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他哈哈大笑,在姐姐张口结舌的表情下,走出了书房。
可这一个晚上,况铭浩躺在他自己卧室的床上,翻来覆去,又陷入了失眠的怪圈中。
死丫头,现在在干什么呢?
是不是正躲在她袖珍的“鸟笼”角落里,一边抹泪,一边画着圈圈,忙着诅咒自己呢?
如果,他现在再去丛家,肯定会被丛爸爸拒之门外的。
那么,他就再没机会见到死丫头了吗?
思来想去,辗转反侧中,他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死丫头,接招吧!5
*****
无论怎样忍辱负重,怎么被母亲责备刁难,他也决计不再回美国,他要留在这儿,他要呆在况家。
而且,他也一定要上典枫高中!
至于,为什么呢?
他为什么会突然执着于这个决定!
望着如水的月光,在灰黯的天花板上,反射出涟漪般的美丽波纹,他笑了!
因为,他不放心死丫头的病情吗?
因为,他要确认死丫头的手和身体,都确无大碍了吗?
因为,他要向死丫头解释,丛爸爸丢掉工作的事,与他无关吗?
不!
他坚决地推翻掉,心里所有第一时间冒出来的想法!
他才没那么好心。
他要跟死丫头作对!
他不能就这么放过,敢公开挑战他权威,公然出言侮辱他的女生。
最重要的是,他要拆散,她和东北佬;他要阻止,姜启凡和她在一起。
应该说,他要阻止,所有的男生和她在一起!
最好,让她孤独的终老一生!
呵呵!
死丫头!
你就等着接招吧!
○(#‵︿′#)○○(#‵︿′#)○—真是条心理阴暗的分隔线啊!—○(#‵︿′#)○○(#‵︿′#)○
新学年,新气象。
这是一个微风拂煦,鸟语啁啾的早晨。
典枫学院内。
花树环绕,楼亭错落,秋意盎然,美不胜收。
巍峨气派的大门外,热闹非凡。
各式各样,专程送子女,来校上学的名贵轿车,鱼贯而入,络绎不绝。
真不愧是市内,最有名气,学费也最高昂的学校呀!
丛珊瑚背着书包,独自站在,喷珠吐玉般的喷水池前,闭着眼睛,惬意地做了几次深呼吸。
这里的空气,好像都透着一股子高不可攀的神圣气息。
都说好事成双。
和爸爸吃了近两个月的咸菜后,丛爸爸在她开学前夕,终于找到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一家高档化妆品代理公司的送货员。
死丫头,接招吧!6
******
薪水不但比机场的要高。
而且,所送的货物,都是些包装精美,体积小的化妆品,每天的主要任务,是专程给一些富婆、富姐们送新品和试用装,所以,工作量不大,也不用做任何的粗重活。
尽管咸菜和花生,让丛珊瑚吃得实着想吐!
但她宁可天天吃咸菜,啃窝窝头,也不要爸爸,去干那些栉风沐雨,可能积劳成疾的体力活。
而丛爸爸也同样体贴女儿,规定在她手上的伤,完全长好之前,绝对不允许,她出门去打零工。
总之,正如爸爸当初预见的那样。
一切的霉运,都过去了。
他们的生活,又开始重新奔着小康而去。
而且,她终于正式地走进了典枫高中;终于,有机会问一问姜启凡,他发给自己的那条短信里,到底对她说了些什么?
那只被摔坏了,已经没办法再修好的小灵通,她舍不得扔掉,被她专程塞进了行囊里,带来了学校。
“哇!好酷呀!”
“好炫的车呀!”
她身后,突然想起一连串夸张,惊讶,还带着攀龙附凤,讨好意味的尖叫!
这么俗气的叫声。
也只是那种最幼稚的言情小说里,才会出现。
丛珊瑚聊胜于无地睁开眼睛,准备拖着行李箱,先去女生宿舍,安置一下行李。
“天啊!他是谁呀!好帅呀!”
“以前,好像从来都没见过呀!”
“是新来的……还是转校生!”
哎呀,这些女生,到底有完没完。真是继承了KTV里那群“鹌鹑”们,叽叽喳喳,大惊小怪的优良传统。
她拖着行李箱,继续若无其事地往前走。
“我看是新来的老师吧,学生应该不可以开车来上学的。”
<( ̄^ ̄)PS;哎哟,可怜的偶,快要饿得死掉了!不行了,吃完晚饭,再来奋斗!大家都要好好吃饭,吃饭时不要面对电脑,当心辐射!
偎在我怀里,却叫他的名字!1
*
“是啊!他的穿着打扮,好潮哇!”
“不过,我觉得和他的宝马,很搭哦!”
潮男?
还是个开着宝马,故意到校园来,拉风显摆的“潮男”!
这两个原本毫无关联的中文词,一经丛珊瑚的大脑,就像银光如锦的湖面,马上反射出况铭浩,那个坏蛋轻浮散漫的样子。
无天哥哥有说过,他是某个同班女同学的弟弟,从小基本上,都在国外生活学习,很少回来的。
像他这种吸干中国人的血汗钱,然后,再拿去国外“败”的家伙,应该不会上国内的高中吧!
丛珊瑚聊以自慰的这么想着。
那种少女陡见青春偶像时,惊喜交集,忘乎所以的尖叫,却继续此起彼伏,驰骋在校园的上空。
什么人的出现,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难道,是某个摄制组来这所学院里,拍偶像剧了吗?
丛珊瑚捺住好奇,尽量不回头去看。
她不喜欢凑热闹。
“嘀嘀叭叭!”
汽车的喇叭声,好像是追着她的脚步,带着戏谑和十二分久别重逢后的喜悦,在她身后,高调地催促着她。
她挡道了吗?
丛珊瑚惴惴不安地回过头。
一辆闪着明快的橙红色的敞篷跑车,像一只长着棱角,安着轮子的新奇士大甜橙,滚到她脚跟后一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丛珊瑚差点抬起手,想挡住眼睛。
真的是好醒目,好炫丽的色彩呀!
她似乎都嗅到,橙汁香甜诱人的味道了。
宝马车里,还有这样前卫的颜色呀!
她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
热情,张扬和桀骜。
代表着跑车主人,与众不同的鲜明个性和心花怒放的好心情吗?
“死丫头!”跑车主人没有开车门。
直接从驾驶座上,灵巧地跃出车子,像一只澳洲的大袋鼠,兴高采烈地跳到她面前。
偎在我怀里,却叫他的名字!2
**
死人妖!
丛珊瑚好像被一道晴天霹雳击中了。
莫非,他也要上典枫高中?
不要——她不要啊!
大惊失色后,丛珊瑚感到的是,欲哭无泪,终究无法挣脱命运枷锁的绝望。
她以为,她再也碰不上这个阎罗王;
她以为,况铭浩这个噩梦,随着假期的结束,随着时间的流逝,最终会灰飞湮灭,化为尘土。
可是……
可是,为什么新学期的第一天,她又撞上了他?
难道,她的后半辈子,都要在他无休无止的纠缠和捉弄下,渡过吗?
“喂!死丫头,干嘛装作不认识我?”才两个月没见,就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况铭浩居高临下,把脸凑近了她怏怏不快的脸蛋。
比起两个月前,她瘦了许多,巴掌大的小脸,把她凝固呆滞的眼睛,突显得更大、更圆,更飘零、更加的楚楚动人了。
这是因为大病一场的缘故吗?
见一星尘絮,沾在她浓密的睫毛上,况铭浩很自然地伸出手,帮她抹了去。
亲密的动作,体贴的举止,让围观的众人,以为他们早就是一对情深意笃,心心相映的小爱侣了。
啧啧响起的惊叹声,带着赤裸裸的嫉妒,和对丛珊瑚犯下众怒的仇视,像电影《英雄》里遮天盖地的箭雨,昏天黑地地朝她射来。
“你干什么?”她嫌恶地别过头,条件反射地推开,况铭浩几乎快要贴上她额头的大脸。
难怪,那些女生们,都说他很“潮”。
在他那件烟灰的机车夹克下,竟然围着一条和跑车一样,抓人眼球的橙红色围巾……
啧啧,人妖就是人妖,每天也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来打扮自己。
这才九月的第一天呢!
就围着一块这么鲜亮的围巾。
你当你是在看足球比赛的荷兰球迷吗?
无照驾驶,还故意开着新买的跑车,来学校里招摇过市!
偎在我怀里,却叫他的名字!3
**
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家里有钱似的。
要不要再来一个花花公子,标致性的甩头动作啊?
真无聊!
丛珊瑚准备把他视如空气,甩下走开!
可她甩开的手腕,却被况铭浩强行一把扣住。
“你手上的伤,好了吗?”况铭浩蛮不讲理地别过的手,摊开她的手心。
看着早就愈合的手掌,只留下几小道隐隐发白,不甚显眼的伤痕,他松了口气。为此忐忑了两个月的心事,终于可以安然落下。
可丛珊瑚一脸戒备地横着他:
阴险狡诈的坏小子,又想跟她来这一招吗?
先虚情假意地关心一番,然后,再在众目睽睽下,尽情的嘲弄她,羞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