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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疑惑地看了看她,从她淡然的眼神里,看不到一点忧伤。或许,刘子君于她来说,无非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吧,一个匆匆走来,又匆匆离开的过客。

我又瞎操什么心呢!刘子君,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现在喜欢的是陆郅男!心里的那个我,又破口大骂自己,生怕外面的自己会“藕断丝连”地回过头来再喜欢刘子君……

菁菁和帆帆拿着我给她们的歌词本美滋滋地唱着,郎月和我看一个歌词本,我见这样走路很不方便,干脆自己根据自己的记忆唱。郎月见我唱得很熟练,用非常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哇,小丫,那么长的歌词你都记下来了?”

“昂,不算长,一点都不长啊,还挺好记的啊!”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高傲地说。

突然,从后面传来一阵响亮的骂人声“草~”。我回头一看,竟是陆郅男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驶过来。他上身穿着黑色的,带有白色斑点的靓丽的外套,看起来很迷人的样子。可是,我讨厌他这个样子,讨厌他骂人的样子,嚣张得过分!

菁菁完全被他迷住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陆大帅哥的背影,把嘴张得很大,发出一个既响亮又干脆的声音,“哇!真帅啊!”这种花痴到极点的表情,自从秀秀“情窦初开”时让我大开眼界,竟然会在我的豆蔻年华看到第二次,又是在发生在我的身边,而且这次是发生在我最最亲密、最最漂亮的朋友身边,真是让我大跌眼镜啊!

我打心眼里讨厌他这个样子,穿的人模人样地,竟然出口不雅,让我想起了我们班的小流氓——凡小帅,真是太不爽了!把自己最最喜欢的人和自己最最讨厌的人想像成了一个样子,真是难受死了!就像是自己犯了很大的错误,自己用力地抽自己的脸,难受到极点,却无法报仇!

歌咏比赛马上就到了,我在我们班的合唱比赛中是报幕的,因为,我们学校资金有限,以至于,连拿得出手的音箱都没有。在我大声叫喊的时候,我的淑女形象又毁于一旦。我大声地嚷着,“请听第一支歌——《国歌》……请听第二支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请听第三支歌——《祖国的春天》……

我竭尽全力,大声叫喊,心里装着沉甸甸的负担。那一日,真得是度日如年啊!还好,当时我没有唱好语文老师教我唱的《英雄赞歌》,要不然,我会担心地一日便白头的!

事情是这样的,那一天下午,语文老师把我单独叫到教室外面,想让我代表我们班唱独唱,可是,我笨的可以,笨得让语文老师无可奈何时,他便放弃了,终于知道我不是那块料,我松了一口气。长这么大,我还没单独登过台呢!我可没有勇气去唱,全校学生都在看着呢,万一唱不好,多丢人哪!自卑的孩子,往往做任何事都不会有魄力。我就是被自卑宠着的孩子,长久以来,她老人家总不忘在我身边照顾着,恐怕哪一天,我把她丢了!我真是无可奈何!自卑感比我母亲对我的絮叨还要烦人,想甩也甩不掉!

终于,我们下场了,该陆郅男他们班表演了,我的心又活跃起来。学校规定,我们唱的前两首歌都是一样的,我在人群中“扫描”着那个高高瘦瘦帅帅的大男生。鹤立鸡群,真得很好认!我在几秒钟内迅速地给他定位,看着他哼着那句“把我们的血肉铸成心的长城”,表情严肃。我心飞扬起来,这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严肃。严肃的人,应该就是正直的!我无知地想,把他又与青天大老爷——包拯想到了一起。在我的记忆里,包拯,可是一个举世难得的好人啊!他就是我心里最最刚正不阿的包拯!我陶醉着,兴奋地盯着他,我又变得非常非常喜欢他,无暇顾及菁菁和帆帆此时的心情,默默地看着他……

小孩子,真是善变的家伙。或许,善变,有时也能让人变得快乐。至少,那些日子,我真得很快乐……

第三章  星语心愿

  我要控制我自己,不会让谁看见我哭泣。装作漠不关心你,不愿想起你,怪自己没有勇气。

心痛得无法呼吸,找不到你留下的痕迹。眼睁睁的看着你,却无能为力,任你消失在世界的尽头。

找不到坚强的理由,再也感觉不到你的温柔。告诉我星空在那头,那里是否有尽头?告诉我,你的心在哪头,那里是否有尽头?……

第一节新的世界

为了方便管理,初二,我们合并学校了,安中的所有学生统一并入五中,并归五中管理。新学校在外环附近,离我们家又远了3公里,可是,我住宿了,这可是我第一次住宿呢,我兴奋至极……

新学校富丽堂皇的,既宽敞,又明亮,建筑物颇多,以至于二姐带我报到登记时经常迷路。还好,遇到了秀秀,她比我们早到了一个多小时,所有的过程和路程她都了如指掌。秀秀是个聪明的孩子,自理能力非常强,她的妈妈在给她安顿好之后,就匆匆忙着去挣钱了,丢下了秀秀。秀秀就是这样无数次地被无情地丢下才变得坚强的?我疑惑了……

我们先是掏住宿费和其它杂费,然后又去领杂物。我能比别人省下一百多块钱,因为,我的被子是自带的。二姐带着我办完一切事情后,便回家去取被子了,我在宿舍焦急地等着。看着陌生的人,想着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背影……

爱胡思乱想的孩子,是不会失眠的。就在我无限的遐想中,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当听到一声“哎呀”时,我醒了。睁开双眼,只见邻铺的金华在笑嘻嘻地瞅着我,“你这孩子,还真能睡,睡了足足五个小时!”我大吃一惊,“啊?我忘了没吃中午饭呢!”就在我大声说“啊”的瞬间,我的淑女形象又保不住了,她们一定认为我是一个不好惹的急躁孩子。

“你还真可爱呢,睡觉的时候时不时地伸懒腰,都伸到我的床上了,看来我睡觉不能脑袋冲着你了!”金华闪烁着美丽的大眼睛,笑眯眯地说。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一会儿,就听到了敲门声,金华上铺的同学(后来才知道,她的芳名叫常平,很好记的名字,就是把平常反过来,意思是非同寻常吧!她在我们班的78名学生中,位居第一,真得是绝非等闲之辈啊!)刚好在门边找东西,就顺手开了。我好奇地看着门被一点一点地推开,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身影——秀秀,我欢呼雀跃起来,“秀秀,你终于来了!”好像我等了她一千年似地。

“小丫,你终于醒了!我都来你们宿舍好多次了,把你们宿舍的门都要敲烂了,见你睡得那么香,我都没好意思叫你起来。睡着的时候还笑得那么甜,你一定是做什么美梦了,对不对?是不是梦见刘子君了?”这个秀秀,太落后了,都什么时代了,还以为我会固守着刘子君一个人!都怪我,只顾和她一起坐在教室,眼巴巴地看着陆郅男的背影和他的一举一动,都抽不出时间来告诉她,我“移情别恋”了,我不只喜欢过刘子君,还喜欢过徐峥!仔细想来,我真是比秀秀花痴、花心多了,至少,这几年来,她一直都迷恋陆大帅哥,没有喜欢过别人了。从她那呆若木鸡的样子,我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我可不敢告诉这小丫头我也喜欢陆郅男,这样,她又多了一个情敌,非得抑郁症不可。一个李美静就够他受得了!

“我饿了!”我故作可怜状,故意岔开话题。

“嗯,是该吃饭了!我们拿着饭盆去食堂打饭吧!”秀秀点点头,然后,转身回宿舍去拿饭盆了。

当我们到了食堂,才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做人山人海。从紧里面的窗口排队,一直排到食堂的大门口。我和秀秀互相对视,实在是没有勇气排队,就商量着去学校里的综合商店,一人买了一个三角面包,这就是我们在学校吃的第一顿饭。

学校规定,晚上七点上晚自习,我们没有时间吃东西了,只好带着干瘪瘪的粮和书,走向教室。秀秀在7班,我在一班,隔了几个班,我们恋恋不舍地分别了。

到了教室,我们就排队分座位。很荣幸,我和瑶瑶分在了一桌。瑶瑶是一个性格和秀秀神似的孩子,与秀秀不同的是,她的眼睛小小的。在她身上,散发着莫名其妙的亲切的味道。

她与我就像我和秀秀一样,无话不谈。日渐了解后,她知道我身上散发着些许才气,就鼓励我创作。先是锻炼我的命题写作,她看着远方的天空,然后,就笑眯眯地看着我,“在远方,你能看到什么?”

我想起了每一次遇见陆郅男,我的心脏就会失控似地猛跳。因为,我惧怕与他见面,怕我的喜欢,在他的眼里,只是一个闹剧。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兵,怎么配喜欢那么好的一个人呢?!小孩子真的是极端动物,喜欢就什么都好,不喜欢,就什么都不好。

几分钟内,我提笔了。那几句话如喷泉一样,涌了出来,冲击着我小小的心房,我的心,狂跳不止。

在远方有个遥远的你

那是幻想中迷人的境地

不敢走近去看那个你

只因千万个不得以!

瑶瑶迫不及待地抢过那张存着我的余温的薄薄的纸,先是睁大她那小小的眼睛,然后好奇地、欣喜若狂地张大她那小小的薄薄的嘴,瞬间爆发——“哇~!”好似亲眼看见她的偶像李白大人复活了似地。新教学楼里,回音特别清晰,那么响亮、有力。真拿她没办法,她的狂吼招来那么多双眼睛,都齐刷刷地盯着我们看,好像我们刚从火星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