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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我愿与你为敌,而不愿为友。’陛下高度赞扬了敌人的价值:‘能够看清自己在历史洪流中地位的人,不会是只能战斗的无智慧者。帮助我,辅佐我,追寻战争后的和平吧!’

“那个人似乎将被说服,将甘心臣服于陛下的脚前。于是,为自己动摇的心意而惭愧和惊惧,他举起了长剑。王国最伟大的战士、‘暴怒的剑虎’基尔泰维斯冲上去,挡在陛下的面前,结果被那个人一剑就结束了他光荣的生命。陛下抱着心爱战士的尸体,任鲜血染红了自己紫色的长袍,他挥手斥退将要围上来的人们,流下了悲伤的泪:‘杀死我吧,因为我,苏底比斯最英勇的儿子们一个又一个地倒下。我在接任执政官的时候,发誓要给国家带来光荣,而不是死亡。现在的我,无面目再顶着神圣的光环,却生活在背约的屈辱中。’

“那个人长长地叹息:‘我无法杀死你这样的人,我无法背负如此沉重的罪孽。’他将剑抛在地上,又如神秘出现一般,神秘地在众人面前消失了,仿佛初始就不过一个影子而已。‘帕里斯·兰伯特,’陛下最后说道,‘这个名字将永垂史册!’”

从苏底比斯最伟大的首席执政官,也是后来托利斯坦第四王朝的开创者罗曼尼·圣·卡扬面前消失的帕里斯·兰伯特,从此就在东方世界到处流浪,追寻更高超的格斗技艺。大概在二九四二年,他于精灵森林中杀死了肆虐近三十年的魔兽骆温达,声望如日中天,被称为“大陆上最强的勇者”。

关于兰伯特的特殊的战斗技能,各种史料上的记载都很简略,并且大相径庭。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他把剑技和魔法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从而开创出一种崭新的格斗技门类。

以《苏底比斯史》为代表的古籍称,兰伯特可以将魔法附着于武器之上,从而大大提高武器的攻击力和对魔法壁障的破坏力。但是,这不是很普遍使用的技巧吗?即使兰伯特将剑技和魔法两者融合得再完美,威力再巨大,也不过是程度问题而已,有何独创性可言呢?

以《古代的职业》为代表的另一派则认为,兰伯特可以利用人所不知的魔法运用,将自己的剑甚至任何武器、任何物体化成有生命的自主战斗体,甚至在脱离操控以后仍能长时间存在和进行攻击、防御。这种说法荒诞不经,现在的人们大多对此嗤之以鼻。

但是,金·斯沃偏偏从来就对荒诞不经的事情感兴趣,他贪玩的少年时代,学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唯独长时间搜集资料,对帕里斯·兰伯特的传说、技艺,及其相关的一切,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奥古斯特王因此特意为他创立了魔法剑士的职业,并指令盖亚魔法师公会的上位魔法师们,协助王子研究和重现传说中的魔法剑技。

其实,在兰伯特以后的两千年中,曾经有不少人都想复兴或者不如说重新创立魔法剑士的职业,但他们的研究方向都大相径庭,并且收获甚微。虽然这是第一次统合一个国家的力量研究兰伯特,但仍然没有更大的进展。十年过去了,对于这种似乎仅仅存在于传说中的技艺,穷极那些魔法师们的全部精力,也收效甚微(至于金·斯沃,他早又把主要精力转向别的领域去了)。此次圣剑的发现,倒有可能帮助解开这个谜团。

帕里斯·兰伯特的晚年,也是一个不解之谜。他在大约近五十岁的时候,前往攀登圣山。据说,兰伯特精通地、水、火三系的元素魔法,而风系魔法稍逊。他想要攀到圣山的顶峰,最接近神的地方,去精研风系魔法。然后,有传说他成功了,从此隐姓埋名地在大陆各处漂泊;或者说他已经达到了人类能力的极致,被接往神的宫殿,成为神的护卫和使者;还有说法,他进入魔界,并最终与魔王同归于尽。总之,此后有关他的传说,没有一条可以证明哪怕有些微的可信度,兰伯特的身影,自此从人类世界中神秘地消失了。

第二卷鲁安尼亚的骄傲第13章开局

(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的心路历程之五)

……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请问,有苏尼亚甘露吗?”语调有些生涩,但是声音很柔和。让我吃惊的是,竟然有人可以走得那么近,而一向自诩感知力不逊于三级弓箭手的我,竟然没能察觉!

急忙转过头——身后不远处,站着的是一个瘦高挑的家伙,相貌清秀,尖尖的耳朵,绿色的头发,肩背一张形制奇特的长弓。

库班拉拉赶紧起身,走向柜台:“有,有。您要来一杯?”“给我一杯,”那家伙回答,同时从腰间解下一个皮囊,“再帮我装满它。”

“那,那是个精灵吗?”缪伦凑近我,轻声问道。应该是个人就能看出那是大精灵吧。我用询问的眼神望向他,他点点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精灵呢……竟然连在艾尔帕西亚也没有见过。”“自从七年前休安尼亚长老去世以后,五人议会中实际上已经没有精灵族的代表了,”我向他解释,“精灵在艾尔帕西亚的数量比矮人还少,最近十年更是几乎全部消失了。只是为了维持传统才没有把五人议会改成四人议会。说实话,我也只有初来艾尔帕西亚的时候,见到过一两个精灵……啊,那时候才十多岁。”

说着话,我们两个人都很小心地望向那个精灵,观察他,但同时尽量注意不被对方发现——我们也明白这是很不礼貌的举动,但终究敌不过旺盛的好奇心。那个精灵似乎没有久留的意思,很快喝完甘露,带上已经装满的皮囊就离开了。库班拉拉回到我们的桌前,他大概想到了我们要问些什么,直接说道:“大概是路过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是啊,最近几年,也许根本就没有精灵居住在艾尔帕西亚吧。”

“你一共见过几次精灵?”我知道他出身并且成长在艾尔帕西亚,所以这样问。“小时候,见过几个吧——都是大精灵。至于其他的,比如小精灵……也许因为他们的身材实在太小了,所以不便与其它种族杂居吧。”我想到了斯库里的小精灵西尔,不禁微笑着点了点头。

“精灵是一个绝对神秘的种族,恐怕仅次于魔族,而要比龙族更为神秘,”库班拉拉喝一口酒,重新捡回了先前的话题,“但是,魔族我不敢说,精灵和人类又究竟有多大区别呢?”

“人类某些时候……”我本来想用“某些人类”,但终于还是改变了说法,“是过于骄傲地认为自己有别于其它种族,是神择定的唯一子民……”库班拉拉挥一挥手,打断了我的话:“其实各个种族都一样。艾尔帕西亚主要还是人类聚居的城市,所以城内的其它种族,自我位置摆得比较正一点而已。在莫古里亚的兽人呢?或者在兽人领地的兽人呢?在精灵森林的精灵、地下世界的矮人,还有龙族沙漠的龙族呢?啊,我是依据常理来推断,他们恐怕也完全沉迷在自我的优越感中而不能自拔吧。”


缪伦一边听着,一边不住点头。库班拉拉似乎是对此问题早就反复思考了很久,终于获得了可以倾听的听众,情绪越来越高昂了:“在人类的语言中,矮人和兽人都以‘人类’这个单字作为词尾,他们就更感觉自己高过这两个种族……嗯,他们,不包括二位。希格,原来和你搭伙的斯威特·哈克呢?他就是这种人,我很高兴他没有和你一起来。”

我故作轻松地耸耸肩膀,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他现在的行止,然后赶紧低下头去喝酒。库班拉拉突然提到这个人,所给我内心带来的强大冲击是相当明显的。所以会痛苦地去掩饰,正因为不想再提起。

“我,长得好象蜥蜴,所以被称为蜥蜴人,”库班拉拉只是随口一问,然后又重新接续自己的思路说下去,“奈木格派提卡长得象野猪,所以被称作猪人,但是我们未必和蜥蜴或者野猪有血缘传承的关系。在我们看来,人类和大精灵都实在象极了猩猩——虽然没有那么浓密的体毛。龙族,不也把猩猩叫作‘类人’吗?矮人就象猴子;小精灵是飞虫;所谓传说中的海精灵,和鱼类又有多大分别呢?”

听了他有趣的比喻,我和缪伦都不禁笑出声来。库班拉拉做个鬼脸,放缓了语气,似乎在谨慎地斟酌字句,说道:“我认为,文化传承和社会发展的不同,才形成了现在的各个种族。最先,也许大家都没有什么区别吧。后来部分去地下生活,变成了矮人;部分追求与世无争的闲适生活,变成了精灵;部分魔法文化发展到极致,变成了龙族;某个部族高傲地坚持自己的文化,不与他族通婚,就变成了今天的人类;剩下的,互相通婚,互不歧视,就被统称为兽人。不包括魔族,谁都不知道他们是些什么东西……”

“很有道理。”缪伦点点头。我也仔细品味库班拉拉所说的话,连酒喝到嘴里,都没能品出滋味。那个睿智的蜥蜴人望着我们,不再说话,似乎在等我们消化干净他的独特理论。

过了一会儿,缪伦突然喝口酒,长叹了一声:“对比你所讲的,我的理想和追求,似乎都微不足道了——对比种族间的歧视和不平等,人类社会中的歧视和不平等,实在算不了什么……”

我突然觉得现在的气氛非常适合陈述自己的计划:“种族间的歧视与不平等……要解决它太遥远和困难了。人类社会中的歧视和不平等,也不是靠你和‘白翼’就可以简单解决的。但是,人类国家间的歧视和不平等,现在却有机会统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