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文学作品 > 神龙少爷 > 第9章

第9章



他的身材虽然比同龄人更瘦小些,但非常结实,小胳膊腿都硬梆梆的。好在这伽兰山绵延千里,又覆盖着庞大的原始森林,树木繁多,否则照明明这般乱砍滥伐下去,不秃山了才怪。

如今每天长跑爬山用四个多小时,伐树用一个多小时,明明终于保证了自己下午的游戏时间。

那些被砍倒的大小树木,每个月察尔斯都让集中一次,弄下山去送回村里当木柴用,至于那些特别粗的好木头,则堆积起来用作修葺房屋。当然,所有劈柴的活都得明明干,不许伙伴帮忙。本来察尔斯是想在伊森城东面的红森林训练明明伐木的,但那里建有不少人类的林场,专门砍伐红森林盛产的红松,察尔斯为隐蔽起见,就选择了在伽兰山上伐木。

后来明明听说了那些林场,人家伐木工人虽然辛苦但都是很赚钱的,而且都不雇小孩工作的,说那算是童工,用童工是非法的。想到自己干的也是伐木工人的活,又不给钱,还是个未成年的童工,自己好悲惨啊,就找察尔斯理论。察尔斯不吃这套,说不想伐木也行,那以后吃饭就没有肉吃了,想吃肉就得付出点劳动,否则,察尔斯拍了拍手中大竹板,吃爆炒竹笋肉也行。洛克爷爷在旁边笑着也不说话,一脸不帮明明说话的意思。那竹笋肉小时候吃过一回,滋味不是很好吃,穷人家怕打坏裤子还得脱裤子光腚打,年龄大了更不好意思吃了,明明只好忍了。

伊森城北二十里外有一条河流叫旺金河,是更北方千滔江的一条支流。夏天,察尔斯有时候带明明和他的伙伴们去那里游泳,偶尔还抓几条鱼回家改善伙食。北方的孩子水性大都一般,这伙孩子里除了隔壁的胖小子老肥游泳不错外,其他孩子包括明明在内顶多也就是会点狗刨之类的,明明认为那是因为老肥肥肉多,在水里容易漂起来。

每年冬天,北部地区千里冰封的时候,河水都会结冻,冰层极厚。到了初春,冰河结冻,经常有大块的冰排被冲到岸边,察尔斯就带着明明跑到那里砍冰排,说这也是锻炼力量的一种训练。冰是很硬的,尤其大面积的坚冰。察尔斯给明明买了把铁剑,只让明明对着冰排砍,开始震得明明手疼,渐渐习惯后,运用平时伐木砍柴的力道,居然也能将剑刃砍入冰排了。到了十四岁的时候,明明已经能够一剑顺利地砍断一块超过一米厚的冰排了。

察尔斯经常跟明明唠叨,说什么爬山砍木头之类的训练,还是古时候一个著名的佣兵王小时训练的课程呢,那人由于小时的苦练,长大后名震天下。明明听这话就不乐意,心说我又不想当佣兵,跟他学啥。你老教育我,你咋没当上佣兵王呢?

不管明明爱不爱学,反正这个佣兵出身的察尔斯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安排明明每日训练课程。

到了十二岁,训练内容又增加了。

除了继续长跑爬山和砍树,察尔斯开始教授明明剑术和格斗技巧。明明对剑术的兴趣不大,对格斗方面倒是挺热心的。理由是跟人家打架,用刀剑啥的砍伤了人不太好,咱赔不起医药费啊,拳脚的本领倒是可以好好学学。

对聪明的孩子不好逼迫,最好的方式就是顺着他的兴趣来。察尔斯只好重点培养明明格斗方面,剑术训练作为辅助。

现在洛克爷爷的房子已经又扩建了两间,都是用明明这几年砍来的树木搭建的,材质一般的木材则用来圈了一个不小的院子。察尔斯就在院中设了木桩、沙袋等训练设施,训练时间定在下午两个小时。

虽然损失了游戏时间,但明明对打架的本事还是很乐意学的。这些年的锻炼,让他身体受益非浅,就拿跑来说,村里没有孩子比他跑得更快更远了,为此明明很开心,毕竟是小孩,还是很在乎虚荣的。而和村里孩子玩掰腕子,除了家里那个傻弟弟阿龙,也没人能掰得过他,老肥和比自己大两岁看上去还特壮的大块都不行,全部拿下。

说起阿龙也邪门了,也不见他有什么锻炼,但明明就是掰不过他,俩手都不行。连察尔斯都颇感惊奇,认为这是造物主的造化,阿龙是天生力大。所以建议洛克让阿龙也跟着学习武技,如此力气荒废了实在可惜。老洛克对此不置可否,随察尔斯安排了。

自从在院子里进行武技训练开始,每天找明明玩的老肥等一帮臭小子,便趴墙头等明明下课。结果大家一看这学的不是打架吗?都眼红了,纷纷跑进来求察尔斯也教他们。

卷一[奇·书·网]第十章流氓学武

卷一第十章流氓学武

见一帮好伙伴想跟自己一块学武艺,明明当然高兴,察尔斯也不反对,立刻统统都收了,一群臭小子乐的满院乱蹦。察尔斯认为这是好事,武技训练不同于对个体的体能和耐力训练,多人一起学习,可以通过互相拆招来更快领悟技巧,积累大量实战经验。

只是人多容易引起外人注意,于是察尔斯将训练地点又搬到了山中一片树林的空地上。

跟明明一块学武艺的除了傻弟弟阿龙,就是那平日最要好的几个伙伴:老肥、大块、棒子。这几个小子都是粪工村最野的小家伙,在城里三天两头跟别的小孩打架,经常给家里惹事,属于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类型。明明因为聪明,坏主意最多,成了他们的头,几人臭味相投,感情好的一天不见都不行。阿龙好的多,不那么爱打架。

如今有人管教,最高兴的还是老肥他们几个的家长,这可省了不少心啊。但当时包括察尔斯在内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群小流氓过几年后就都成了让城里人谈之色变的“粪少”。而教会他们武艺,显然应该算是助纣为虐了吧,流氓学武术,谁也挡不住啊。

这几个小子都属于能吃能睡能玩能打架,体质嗷嗷棒的家伙,也就是老肥体型胖了点,但不影响任何让他有兴趣的活动。察尔斯从此每天对明明的长跑等训练内容中,也带上了他们几个,这些孩子训练的晚,自然和明明没法比,但也都能吃苦,虽然成绩落后,也都在不断地坚持。

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和喜好,察尔斯针对训练的内容也不同。

阿龙、老肥和大块都属于力量型的人,适合走刚猛路子。而明明和棒子属于敏捷型的人,适合轻灵路数。于是察尔斯把他们分成两批,训练不同风格的武技,但基本的格斗理论与技巧还是每个人都必须学的。

由于条件所限,除了明明有把铁剑外,都没有什么武器,只能就地取材用树枝先练习招式。胖子和大块想学的都是刀,察尔斯就教了他们一套入门刀法,又教了一套刚猛的火焰刀法。而棒子大概是老被他爹用棍棒修理,对棍棒感情很深厚,竟然求察尔斯教他使棒子。


察尔斯,也就是隐姓埋名的劳尔。作为一个老佣兵,在兵器上虽然不是什么都精通,但各方面都颇有涉猎的。因为当佣兵的人比较杂,用什么武器的都有,平时互相切磋久了,自然什么都懂点。如果要问各方面能力最综合的兵种是什么,那就是佣兵了。武技方面无论马上步下,佣兵都知晓一二;对各种地形环境的巧妙利用,更是不输善于排兵布阵的帝国军队;单兵作战能力上也是佣兵最强,无论野外生存、机关陷阱,还是潜伏偷袭等等,更优胜于正规军人。除此外,佣兵由于长年在外执行任务,对各地区的地理、人文、语言等知识非常丰富,可以说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佣兵就是一幅活地图,一个好导游。其他诸如烹饪食物、缝补衣物等就是每个佣兵的基本能力了,没有必要再提。

于是察尔斯根据记忆教了棒子一套棒法,说这是一套单手狼牙棒法,当年他的一个朋友专用的。没有现成的兵器,也用一根树枝替代学招。察尔斯跟棒子说这些的时候,神情有些黯然,把棒子弄的莫明其妙。

俗话说一力胜十巧,也就是说无论你的招式学得多么好,如果力道不够,还是白扯。试想在对手面前把招数耍得天花乱坠,结果打在人家身上不痛不痒,人家反过来一记重击,你连挡都挡不住,招式再巧妙还有个屁用?

明显的例子就在眼前,阿龙很笨,一套拳法老肥和大块都会了,他却只明白了两招。但察尔斯让他们互相拆招的时候,老肥和大块都打不过他,关键就是阿龙天生力大,简单的一两招到了他手里,便显出更大的威力,根本接不住。

所以察尔斯在传授这帮孩子技巧的同时,重中之重还是进行力量锻炼。于是山上又有一片林子,惨遭乱砍滥伐。

察尔斯对孩子们非常好,从来不打骂,总是和蔼的样子。即使像阿龙那样笨的孩子,察尔斯也是不厌其烦地跟他讲解。

但这阿龙实在是太笨了,刚学会一招新的,前面学的就忘了,重新学会前面的,后面的又忘了。把察尔斯给愁的啊,彻底服了,让大家先练着,自己悄悄跑到远处用头撞了一会树。

最后只好每天让阿龙练习最简单的几招,一招直拳,一招勾拳,加一招横踢,就让他对着一棵巨粗的大树练,那可怜的几百年老树被阿龙每天打得直颤。

过了些日子,察尔斯用村中收垃圾收来的一堆废弃铁器,送到城中铁匠铺给融了,花了点手工费,铸成几件粗糙的铁兵器。老肥和大块是每人一把没开刃的厚背大刀,棒子则是一根没有刺的粗头铁棒,明明没有,还用他那把破铁剑。

至于阿龙,死活想要两个大铁锤,说别的东西都不过瘾,拿着轻飘飘的太没意思。察尔斯心说就你那把子力气,我得给你找多少破铜烂铁融了才能弄出一个让你过瘾的大铁锤啊,还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