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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



                                            (一)清官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

        不可否认,由于贪污形势严峻,导致下层人民对清官的呼唤,表现在文化上,便是清官文化。清官热,清官影视热,清官报刊热。包青天,海青天,于青天,青天满天飞,而且大都是古代的青天。更为滑稽的是,写清官的,比如张平,一个写清官的作家,也俨然成了清官形象代言人。他在央视的读书时间栏目里曾经说过,好多人找他诉冤呢,滑稽里透着悲凉。这,也许就是传统清官文化在现实社会里的底色!

        (二)清官文化的民本政治内涵

        清官文化里有一定的民本内涵——以民为本,爱民如子。但是这种内涵是无奈的选择。这关涉到王权的来源。王权来源于暴力,甲骨文和金文中,“王”字就是持类似斧头之类的凶器形象,法家解释为“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既然王权来源于暴力,那么王者必须证明自己权力的合法性,而且这种证明,会随着人类社会集体智力的增进而作适当的调节。而一个民族,如果其集体智力没有长进的话,那么其王者也用不着作过多的调节,随便换几个词儿就行了。比如君权神授,救世主等等,至不济,也要搞个“神人交配”的出生不正常来,如“大电光绕北斗枢星照郊野,感附宝孕二十五月生黄帝”,再如“庆都与赤龙合婚,生赤帝伊祁,尧也”。但是随着一夫一妻制的确立,无父的天人感应说就不再有市场了。没想到无赖刘邦不信这个邪,愣是学那古人,也给其母弄个“蛟龙于其上”的春图来,让人不由得掩鼻。如果说天人感应乃是后人为掩饰先祖群婚杂交之耻而杜撰出来的弥缝之辞的话,那刘邦的“横空出世”则是反其道而行:这个时候早不兴蛟龙一说了,那刘邦老娘身上的蛟龙当是一野男人而已!刘邦的初衷,也不是非得往老娘脸上抹黑,往老爹头上扣绿帽子,实则是太想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天命卓卓,我乃真命天子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者们对于自己王位的取得,是如何的心虚。心虚之余,不得不由神道转向德道,用道德的合法性来掩盖暴力的实质。而儒家正好非常胜任这种掩盖,它提出了一个民本思想!

        基于儒家的民本思想,后世的英明帝王也都挺会活学活用的。比如李世民,提出了一个君民水舟关系论。但是我们明白,爱民、亲民、抚民,永远都不是民主,它只是圣明的统治者对永世愚暗无知的草民们的赐福与驯养,从某个角度讲,它本身就是一种愚民政策。有时候我都想,古代的君民关系恰如现在的人类与自己的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人类对环境的糟蹋,相当于古时的君主对其子民的蹂躏;人类对环境的爱护,根子还是出自于对环境报复人类力量的恐惧,而古时的民本思想,何尝不是基于君主对其子民所拥有的颠覆性力量的清醒认识呢?《尚书》里有交待:统治老百姓就像用腐朽的绳索驾驶车马一样,随时都有颠覆的危险,所以要格外小心。实质上,个体的百姓之命,在统治者眼里不外乎草芥。周成王在临终时,交待自己的后世子孙及大臣:“尔是风,惟民是草。”一句话,统治者是所向披靡的风,小老百姓是随风摇摆的草。

        当然了,也有不把百姓视作草民的,《淮南子》里有句话说得痛快极了:夫牧民者,犹畜禽兽也——哪有牧者不爱自己家禽的道理?可是,又哪有牧者不吃自己家禽的道理?这,就是民本政治的真实内涵!这内涵决定了,清官的内涵与民治法治相去甚远,一句话,民本不是民主,顶多是个“为民作主”!

        (三)警惕清官文化

        宋明以后,清官文化大发展。不要自作多情地以为,清官文化大发展是社会的进步,相反,清官文化越发展,越说明君权制度的腐朽与官民的水火不容关系加深。统治者越是在无法继续维持统治的时候,越强调清官文化,他们希望通过彰显清官的爱民清政来修补制度之弊病,创造出一种官爱民、民拥官的假和谐来。

        愚民们无奈之余,只好呼唤清官,御用枪手们投其所好,拿清官大做文章,百姓们陶醉其中,甚至为清官的道德人品感动得泪水涟涟。

        然而,我对于清官文化,历来持有高度的警惕,这警惕甚至超过对于贪官的警惕!清官文化是统治者凶恶面目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是统治者丑陋面目上的一层鲜红的胭脂。而清官本人,是祭台上的牺牲!这种牺牲,对无能的上帝、弱智的子民提供了感情上的安慰,意志上的迷惑,进而也构成了本质上的愚弄!

        (四)百姓的清官情结

        有人说:跪着的人民,才期待清官!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正由于百姓都是跪着的,不会自己为自己作主,所以才会成全清官!

        余杰说:吏治败坏的时候,清官出现。清官的所作所为实在出人意外,中国人的清官情绪,是对意外的憧憬。

        马深说:人民对清官的感情越深厚,讴歌越热烈,法律的悲剧性也就越沉重!

        所以,包青天的风靡,乃是子民的辛酸!

        一句话,有没有清官情结是奴隶与现代公民的根本区别!

        (五)清官身上的道德光环

        古代清官对子女一个比一个苛刻:于成龙有一只鸭子,分与儿子一半,从此外号于半鸭;汤斌认为做官只能吃韭菜,连儿子买只鸡打牙祭都要责怪。

        清末刘鹗《老残游记》第十六回里有段评说:“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眼所见,不知凡几矣。”

        这段评说,很值得人深思。我认为,清官身上有一层保护膜性质的道德光环,这光环导致人们不能对清官作辩证的事实评价。一句说,清官“一清遮百丑”,即使客观上有不是的地方,也说不得的。

        这里举个古代例子,海瑞一直是清官形象代言人之一,偶尔出个说他坏话的,马上让人怀疑说坏话的人动机不纯。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补遗》里记载,同僚背后都拿海瑞当笑话。甚至有人说海瑞晚年不如不出山呢:“此老不出,反获盛名。今此一出,露出许多本相,此见造化之妙,不容人窃取虚名也。”至于海瑞的居家情况,有两个同出广东的臣僚说:“此老大概好异,作事多不近人情。居家九娶,而易其妻,无故而缢其女。”

        沈德符记载简单,江湖传说,海瑞不只是居家九娶而易其妻,还有花甲之年娶二妾,妻妾相争,有二人同日而缢呢。典型的清官难断闺房事啊,更何况,海瑞还休过两位女同胞。换。妻休妻如果说是男同胞共同的爱好,只引后人一哂的话,那么另外一件记载我们就哂不出来了。明人姚叔祥《见只编卷上》记载:“海忠介有五岁女,方啖饵,忠介问饵从谁与?女答曰:僮某。忠介怒曰:女子岂容漫受僮饵?非吾女也,能即饿死,方称吾女。女即涕泣不饮啖。家人百计进食,卒拒之,七日而死。异哉,非中介不生此女。”

        据说,清人周亮工在《书影》里也记载此事。当是抄的姚叔祥了?

        我想海瑞怒女估计是两个原因:一则是,女人岂能接受外人之食?二则是,我堂堂清官的女儿,岂能吃“贿赂”?也许会有人说,这是别人在后头说海瑞的坏话。当然也可说是好话。因为不同的人,能从这故事里看出不同的意味来。有人能看到大义灭亲,就有人能看到法治的缺失。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对待幼女的二杆子作派我是相信的。因为现代社会有相同的版本。

        某传记文学载:许xx之女在街上见一卖冰糖葫芦的,想吃,就跟人说自己爸爸是许大将军。卖者当然不相信,但觉得小女孩很可爱,就给她一根。没想到回家后被其父发现,问出处,问清后,据说是暴跳如雷,掂起手枪就要枪崩自己的女儿,女孩子吓得往大街上跑,才得以保住性命。传记作者的本意也许是夸许xx的清廉刚正,但我觉得,作者水平有限,那夸比骂还损:我们的开锅尚将原来就这么一种作风啊!

        从这些故事里,也许我们可以品出所谓清官可恨的意味来。我想,清官至少脾气是很大的。往贬里说,那叫刚愎自用唯我独清;往褒里说,那叫爱憎分明不留情面。为什么?自己不贪可能给他提供足够强的底气,而这种底气,导致别人不敢干的事他敢干:抬着棺材骂皇帝!把亲人不当人!就拿《老残游记》来说,虽然是家言,但里面两个“二杆子”清官也颇有意味。

        一个是曹州知府玉贤,政声似乎非常好,曾经有人路过曹州府某乡,看见路上有个蓝包袱无人拾取,问乡民何因。乡民笑着摇头答:“俺还要一家子性命吗?”为什么乡民们不敢拾遗呢?因为玉贤上任以来,在自己的衙门前弄了十二个“站笼”,让犯罪嫌疑人在里面“轮蹲”,一般人的抵抗力,也就是三天。三天之后,就给“站”死了。不到一年,十二个笼子竟然报销了二千余人。这么一种“二杆子”作风,百姓当然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了。于是在上司宫保大人眼里,这个玉贤就是个“办盗能手”了,并且因此要保举他。

        另一个是巡抚派往齐河县办案的差官刚弼,巡抚宫保大人认为他是个“清廉得格登登”的“清官”,可是正由于他认为自己是个从不接贿钱的所谓的清官,所以办起案子来主观臆断、独断专行、草菅人命、刚愎自用。更可气的是,无辜嫌犯之家属为了亲人免于酷刑和解脱案子而贿赂他,这清官马上据此断定,嫌犯是真正的罪犯了,否则为什么行贿呢。

        至于海瑞,他所判的案子,站在纯法理的角度看,也只是一部分事实清楚,相当多的案子,则是论据不足的,而且更多的时候,他是从道德及儒家伦理为基点在进行判案。比如他对审疑案的原则竟是“凡讼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一句话,哪怕海瑞再枉断官司,就凭他的这些原则,就足可以在民间赢得个好名声了,民间百姓对于清官宣传的扩大器效应会遮盖住一切问题的。

        还有个现代例子令人深思。我说的是河南省的兰考书记宗家邦。1999年9月3日,河南省电视台记者王小兵到兰考采制国庆特别节目,9月4  日,时任河南兰考县县委书记的宗家邦陪同开封市参加三讲教育的领导前去焦裕录陵园献花圈。王小兵闻讯前去采访,没想到宗家邦陪领导喝多了,说:焦裕录在兰考有好多事没办好,我的任务很重啊!不知怎么回事,反正小七品与无冕之王谈恼了,脱口而出:我对你的问题不感兴趣,焦裕录精神我一听就烦!王小兵不含糊,跑回郑州就播出了,结果,宗家邦同志被开封市委免职。这里有许多问题令人深思:

        第一,全体官员能否对国家所竖的榜样一提就烦?

        第二,为什么官员喝醉酒之后才敢一提就烦?

        第三,到底烦哪些内容?为什么不给个说法呢?

        第四,更关键的是,为什么烦?一句话,模范同志身上的光环接近神圣,是烦不得的。这一点,宗家邦同志也知道,只可惜,酒后吐了真言。其实,模范精神我也烦,我不喝酒也敢说,因为我不是县委书记,但我的烦是基于人性而言,一种道德楷模,如果被提升到人达不到的地步,我认为是反人道反人性的,不能提倡!

        (六)清官可以休矣

        在呼唤民主与法制的今天,应该向清官作一下告别了。事实上,对于清官,大家已经不耐烦了。

        其一,中青报编辑李方在其著作《笨拙的自由》中有一篇文章,题目就是“青天大老爷都是胡扯蛋”。

        他认为,所谓青天大老爷,主要使命是辨忠奸,而为民作主只是副业。但是老百姓有点自作多情,偶尔逮个贪官,就跟着拍巴掌,而贪官忏悔时,好像很少说过对不起老百姓的(我给李方补一句:人家从来都是说对不起组织的)。而且,青天大老爷终究是他们那拨儿的,盼着他们那拨儿的人出来拯救你于水火,岂不是跟做梦一样。这就像什么呢?就像他们那拨儿打起来了,打到你的村子里来,终于打死一位,然后告诉你说:看,俺为你除了一害。

        李方这文章写得有点调皮,不过,清官的本质还是给抖搂出来了,那就是:清官与我们老百姓不是一拨儿人,他们是那边的,哄我们玩呢!

        其二,1979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庆30周年学术讨论会上,中国现代史专家李新作出了如此概括:清官乃不祥之物。这概括很精彩,我深表赞同。清官,是茫茫黑夜里的昨夜星辰,他们不是明天的太阳,绝不代表未来!清官的伴生物,是皇帝,是草民,是大量的贪官。

        呼唤清官,就是呼唤黑夜。告别清官,告别昨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