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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闯祸》

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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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自序

写小说已超过四分之一世纪,一直很不注重小说的主题。以为小说可以有主题,也可以没有。所谓主题,并不是小说的主要组成部分。

不过,这个故事,例确有主题:一个人或是几个工或是一群人,闯的祸再大,也总有个限度,唯独一个主义,或是一种思想,闯起祸来,却可以令人类蒙受无可比拟的灾害,才是闯大祸。

若有幸不为这类祸所害,那是幸事。  

  卫斯理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一日三藩市

    

不问曾栽种了甚花何草什木啥果

    

不知已满眼是嫩黄新绿艳红奼紫

【第一章】

自从把红绫自苗疆带回文明世界之后,我和白素,就一直担心她会闯祸,所以对她的“看守”特别小心。

时间过得很快,虽然她认识的一些朋友,如温宝裕、曹金福,都可以归人“闯祸胚”那一类

经常会闯的人,可是并没有什么闯祸行为。

渐渐地,我们也不再那么提防了。

然而,终于闯祸了,非但闯祸,而且,闯了大祸。

闯祸的意思就是:“发生了一些行为,导致了祸事的发生。在可记载或不可记载的传说中,闯了最大祸的是一个蠢女人,这个蠢女人打开了一个她曾被告诫不可打开的盒子。

还有一个蠢男人,打仗打败了,一头撞向一座山,把山撞塌了,使天上也出现了一个大洞,这个蠢男人闯的祸也不小。

若说以上两例,都是神话中的事,那不妨再说一个现实中的例子:

人在背弃了神之后,却又致力于造神,终于造成了一个人工神来祟拜。

(人的行为多么怪异!)

而这个人工造成的神,忽然发疯了。

(人造成的神,必然会发疯!)

发了疯的人工神,忽发奇想,要把时间加速七千三百零五倍,于是,在这个人工神的策动之下,亿万人跟著一起发疯,结果是几千万人因此死亡。

(“无三不成几”,死亡人数超过三千万,包括被打死和饿死的人。)

(两次世界大战的死亡人数,不到此数。)

人致力于造神,闯了大祸,造神的行为不终止,这种祸就会一直闯下去。

(或许,那是人背弃了神的惩罚。)

(“要把时间加快七千三百零五倍”,是一个很好的谜语

猜一句口号,上亿人叫喊过的。)

这个不久之前才发生的大祸,尽管有些人脑部有问题:倒退到了奴隶社会,不再记得,但那确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灾祸!

综上述,闯祸者都基于愚蠢或疯狂。是的,绝大多数的灾祸,都源自愚蠢和疯狂,但也有极少数例外的是无心之失。

真正的无心之失,也可以闯大祸的,曾听说过一个故事

百分之百是故事,一个人在英国泰晤士河上划船,看到面上有一个浮标,顺手拉起标来,浮标连著一根绳子,他便随意扯绳子,欲拔起了连在绳另一端的一只塞子。结果,河水全部在被拔起的塞子的孔洞中漏走了,整条泰晤士河也消失了。

闯了这样的祸,当然是无心之失。

好了,闲话少说,红绫究竟闯了什么大祸呢?

她闯了什么祸,要从头细说

说完了,也就是一本书了。不过可以先说明白的是,红绫闯的祸,绝对是属于无心之失的范围,并非由于愚蠢或疯狂。

红绫的遭遇,奇特之极,熟悉我曾叙述过的事件的朋友,自然都知道。所以怕她闯祸,也是在常理之中的事。在最初的几个月,我和白素跟她,几乎不是一起,就是必定是其中一人陪著她。

后来,温宝裕曾自告奋勇,要和红绫作伴。他这个人,无风三尺浪,唯恐天下不乱,是一个典型的闯祸胚,我们自然敬谢不敏,不敢领其盛意。

等到曹金福出现,红绫才算有了伴侣,我们也可以松一口气,因为曹金福的性格

和他的体型一样,厚重可靠之至。他虽然力大无穷,身怀绝技,可是绝不惹事生非,很是憨厚

当年在古酒大会上,我们怀疑他对一只来自阴间的盒子做了手脚,他竟肯脱衣服给我们检查,由此可见他性格一般。

有他和红绫作伴,我们自然放心,至少绝不会有什么人敢欺负他们

也不是没有人想欺负他们。他们两人,身型高大,走在一起,碍眼之极。有一次,在一个流氓横行的区域,一群流氓,依仗人多(普天下流氓的贱性),想看看他们两个是不是“看来行,打起来也行”。曹金福再忍让,红绫只当看一群猴子在跳叫,并不懂得生气。最后,那群流氓竟先动了手,结果如何,虽然可想而知,但也相当夸张

那地区两家医院的急救室不够多,要紧急送到另一区的医院去。

那一次,曹金福倒机灵,他抱著这宗旨,不和“官府”打交道,只把那群流氓个个折腾得缺胳膊断腿,呼啸一声,溜之大吉,临走还警告各轻重伤者,不得说是谁打的,不然,一定伤得更重。

那帮流氓在魂飞魄散之后,果然个个守口如瓶,所以“官府”一直摸不著头脑。

只是有一次,在一个聚会中,警方的高层人员黄堂,忽然来到我的身边,低声道:“不久这前,有一次殴斗,重伤二十八人,轻伤六十余人,其中透露伤人者中有一个女性大力士,说来有点像令媛。”

那时候我已开始和红绫一起参加一些估计她会有兴趣的场合,那次聚会的目的,便是关于丹顶鹤的研究。

基督教的经典说“万物都有联系”真是真理。各位别看我的叙述,闲闲道来,似乎全是闲话,但实际上,都和整个故事,有著千丝万缕的关系。

那么,丹顶鹤这种稀有禽类,又和我的这个故事,有什么关系呢?

这当然也要慢慢道来。

禽鸟之中,若论雄猛刚健,当然是鹰,若论飘逸优雅,则首选是鹤。而鹤之中,尤以亚洲北部所产的丹顶鹤为最,简直沾著点仙气

古时传说的神仙,多有骑只鹤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所以形容人生快乐至极的诗句是: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

而鹤之中的丹顶鹤,头上那一点红艳艳的冠状物,据说含有剧毒,是著名的毒药,武侠小说之中的什么毒手药王、毒圣或五毒帮主之类,都会使用它来害人,所以又增加了它的神秘性。

而丹顶鹤之所以值得研究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的数目正越来越少,濒临绝种。若是世间根本未曾有过那么优雅充满仙气的禽鸟倒也罢了。但若是曾经有过,却绝了种,那是人类的丑行,所以非挽救不可。

(地球人每天都有许多生物绝种,但他们或渺小,或丑陋,或平凡,所以不为人注意

由此可知,不论什么,外表是很重要的。)

所以,有了保护挽救丹顶鹤的组织,每年开会时,出产丹顶鹤的国家,或不出产丹顶鹤的国家,都有代表参加作报告和共同商讨。

就是这样一个聚会,本来和我风马牛不相干,却是红绫要去参

加。

红绫要参加的理由,“小孩子”之至,可是我却又无法拒绝

这就说到故事的主线上来的,可别心急。

红绫自己有了一头通灵无比的鹰。那鹰在他的原主人,天工

大王手里的时候,已经非同凡响,再经过红绫“妈妈的妈妈”处理

过。和红绫可以作极复杂的沟通,和红绫出入与共,成了她的好朋

友。

于是,她忽发奇想,有一天,对我和白素道:“妈妈的妈妈成了仙,也应该有一头仙禽陪伴她。”

我立即有反应:“好啊,弄一头仙鹤给她,让她不高兴驾云时候,就骑鹤在天上飞。”

白素本来不喜欢开玩笑,但是和女儿说笑,自然无妨,她也凑趣道:“一只可不行,鹤很重夫妻感情,雌雄配对是终生的,要养,得养一对!”

红绫本来可能只是随便说说,可是听了我们的话,她却大感兴趣的认真起来了。

她一认真。事情就不平常了。首先,她去吸收有关鹤的知识,当然也包括了鹤和神仙之间,久已存在著的古老关系。

红绫能够把脑部的功能发挥得极好(平常人只能把人脑的功能,发挥到千分之

真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才会造成这样的现象),所以,不出三天,我敢说全世界不会再有人比她从各方面(文学的和科学的),对鹤这种禽鸟瞭解得更深刻的了!

她无疑成为鹤类专家中的专家,而她在所有的鹤类之中,特别钟情丹顶鹤。

她曾极其感性地道:“妈妈的妈妈极美丽

当然妈妈也美丽,要是她骑在鹤上,衣衫飘动,云团在她身边经过,那么她一定比任何曾进人传说中的神仙更美丽。”

我鼓掌:“好,在你见到她的时候,把你的这份心意说给她听,她一定高兴。”

红绫认真地道:“不,我不单是把心意说给她听,而是真的要送她一只

不,一对丹顶仙鹤。”

我略任了一怔,丹顶鹤在原产地被列为一级珍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没听说可以买卖。虽然被列一级保护动物如大熊猫,也有人猎杀了剥他的皮来换钱,但也未曾听说有活的大熊猫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