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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态度2



                                            众所周知,宋代是言论最自由的朝代,言官们可以“风闻言事”,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仅凭道听途说就可以捕风捉影地上书言事而不用担心诽谤罪。这种风气可能也影响了大宋文人,按我的考察,大宋是“文人相轻”之风表现得最充分的一个朝代。据此两条,我们就很难断定叶绍翁记载的朱夫子的“生活作风问题”是否属实。但令我尴尬的是:不属实怎么样?属实又怎么样?不属实,我觉得合乎情理,连老百姓都知道,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又不被人说呢?属实,我觉得更合乎情理。中国传统文化,经线是伦理,纬线乃道德。伦理道德合成一张铺天盖地的网,这网并不能罩住全部人,甚至不能罩住一个人的全部。朱夫子虽然也是织网人,但是古代中国哪个织网人有如异域的创世教主那样是钻在网套里完成自己的网络工程的呢?

        犹太谚语云:人类一思索,上帝就要发笑。我想说的是,我怕自己一严肃,上帝就傻笑。我最欣赏的中国知识分子是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边走边喝,沉醉终日,别人皆醒我独醉,身后常带一持锨童子,曰:“死即埋我!”真酷啊!

        其实不是不想严肃,实在是别无选择。比如我讲中国传统文化,按常规,那是可以和诸多大道理搭配起来做捆绑销售的,但是我做不出来。第一,那需要很厚的脸皮,我功夫不到家。第二,理性思维缺席。更重要的是,如果我那样干了,就是调戏文化了,比我之调侃要恶劣多了。中国传统,历来最重讲大道理了,从周公开始,就敬德保民,以德治天下,这一讲,就讲了几千年。讲不咸不淡的大道理,小脸儿还绷得那么紧,我还没有堕落到那种地步!

        最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中国传统文化就是那熬了几千年的老巷子的美酒,历史不能说不悠久,味道不能说不醇厚,这么一壶老酒,光凭酒香就能醉倒千万里之外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遑论酒坊中的自己人?不知不觉间,酒就喝多了。比如辜鸿铭那样的,在我看来就是喝得烂醉如泥了;南怀瑾那样的,就是喝得有滋有味,微有醉意的;鲁迅那样的,就是一口酒也不想喝,急着让大家跟他一块戒酒的。历史走到今天,也许我们才可以更从容地说:美酒当然要喝,可是喝美酒也得有个限度,什么时候能喝,什么时候不能喝,喝多少,才能做到既热身又不伤身……一句话,对待中国传统文化,需有个理性与科学的态度!至于我自己,我是闻香说味,希望爱酒的人,不要因我而丧失了自己喝酒的雅兴(可能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对于正醉酒的人,你愈说不能喝了,他喝得越起劲);至于不爱酒的人,如果因我的三言两语更坚定了自己的戒酒信念,那也不是我的错,因为他没有喝酒,那信念是自己清醒下的选择。幸运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美好的时代,喝不喝酒随您的意,喝多少也随您的量,让我们为之而把酒庆贺吧。

        我之眼光

        不知是中了邪,还是天性使然,总之,我是个怀疑论者。私下认为,集权统治下,怀疑是学人得以特立独行的首要品质。说到这里,我想跟大家说一下古希腊的怀疑学派搞的一个典故:老师掉河里了,学生不但不救,还在岸上踱步。他不是在想什么圣哲教导,更不是在想什么豪言壮语,他在做哲学家。他想的是——救老师上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同学们,这就是哲学。中国也有怀疑论者,比如庄子和他的蝴蝶,但遗憾的是,这么一种精神没有流传下来。

        总之,学文重在独思,更在于独特的眼光与视点,所以才有三只眼看世界,一只眼看某人等之类的文栏。学史更需要这种眼光。举一个例子吧,19世纪末,西方传教士在深入中国内地的时候,与当地人起冲突,经常发生人命案。大清政府及一般百姓对此的看法是,西方传教士一死,正好成为西方国家欺负或侵略中国的借口。事实上,这只是中国传统政府的价值观念与执政理念。对于西方国家来讲,政府收了税,就要为国民提供公共安全,就有保护国民的义务,否则这政府会被人民投不信任票直至自身垮台。而中国的封建政府,是断不会为一介国民在异国土地上的遭遇和死伤而操心的。相反,它严防国民走出国门,一旦国民私自走出国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回来,政府拒绝他们回归,并且对其在异国他乡的遭遇与生存状况漠不关心。163年,西班牙人在菲律宾,屠杀华人侨民两万,过后他们又担心,明政府会兴兵问罪,因为按照他们的常识,政府没有理由不保护他的人民,于是西班牙人修书福建抚臣道歉。一年以后,皇帝才降下诏书来,让福建抚臣过问此事,又过了一年,福建抚臣的檄文才发出,先谴责西班牙人无故伤害中国商民,要求他们释放华人,退还财物,同时一再表明政府的态度:商贾是贱民,华侨多无赖,皇恩浩荡,大国仁义,决不会为一些贱民兴兵动革……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出,依大明政府的思维,为一些国民的死伤而动武是不可思议的。中国政府开始知道保护侨民最早也只能追溯到晚清最后的时光,光绪十九年,在薛福臣的建议下,政府废除海禁政策,颁布新条例:“良善商民无论在洋久暂,婚娶生息,一概准由出使大臣或领事馆给予护照,任其回国谋生,置业与内地人民一律看待,并听其随时经商出洋。”说句不客气的,清政府这个时候,也仅是把明政府眼中的“无赖”商贾和“贱民”华侨改作了“良善商民”而已,真正的保护依然谈不上。梳理了这个文化与政治背景,我们才能明白,马嘉理事件、能方济事件,对英国政府和德国政府来讲,它根本就是战争的理由,但在明清政府眼里,当然就只能是借口啦!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此是最好的例证。当然要愤怒,但愤怒只是一个态度问题。更重要的问题应该是对于历史的全方位认识。比如圆明园被烧的原因,清政府当时的解释就很有意味。清政府自己都承认,圆明园的被烧,是政府官员失信于洋人所致。当然了,失信于洋人的,只能是政府本身了。政府不过是为了自己的面子找了几个替罪羊而已。慈禧政变成功后,她把失信于洋人的屎盆子扣到了肃顺等顾命大臣身上。还有,教材在描述圆明园被烧的时候,一般要附上雨果那段尽人皆知的话。雨果在得知圆明园被英法联军所烧后,愤怒地斥骂法国是强盗。这种怒骂对我们来讲,似乎是一种安慰。不过,安慰之后,心里又有些不舒服,一个法国作家骂自己的政府为强盗,又没有被政府视作“法奸”,这样的政府,在自己犯错之后,估计是不会把屎盆子扣到几员大臣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