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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女性的劳动直接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女性的劳动在家庭中成为个体化的,所以处在社会生产之外。因此,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就是反对家务劳动,反对家务劳动也就是反对资本主义。对这一观点的批判意见指出:这种分析把由性别差别而导致的劳动分工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忽视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仍有女性受压迫的问题。(巴雷特,1983年)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像激进女性主义者那样作性别的分类是不恰当的。虽然她们赞同激进女性主义将私人与公众领域的划分、生殖与生产领域的划分都看作是男权制的结构;但是她们的结论不是像激进女性主义者那样去重新评价私人和生殖领域,为其赋予较高的价值,而是强调公众和私人这两大领域之间的不可分割性。她们的政治要求是:第一,工业的结构应当向生产和生殖的劳动者倾斜;二,要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需求,而不是去满足少数人的奢侈欲望。

            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对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一定的影响。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曾经提出,宗教、婚姻和私人财产是一个世俗的三位一体,这三样邪恶的东西是相辅相成的。因此,要反对私有财产,就必须消灭家庭,因为家庭是个人主义的主要根源;要反对私有财产,还应反对把家庭维系在一起的宗教。但是他也认为,最困难的是反对婚姻,即使在他建立的公社里生活的人们,还是自然地形成了男女一对一对居住的格局。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最关注的问题有:女性参加社会劳动的问题;家内劳动不被当作工作的问题;女性的劳动报酬低于男性的问题。并且认为要想解决这些问题,达到男女平等,都要通过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才能实现。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大本营主要是在英国,在那里,脱离了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而被单独提出的女性问题被视为非问题,或者是从阶级斗争的有害偏离。

            对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主要批评意见是:它将男性的主要领域定义为生产,而将女性的主要领域定义为生殖是错误的。实际情况是,男女全都参与了生产“物”与生产“人”的过程。(Saulnier,  62)由于这样的理论前提,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就把女性的位置固定在私领域之中,而把公领域仅仅限定为男性的领域。这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在实践中对女性也很不利。

            2、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异同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与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相似之处。它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性别盲点和早期激进女性主义的阶级盲点,将马克思主义与激进女性主义结合起来。它的两个目标是马克思主义的消灭阶级压迫和激进女性主义的消灭性别压迫。它同样看重物质和经济力量,但是除了阶级和种族压迫之外,还关注男权制,主张消灭私有制以改变种族、阶级和性别关系,关注家庭,改变性别的劳动分工,要求父亲分担家务。

            马克思主义的女性主义在分析男权制社会机制的运作规律时,刻意模仿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机制的分析方法,只是以女性的生殖概念代替马克思主义分析中的生产概念;用性别阶级代替社会阶级;用对女性身体的所有权代替控制权;目标是消灭男性的阶级特权与性别特权。

            在资本主义与男权制的运作模式究竟是双体制还是单体制的论辩中,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赞成前者:资本主义与男权制并重。它强调男性控制加社会剥削,是二者的结盟。资本主义与男权制的关系中,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意识形态。基础决定意识形态。资本和男权制是两个体系。

            在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波中,费尔斯通曾用马克思主义的话语阐释女性问题,将女性定义为一个阶级,认为男权制和阶级都是基本的压迫形式。女性主义学者罗宾也说过这样的话:女性所受的压迫当然有无数跨文化、跨历史的差异与一致性,但是“再没有什么理论比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压迫理论对女性受压迫这件事更具解释力”。(转引自Saulnier,  56)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还认为,所谓男性气质是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发展出来的。少数男性掌握着生产工具,绝大多数人没有生产工具。所谓男性气质是在生产关系中的男男关系和男女关系中形成的。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关注的问题包括:对自然的剥削和家务劳动的重要性;女性有酬工作与家务劳动之间的关系。它认为,资本主义决定了男女的不平等,主要原因在于女性提供无报酬的家务劳动。

            在女性主义的理论流派中,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比较接近,因此常常有人把这两个理论流派列在一起。其实,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虽然与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二者还是有着细微的差别。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思想显然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影响。首先,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决定精神、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对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她们认为,家庭和性关系就像其他形式的社会机制一样,都属于历史的范畴,不是永不改变的;而改变它们不能靠诉诸理性或某些抽象的正义原则,只能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改变。

            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3)

            其次,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女性受压迫起源于私有财产制的经济结构,女性之受压迫与资本剥削劳动具有相同的形式,因此阶级压迫是更基本的压迫形式。它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女性的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  (包括家务劳动,义务劳动,在一些国家还应当把农业劳动包括进来),并把它同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联系起来,认为女性是廉价劳动力。女性所受的压迫是阶级压迫的一个例证。如不推翻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和私有财产观念,女性的地位就不会得到改善。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也有类似的主张。

            第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常常引用的一部著作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她们最为看重的观点是,恩格斯否认现代家庭是一种“自然的秩序”,而认为它是历史的,变化的。他曾提出,母权的丧失是女性的历史性失败,这就表明了他认为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母权和女权得到伸张的时期,目前的男权社会并非从来如此的自然秩序。恩格斯曾高度评价巴霍芬的《母权论》,该书用印地安人的资料证明了母权制的存在。恩格斯说:“确定原始的母权制氏族是一切文明民族的男权制氏族以前的阶段的这个重新发现,对于原始历史所具有的意义,正如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对于生物学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一样。”(恩格斯,第16页)。关于母权制社会是不是普遍存在过,学界至今有争议,但它至少在某些社会中存在过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我国人类学家也发现,纳西族曾经历过杂交和血缘婚阶段,后来发展为母系氏族,称“尔”。后来经过野合偶居,走访婚——安达制,才最终出现各种形式的嫁娶制,产生了男权制家庭。(宋兆麟,第224页)  恩格斯说过:“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  (丑的也包括在内)  的社会地位来衡量。”(马克思、恩格斯,第571页)  这也是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所赞赏的观点。

            第四,恩格斯把女性进入劳动市场参加社会劳动看作是历史的进步,这一论点对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影响。恩格斯曾指出:“女性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他还说过,“我深信,只有在消除了资本主义对男女双方的剥削并把私人的家务劳动变成一种公共的行业以后,男女的真正平等才能实现。”“女性的解放,只有在女性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马克思、恩格斯,第70、452、158页)

            基于上述原因,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有时被人们视为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大同小异。其实,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对正统马克思主义是有批评的,其主要之点是认为马克思主义缺乏关于性别的理论和关于人类心理发展的理论,忽视女性问题,忽视所有非经济性的压迫。虽然马克思主义将女性的状况视为社会进步的天然尺度,但在马克思那个时代,很多人持有这种观点,因此仅仅讲这样一点点,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关注女性问题的证据。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对恩格斯的观点也并绝非全盘接受,而是提出了不少疑问。例如,她们当中有人提出,恩格斯的一些论点缺乏证据,不可信:首先,他关于家庭发展的几个形态普遍适用的观点不可信;其次,他关于原初社会普遍存在过性别平等现象的观点不可信;最后,他关于最早拥有私有财产的是男性的论断不太可信。她们争辩说,在原初社会,女人是种植者,是提供生存资料和生产出最初的剩余产品的人。如果说男人是这些财富的最初占有者,那么性别压迫必定在阶级社会形成之前就存在了。

            此外,有的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批评恩格斯从未讨论过性别劳动分工的起源问题,似乎家庭责任天然就该落到女人的身上;他没有意识到,女人的工作责任和家庭责任是“双重压迫”;他仅仅提出这一矛盾的最终解决办法是家务劳动的集体化、社会化,却从未讨论过同一阶级中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例如工人阶级男性对女性的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