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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咔咔卡,

某蓝抖擞了精神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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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犹记少年时  ...

我的身体轻如柳絮,四周的景物在变化。

这不是辛家大院吗?

恍惚间,尘封的记忆突如狂潮冲破堤坝、席卷而至。

往事如烟、历历在目……

年幼的我坐在门坎上托着腮,百无聊赖地看我爹兴致勃勃地教国哥哥习武。每次到了习武时间我便借口这个借口那个打算开溜,但每次我爹都能识破,时常命令我就算不练功也得原地待着观摩,因为我若不在国哥哥便会分心不好好练习。

闲得无趣,正当我看中两步之外的树棍欲捡起来当画笔时,国哥哥连翻三个空心筋斗过来,忽忽做声,却似蝴蝶翩然落下,气也不带大喘的。他上来便拉我的手,“凤娇妹妹,这么久动也不动,不如一块练吧,可好玩了!”

我甩开他汗津津的手,嘟嘴低声道:“我才不要练武呢,一点也不好玩儿。你带我出去捉蚂蚱好不好?”

“可是……”他抓抓脑袋,面露为难之色,又放低了声说道:“还没练完,义父会骂的,哥哥过会儿陪你去。”

就听我爹在那里笑道:“忠国,娇儿她不是习武的料子,算了,且由她去。有你在,爹这身武功就不怕失传啦。”语气里充满喜爱。

我又撅起了嘴,觉得爹总是偏袒国哥哥。“我自己去,可若那些大孩子欺负我怎么办?”

国哥哥立即拍拍他小小年纪便已隆起肌肉的的小胸脯,豪迈地说道:“放心,报上哥哥的大名,没人敢欺负你!”言毕一个后空翻,人退向院中,又跟我爹切磋武艺去了。

还记得那年,为裹小脚的事我又哭又闹。

依照镇上的风俗,女孩子最迟到五岁便不得不裹小脚,否则大了嫁不出去,可我怕疼,坚决不让人碰我的脚。我娘不忍心但又怕被镇上人笑话,于是哄我裹上两天就不疼了。结果才裹了半个时辰我就受不了那罪嚎啕大哭起来,把指甲也拍断了。

国哥哥看不下我遭罪,三下两下扯下我的裹脚布,拉上我的手到爹娘跟前拍着他的小胸脯说别让妹妹受罪了,妹妹今后若嫁不出去正好可以嫁给他,他不嫌脚大。爹娘都笑起来,商议后表态再也不让我裹小脚。

那一刻深深沉淀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永恒。从那时候起我就觉得国哥哥是个英雄,任何时候都能挽救我于水火的英雄。

那年,他九岁。

我的童年都是在他的保护伞下渡过的,他恰如我的贴身保镖,只要不是习武时间,我去哪里他都形影不离地跟着,生怕我被人欺负或有所闪失。女孩子们渴望不可及的游戏项目:摘桑葚、掏鸟窝、捉知了、采莲蓬、逮蚂蚱、捕蝈蝈等等,他时常带我一道玩耍,并不限量贡献他的技能和体力,让我从其他女孩子那里换到心仪的物品。

无论我要求什么,国哥哥总是第一时间办到,几乎从不说不,即便我使性子欺负他或让他吃了亏也不予计较。

十四、五岁时的尔忠国已在镇里、镇外声名远扬。他的不凡身手、他的挺拔身姿、他的俊美容颜时常成为十几岁乃至四十几岁女人嘴里必谈的话题。只是那时我还小,不明白我的国哥哥为何总被她们无数多遍、不厌其烦地提及。

当她们用极为嫉妒的眼神看着我,有事没事拿“就他那媳妇儿”说我的时候,我甚至想是不是哪里得罪了她们,因为她们眸子里闪现的妒意让我感觉我的出现是个错误。好在她们只是嘴上说说,从没实质性的冒犯过我,便也不必放心上。稍大些后,我能明白的是我和国哥哥是从小定下姻亲的,至于那意味着什么,还不太懂,朦胧地感觉应该跟我爹、我娘差不多,是得在一起过一辈子的。

记得绒花树的斑驳乱影摇曳在国哥哥神采飞扬的脸上。我眨眨眼,侧歪着脑袋仔细地看着我俩刻在绒花树树干上的杰作——名字交错刻在一起:辛尔忠凤国娇,歪歪扭扭如同一长串的甲骨文。

每一年绒花树开花的时节,我们都刻一排名字,几年下来,树干几乎刻满了。看着一行行歪七扭八的字,我俩呼呼地傻笑,接下来一起玩猪八戒背媳妇或躲猫猫的游戏。

他跟我一样爱笑,他爱痴痴地傻笑,我爱忽忽的大笑,但都是没人在我俩跟前的时候,因为我不喜欢我娘说我没品相却不说国哥哥品相如何。

那一年的的夏天,他刻完名字,一边笑,一边看我。他的朗眉皓齿、他的乌黑眼眸、他特有的清爽挺拔,犹如春日午后的第一抹阳光煦暖明媚地洒在我身上。他突然一把抱起我,举得高高的,旋转……旋转……绒花树、蓝天、砖墙、铺着绒花的地面都在我周围急速地旋转,分不清这天和地哪个在上,哪个在下。

我惊叫着双手牢牢抓住他的胳膊,嚷嚷道:“快放下我,国哥哥!”

顷刻间,一切静止下来,他墨玉般的双瞳定格在我的视线中。

彼此的脸如此之近,甚至看见他瞳仁里映着的自己。带着尚未停止的眩晕感,像被一个极快的旋流吸近那张带着特殊气息的脸,毫无防备的,撞上……我们的初吻宛若突然开放的绒花毫无征兆地绽放在红艳艳的夏季里。那是什么样的感觉?惊颤、悸动、无措、青涩、意外。但那最初的一吻恰恰宣告了青春的萌动不可或缺的开始。

“国哥哥……”我又惊又喜地叫他,看着他脸上升起的红霞与绒花树的花影相映成趣,逼迫着我的视线,时间凝止,只有我们用眼神交流着彼此莫名的激动和愉悦。他摸摸我的脸,刮刮我的鼻子,突然又傻笑起来。

一阵羞臊,我慌乱地垂了眼,不好意思再看他,也许在他的眼中,我的脸比绒花更红艳。

那年,是民国十八年,我十四岁,他十八岁。

也是那年,深夏时节。

镇上不知何时涌入许多穿着灰蓝色服装的军人,令静谧无波的兴福镇平添了几许纷乱,也令那个夏季动荡不安。

我带着小眉去丝线铺买彩线,打算绣个荷包送给国哥哥。我们镇上的女孩子都兴送这些东西给心上人当生日礼物。

选好丝线,刚从铺子里出来,一个骑着马的年轻军官正好打面前经过,堵住我们的去路。

我紧退几步让开那匹高头大马,然而马的主人像没了魂似地赖在原地不走,一双贼眼在我脸上呆愣了一会儿,接着骨溜溜乱窜,明显不怀好意。

我忍住了骂他的冲动,他不走,我们走便是,拉了小眉绕过马,但那人策马再次拦住我们的去路,我们往哪儿走,他就指挥马往哪里拦,有意挑衅。

我气极了,这镇上还从来没人敢对我辛大小姐这么放肆,但我不是胆儿大的人,没有国哥哥陪着的我胆小如鼠。

小眉吓得哭起来。

情急之中,我尖起嗓子大道:“国哥哥——”知道他能听见。丝线铺离我家不算远,相信他听到声音很快就会赶来。

“嗓子真甜,小妹妹!我可不叫什么‘国哥哥’,叫我‘付哥哥’吧。”穿军装的年轻人笑吟吟地说道——一副很讨人嫌的样子。

我哼了一声,给他一个白果,他居然不知趣地俯低了身子,将拿着策马鞭的手朝我的脸伸过来。

就在我躲闪之际,一个深蓝色的身影从天而降,是我的国哥哥翻墙越树前来救我了。

只见他一个鹞子翻身立在马背上,飞起一脚便将那个可恶的军官踢下马去,让他结结实实跌了个狗啃泥。我开心地笑起来,朝他喝道:“看你还敢放肆!”站在比我高出一个头还不止的国哥哥身边,我倍感骄傲,胆儿也立刻大了许多。

吃了亏的军官狼狈地爬起身,脸儿时红时白,突然扬起手里的鞭子抽向我的国哥哥。这人太不自量力,我的国哥哥可不是寻常人。那鞭子还没近身呢,使鞭子的主人便再次被我国哥哥一脚踹出去五米远。

这回摔得更重,他一时没能爬起来。

“活该!”我骂道。国“嗖”地跃上那家伙的马,一前一后拉上我和小眉就奔了,把那个家伙晾在街上只管“哼哟”去。

没等到天黑,祸事上门。一大群士兵硬闯进我家大院,还嚷嚷着说捉拿“肇事者”、“抢马贼”。

我爹手下看家护院的哥哥叔叔们也不是吃素的,个个精壮着呢,三下两下便将这些贼兵打跑。后来事情闹大了,连警察都掺和进来,说我家窝藏赤匪。我不知道赤匪是什么人,但跟“匪”字沾边的不会是好事。

我爹在镇上威望不低,出面找了镇长,镇上又跟红极一时的军阀头子吴佩孚私交甚好,不久就将这事情摆平了。本以为这事就此了结,没曾想一个月后,有人上门找我爹提亲,说县里一个大户人家的三公子看上我了。我爹说胡闹,丫头还没到十五岁,提的哪门子亲,再说镇上谁不知道辛家的大小姐是名花有主的。后来我爹再仔细一打听,才明白提亲的正是那个冤家路窄拦我路的年轻军官——一个叫付志坚的坏家伙。

一想起他派人到我家找茬就气不打一处来,怂恿我爹去教训他一顿,但我爹说什么“强龙不压地头蛇”,又说“这家伙有枪且财大势大,硬顶不是事儿。”我爹还打听到这个姓付的恶霸已经娶过四房太太,死的死,疯的疯,没一个善终的,情急之下,他跟我娘合计让我去湖南小舅舅家避一避,便以我年幼时落下顽疾、需要求医诊治为由离开兴福镇,打算三年后、我年满十八岁时再接回来跟尔忠国完婚,一来避免那恶霸贼心不死前来骚扰,二来也避免我跟国哥哥太过于如胶似漆乱了礼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