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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高校长能高踞在啄序的最顶端,并不是因为像校工大哥那样有一双铁拳,也不是因为资历,甚至主要不是因为他善使权力的魔术。他的地位很有点"君权神授"的意思,尤其是在校工眼里。本校的工人敢把教师打得稀烂,却没一个敢动高校长半个手指头。校工们的这种心态真是饶有趣味,他们犹如蜜蜂王国里的工蜂,冲外来者施以最猛烈的攻击,却总是对蜂王千柔百顺。这个蜂王对工蜂来说并不具体,假如你拿掉这个蜂王,换上另一个,它们同样对这个新王千柔百顺。

            如果说校工们对高校长是一种远远的尊敬,干部们则是紧紧围绕在高校长周围,呈众星捧月之势。干部们在人数上略少于工人,远多于教师。即便把兼做教师的干部不算在内,在人数上也跟教师不相上下。不过,谈这些干部的情况实在是一件干瘪乏味的事,这里就略去不表了。

            在高桥镇中学,教师的地位最为模糊。如果我勉强作一比喻,那么教师有点类似蚂蚁王国里的蚜虫。这种蚜虫被蚂蚁饲养,是蚂蚁驯养的家畜。当蚂蚁需要吮吸蚜虫的甜蜜分泌物时,就去拍拍它们的马屁。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的第十章里关于蚂蚁和蚜虫的关系写过一段叫人忍俊不禁的话:

            "有些蚂蚁会用触角或腿抚摩蚜虫的臀部来"挤奶"。蚜虫也作出积极的反

            应,有时故意不排出汁液,等到蚂蚁抚摩时才让汁液滴下。如果那只蚂蚁

            还没有准备好接受它的话,有时甚至把一滴汁液缩回体内。有人认为,一

            些蚜虫为了更好地吸引蚂蚁,其臀部经过演化已取得与蚂蚁脸部相象的外

            形,抚摩起来的感觉也和抚摩蚂蚁的脸部一样......。"

            我把高桥镇中学教师的地位跟蚜虫类比,绝非不怀好意,我的教师同行们恐怕不至于因此跟我翻脸吧。毕竟蚜虫在蚁穴中的地位,比臭老九在高桥镇中学的地位要高得多,它们不用跟工蚁们去抢房子,也不用互相抢,它们生下来就理所当然地拥有三室一厅,还有工蚁们轮流拍马屁,简直可以算是贵族,或者至少可以看作宠物。不过这样做也有代价,它们的防御能力完全退化,已经不能自卫了,只能依靠蚁民的保护。而高桥镇的老师们却雄风尤存,时不时干出攻占两室一厅之类的壮举,将进化论退化论性学三论狠狠揣上几脚,可歌可泣。

            高桥镇中学的啄序,虽然错综复杂,有很多变数,但究其根本不外乎"权力,""拳力,"和"资历"的多寡与组合。"资历"其实也是一种"力,"或许叫"资力"更合适一些。我不知道这三种力能不能统一成一个,就像爱因斯坦在物理学领域试图做的。在高桥镇,"权力,""拳力,"和"资力,"的当量是不一样的,三者的差别有如核能、水能、和体能。如果作一等价交换,一份权力大约相当于十份拳力和三十份资力。我所作的折算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假如工人大哥有一件事要高校长办,十个校工握紧拳头闯进校办准能办成(这样的事倒是从来没发生过)。假如教师们有件事要高校长办,而他又死活不肯办,三十个中老年教师联名辞职或许能扭转乾坤。这三种力也有通用程度的差别,有如黄金、现金、和支票。话说回来,人不应该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老以为别人的院子里满园春色;王侯将相皆有种也,你要是不幸落到啄序的最底层,手里攥着空头支票,也只好量力而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狠狠地挖掘自己的潜力了。

            5

            我和崔威从高校长的家里出来,刚出门,就碰上了唐楚金。他是个高三的学生,高桥镇人,那年高考没考上。他父亲开了个杂货店,他就一边帮忙一边复读。

            唐楚金正骑着一只三轮车路过,轮斗里满满地装着成捆的啤酒。他看见我们,立刻下了车跟我们搭讪。我们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到啤酒的价格上了。后来我和崔威就用了近乎成本价买了二十四瓶啤酒。

            那天晚上,在鬼屋,崔威和我决定拼酒。我们将捆酒瓶子的绳子解开,将瓶子一分为二,排成两排,立在桌子上;那阵势像是要打保龄球。我们对坐桌前,每人面对十二只雄赳赳的啤酒瓶。

            我们用桌沿磕开瓶盖(那张桌子就是那么被糟蹋掉的),开始对饮。用一条腊肉作下酒菜,腊肉是崔威从力新县的姑姑家带来的。

            我说:"啤酒!多么神圣!忠于职守!"崔威盯住酒瓶子光是傻笑。等一瓶酒下肚,崔威话匣子便打开,开始谈他的哲学。"......历史就是剥夺史,剥夺是永恒的,过去和现在相同,不同的是剥夺谁,谁来剥夺,剥夺什么,怎样剥夺,什么时候剥夺,在哪儿剥夺,剥夺到什么程度......垄断,它横扫一切,坚壁清野,打断每一条腿,给所有的鼻子穿孔,往每个脑袋里灌硅酸盐,在每一只屁股上打地基......就这么回事,谁也改变不了......没有建巴别塔这事,或者说,这个故事讲颠倒了。人类使用同一语言那阵子,能力只够垒鸡窝......先是语言被扰乱了,跟着信仰不同了,上帝不同了,然后打起来了,人类智力一路打上去,鸡窝,战壕,碉堡,城堡......巴别塔!......。"

            崔威的这些高论我姑且听之,通常不作评论--其实我也是无从下嘴--只管喝我的酒。我得承认,喝酒我不是崔威的对手。在第四瓶喝了一半的时候,我就决定装熊了。按说我还能再喝它一瓶,但是我不喝,我不想把那半块吃下去腊肉再吐出来。那腊肉的味道真是好极了。在酒桌上我就是这样的人--别人说我狡猾也好、不爽气也好,激将也好,我决不会强自己所难。我不是说我特别有节制,而是酒过三巡我便对酒产生一种本能的厌恶,每一滴都成了苦药。崔威却不一样,对他来说,酒是越喝越亲。他说过,人世间的关系,夫妻也好,朋友也好,同事也好,都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只有人与酒,越喝越近,越喝越热,可以相依为命。在喝酒这一点上,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真理。崔威只喝啤酒,从没见他动过白酒或葡萄酒。他说啤酒是灵感之水,而白酒火烧火燎的,会把脑子烧坏。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崔威把他的酒全喝光了。他没有动我的酒--这是我们拼酒时立的规矩,喝完他的酒,崔威便不谈哲学了,先是怔怔地坐了几分钟,冲我抱怨了几句"你真是熊蛋,""你真是熊蛋,"然后出门,朝高桥西村的那口井走过去了。

            崔威这人,一跟人喝酒,就谈哲学,这是他在喝到第十一瓶啤酒之前的毛病。当第十二瓶酒落肚,这家伙就会怔怔地坐上几分钟,然后"把酒问青天"--一个人冲着天花板、有时出门冲天空吟诗或叫喊,就是亲娘老子在旁边也不理。如果第十三瓶酒下肚,他就倒下昏昏睡去,天打雷、娘嫁人,都与他无干。这个酒桌三步曲打那以后崔威演了无数次。

            那天晚上我是第一次和崔威放开量喝酒,还不知道崔威的三部曲,所以我跟着崔威出门,还真担心他去投井。他喝了酒,走起路来跌跌撞撞,但是速度奇快,而且旁若无人,这教我毛骨悚然。他平时走路可是慢吞吞的,鹅行鸭步,像是在趟水。我跟到井边,崔威已经趴在井沿上了,见我来,含混地说:"我要喝水,我要喝水!"

            井边正好搁着一只铁桶。我把崔威扶到一边,打了一桶水上来,提到崔威眼前让他喝,结果又发生了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

            崔威双手把着水桶边沿,俯下头,"咕冬、咕冬、咕冬,"喝得上气不接下气。喝足之后,仰起头来,冲着头顶的月牙子"嗷-嗷-嗷......"。我的天,那声音跟狼嚎如出一辙。当时是深夜,四周漆黑一团,你可以想象我身上的鸡皮疙瘩是如何的繁茂茁壮。

            那天晚上之后,镇子里和乡里又传开闹鬼的事了。于是傍晚之后老乡们大多不敢去那口井打水。更操蛋的是,没几天,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大白天在井边玩,一不小心"咕冬"一声掉进井里去了。幸好孩子的母亲在场,把水桶放下去,喊了几个人把孩子拉了上来。发生了这事,大白天也没几个人敢到井台上来了。好在这口井对高桥西村的乡亲们来说并非必不可少--他们已经用上自来水,来这里洗衣或者担水,只是出于对井水的眷恋或者为省钱的小算计。

            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崔威第二次把酒问青天是在一个多月后的晚上,这次倒不用我打水,因为井边有个胆大的壮汉刚打了桶水上来,正坐在一边抽烟。高桥一带的乡亲就这个毛病不好,干什么事都得抽袋烟、歇会儿。二十大几的壮汉也这样。比方说,从家里出来打桶水,整个过程就不是起身--拿桶--出门--打水--回家--倒水入缸,而是抽袋烟--起身去厨房--在厨房抽袋烟--拿桶--把桶翻过来坐在桶底上再抽袋烟--提桶出门--在井边抽袋烟--打水--再坐井边抽袋烟--挑水回家--坐在厨房小板凳上抽袋烟--倒水入缸--抽袋烟。

            那个壮汉打上来一桶水,正坐在一旁抽烟。崔威上前,也不说话,抱着水桶就喝。壮汉其实认得我们,我和崔威平日打水时老碰见他坐井边抽烟。见我们来,他必恭必敬地说:"崔老师,赵老师--好......"。

            崔老师喝完水,也让他毛骨悚然了一回。高桥附近的乡民挺尊师,崔威的把酒问青天一定令他十分震惊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