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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帮我把这个给他


  一脚踏进花朗的院子,岳人歌的脚步就顿住了。
  天已经暗了下来,夜幕是灰蓝色,被酒吧橘红的灯带点亮。冬末春初的夜晚里涌动着撩人的暖意,像一杯刚好可以暖手的柚子茶,在氤氲着柑橘香味的夜色里,他第一眼就看见了李牧。
  黑色的毛衣,牛仔裤运动鞋,像个从学校跑出来的男大学生,捆着纱布的那只手扶着吉他,另一只手技术并不娴熟地拨弄着琴弦。时不时有人看他,然后低声说两句话。说些什么岳人歌不清楚,但他知道,李牧耀眼得近乎夺目。
  太纯情了。李牧长了一张青春年少的脸,浓眉,垂眼,行若游龙的笔锋勾出他温柔得如同一池春水的侧脸。
  传闻李牧是寡言的,的确如此。可他为什么需要多话呢?漂亮的人是不必用音量来彰显存在感的。
  李牧低着头拨弄吉他的弦,弹完漫长的前奏,开始唱歌。
  他的声音传过来了,不大也不小,带着细微的颗粒感,好像一条开春刚刚解冻的河流,从花朗白漆木制的舞台上一直淌向岳人歌。
  他被那场名为李牧的浪潮瞬间席卷淹没。
  酒客们并不欣赏音乐,音乐本身似乎也并不在意被人忽略。过了一会儿,岳人歌动了一下,问好友,“这什么歌?”
  朋友想了一下,并不确定,“乌兰巴托的夜?”
  李牧不经意地往这边看了过来,岳人歌下意识地往好友身后一躲,把好友吓了一跳,“你什么毛病?”
  他踢了对方一脚,“没站稳。就坐这儿吧,”他选了最靠角落的那个位置,“舒服。”
  李牧在这里唱歌,岳人歌心不在焉地用酒单挡了半张脸,眼神时不时往台上瞄。李牧唱歌认真,唱完一曲,有稀稀拉拉的掌声,他抱着吉他站起来,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岳人歌忍不住笑了一下,对上好友不解的眼神,瞬间绷着脸,把酒单往桌上一摊,“你想喝什么?”
  有人点了一首欢快的情歌,李牧看上去很犯难的样子,他拿着手机开始查原曲,折腾了一分钟后又开始唱。
  好友冲岳人歌打了个响指,成功吸引了岳人歌的注意力。好友挑眉,“我看那人跟李牧有点像啊?”
  “是吗?”岳人歌梗了一下脖子,假装无所谓,“太远了,看不清。”
  “叫你坐前边,你又不听。”好友“嗤”了一声,又伸脖子往前边张望了一会儿,“仔细一看,又不像。再说了李牧也不该在这儿吧……不是说王馨妍已经把他包了吗?王姐可真会挑人,我要是喜欢男的,也得找这样的。哎哟,说不定人现在在哪儿浪呢……”
  “喂。”岳人歌屈指敲了敲桌面,皱眉,“你什么时候嘴这么欠啊?不是说没被包……这不是有没有被包养的事儿!”
  “我……我就随口那么一说……”被岳人歌这么一怼,好友怔了一下,“Leo?不至于吧?”
  “很至于。”岳人歌也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人家还约他出来玩呢,怎么着也得给别人面子,语气不由得缓和了下来,“以后咱还是别聊这个话题了。”
  “好好好,您是大爷呢。”没心没肺的富二代端起迈泰,乐滋滋地,喝了一口夸张地嚷嚷,“哎,这个好喝!”
  岳人歌当然没心思喝酒,好友的话都从耳畔穿过。那当然是李牧,岳人歌的眼神还不差。除非有个跟李牧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恰巧也伤了右手。
  可是李牧为什么会在这里唱歌?哦,他辞职了。岳人歌又瞄了一眼台上,李牧换了首曲子。可他着急出来赚钱,岳人歌想,大概他急着需要用钱。
  李牧开始唱一首英文歌,发音不赖。岳人歌靠着酒单掩护,眼神偷偷往台上飞,忽然灵光一闪,开始脑补。
  下沙区城中村连声控装置都罢工的小破楼,光秃秃的两居室,桌子永远都擦不干净的苍蝇馆子。家境贫寒的男大学生出来打工补贴家用,因为过分美貌险些被包养,而他出淤泥而不染,要自力更生,当然现在运气不好,落到现在这般境地——岳人歌脑洞大开,一阵霹雳火花带闪电,给自己构建了一条完美的逻辑链。
  不错,就是这样。
  李牧多么帅气美丽,可他的生存环境多么糟糕——这糟糕的处境更让李牧像是落在沙土里的珍珠一样耀眼夺目。
  岳人歌最喜欢美丽的人和事物,只要他看到了,就不会允许这样暴殄天物的事情发生。
  “嘿,醒醒。”好友伸手在岳人歌面前晃了晃,岳人歌回过神,白了对方一眼,清了清嗓子。
  “帮我把这个给他。”尼格罗尼送上来的时候,岳人歌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侍者,“给那个唱歌的。”
  “需要留您的名字吗?”侍者问。
  “不用。”岳人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拍下两张钞票,拉着好友起身离开,“不用说我是谁,你给他就行。”
  李牧对着灯光来来回回将名片看了好几回,问侍者:“人已经走了?”
  侍者也从未遇到这样的情况,小心地擦了把额头上的汗,“嗯,他说名片给你就行——你不认识他?”
  奇了怪了。李牧将名片攥在手心,硬质的棱角带来细微的疼痛。是狄俄尼主理人梁川的名片。
  梁川谁不认识?花都酒吧界的大佬,何方人士,师承何处,暂不可考,总之,神秘得很。当然,李牧也可以单方面宣布认识对方,此前他也慕名去狄俄尼一睹大佬神颜。
  ——只是没见到。
  其实要想见到梁川的机会很多,但他的客座调酒往往人满为患,他的大师课,李牧总是没机会去。资源是有限的,而李牧总是晚了半拍。
  “哦豁,你小子发达了。”赵升焉凑过来,把李牧吓得一激灵,不轻不重砸了赵升焉一拳,“老赵,你搞什么?”
  一支玉溪在老赵唇边摇摇晃晃,“有了这名片,你就能去狄俄尼应聘了。”
  李牧把名片收了起来,“少哄人了。我哪够格啊。”
  全花都最好的酒吧,年年登上亚洲五十的榜单,出了多少酒界名人——哪里是他一个无名小辈说去就能去的?
  赵升焉神情凛然,“你这就不对了小李。有句名言怎么说来着?做人要是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咱们这行,虽说要做出成绩很难,但门槛也不高,只要是个健全人,就具备了入行的条件。你四肢健全,智商正常,怎么就不够格了呢?”
  李牧哂笑。得,一点也没被安慰到。
  赵升焉叼着烟,拈着李牧手中的名片,虚着眼看了又看,“不错,确实是梁川的名片。这小子嘛,技术倒是不错,就是性格怪了点,想当年,他——我是说,你要是有机会跟他去学个一年半载,比在外边那些乱七八糟的酒吧里混日子强得多。”
  李牧苦笑,赵升焉拍了拍李牧的肩膀,自顾自地替他畅想未来,“只要你敢想,就没什么做不到的。去试试嘛!被拒绝了又能怎么样呢?你看你,连富婆姐姐都不要了,还怕这个……”
  这又哪壶不开提哪壶了。李牧翻了个白眼,毫不留情胳膊肘一横,留下老赵吃痛的叫声,“臭小子,小心我不给你工资!”
  到了晚上,还是有点儿冷。不知什么时候天已变得灰霾,风吹得疾,李牧裹紧了外套,被风吹得眯起了眼睛。他出了花朗,径直往大道上去。名片还被他揣在兜里,边缘已经被手汗浸湿泡软。真的,假的,不管是哪种结果,都不妨碍李牧变得微微兴奋起来。
  如果能去狄俄尼——整个花都最好的酒吧,李牧抬手搓了搓脸,掌心下的脸颊微微发热,不知道是因为唱歌,因为风,还是因为莫名其妙开始快速跃动的心。
  去试试,去试试看。就算被拒绝了,又会怎样呢?打不了再去打些零工,在别的地方多浪费一点时间。
  浪费时间。李牧的脚步顿住了。
  “我供你上学这么多年,就是让你去调酒?”
  “非要走一条根本行不通的路,你何必呢?”
  “难道全天下就你一个人喜欢这个吗?真正去做的又有多少呢?真正坚持下来的又有几个呢?”
  “回家吧,什么都给你安排好了,平平顺顺地过日子,我们也安心。”
  李牧吸了吸鼻子,掌心抽痛。他抬起头看着花都灰霾的天空,先是一两点,接着许多白色小点纷纷扬扬地自天空盘旋而下。
  下雪了。
  这是李牧在花都度过的第一个冬天。这也是此后十年内花都下的唯一一场雪。不知道是谁大喊一声“下雪了”,附近的居民们纷纷从高楼里涌了出来,大家拍照留念,甚至有人开始用那些少得可怜的雪花捏雪人。
  李牧抬着头,他只是抬着头,其实他什么也看不清,但他努力想要睁开眼。雪落在他的脸上,冰凉。他的厚呢外套里其实只穿了一件黑毛衣,但他不觉得冷。
  他的血液像沸腾一般,李牧决定,明天就去狄俄尼碰碰运气。
  --------作者说------------
  天冷了,喝杯柚子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