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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破败花园


  “有心事?”
  于知倦装作担忧地给陈皓盛了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皮蛋瘦肉粥,
  “看你好像没什么胃口,没事吧?”
  “没什么,我只是太高兴了。”
  陈皓勉强提起笑意,于知义对他越好,他越觉得如坐针毡——毕竟他马上就要出门和别的女人约会。
  在于知倦期待的目光下,陈皓装作轻松地拿起汤匙,尝了一口妻子专门为他煮的粥。
  米粒黏软,肉香四溢,让他想起了他和于知义刚结婚时,为了补他漏交的那笔巨额税款,两个人过了一段稍显拮据的日子,那时候于知义常在家给他做饭吃,只是后来日子好过起来,他很少再吃到于知义亲手做的饭了。
  “知义,以后我想每天都能喝到你煮的粥。”
  “好啊。”
  于知倦淡淡一笑。
  好在池绫也品尝过于知义的手艺,之前的一个月里他每天至少下四次厨,把池绫都喂胖了一圈才终于悟出了于知义做饭的诀窍。
  “锅里还有烤肠,我记得皓哥喜欢吃黑胡椒,专门多放了一些。”
  于知倦起身去厨房,同时话锋一转,状似无意地问道,
  “你今天没有别的安排吧?午饭也在家吃怎么样?尝尝我的手艺有没有退步。”
  “这……”
  陈皓面露难色,他中午还和那位王总家的千金有约,小女孩儿被他在荧幕上的形象迷得要死不活,说是根本不在意他有一个前妻,陈皓原本也做好了再婚的准备,反正婚姻对他而言只是谋利的手段,可谁能想到于知义突然醒来了……甚至还帮他和辰凤珠宝谈好了合作,那辰凤珠宝和李总和这位王总可是商业上的一对死对头。
  要是在以前,陈皓倒不介意直白地告诉于知义自己的安排,可无奈现在的于知义又懂事又乖巧,还有辰凤珠宝这么一个后台,他实在是不忍心,也不敢。
  “怎么了?是工作上有安排吗?”
  于知倦抬起眼,目不转睛地盯着陈皓,看得陈皓直发虚汗。
  恰巧这时姜磊出现在了餐厅门口,陈皓立刻叫住了他,示意他想办法编个借口搪塞于知义。
  姜磊用眼神示意陈皓放心,这种事情他们俩以前经常干。
  陈皓咳了一声,借着喝粥来逃避回答于知倦的问题,安心地把包袱甩给了姜磊,姜磊这个人机灵,他自然明白该怎么回答。
  “夫人,陈先生中午要和王总家的千金吃午饭,他们要谈的可是上亿的大项目,可不能因为夫人你一时小气给耽误了。我劝你啊,还是别耍小脾气了,空惹人厌烦!”
  姜磊装作看不懂陈皓投来的视线,硬着头皮把话给说完。他这般回答其实并不突兀,倒不如说陈皓和于知义关系最僵的时候,陈皓经常默许他这样呛于知义。
  于知倦很是配合地立刻红了眼眶,怯生生地争辩道,
  “我没有要耍小脾气的意思……”
  “姜磊你给我滚出去!”
  陈皓看到于知倦这样小心翼翼的样子顿时心软如水,他把姜磊给轰出了餐厅,随后揽住了于知倦的肩膀,柔声安抚着,
  “知义,你别听他胡说八道,我……”
  “皓哥,”
  于知倦假装难过地拿起餐巾擦了擦眼泪,
  “我是不是就不该回来…?”
  “不会的,我和你保证不会和你离婚,好吗?我对那个王小姐一点意思都没有,今天中午纯粹是一顿人情饭。”
  “真的?”
  于知倦不动声色地躲开了陈皓想帮他擦眼泪的手。
  “真的。你忘了我昨晚上和你说的了吗?以后的日子我们好好过。”
  陈皓点了点于知倦的鼻尖,
  “我快去快回,晚上陪你在家吃饭,好不好?”
  “……那皓哥想吃什么?我早点准备。”
  于知倦见好就收,陈皓这种男人看到眼泪会心软,却又会对过度的哭哭啼啼感到厌烦。
  “你做的我都喜欢吃……对了,今天大哥大嫂会回家,我知道你不喜欢和他们相处,要是受了什么委屈你先忍着,等我回来,好不好?”
  “嗯,都听皓哥的。”
  “乖。”
  陈皓起身吻了吻于知倦的额头,于知倦浑身一凛,差点要克制不住揍他的冲动。
  “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太高兴了。”
  于知倦把陈皓之前的话术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陈皓其实心知肚明,于知义很久没有给他做过饭,他又何尝不是很久没有温柔地对待过于知义了?
  等陈皓步履匆匆地离开后,于知倦才拿起桌上的纸巾使劲擦了擦额角,他毕竟是个装成Omega的Alpha,对陈皓的亲近和信息素都会有本能的排斥。
  陈皓走出别墅大门时姜磊已经识趣地将车开到了家门口,陈皓的斥骂如约而至,姜磊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反正挨顿骂又不会被扣钱。
  “姜磊,我发现你是越来越没有眼色了,今天这话该在于知义面前说么?”
  陈皓没好气地翘起二郎腿坐在后排,还在气恼姜磊那几句话差点让他在于知义面前下不来台。
  “咱、咱们以前不都是这样的吗……我也是怕他这次回来恃病而骄,想替您打压打压他的气焰。”
  “愚蠢!”
  陈皓嗤骂道,
  “你就是和周晖晖在一起呆久了,变得和他一样狭隘。今时不同往日,以后对着于知义你给我收敛一些。”
  他想从王总那里得到的东西于知义已经给他了,而且不求回报。对陈皓而言现在的于知义就像是一棵只任他采撷的摇钱树,他何苦放着摇钱树不要去给那王总家的小丫头赔笑。
  “那、那些药……还给于知义下吗?”
  “先停手,”
  陈皓思忖片刻,
  “但也别急着处理。藏好了别让他发现。”
  “好。”
  姜磊点了点头,心道这陈皓确实不是个东西,于知义都这样对他掏心窝子了,他还是难以全然放下戒心。
  “还有顶楼那个花园,好久没人打理了。他喜欢那个地方,你尽快找人重新收拾一遍。”
  “没问题。”
  姜磊一一应着。
  要说陈皓他毕竟是被称作“国民老公”,婚后那一两年他对于知义确实是好。比如于知义喜欢看高处的风景,还喜欢靠着窗发呆,他便在家里专门为于知义修筑了一个空中花园。
  当然这一点最后也被周晖晖利用,铸就了于知义坠楼的悲剧。
  而于知倦此刻也已经站在了这个花园中。
  于知义没出事之前时不时会和他通电话,他们兄弟二人小时候因为父母离异而分居两国,一对儿爹妈都不算太负责任,因此兄弟二人之间的亲缘显得格外深厚些。
  那时于知倦就听说过这个花园,这里怎么说也算是陈皓对于知义一番爱意的具象化。
  花园很大,几乎半个顶楼都拿来栽种花植,穿插着石柱、桌椅,甚至还有一座喷泉。
  踏入花园时于知倦便能感受到,这里完全是依着他弟弟的审美建造的。
  他既然要以于知义的身份回国发展,自然就继承了于知义的许多私人物品,不断从中揣摩着他弟弟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只是因为缺乏打理,原本该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大理石雕花已经蒙上了一层薄灰,本应生机勃勃的花园变得凋敞蓬乱,四处都是断木残叶,就连最中央的一株桂花也变成了一树发黑的枯木。
  枯萎到边缘卷起的落叶铺满了靠近窗户摆放的茶歇桌,于知倦在桌边吹开一小片,原本是想着于知义经常坐在这里发呆,说不定会留下什么痕迹,谁知竟让他看见了几根乱作一团的头发。
  那几根发丝落在桌角,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目的碎光,于知倦隔着纸巾将头发捡起来,从颜色和长度一眼就能看出并不属于这个家里的人。
  浅栗色……他仔细回想了一番,周晖晖不就是这个颜色的头发么?
  看来不仅是房间,连于知义唯一剩下的这处能稍作喘息的花园也被周晖晖和陈皓染指过。
  在这个家里呆的时间越长,于知倦越能对当初于知义的绝望感同身受,尤其在被下药导致情绪不稳定之后。
  回国前于知倦一直在修读心理学,他的导师经营了一家心理咨询工作室,于知倦偶尔会去帮帮忙,也就听过不少抑郁症患者的描述:白天他们往往会百无聊赖地做着病态的联想,到夜晚则开始无端的焦虑,就算满身轻松地沐浴在阳光里,能感知到的也只有热,而绝非暖。
  就像于知义坐在这座花园里,闻到桂花香听到鸟叫声,他能感知到的或许只有其他生命的茂盛,却无法将这种生机勃勃与自己的命运连接起来,换句话说,他看到什么都是失了颜色的黑白,而能牵动他情绪的只有一个人——陈皓。
  可陈皓却从不会多给他一分心软和怜悯。
  于知倦将他捡到的头发丝用纸巾包起来扔进了垃圾桶,心里顿时又多了不少折磨陈皓的想法。
  “嘀——嘀嘀——”
  楼下传来门铃声,于知倦猜这个时候应该是大哥大嫂他们回家了,麻烦的是姜磊还没有回来,不知道那两个人到底好不好应付。
  然而站在门外的只有一个穿着连帽衫、嘴里还叼着只棒棒糖的高个少年。
  “你居然真的活着回来了,”
  少年看到于知倦的瞬间便勾起了唇,
  “不错嘛你,命挺硬啊。”
  于知倦这才确定,这走路时鼻孔朝天的男孩八成是大哥大嫂的孩子,陈开钰。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我爸妈逛街去了,让我先叫了个车把行李带回来,都在后备箱里,你记得搬进来。”
  陈开钰围着于知倦打量了一圈,挑衅地吹了声口哨,
  “我看你腿也没摔坏啊,怎么开个门要那么久?你不知道冬天外头冷吗?”
  于知倦心道我早知道是你非冻死你这个小王八蛋。
  “家里有煮好的咖啡和热牛奶,你先进去暖暖身子吧。”
  “算你识相。那行李箱里装的有我妈买的奢侈品,你搬的时候小心点可别弄坏了。”
  陈开钰插着口袋自顾自进了家门,脱下的鞋子胡乱扔在门口的地毯上,他的房间在二楼,上楼梯时还不忘发出咚咚咚的巨响。
  行李其实不多,一共就两个箱子,对于Omega而言搬起来会有些吃力,听到陈开钰碰上房间门的声响后,于知倦面无表情地一把拎起了那两个26寸的行李箱。
  还真是打心底里把他当做佣人在使唤。
  于知倦冷笑了一声,刚把箱子扔进大哥大嫂的房间就听见楼下的座机电话又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