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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那天陆臻与陈默擦了一个下午的枪,聊了整个中队的人,都说看一个人用的枪就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么夏明朗呢?

陆臻与陈默不约而同地相对无言。

在麒麟里,狙击手的标准配制是QBU88,但是夏明朗通常都会在95步枪里挑一把精度比较高的留给自己做狙击枪用,在600米范围内,他可以用突击步枪打出狙击枪的效果,没人想得通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个既成事实,所以大家也只能接受。

不过针对不同的搭档与不同的作战要求,夏明朗还有三把正式的狙击枪配合使用:JS7.62mm,JS12.7mm,JQ12.7mm,一般来说打演习的时候他会带上12.7mm的反器材狙击枪,重弹重狙,使用专业子弹时,1000米以内,他可以打碎一只鸡蛋。

JQ是JS的简版,枪身短点,也轻了不少,当然火力强度也要差一些,所以如果不和黑子这一类的重装步兵搭档(因为陆臻没能力给他背枪),又或者是摩托化动机不高的时候,夏明朗还是背着JQ出门的机会多,毕竟是轻了五斤多啊。

至于JS7.62mm,口径小枪身轻,真到了决生死的时候,夏明朗还是相信它。

可是,当然的,夏明朗会用的枪不光光是这几把,在陆臻的印象中夏明朗好像是为了枪而生的,他对任何枪都有种天生的亲切感,拿起来就能打,而且是超乎于常人的准确度。

“你觉得他最擅长是哪种枪?”陆臻好奇,他想问。

陈默抿了嘴,沉默良久之后郑重地回答:“我不知道,”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他是队长。”

陆臻心想,您真是废话。

于是,那天夜里陆臻少校在收工之后顺便就去队长寝室串了门,当然主要是受陈默所托为小侯爷向主上求个情,等到正事办完,顶着好奇宝宝的名头,陆臻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你最擅长的是哪一种枪。

夏明朗一开始很认真地在想,陆臻等待。

夏明朗想了一会开始走神,陆臻疑惑。

夏明朗走神了一会儿开始望天,陆臻终于不耐烦,桌子一拍。

夏明朗挑了挑眉毛笑道:“我最擅长用什么枪,你真的不知道?”

陆臻眨了眨眼睛,又想了想,耳朵尖上忽然窜出了一点红,十分懊恼地嘀咕:老流氓。

夏明朗慢慢靠近,语言带着磁力诱惑般地绕在耳边,像丛蔓草,荒烟般滋长。

气息似的声音:怎么样,我们试试枪?

陆臻面无表情,瞪了他一会儿,忽然笑道:70年代出厂的老枪,我信不过。

哦?

夏明朗皱了眉,他说:伟大的AK47到今年已经61岁,是我的两倍。

陆臻满眼带笑,贴到夏明朗身前,用鼻梁蹭他的鼻尖。

“我担心你是95班机,”他的手解开夏明朗军裤的皮带探进去,“枪管强度不够,还没开打就过热。”

夏明朗喘息了一声,双手掐住陆臻劲瘦的后腰往怀里带:“你还没试怎么知道?”

陆臻低头咬住夏明朗的嘴唇,舌尖上挤了几个字探进去。

“我不需要试,其实枪还是新造的好。”

擦枪,哪有不走火的!

不是吗?

——第二部生死与共·完——

【第三部快乐人生】

第一章80分的正义

1.

陆臻的伤不重,一周之后已经开始恢复性训练,而同时,大队长前些日子的挖墙脚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一尺厚的档案袋沉甸甸地压在陆臻肩膀上,于是小陆少校的后花园正式建立,火红一片,繁花似锦。

陆臻是一个很热情的孩子,他对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有种本能的追求,而人,当然也是他深深热爱的美好事物之一,陆臻总是毫无理由地喜欢所有人,直到他真的被伤透了心失望透顶。于是,当他看着那些卧在档案袋子里的美好生命,看着他们曾经的荣光曾经的成就,想象着他们未来的道路未来的辉煌,总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充盈在胸口。

这些人,将由他来挑选,让他培养,抽枝发芽开花结果,他用一种看着绿色牡丹或者黑色郁金香嫩芽的兴奋而又迷恋的眼神看着他们,废寝忘食地研究档案,分析他们的优点缺点,想象在培训中怎么来补足,都是好苗子,都是花儿啊,一朵一朵,一片一片的。

具体的人员名单在手,各项工作都随之有了更清晰的轮廓,郑楷在列席开会的时侯看着陆臻红通通的兔儿眼,再看看某甩手掌柜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兴致缺缺模样,不由得感慨了一下:“明朗,你手真够黑的!”

夏明朗闻言撇嘴:“他自己那AMD脑袋转快了就发热过量也能怨我?”

“AMD现在是羿龙时代了,发热很低运行稳定。”陆臻转头高傲地投下一眼:“江湖是会变的,请不要瞧不起万年老二。”

夏明朗失笑:“得了吧,看你那小样,还运行稳定呢,这两天看资料差点没把眼珠子缝上去,好像能看出花似的。”

“是啊,都是花啊,这么多花……香草兰佩,如花美眷啊!”陆臻感慨。

咚的一声,是方进以头抢地的重响。

方小侯揉着脑门万分紧张地抬起头,看看夏明朗神色正常,再看看陆臻,神色也正常,忽然觉得自己那尴尬来得不尴不尬,于是神色也正常了起来。

同样是面对学员,夏队长咬牙切齿目露凶光神色鄙夷:一帮烂菜叶子。

陆少校春风拂面笑容温暖神色激赏:啊,我的那些花儿。

方进忽然有点同情这一批学员,想象着如果让队长黑面K过一顿之后再遇上陆臻热切期待的眼神,相信效果非凡,是个人都受不了!

胡萝卜与大棒,鞭子与蜜糖,鲜花与恶狼……

在这个世界上,调教人的手段,其实永远都差不多的,陆臻坚持认定,他的方式要更有效。在夏明朗残酷的下马威之后,陆臻少校顶着青天朗日,笔直地跨立在愤怒的学员面前,他表情坚毅而眼神热切,他指着夏明朗吼道:“那个人,你们的助理教官,夏明朗,他说你们都是一群垃圾,烂菜叶子,他说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像你们这么次的兵。可是我不相信,我相信诸位都是共和国优秀的军人,你们能够冲破拦在你们面前的重重考验,你们不会让我失望,更不会让自己失望。”

他专注地看着他们,眼中泛出异彩,几乎深情地:“我诚恳的期待着你们成为我的队友。”

好像是魔法一般,种种愤怒的,郁闷的,错愕的,灰心丧气的表情都消失了,那群原本已经被折磨得破破烂烂的与垃圾无异的学员们奇迹般地恢复他们的自信与朝气,昂扬的斗志好像有形的实体,凝成了一道墙。

方进斜过眼,瞧了瞧夏明朗,夏队长转过头甜蜜微笑,方进连忙望天做茫然状。

陆臻微笑着,做总结陈词:“请不要让我失望!”

“不会!”

一声大吼炸响出来,带着浓浓的哭腔,陆臻用余光看到了冯启泰同学满脸的泪光。

“我也相信你们不会。”陆臻轻声道,忽然声音一提,吼道:“对不对!”

一个对字,响遏行云,差点震倒了严队的玻璃杯。

夏明朗慢条斯理地挖了挖耳朵,看到陆臻微微偏过头看着他,明亮的阳光在他的头顶,那双眼睛,黑白分明,极致的亮,几乎刺目,夏明朗低头,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

方进在晚餐时段对陆臻推崇之极,那叫一个有范儿,那叫一个味儿正,哄得那帮小家伙们嗷嗷的。陆臻微微皱起眉,在他开口之前,夏明朗先出了声:“人家就没想着要哄谁。”

夏明朗完全不意外那些学员们的反应,没有人可以抵挡陆臻热切期待的眼神,即使是曾经的自己,也破功翻船败下阵来。因为无法去欺骗这样一双眼睛,更不能让他失望,这样的反应几乎是本能的,这样的人在任何地方都能成为一个好教官,但是……

方进一愣,陆臻的眉头舒展了,无论他们对训练的观念有多少分歧存在,他总是最懂他的,就像自己也是最理解他的那个人一样。

“我觉得这样比较好。”陆臻直接看着夏明朗的眼睛。

“你从一开始就看不惯我。”夏明朗漫不经心地低头吃饭。

“我只是不赞同你训练的手法,这跟你这个人没关系,”陆臻有点着急,“当然,用你的办法也可以挑到合适的人,可我觉得像我这样比较好,我们会更快更多地得到适合的人才。”

夏明朗迅速地把饭吃完,推盘子走人,方进安静地埋着头,成功让自己隐形,陆臻犹豫三秒,还是追了出去。

夏明朗在门外站着抽烟,好像专门在等他,陆臻松了一口气,笑道:“你不会这样就生气了吧?小气!”

“小气怎么了?谁规定我一定要大气。”夏明朗声线低哑,好像半隐在烟雾里,暧昧难明。

陆臻无奈了,叫道:“队长。”

“看来你到现在都没有真正认同过我!你当时转得太快了,我都没注意到就错过去了,原来在这儿堵我呢!”夏明朗叹息,有不加掩饰的失望。

“队长,我们只是在理念手法上有些不同而已,我从来没有否定过你这个人!”陆臻彻底急了:“我承认严厉高压的训练会让人进步很快,所以我并没有给他们减量啊,我只是觉得他们应该被期待,你明白那种感觉吗?虽然很难,很艰苦,但未来是光明的,有希望的,值得去奋斗的,我认为这样的气氛才是最适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