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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玉中奇虫】



凌风愣住了。

        他本来只想发发酒疯,本没有太奢望能砸出玉石来,毕竟前头六七块石头都没有砸开一块玉石,他可没骚到认为自己的命比所有人都高贵。

        可是现在,凌风确确实实砸出了玉石。不远处堆积的碎石堆下,赫然有一块晶莹的玉石透露出来,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凌风笑得更猖狂了,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缓缓地走到碎石堆下,俯身轻轻拨开细碎的石块,然后一块美丽的晶石便暴露在他的眼前。

        凌风轻轻将其拿在手中,仔细观瞧。

        光滑圆润的玉石通体蜡黄,散发着淡淡的迷人光泽,约莫着只有一指大小。更奇特的是,凌风赫然发现这一指粗细的玉石中,竟然有一个奇特的虫子凝结其中!

        这虫子通体灰色,有零落的黑色斑点,长须,尖嘴,多足……怎么看都像一只放大版的虱子!

        这着实令凌风惊讶万分,因为凌风从没见过玉石中还会凝结着虫子的,要说有,那也只能是琥珀,可是凌风仔细地抚摸着手中的宝贝,都只觉得这是一块玉石!

        众人此时炸开了锅。他们终于看到有人砸出玉石了,一夜暴富的梦想如今真实的出现在了眼前。

        有人惊叹,有人嫉妒,更有红了眼的人不停地咒骂……甚至有人已经开始摩拳擦掌,直欲谋财害命。不过,下一刻所有人的想法都改变了,因为****上身的大汉说了一句话。

        “那是黄龙玉,并不十分名贵,指头大的一块,顶天能卖个百枚紫晶币。要是不砸开来,任其孕育个几十年,没准就能有一整块完整的大玉石了,唉,可惜!”赤身大汉粗大的嗓门响起,众人闻之都不由微微叹息,然后每个人的眉头都舒展开来,心头郁结的嫉妒也随之通畅开来。

        五十枚紫晶币买来的一块石头,砸出个价值百枚紫晶币的玉石,对众人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

        无边草原的穷牧民,针尖大的心眼里,都见不得别人发财,一辈子就这么大的出息。

        赤身大汉开始收拾自己的活计,钻子,大锤,麻绳,运石车……都一一摆放整齐。四周围观的众人也纷纷散去,有钱的绕个圈溜进‘花媚楼’找个屁股水嫩的妞卖力耕耘去了,没钱的则回家掏弄五姑娘去了,没人再去惦记凌风砸出的屁大点的玉石。

        凌风微微一笑,目光再次凝聚到手掌上的玉石上。片刻凌风轻轻一笑,心想:“一百枚紫晶币?哼,那是你们没有看到这玉石中的虫子,这可是个稀罕物,说不准就能卖了天价。唉,要是这虫子再中看点就好了,灰不溜秋的实在不美。”

        凌风哈哈一笑,他并不准备卖这块玉石,这个稀罕物落在自己的手里,怎么的也要把玩够了才能撒手,琢磨着不如做个挂坠掉在脖间。

        人群快速地散去,不一会儿的时间场地上又是空空荡荡的了。凌风把玉石揣进怀里,慢慢向酒馆踱去。

        牵了踏雪,凌风向星林学院赶去,这次少了几分玩心,速度很快,临近午后便到了学院。

        熟门熟院地走进自己的闲庭小院。将踏雪随意放在院落后的草地上,凌风径直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

        找了根结实的红线,在黄龙玉上钻了个洞,穿上打个结便做成了一个普通的吊坠。

        凌风喜滋滋的挂在脖子上,那稀罕的模样就像新娘子摆弄嫁妆,百看不厌屡玩不爽,不过你还别说,有了这块玉石的搭配衬托,凌风那原本并不十分显眼的模样也顿时养眼多了。

        午后阳光和煦,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凌风的酒意一阵阵涌了上来,于是衣服也没脱,直接把自己扔到了大床上,迷迷糊糊地坠入梦乡。

        不一会呼噜声轻轻地响起。

        窗外暖风轻轻地吹拂着,吹得窗帘不停地飘动,打在窗台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没有人发现,屋内的床上,奇异的一幕出现了。

        耷拉在长天胸口的黄龙玉上,竟然闪烁着淡淡的迷离的血色,血光流转中黄龙玉中的奇异虫子陡然抖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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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刚破晓。

        凌风便早早起床,到院落旁的树林里酣畅淋漓地打了一套拳,活动活动筋骨,便又一刻不停地开始一整天近乎残酷的修炼。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已是八月的最后一天,明天就是学院开学的日子,到时候学院名义上的所有学员,都必须在这一天报道。用院长的话来说,这叫总结过去展望未来。

        当天晚上,77宿舍四兄弟齐聚一堂,开怀畅饮。

        “来,干!”

        老大米勒当先举杯,与几位死党接连碰杯,然后爽快地一口饮尽。

        风晨、巴特尔、凌风也是一口见底。

        “哈哈哈,今天开始我们四兄弟又能在一起了,真痛快呀!”米勒一抹嘴,又是斟了满满一杯酒,四兄弟在一起整整五年,情同手足,感情自然好的没得说。

        “老大!”凌风举起一杯酒,冲着米勒说道:“来,我敬你一杯。不为别的,就为了在你的光辉领导下,我们四兄弟渡过的整整五年的****岁月!”

        此话一出口,四兄弟都是大笑不止。

        米勒这颗花心大萝卜显然已经成为77宿舍的标志,不管是熟女萝莉同桌教员还是路边的野花野草,一律通杀,而且还是吃了不吐骨头的那种类型。

        其实也不怪米勒,谁让爹妈给了他一副俊美到妖异的脸孔,修长健硕的型男身材之外,还附带着赐予他超卓寻常的身世。

        简直就是女人心目中完美的王子!

        其实大多主动上前要求骚扰的女性同胞,并不都是放荡或者肤浅的女生,其中不乏收到情书脸红半天纠结半天最后乖乖交给父母的矜持少女,也不缺乏端庄贤淑洁身自好近三十年的老修女,之所以无一例外的选择在米勒面前脱光光,只是想要满足一下心中一直掩埋的“童话里王子与公主一起过上美好生活”的幻想。

        每朵花都有春天,每个女生心中都有一个王子,这就像男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妓女一样,是不能说的秘密。

        米勒是王子没错,但却不是她们的王子,至于是谁的王子,不知道,反正不是她们的王子。

        米勒能够给她们的,除了飘飘欲仙的快(感)之外,也顺带着满足了一下她们不着边际的幻想。

        有一句话这么说:当你的朋友都很优秀时,别人也会理所当然的觉得你很优秀。

        用到米勒这里,就是米勒****的同时,也污染了同宿舍三兄弟的形象。

        巴特尔在米勒的教唆撺掇下,现在流连‘在水一方’的时间远远要比演武场的时间多,就是钻研拳术修炼之法的时候眼神也经常偷偷的瞄前排女生肥硕的******,满脑子的不正经。不说本就激素过剩无处发泄的巴特尔,就连风晨也卖力鞍前马后的做艾丽斯的护花使者,大到一条龙小到一只老鼠,只要艾丽斯愿意,风晨都必须将其打倒。不然的话,艾丽斯坚决不在黑灯瞎火的良辰乖乖解衣趴倒。

        至于凌风,貌似纯洁不沾风尘,其实一肚子的花花肠子就连米勒也拍马莫及,典型的闷骚。

        总之一句话……

        一桌四兄弟,都不是好东西。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偏要在四个家伙中选一个可以一辈子依靠的男人的话,多半女生会觉得凌风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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