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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哈哈哈!”

他哈哈大笑,在姐姐张口结舌的表情下,走出了书房。

可这一个晚上,况铭浩躺在他自己卧室的床上,翻来覆去,又陷入了失眠的怪圈中。

死丫头,现在在干什么呢?

是不是正躲在她袖珍的“鸟笼”角落里,一边抹泪,一边画着圈圈,忙着诅咒自己呢?

如果,他现在再去丛家,肯定会被丛爸爸拒之门外的。

那么,他就再没机会见到死丫头了吗?

思来想去,辗转反侧中,他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死丫头,接招吧!5

*****

无论怎样忍辱负重,怎么被母亲责备刁难,他也决计不再回美国,他要留在这儿,他要呆在况家。

而且,他也一定要上典枫高中!

至于,为什么呢?

他为什么会突然执着于这个决定!

望着如水的月光,在灰黯的天花板上,反射出涟漪般的美丽波纹,他笑了!

因为,他不放心死丫头的病情吗?

因为,他要确认死丫头的手和身体,都确无大碍了吗?

因为,他要向死丫头解释,丛爸爸丢掉工作的事,与他无关吗?

不!

他坚决地推翻掉,心里所有第一时间冒出来的想法!

他才没那么好心。

他要跟死丫头作对!

他不能就这么放过,敢公开挑战他权威,公然出言侮辱他的女生。

最重要的是,他要拆散,她和东北佬;他要阻止,姜启凡和她在一起。

应该说,他要阻止,所有的男生和她在一起!

最好,让她孤独的终老一生!

呵呵!

死丫头!

你就等着接招吧!

○(#‵︿′#)○○(#‵︿′#)○—真是条心理阴暗的分隔线啊!—○(#‵︿′#)○○(#‵︿′#)○

新学年,新气象。

这是一个微风拂煦,鸟语啁啾的早晨。

典枫学院内。

花树环绕,楼亭错落,秋意盎然,美不胜收。

巍峨气派的大门外,热闹非凡。

各式各样,专程送子女,来校上学的名贵轿车,鱼贯而入,络绎不绝。

真不愧是市内,最有名气,学费也最高昂的学校呀!

丛珊瑚背着书包,独自站在,喷珠吐玉般的喷水池前,闭着眼睛,惬意地做了几次深呼吸。

这里的空气,好像都透着一股子高不可攀的神圣气息。

都说好事成双。

和爸爸吃了近两个月的咸菜后,丛爸爸在她开学前夕,终于找到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一家高档化妆品代理公司的送货员。

死丫头,接招吧!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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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不但比机场的要高。

而且,所送的货物,都是些包装精美,体积小的化妆品,每天的主要任务,是专程给一些富婆、富姐们送新品和试用装,所以,工作量不大,也不用做任何的粗重活。

尽管咸菜和花生,让丛珊瑚吃得实着想吐!

但她宁可天天吃咸菜,啃窝窝头,也不要爸爸,去干那些栉风沐雨,可能积劳成疾的体力活。

而丛爸爸也同样体贴女儿,规定在她手上的伤,完全长好之前,绝对不允许,她出门去打零工。

总之,正如爸爸当初预见的那样。

一切的霉运,都过去了。

他们的生活,又开始重新奔着小康而去。

而且,她终于正式地走进了典枫高中;终于,有机会问一问姜启凡,他发给自己的那条短信里,到底对她说了些什么?

那只被摔坏了,已经没办法再修好的小灵通,她舍不得扔掉,被她专程塞进了行囊里,带来了学校。

“哇!好酷呀!”

“好炫的车呀!”

她身后,突然想起一连串夸张,惊讶,还带着攀龙附凤,讨好意味的尖叫!

这么俗气的叫声。

也只是那种最幼稚的言情小说里,才会出现。

丛珊瑚聊胜于无地睁开眼睛,准备拖着行李箱,先去女生宿舍,安置一下行李。

“天啊!他是谁呀!好帅呀!”

“以前,好像从来都没见过呀!”

“是新来的……还是转校生!”

哎呀,这些女生,到底有完没完。真是继承了KTV里那群“鹌鹑”们,叽叽喳喳,大惊小怪的优良传统。

她拖着行李箱,继续若无其事地往前走。

“我看是新来的老师吧,学生应该不可以开车来上学的。”

<( ̄^ ̄)PS;哎哟,可怜的偶,快要饿得死掉了!不行了,吃完晚饭,再来奋斗!大家都要好好吃饭,吃饭时不要面对电脑,当心辐射!

偎在我怀里,却叫他的名字!1

*

“是啊!他的穿着打扮,好潮哇!”

“不过,我觉得和他的宝马,很搭哦!”

潮男?

还是个开着宝马,故意到校园来,拉风显摆的“潮男”!

这两个原本毫无关联的中文词,一经丛珊瑚的大脑,就像银光如锦的湖面,马上反射出况铭浩,那个坏蛋轻浮散漫的样子。

无天哥哥有说过,他是某个同班女同学的弟弟,从小基本上,都在国外生活学习,很少回来的。

像他这种吸干中国人的血汗钱,然后,再拿去国外“败”的家伙,应该不会上国内的高中吧!

丛珊瑚聊以自慰的这么想着。

那种少女陡见青春偶像时,惊喜交集,忘乎所以的尖叫,却继续此起彼伏,驰骋在校园的上空。

什么人的出现,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难道,是某个摄制组来这所学院里,拍偶像剧了吗?

丛珊瑚捺住好奇,尽量不回头去看。

她不喜欢凑热闹。

“嘀嘀叭叭!”

汽车的喇叭声,好像是追着她的脚步,带着戏谑和十二分久别重逢后的喜悦,在她身后,高调地催促着她。

她挡道了吗?

丛珊瑚惴惴不安地回过头。

一辆闪着明快的橙红色的敞篷跑车,像一只长着棱角,安着轮子的新奇士大甜橙,滚到她脚跟后一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丛珊瑚差点抬起手,想挡住眼睛。

真的是好醒目,好炫丽的色彩呀!

她似乎都嗅到,橙汁香甜诱人的味道了。

宝马车里,还有这样前卫的颜色呀!

她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

热情,张扬和桀骜。

代表着跑车主人,与众不同的鲜明个性和心花怒放的好心情吗?

“死丫头!”跑车主人没有开车门。

直接从驾驶座上,灵巧地跃出车子,像一只澳洲的大袋鼠,兴高采烈地跳到她面前。

偎在我怀里,却叫他的名字!2

**

死人妖!

丛珊瑚好像被一道晴天霹雳击中了。

莫非,他也要上典枫高中?

不要——她不要啊!

大惊失色后,丛珊瑚感到的是,欲哭无泪,终究无法挣脱命运枷锁的绝望。

她以为,她再也碰不上这个阎罗王;

她以为,况铭浩这个噩梦,随着假期的结束,随着时间的流逝,最终会灰飞湮灭,化为尘土。

可是……

可是,为什么新学期的第一天,她又撞上了他?

难道,她的后半辈子,都要在他无休无止的纠缠和捉弄下,渡过吗?

“喂!死丫头,干嘛装作不认识我?”才两个月没见,就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况铭浩居高临下,把脸凑近了她怏怏不快的脸蛋。

比起两个月前,她瘦了许多,巴掌大的小脸,把她凝固呆滞的眼睛,突显得更大、更圆,更飘零、更加的楚楚动人了。

这是因为大病一场的缘故吗?

见一星尘絮,沾在她浓密的睫毛上,况铭浩很自然地伸出手,帮她抹了去。

亲密的动作,体贴的举止,让围观的众人,以为他们早就是一对情深意笃,心心相映的小爱侣了。

啧啧响起的惊叹声,带着赤裸裸的嫉妒,和对丛珊瑚犯下众怒的仇视,像电影《英雄》里遮天盖地的箭雨,昏天黑地地朝她射来。

“你干什么?”她嫌恶地别过头,条件反射地推开,况铭浩几乎快要贴上她额头的大脸。

难怪,那些女生们,都说他很“潮”。

在他那件烟灰的机车夹克下,竟然围着一条和跑车一样,抓人眼球的橙红色围巾……

啧啧,人妖就是人妖,每天也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来打扮自己。

这才九月的第一天呢!

就围着一块这么鲜亮的围巾。

你当你是在看足球比赛的荷兰球迷吗?

无照驾驶,还故意开着新买的跑车,来学校里招摇过市!

偎在我怀里,却叫他的名字!3

**

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家里有钱似的。

要不要再来一个花花公子,标致性的甩头动作啊?

真无聊!

丛珊瑚准备把他视如空气,甩下走开!

可她甩开的手腕,却被况铭浩强行一把扣住。

“你手上的伤,好了吗?”况铭浩蛮不讲理地别过的手,摊开她的手心。

看着早就愈合的手掌,只留下几小道隐隐发白,不甚显眼的伤痕,他松了口气。为此忐忑了两个月的心事,终于可以安然落下。

可丛珊瑚一脸戒备地横着他:

阴险狡诈的坏小子,又想跟她来这一招吗?

先虚情假意地关心一番,然后,再在众目睽睽下,尽情的嘲弄她,羞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