卡。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于1952至1956年,相继在普兰、强拉山口、乌热、什布奇、扎西岗、新张、地拉、那卡、斯潘古尔建卡设防。各边卡分队以多种方式巡逻,控制着中印边境西、中段边防,保卫边境地区的安全,从此,使过去有边无防的阿里地区有了边防。

            为了有效地保卫和建设边防,根据总部指示,自1955年开始,由南疆军区负责,组织阿里分工委,阿里支队和各防区边防部队,对西、中段边界进行全面调查,以掌握西、中段边界传统习惯线的位置、走向、由来和发展变化;搜集有关边界问题的资料;熟悉各边境辖区的兵要地志。经过3年多的艰辛劳动,近百名调查队员几乎踏遍了边界地区的山山水水,研阅了大量的档案和文史资料,走访了当地群众,基本上掌握了西、中段边界的史料,勘察和摸清了边界状况,明确了主要点、段的军事价值,为保卫和建设边防,争取军事、外交斗争的主动权作出了贡献。

            中印边防西段各站、卡,平均海拔为4000米,有的在5000米以上。许多防区高寒缺氧,生活极其困难。有些哨卡则到处是片石,战士1年要穿破3双大头鞋。被誉为“喀喇昆仑钢铁哨卡”的神仙湾海拔竟高达5380米。为加强边防建设,新疆自治区和新疆军区决心彻底解决从新疆南部至西藏阿里的交通运输问题。1956年3月,新疆军区部队和民工3000多人参加了修筑新藏公路的工程,以后逐年增加筑路劳力,到1958年8月公路全线正式通车。新藏公路自新疆叶城起,途经赛图拉、康西瓦,穿越阿克赛钦,经西藏日土宗、噶大克至普兰宗,全长1458公里,是连接南疆和阿里地区的重要纽带。它的修建对建设和保卫西部边疆有着重要的军事、经济和政治意义。

            面对中国恢复在西藏的主权,印度政府无可奈何,只好面对现实,但对英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遗产”——“麦克马洪线”,却本能地紧紧抓住不放。为此,印度当局在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之时,乘新中国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经济建设和抗美援朝之机,指使其军队在中印边界东段,越过传统习惯线,占领了西藏门隅地区重镇达旺,强迫一直在那里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中国西藏地方政府派出的官员撤走。在瑶瑜地区占领了扎那、西洛木河流域地区,并继续沿雅鲁藏布江向北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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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建国以来毛泽东文槁》第一册,第475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第一集,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166页。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第一集,第167页。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第一集,第164~165页。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第一集,第180页。

            ⑥《当代中国的西藏》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第170页。

            ⑦《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第26页。

            ⑧《当代中国的西藏》第171页。

            四.中国政府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重建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

            1947年印度摆脱了英帝国主义的统治,实现了国家独立,结束了殖民地的历史。独立后的印度,一方面由于刚从殖民统治下获得独立,同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国家存在着较深的矛盾,要求有一个国际和平环境来发展自己的国家。另一方面,它又继承了英帝国主义在南亚的地位和特权,甚至企图在原英印扩张的基础上寻求进一步发展。在中国西藏,印度从英国人手中全面接过了其特权利益,在拉萨设有驻藏代表,在亚东、江孜以及噶大克等地设有商业代表和贸易站,经营西藏的邮政、电报、电话,并在西藏设有12个驿站,在亚东、江孜等交通要地驻有武装部队。

            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发展中印两国的友好关系,对印度政府采取团结与斗争相结合的方针,争取两国友好相处,但对于印度继承英帝国主义在西藏的特权和特殊地位以及干涉中国内政方面则进行了斗争。对印度在西藏所获得的特权,原则上主张坚决废除,但鉴于中印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和中国西藏地方与印度在宗教及商业上的紧密联系,在具体做法上则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步骤。1952年2月,印度政府交给中国一份《关于印度在西藏利益现状》的备忘录,共开列了七项:一、驻拉萨的使团;二、驻江孜和亚东的商务代表处;三、驻噶大克的商务代表处;四、在商业市场以外地方进行商业的权利;五、在到江孜的商路上的邮政及电讯机关;六、驻江孜的军事卫兵;七、朝圣的权利。印度政府在备忘录中说这些权利“是由于惯例和协定而产生的”①。6月14日,周恩来总理针对印度政府历次来照所提它在西藏的各种利益,向印度驻华大使提出新中国与印度在中国西藏建立关系的原则,周总理指出:“中国同印度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的现存情况,是英国过去侵略中国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痕迹,对于这一切印度政府是没有责任的。英国政府与旧中国基于不平等条约而产生的特权,现在已不复存在了。因此,新中国与新的印度政府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要通过协商重新建立起来,这是应该首先声明的一个原则”②。这一原则指明,印度政府沿袭英国政府在西藏的特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已不复存在。

            但印度政府却仍然无视中国在西藏的主权,于1953年8月向中国政府提出其驻亚东和江孜一带的武装卫队要进行换防,同时提出印度驻锡金首府甘托克的政治代表要来西藏“视察”驿站;后又就印度商队去西藏阿里地区经商所携带的无线电收发报机被中国边防检查站封存一事,提出要与中国政府进行交涉。印方提出的这些事,涉及中国主权,中国政府在陆续答复印度政府时表示,一、关于武装卫队,印度政府提出要派兵前来亚东、江孜换防一事,中国政府认为,这不是一个普通问题,而是一个有关中国独立自主和领土主权完整的问题,如果印度政府提出撤回这些武装卫队,作为解决中印在中国西藏地方关系问题的一个步骤,这是中国政府所欢迎的,若为换防,中国政府不同意。二、关于视察驿站,中国政府表示,印驻锡金专员来藏应按国际惯例持护照经中国政府签证来藏,中国方面自当给予应有的礼遇。由于驿站问题尚待解决,这次来只能当作一种临时性措施,决不是旧例的沿用。三、关于印度商队无线电收发报机被封存一事,按照中国的法令,印度商队来西藏经商所自行携带的无线电收发报机本应没收,但为照顾中印两国关系,中国边防检查站将其封存,在印度商队离境时发还。9月2日,印度政府总理尼赫鲁致电中国政府总理周恩来,建议两国政府尽早就中印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进行谈判。10月15日,周恩来总理复信尼赫鲁总理,同意就中印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举行谈判,并建议于12月在北京开始。

            1953年12月31日,印度政府派遣的代表团在北京与中国政府就中印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开始谈判。谈判的第一天,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先提出了应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两国关系的准则,并说明谈判的任务是“解决两国间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周恩来总理说:“我们相信,中印两国的关系会一天一天地好起来。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两个大国之间,特别是象中印这样两个接壤的大国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问题。只要根据这些原则任何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可能拿出来谈”③。印度方面同意以周恩来总理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谈判的原则。

            在谈判中,中方主要坚持两点:一、只谈判解决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不成熟的问题如边界问题留待以后再说,以便此次谈判容易达成协议,中印关系能够向前发展;二、印度在西藏沿袭的各种特权应该取消,但鉴于以往贸易和朝圣的惯例,凡不涉及中国主权的可以适当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