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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医馆



        【章十一】医馆

        翌日,日上三竿。

        小花儿眼珠左转瞅瞅行已,右转瞧瞧植兰,垂下来看看桌上的油饼、肉包、花卷、蛋羹,“咕噜噜”肚子直叫。她揉揉肚子,舔舔嘴唇,咽了口口水。

        行已干咳一声,开口道:“我们先吃,不等他们了,年轻人哪有不赖床的?”植兰却不动筷,目光飘向别处,神情是若有若无的不屑,“我看是昨夜玩得太过。”

        小花儿不太明白“玩”的意思,但直觉不是好话,忙起身道:“我去喊喊他们。”心下同情了初尘和倾之一把:今后连个懒觉也睡不得了。

        行已见小花儿走远,皱起眉来。他并不想端起所谓一家之主的架子,可植兰再这样挑剔下去,大家如何相处?“植兰,你……”忍不住叹气,“你不要像个婆婆似地管着他们,不过一天晚了而已,我们是夫妻,那种事情你也明白。”

        植兰冷道:“凡事都要有个度,公子他身担重任,理当自律,怎么能沉迷于男欢女爱而无节制?渤瀛侯府的小姐若是个明事理的人,也不该如此。”

        什么逻辑!行已哼道:“我实在看不出倾之的重任和他与初尘的感情有什么矛盾。我倒觉得正是有了初尘才能让倾之多些正常人的感情,难道要他每日将‘国仇家恨’挂在嘴边,连笑模样都见不着,那才好吗?”见植兰紧咬嘴唇别过头去,行已觉得方才口气太冲,低叹,缓和了情绪半是哄她的口吻,“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只是你当着倾之的面可千万别说初尘的不好,他可宝贝着呢。”

        植兰微扁了嘴,不作声。

        “小姐和倾之哥哥不见了!”小花儿慌慌张张从后院跑了过来。

        不见了?行已、植兰对视一眼,皱眉。植兰旋即换上了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行已则笑着安慰,“别急,他们两个大活人,还能在自己家里丢了吗?”

        小花儿心想也是,可表情却没来得及变换,眉心拧着个小疙瘩,“拎”着张发窘的脸,好像个撮起来的包子皮儿。行已看着想笑。

        正这时听见推门的声音,三人齐齐望过去,初尘抱了一大捧野花欢欢快快地奔在前面。晨雾被推开,阳光洒在白衣白裙和色彩艳丽的花束上。

        “大哥,嫂子,小花儿。”初尘进屋问了一圈儿的早。

        “这花儿真好看。”小花儿看见初尘笑弯了眼睛扑过去。

        初尘看准,侧身躲过,边把花捧塞在小花儿怀里,掐一把她的脸,道:“送你了,待会儿插在房里。”拎了裙角坐下,对着一桌美味食指大动。

        “好好。”小花儿欢喜。

        “夫人起了大早,就是央着公子去采花儿了?”清泠的声线夹带着嘲讽的意味——植兰双手端在腰际,侧身站在那里。初尘抬头看她,神情微愕。

        “植兰!”行已急得去扯她的袖子,却被后者拂开。在目瞪口呆的初尘面前收拾了桌上一动未动的饭菜,植兰道:“冷了,我去热热。”

        原本欢欢喜喜的小花儿呆在原地,除了委屈,还有不悦——她随初尘远离渤瀛,嫁来锦都,就与初尘是最亲最近的人,初尘遭人冷遇,也就是她受了欺负。

        初尘知道植兰不喜欢她们,她也谈不上多喜欢植兰,毕竟从小到大多是别人宠她让她,少有她看旁人脸色。当着行已不好发作,暗地里却没少对倾之抱怨。

        倾之能说什么?无非是“大嫂性格如此,人却是好的”——用得着他说?她揉着他的脸,把他唇形极好的嘴挤成鱼唇状,“怒”道:“我当然知道!”他掰开她的手,搂她入怀,“不是有人说要做贤妻,尊兄敬嫂吗?”于是初尘泄气了,软在倾之怀里。倾之大笑,却知道初尘是在为他受委屈。

        倾之在院子里听见植兰的话,微一蹙眉,却旋即展开,假装什么都没听见,三两步跨进屋内,笑着跟行已打招呼,“大哥吃饭了吗?大嫂呢?”说着卸下肩上的竹篓,“尘尘说大嫂那里缺几味药材,我们便早起上山采了些。”捡出几支药草拿在手上,解嘲道,“花家原也是世代知医理,懂岐黄,我却是自小荒废了,也辨不清是药是草,还得请大嫂看看对不对。”目光似不经意的扫过植兰转过的墙角——素色裙裾微露绣兰一角,停了片刻才施然离去。

        初尘听倾之故意抬高嗓门,知道他是说给植兰听的,便也盯着拐角处。见植兰似有所动——她只是面冷,却非心硬,初尘忽想出个“讨好”植兰的妙法。

        去罹一路风尘赶回锦都,正是日高人渴,急着回家喝口热茶。大门虚掩,去罹推门而入,却见男男女女扶老携幼排了队在院中。走错了?倒退两步抬头看看门楣——“赵府”——没错,是他家。

        有年轻人扶了老人拎着药包出来,去罹闪到一边,向里望去——正屋上挂着匾额“兰济堂”。去罹笑笑,心下了然:他走了不到一月,家里竟开起了医馆。想来“医神”沈渡的孙女,“医圣”沈中庭的女儿,单只搬出父祖之名也足够医馆日日门庭若市,不善加利用,倒真是浪费了大嫂的好名声、好人才、好医术。见病人中衣衫破旧老弱穷困者居多,去罹就知道这定是赠医施药呢。

        行善举自然值得赞赏,只是被倾之这“无利不起早”的三弟拐带坏了,去罹勾起嘴角,微露一笑:恐怕为锦都公子博取令名也是重要考量吧。

        去罹所想不错,然而这颇“功利”的主意却是初尘出的:一来投植兰所好,缓和她们之间的妯娌关系,二来一旦百姓得知兰济堂真正的老板是花家后人,对倾之的信任和拥护可是金银钱财换不来的。一箭双雕。

        “收买人心。”倾之笑说。

        初尘白他,“你可没资格说我。”

        城府深不见底的花倾之皱眉,哑口。

        “去罹回来了!”行已不懂医术,便只干些粗重活儿,譬如烧水煮汤,拎着铁壶在院里给大伙儿添水。看见去罹,他放下水壶,端着个碗大步迎了上去。

        去罹二话不说先接了大瓷碗,仰头“咕咚咕咚”全灌下去,用袖子抹一把嘴,“真解渴。”继而笑道,“我可差点找不到家门了。”又问,“他们呢?”

        行已道:“植兰问诊持脉,尘尘和小花儿称药包药,我和倾之干粗活儿,倒水打杂、轻点药材、切药捣药。”喘了口气,“都快忙不过来了,你回来得正好。”

        去罹皱眉:合着他累死累死赶回来就是继续做牛做马的啊。“给工钱吗?”去罹讨打地问了一句,行已毫不客气地一拳招呼上去。两人大笑。

        去罹时常回想过往种种:他究竟是怎么把自己卖给了花倾之?因为倾之收留了无家可归的他,并央颜鹊收他为徒?因为倾之不顾自己性命将他从野兽口中救下?还是因为他在凤都受伤时倾之爆发出的如神的震怒?去罹只是无聊时想想,却从未想要得到答案,因为不重要。但其实倾之的对价也很简单——曰“兄弟”,曰“情义”。

        行已牵马去了后院,去罹先进屋跟植兰、初尘和小花儿打过招呼,再去见倾之。植兰语气神情仍是一派轻描淡写,但感觉得出她心情不坏。初尘和小花儿更是直接把愉悦挂在了脸上,忙忙碌碌着笑得面颊红润,神采飞舞。

        “看来最近她们跟大嫂处得不错啊。”去罹眼中闪着促狭:女人之间有矛盾最难过的其实是男人,譬如婆媳矛盾、妯娌矛盾,男人夹在中间好人难做。

        “是啊。”倾之笑道——输人不输阵,他能看不出去罹作壁上观的心思?

        可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直皱眉:初尘说大嫂不喜欢她究其根本是觉得侯府的小姐吃不得苦,下不得力,只适合风花雪月抚琴弄箫,而爱不起、配不上身担重任的锦都公子。她不服气,硬是要大嫂看看“侯府的小姐”是如何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可倾之还不知道初尘?她就是在别人面前逞强,晚上关了房门就累瘫在床上,别说是夫妻间的闺房乐事,他一宿倒得有半夜给她揉这儿捏那儿。

        初尘倒是每日神清气爽,倾之却着实有说不出的苦闷。

        去罹了解倾之,即使是兄弟,他面上也从不服输,但若果真不顺意,却总会或多或少的流露出来,仿佛这样一不会丢了面子,二又能博兄长们同情。譬如现在他一边扬着嘴角,唇线却绷得不自然,眼睛里也没有多少笑意,而眉间更是好像随时都能拧在一起。苦脸笑脸端看你如何看了。

        欣赏够了兄弟的丰富表情,去罹捡着重要的事情,比如商晟答应减轻赋税徭役,赐还王宫,加封食邑等告知倾之。倾之听着只是点头。最后去罹从马背上取下个蒙着灰布的笼子,打开罩子,里面是只信鸽——倾之没有侍弄过鸟雀,但他在玄都见过鹰——虽只是只鸽子,眼神里却流露出鹰一样的孤傲、犀利和强干。

        倾之赞道:“好信鸽。”

        去罹道:“当然是好信鸽,季妩送的。她问你子归山之事可有眉目。”

        倾之一手擎着鸽子笼,看着机敏地转动脖颈的信鸽,沉思。

        “去罹哥哥。”小花儿唤道。

        去罹转身看着走近的小花儿,笑着问她,“你怎么过来了?”

        小花儿道:“小姐让我过来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忙……”眼睛瞄见倾之手里的笼子,“咦?鸽子?”倾之见小花儿喜欢,便随手将笼子递给她,博她一笑。然而在小花儿的理解,倾之这举动的意思便是:送你,随你处置。

        捧着笼子,左看右看,最后小花儿遗憾地下了结论,“这鸽子不肥啊。”

        “咕咕,咕咕!”笼里鸽子扑棱扑棱扇着翅膀,仿佛抗议。

        去罹神情变了几变,眉成八字,“小花儿,这可是送信的,不是炖汤的。”

        “嗯——”小花儿托着长音,扬起脸来,得意道,“我知道。”

        她是故意的!去罹傻了。

        倾之忍俊不禁:果然跟他们呆久了就没有好人。

        小花儿放下笼子,轻车熟路地从马背上够下包袱,把书信等重要物件翻捡出来塞给去罹,包好了换洗衣物跨在肩上,提了笼子道:“衣服洗好了放你房间。”挤挤眼,“鸽子我会好生养着,去罹哥哥放心吧。”在去罹打到她之前笑嘻嘻跑了。

        去罹当然不是够不到,只是舍不得打,只在后面喊:“信鸽可不能养太肥。”

        “知道知道。”小花儿跑远了。

        “真是的……”去罹皱眉,转头看着笑得宠溺得好像确信了小花儿是他亲妹妹的倾之,不由挑了挑眉,继续之前的询问,“子归山之事,你的意思是……”

        倾之思维倒也转得极快,正色道:“不能太急,刚上书减了锦都赋税,让商晟觉得我们步步紧逼反而不美,先抻一抻吧。”

        “……好。”去罹知道倾之已有打算,只不愿细说罢了。

        几日后,赵府院中飞出一只信鸽,带着令季妩满意的答复飞往钰京——信上倾之写道:平子归山,在明年三月,桃花红时。

        “人要扬名并不需要做多少事,但有一两件大事即可”——这是当初颜鹊教给倾之的。在丈雪城,凤都殿下所做的不过是一掷千金买下了不斫山梅林,从此一夜成名,引得玄都达官豪富竞相结交。而今倾之做的也不多:一是上书言事,减免赋税;二是开医馆,救死扶危。没有张扬,但锦官城内似乎无人不知了。

        初冬落了第一场雪,医馆没来病人。初尘和小花儿穿着领子围了毛边儿的锦织棉衣——倒未见得多冷,只是图个应景。植兰仍是十分朴素,不穿绸、不着纱、不戴金银,棉衣也是最普通的式样,不会镶上兔毛狐尾,不管是为了保暖,还是装饰。然而相处下来她对初尘和小花儿的态度也有改观,便不再对衣着打扮上习惯了绫罗绸缎金银珠玉的两人横挑竖拣。

        行已仍是郁闷,用他的话说,“你看,我若布衣,跟倾之站一起不像兄弟,我若绸衣,跟你站一起不像夫妻。”植兰站在门口,用一贯的轻蔑眤他一眼,转过头去却笑了。这笑正被初尘和小花儿撞见,两人看傻了眼。植兰惊觉,敛了笑容。两人也识趣地假装没看见,追雪花儿去了。

        屋内烧着炉,暖着酒,行已、倾之和去罹回忆起在玄都打猎的情景:天色苍灰,地覆雪被,马鞭抽打着凛冽的寒风,马蹄扬起如浪的积雪。奋力拉开冻僵的弓弦,射中的猎物喷洒出天地间唯一的暖色。烧喉的烈酒,如刀的风头,无不令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兴之所至,击案而歌。

        初尘听了,戳戳倾之,怂恿道:“我们去打猎吧。”

        倾之端起酒来斜她一眼,“我可不带你。”笑话,带着这“累赘”去,他是去打猎,还是看着她不要被野兽打了牙祭?

        初尘嘟嘴,拧了倾之一把。倾之筋骨强健,不畏寒冷,中衣加一件夹层外衣在屋内足以御寒,却隔不住真被初尘掐进肉里,不由龇牙。引得行已等闷笑不已。

        “砰砰砰,砰砰砰。”大力的叩门声打断了众人的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