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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产权市场的规范发展,为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现实篇  千日回首

            4规范交易: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势在必行

            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全国人民对国有资产处置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某经济学家如是说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参与怎样的调整方式更高效、更合理却经历了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

            早在国资委成立之前,国有资产管理被外界称为“九龙治水”:众多的政府部门都可对国企行使管理职能,又没有一个部门对企业经营效果负全责,政出多门的结果是往往使得企业无所适从。

            国资转让问题更多:现代经济学实践充分证明,要素资源的流动重组只有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才能实现效率最大化、效果最优化。然而,在规范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全国的国有产权转让无章法可言,通常采取行政性划拨、政府部门批准转让等方式进行,缺乏必要信息公开、交易撮合与规范监督,不规范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屡禁不止,全国人民作为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者,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得不到必要的保障。

            在经历了地方政府部门规范地方所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探索实践后,在一个政府部门有效监管下的公开市场上规范地进行国有产权转让逐渐成为共识。12月31日,2003年的最后一天,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联合签发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新中国第一个专门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规章正式出台,产权市场成为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定场所。

            一、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呼唤政策性文件的出台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中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涌现出来,大型国有企业的骨干作用显著增强;一大批国有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竞争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得到增强;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退出了市场,企业优胜劣汰的机制逐步形成。

            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国有经济布局仍然过于宽泛,在一些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竞争比较激烈的加工业和一般性竞争服务行业,国有经济的比重仍然偏高;国有资本集中度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大企业不大,小企业过多”的局面仍未根本转变;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还没有形成,还有一大批需要破产关闭的企业没能退出市场。

            此外,国有企业主业不清晰不突出的问题也十分的严重,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导致大多数国有企业集团背上了沉重的社会负担。曾经就有人很形象地比喻,我们有的国有企业,除了火葬场外,其他的全有了,不仅有医院、食堂、商店和银行,甚至连警察都有。可以想像,让这样的企业去参与国际竞争,他们的负担、他们的劣势是多么的明显。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国有经济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影响到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仍然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直接面对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中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也进入了又一个关键的时期。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国有经济调整的方针和方向也逐步的清晰起来了:国有资本将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将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这对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中产权的有序流转,更需要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给予支撑。

            首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必然涉及到拍卖、收购、兼并、租赁、投资参股、债权转股权等多种形式的产权交易和流转,不仅需要有一个信息公开、操作规范的产权交易平台,而且需要一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指导和规范。

            其次,形成产权流转的引导和评价机制,同样需要一个标准和操作规程。出台一部规范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政策性文件,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纳入规范的产权市场公开进行,既可以通过产权市场的交易活动来反映国家政策导向,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又可以通过产权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客观评价和反映国有产权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促进企业国有产权的合理流转。

            第三,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也还是需要一个政策依据和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流程。通过出台指导全国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政策性文件,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进入产权市场公开交易的行为,可以有效解决场外交易中出现的程序不一、操作各异、信息封闭等带来的诸多问题,通过产权市场促进企业国有产权“阳光交易”制度的建立,发挥产权市场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规范、有序、公开、监督的作用,推动建立“程序统一、操作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有力”的产权流转制度。

            所有这些问题加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共同的需求,那就是要尽快出台一部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政策性文件。

            这部政策性文件需要解决这样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就是要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采取政府有效监管下的市场化处置行为来解决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问题;第二个就是要对国有产权转让的场所、转让方式、转让程序和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明确,促进国有产权的“阳光交易”;第三个就是要解决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的监管问题,要对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分析,提出规范意见,建立检查制度,制订惩罚措施。

            二、规范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理论假设

            随着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步伐明显加快、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涉及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行为日益增多,为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需要专门制定一些政策,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行为主体和各项交易程序进行规范,以防范产权交易风险。

            然而,任何政策、办法都不能凭空制定,都要先做出一些理论假设,在承认这些假设的前提下,考虑如何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以解决某些问题。比如价格是由政府定最可靠,还是由市场定最可靠,就是一个假设。假设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完全不同。出台规范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政策性文件,要先做好几个基本假设,包括:

            1.产权是稀缺性资源

            经济学中有一条最基本的假设,就是资源具有稀缺性的特点。比如我们的石油资源,有人认为只够全世界人民用20年了;再比如煤和天然气等,都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主体的一系列财产权利的总和,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产权作为一种资源,同样具有稀缺性。

            我们现在搞改革,目标就是要建立全面小康的社会,直至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

            但是,在整个社会生产力极大丰富之前,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基础一定是产权,有产权的人他的自由度增加,发展可能性扩大,所以产权是人人都想要,人人都嫌少的东西。

            2.这些稀缺资源需要流转

            资源的稀缺性特点,决定了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把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到社会需要的各个领域中去,以实现资源的最优利用,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这就需要通过流动的方式来实现。马克思就曾经讲过:“资本只有在运动中才能增值”。产权也是一种资本,所以产权也只有在流动中才能保值增值。

            实际上,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对于国有资产来说,国家要实现对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调整,就必须对国有资产进行战略性重组,通过国有资产的有进有退,实现在纯公共产品领域和关键行业的控制或引导,实现对垄断性行业的控股、参股并合理竞争,实现对纯竞争性私人产品领域的有序退出。要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调整,只能通过国有产权的流动重组来实现。

            而对于投资人来说,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其对投资回报的向往和渴望,只要是能产生投资回报的地方,资本就会通过各种渠道去参与、去介入。

            中国国有经济在建国五、六十年以来所形成的独特优势以及对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美好预期,使得大量的资本包括民营资本、各类投资机构甚至是境外投资机构一直在积极找寻着介入中国国有企业的机会和时机,而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调整与国有产权的流动重组,正是给他们提供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