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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  [  注:一九五三年印度开始设计一种本国出产的自动步枪,到一九五六年制造出几种类型供试用。步枪适合陆军的要求,军需局决定进行生产。一九五八年三月三军参谋长会签了一个文件上呈给由梅农担任主席的军工生产委员会。该文件提出的计划是要在四年内全部以印度的自动步枪装备陆军。但对这一建议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直到一九六二年边境战争的最后阶段,印度军队才收到几十支自动步枪,还是美国和英国赠送的。  ]  印度的哨所不过是排甚至是班的阵地,这些阵地是在地面上挖得很浅的联在一起的一些兵器掩体(即使在夏天,地面几英寸以下也不解冻)。部队住的是帐篷,或是用木箱和降落伞搭起来的棚子。他们所需的一切供应物品都依靠空投。

            一九六二年初,中国开始在地面上作出强有力的反应,凡是印度设立控制着中国据点的哨所的地方,中国就立即在印度哨所的周围构筑更多的据点。四月间,北京通知印度说,在西段,即自喀喇昆仑山口到空喀山口这一段,中国正恢复一九五九年一度停止的边境巡逻;并警告说,如果印军继续向前推进,中国将在中印边界全线恢复巡逻。照会描述了在奇普恰普河谷的印军如何在中国哨所的两面设立据点并“逼近中国哨所,进行挑衅”(印度陆军显然没有理由去责备那些执行前进政策的部队缺乏热情)。北京说,如果这种挑衅行动继续下去,中国部队将不得不被迫实行自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都必须由印度承担全部责任。

            印度政府把这些警告看作是恫吓,把中国在地面上的威胁性行动都当作是虚张声势,一概不予理睬。五月初,中国部队摆开进攻的阵势,向印度在奇普恰普河谷新设的一个哨所推进,并作出打算摧毁该哨所的姿态。西部军区请求批准撤回该哨所,这一请求转呈尼赫鲁。尼赫鲁认为中国是在显示武力,以考验印度的决心,他说应该坚守该哨所并派兵增援。中国的威胁性行动没有继续下去。于是政府和陆军总部就得出结论,认为总理的判断和胆略已胜利地得到证明,前进政策的基本前提也从而得到证实。他们后来再一次从加勒万(Galwan)事件中得出同样的结论。

            在陆军总部的地图上加勒万河谷看起来是部队进入中国占有的领土的最好的路线之一。实际上通过这个河谷的小路是极其艰险的,而且中国至少自一九五九年以来就在上游这个萨木崇岭的地方设立一个哨所。考尔最早下令向前推进的行动中,就包括派一支巡逻队溯加勒万河而上,以图设立一个控制萨木崇岭的哨所。由于地势艰险,要在冬季溯河而上进入河谷的尝试失败了。四月,陆军总部下令试走另一条路,从南面爬越过山岭。西部军区的道拉特·辛格中将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警告说,中国在萨木崇岭的哨所设立已久,任何威胁这个哨所的行动,肯定会引起强烈的反应。他指出,中国已通知印方,他们在这个地段已恢复巡逻,看来对印度已设立的哨所的威胁就愈来愈大;因此,应该尽一切力量来巩固这些哨所而不是试图设立新的哨所。他的结论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再在萨木崇岭设立印度哨所。考尔批驳了他。考尔回答说:加勒万河是一个交通枢纽,“中国能够沿着这条河取得重大进展”,所以必须抢先一步,防止他们这么做。

            据此,就派遣了一排廓尔喀士兵从温泉(Hot  Spring)出发,爬过险峻的山岭,在一个多月后出现于加勒万河的上游并于七月五日在那里构筑了工事。他们这样做,不仅切断了中国在稍下方设立的一个哨所,而且阻拦了中国的一个小运输队。中国首先在外交上作出反应。七月八日中国提出了“严重抗议”的照会,要求印度军队立即撤出,并警告说,中国方面“决不能在印度有增无已的武力进逼面前屈服,……也决不会在遭到无端攻击时放弃自卫的权利”。印度答复说,印度部队“一直在加勒万河谷进行例行巡逻,从未在该河谷遇到过任何中国渗入者”。印度也对中国在地面上的反应行动提出“强烈抗议”。印度照会警告说,如发生任何不幸事件,将完全由中国负责,“中国政府应该制止更加深入印度领土的不断侵犯和对印度边防部队进行无休止的挑衅活动”。

            七月十日中国在地面上作出反应。中国出动了一个连的兵力摆着进攻阵势,向印度哨所前进,不久,兵力又增加到一个营。中国的译员通过扩音器试图煽动廓尔喀人的民族感情;中国人宣称他们比起印度来是尼泊尔的更好的朋友;廓尔喀人为印度扩张主义的野心服务是愚蠢的。  [  注:印度也和英国一样,同尼泊尔签有协定,得以招募廓尔喀人参加印度陆军。在这个时候,尼泊尔对使用这些部队于阿克赛钦表现了一些不安。尼泊尔愿意同北京保持良好关系,不愿看到廓尔喀人同中国军队拚刺刀。按照协定,当廓尔喀人被派去参加实际作战时,印度有义务通知尼泊尔,但前进政策是否等于实际作战,当然是一个可以有不同解释的问题。  ]  廓尔喀人卧倒在地,紧扣扳机,而没有竖起耳朵。印度政府认为,这是前所未有的最危险的对峙局势,就要中国大使到外交部去,警告说,如果中国军队进一步逼近加勒万哨所,印军就将开火。如果哨所遭到攻击,印度将对中国的阵地采取报复行动。几天后接近加勒万哨所的中国军队稍有后撤(他们曾进抵距该哨所不到一百码的地方);但继续以相对大的兵力包围该哨所,切断了它的陆路供应。西部军区打电报给新德里说,企图由陆路运东西给该哨所必将引起冲突,因而请求空投。当天就收到的答复说,供应品将由陆路运输。按照新德里的看法,在这场怒目相视的对峙中,由于中国眨了眨眼(没有进攻加勒万哨所),对峙的局面就缓和下来了,所以为了保持道义上的主动权就要派一队人从陆路救援哨所,以此向包围者挑战。因此,另一小支部队被派往加勒万。八月,这小支部队在中国部队枪口下被迫退回:中国人说,他们如再前进,就要开火。西部军区报告说,使用武力是行不通的,是印军现在力所不及的,而且还会引起公开的敌对行动。于是加勒万哨所乃改由空投供给,直至十月二十日它被摧毁时为止。

            七月十一日印度发表了中国包围加勒万哨所的消息,报道把加勒万事件说成中国入侵印度领土的新挑衅。后来,当报界和政界人士了解到中国还没有把他们在外交上和军事上要进攻哨所的威胁付诸实施时,他们就认为印度已经取得胜利而欣喜若狂。一名国大党议员说,加勒万事件提高了全国人民的士气。《印度教徒报》(Hindu)写道:中国部队“在印度小队守军坚决抵抗的面前”撤退了,这就足以证实前进政策的基本逻辑:只要印度军队坚决,中国除虚声恫吓外不会再采取什么行动。在阿克赛钦舞台上,正如政府间的交锋一样,中国将在相撞前扭身躲开。给加勒万哨所守军的命令,扩大成为给西段所有印度部队的命令。原来命令中“只有遭到射击时才开枪”,改成为“如果中国军队危险地迫近你们的阵地时就开枪”。

            尼赫鲁把印度这个时候的行动形容为双重的政策,就是说在地面上采取军事行动,辅之以持续不断的外交压力。本着这种见解,印度把尼赫鲁在一九五九年提出过的双方各自从自己的主张线后撤的建议略加修改,重新提出。这个建议,正如尼赫鲁再度向议会保证的那样,意味着中国要撤出很大片的地区,而印度只撤出很小片的地区。中国以前曾拒绝这个建议。新德里现在给这颗苦药丸包上一层糖衣,把尼赫鲁以前在记者招待会上提出过的建议——即在边界问题解决以前,印度“允许……中国继续使用阿克赛钦公路于民用交通来往”——作为正式建议提出。当时新德里认为:印度既已在中国主张的领土内设立了哨所,北京现在会较为愿意接受印度认为是保全中国面子的最好方式。在向北京重新提出撤退建议的同一天,尼赫鲁在人民院重申印度准备冒同中国战争的风险,接着又说:“如果我们准备收复[被中国占领的地方],而又足够强大,那末,其他的因素也会起有利的作用,这些因素再加上我们有决心采取任何行动,就有可能达成使这些地方获得解放的某种协议。”这句话,与同一天向北京提出的照会联系起来研究,就可以看出尼赫鲁是认为印度坚决进入中国占领的领土,会最终迫使中国不得不完全撤退;而且还认为印度已设立的那几个哨所本来就足以迫使中国采取上述步骤了。

            如果北京接受了这个建议,那末尼赫鲁——在他极为迁就国内压力情况下所可能做到的范围内——很可能会对中国在那条路上进行何种运输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但在中国看来,这个建议是不现实的,是侮辱;正如中国要印度把全体行政和军事人员从麦克马洪线以南的地区撤出,而中国则容许印度使用在东北边境特区的公路于民用交通往来,印度也同样会感到对它是不现实的,是侮辱。北京在答复中说:“中国在自己的领土上使用自己的公路,何用印度的允许?这简直是荒唐!”如果印度政府真的指望它的建议得到认真考虑,那末,印度政府就应该将同一原则应用于东段边界。但尼赫鲁当然已经把这点排除掉了。他向人民院保证说,“我们在东面不会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