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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再去那里的时候,我开始有意识地看一下他经常坐的位置,甚至潜意识里渴望他与那天一样地跟我说话。而他,往往都会在我到了不久后出现,只是不再找我答腔了。

        又过了几天。一个傍晚,我看完书正在拨弄地上的一株小草,忽听得一阵吉他声,是当下流行的台湾校园歌曲《兰花草》,抬头一看,竟然是他!

        刘光辉斜靠在大树下,未落尽的夕阳照在他的面庞上,仿佛镀上一层金色的光。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仔细地看他的脸,英俊而又充满生活热情的一张脸。那树,那人,那吉他,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和谐地搭配在一起,仿佛一幅极其浪漫的水粉画。

        “你从山中来,带来兰花草,

        长在校园中,希望花开早。

        一日看三回……“

        他边弹边动情地唱,歌声婉转,情感细腻。

        我从来不知道,他有那么美妙的声音,就像溪流叮咚,缓缓淌过心田。

        当他唱到“一日看三回”的时候,便看着我,眼神很专注,像是传达某种情意。

        我的心砰然一动,慌乱地将视线移开,故意低头又去拨弄地面上的野花。

        不一会,歌声停了下来。我听见有脚步离我越来越近,我知道,刘光辉来到了我身边。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就要跳到嗓子眼里了。

        那个好听的声音说:“艾晓冬,喜欢这首歌吗?”

        我很紧张地看了看周围,发现不远处还有些早读的同学,我的脸突然就红了,答非所问结结巴巴地说:“我要去教室了。”便逃走了。

        第二天,我又去了老地方。可是,那天居然没看到他。我有非常的失落的感觉。好奇怪,是不是自己已经悄悄悄喜欢上了他了?

        第三天,我又早早去了那里,没想到他来得更早,正聚精会神地摆弄一张纸。我假装没看到他,又假装认真地看起书来。

        “艾晓冬,接住!”

        随着他的喊声,我发现水面飘来一纸船,我截了它,发现里面有一纸条:“艾晓冬,我喜欢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我的心一下子就被他这样大胆而独特的表白俘虏了,看着他真诚而期待的目光,我不好意思地往远处跑,跑了几步又停了下来,满脸羞涩地回望他一眼。没有拒绝,不置可否。

        他一定知道,我是喜欢他了。

        很快,我认定,我不只是喜欢,我是爱上他了。

        这跟初二的时候喜欢我们英语老师的那种感觉完全不同。

        那时候,班里新分配下来一个年轻英俊的英语老师,皮肤白净,普通话里带着点乡音,每一句话都很温和,散发一种男人中罕见的柔和动人之感。

        老师的身体不大好,宿舍里成天弥漫着中草药的气味,但那时在我,却从中间闻出了浪漫儒雅的味道。我觉得,只有有学问的人,才配慢慢细细地去褒一锅药,褒出生活的味道;村野老夫就不配孱弱,不配生病,就算生了什么病,也只配粗鄙地露出屁股蛋,让乡下赤脚医生打一针完事。

        老师因批改作业较多,白白的食指中指之间常常被墨水染得红红的一片,不知道是没有及时洗还是洗不干净的原因,上课抬手之间展现在我们眼里的总是那绚烂的色彩。要是换了现在,我们大约要说他生活随意或者卫生意识不强,可那时在我眼里,它却是高雅知识分子的标志,无不让我陷入一种对未来的遐想。

        其实迷恋他的不只我一个,我知道的至少有五个女同学。包括我在内的这几个人为了喜欢老师,无不争相寻找各种借口接近老师,也无不拼命学习英语用分数在讨老师的喜欢,我们有时为了老师跟谁多说一句而嫉妒她半天,甚至其他几个群起而攻之……

        那时,我一边偷偷喜欢老师,一边深深地陷入自卑。在我的眼里,老师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一定需一个天仙般的公主才能配得上他。

        直到有一天,当老师的身边出现一个非常平凡的女人,老师陪着那个女人一起出去买了些青菜回来,用那些香喷喷的食物覆盖了中药味的时候,我才猛然发现:我崇拜或者爱慕了那么久的老师,原来也是普通饮食男女中的一员。

        于是,我结束了为期不到一个学期的不是初恋的暗恋。

        我很肯定对刘光辉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们是在彼此快乐的给予与索取,我们是在对等平视的基础上的互相吸引。

        于是我义无返顾地开展了我轰轰烈烈的初恋。

        每天上课,我都会用眼睛向他传递无数次近在咫尺的思念与渴望;每次课间,我都陪他找地方偷偷抽烟(他很小的时候受他父亲影响就抽上了),抽完了,顺便闻闻他嘴里的气味;每次周末,我都要求他用吉他为我弹奏一首又一首好听的歌曲……

        常常的,我希望他用最美丽的誓言喂饱我因学业荒芜而留下的空洞。我总是反复地问:爱我吗?

        他总是不厌其烦地答:爱——到山无棱,天地合,不敢与君绝。

        我说不行,用整个生命去爱的爱情才是伟大的。

        他坚定地说:我也可以!

        我娇笑说:不信,你吹牛!

        他说:你跟我来!

        拉起我就一路狂跑。

        我们气喘吁吁地跑到男生宿舍,他马上找到一把水果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朝自己的手腕上划去,吓得我慌忙扑了上去……

        虽然没多重,但是他在手腕上留下一道红红的血痕,为我演绎了一首惊天动地的“恋曲1988”。

        这件事,我对外一直守口如瓶,那是埋在我心头最幸福的回忆。没有人可以分享。

        可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又让他(同时还有我)在学校声名大震,他因此上了全校名人排行版,被全校女生公选为年度“浪漫王子”,并且载入校园史册。——若干年后还听一个学妹说起过。

        那是班里一年一度自发组织的“五四青年节”晚会活动,他有一曲吉他弹唱的节目,表演节目前,他站在台上大胆地深情款款地说:“下面我要唱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献给我最最心爱的女孩,希望她从遥远的地方住进我的心里。”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个好姑娘……”

        他一边唱,一般将视线定格在最前排的我的身上。

        教室里一片哗然,许多同学的手掌都拍红了。在农村,在那个男女同学在学校连话都不怎么敢在一起大胆说的年代,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壮举。

        我羞红着脸跑开了,可心里并不怪他,相反,我那年轻的心里饱涨着幸福和小小的虚荣。

        在这样如火如荼的爱情里,我沉醉不知归路。

        我的学习成绩就像熊市时的股指,一泻千里。

        我尊敬的老师们本着治病救人诲人不倦的精神轮番对我们进行了教育,我亲爱的同学也把挽救我当成了学习雷锋好榜样的一个机会,努力开导我。(因为他们没有机会外出,不能帮别人推车,或者冒雨送谁回家,更不能拿钱帮谁买车票,他们自己连每个月的伙食费都很紧巴。)

        班长韩超的工作做得最卖力。他是唯一来做工作的男生。也许他是班长,有责任挽救一个快要走错道路的革命同志,也许是别的原因也说不定。

        有一天他把我约到校外的树林子里,对我展开了教育。韩超的个子比较小,瘦瘦的,显得严重营养不良。他穿着一身肥大的绿军装(我敢肯定不是他自己的),小小的身子晃荡着,就像舞台戏装似的,很是滑稽。我见到他就想笑,却终于没有笑出来,因为他教育我毕竟是件严肃的事情,再说,我也不敢真实地去解释笑的原因,那样会伤害一个男孩的自尊。

        我听见他说:“艾晓冬,你现在还小,很多事都不懂。”(其实后来我知道了,他比我还小三天。)

        他说:“刘光辉哪点值得你这样?他不就长得好看一点吗?‘五讲四美’中‘心灵美’排在前面呀,你怎么就不好好想想呢?”

        ……

        他说了好多好多,说到后来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可是我好象还是很茫然的样子。他也许就急了,也就急中生智,说了句我至今还记得,也认为是最幽默的话:

        “如果你现在好好学习,毕业后我一定追你!”

        好象我接受刘光辉是因为怕自己将来嫁不出去,怕过了刘光辉这个村将来没有什么店似的;又好象,他想要代替将来那个店完全是处于阶级友谊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