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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因为即使是最宽阔的林荫大道上也有拦路贼出现,更别说那些旁街小巷了。可是在城市法庭,只有和谐会会员和管理者才有资格配剑,于是我去画画前不得不把武器都留在家里。而现在,总觉得所有的阴影处都有人在监视着我们。

        幸运的是,今天晚上和谐会倾巢出动,在每个主干道上派卫兵驻守。还有好多跑来跑去执行各自任务的士兵。说起这些卫兵,我发现有个女矮人(我认为她是女性。要知道人们很难分辨矮人的性别)一直跟在我们后面,和我们保持五个街灯柱的距离。虽然她没有系带正式的围巾,可从那种专业的跟踪看来,她一定是和谐会的侦察兵。毫无疑问,她肯定是中士派来监视我的便衣,以防我撇下哈泽坎四处行凶。我越想越觉得,目前还是和哈泽坎待在一起的为好。我们目击的行窃很可能是一场波及到整个城市的阴谋,要是我丢下他一个人,说不定他会真的跑到非法地下巢穴去,把一切都和那些走私贩和妓女讲,然后这消息就会传遍全城,一直传到那两个盗贼耳朵里。或许他们不会在意自己的身份暴露,可也许他们会谨慎地认为,让证人永远保持缄默更好。

        到时候哈泽坎是第一个玩完的,接下来就是我。

        当时我和他都藏起来了,这意味着除非我好好看着他,直到这事过去,否则我们那些本来不知道我们的家伙就会找来。也许我今晚应该和爱琳大人好好谈谈,想法子让她给这孩子找个保姆来。

        *  *  *

        多亏了无处不在的卫兵,我们终于安然无恙地来到了欢乐堂。有好几次我不得不把哈泽坎从那些打扮妖冶的女人身边拉开,这小主位面佬根本就不明白她们的意思:“嗨小伙子们,想来个泡泡浴么?”搞得他还以为,印记城到处都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公共浴室呢。我们才来到欢乐堂附近,哈泽坎就已经挪不动步子了。那儿到处是变戏法的、弹琴的和玩杂耍的,欢乐堂的马路上还有许多技艺精湛的艺人,吸引着主位面佬的注意。我发现他时不时往他们面前的碗里扔硬币,次数多得都让我怀疑到底这小子有多少钱了。事实上我很难相信他那个扁扁的钱包里能有那么多银币,除非这也是大名鼎鼎的托比叔叔的魔法。

        我们穿过街头艺人一路往前走。我有点内疚,因为我决定不让哈泽坎和我一起去爱琳大人那儿。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参观欢乐堂,我应该让他体验尽可能多的经历——如果他不是那么爱惹麻烦的话,我会的。

        就在我下定决心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并且她在向我们招手。莉莉安·法·莉娜妮尔和我一样三十二岁了,对精灵来说她还处在青春期,这叫她无比自豪。她和我是一起加入感觉会的,从那以后我们就一直亲如兄妹。现在她出落得比以前更漂亮,更好看了。她总是那么愉快,那么高兴,即使对一些琐碎的点滴体验也感到非常满足。有一次我看见她给一个朋友写信,几乎每隔三秒钟她就要停下来考虑下一个词该用什么颜色的墨水。而且不管她挑选了哪一种颜色,都会看着写出来的效果吃吃地笑。她就象是个快乐的小天使,欢乐堂没人能拒绝她的乐观。

        而且当起艺术家的模特来还真不赖。

        “莉尔。”我在鼓手嘈杂的鼓音中大声地说,“这是哈泽坎·美德。刚来印记城。”

        “真的?”她的睁大了眼睛,“你是主位面人?”

        “是的小姐,”男孩吞了口口水,“我是主位面人。”

        “很高兴我们确认了这一点,”我说,“我在想,莉尔,你能不能带哈泽坎四处看看?”

        她的眼睛睁得更大了:“他想四处看看吗?”

        “是的小姐,”哈泽坎肯定地说道,“我一直想四处看看。”

        她的眼睛又睁得大了一些。莉莉安的眼睛就是这样,好象可以无止境地睁下去一样。“我带你四处转转好么?”她问哈泽坎。

        “非常乐意。”

        “就这么定了。”我说着把莉莉安拉到一边,小声地说,“哈泽坎今天下午经受了一次严酷的考验,我想最好让他别再想它。你能保证别让他想起这件事吗,别让他对你或者任何人说这事,分散他的注意力,好么?”

        “我会的。”她用那一双大的出奇的眼睛望着我保证,随即转向哈泽坎,把手搂在他的腰上靠着他说:“你想先看什么,我们这儿好东西可多了。”

        我竭力屏住笑,往爱琳大人官邸走去。哈泽坎不会知道他找了个什么样的伴儿。

        *  *  *

        官邸坐落在欢乐堂防卫最森严的地方,因为在那儿一个暴躁的老头看着门。虽然他什么地方也不去,可却知道的最多。你知道有这样一种人,就好象酒吧的老板:他从来不离开吧台半步,可万一你目击了一场决斗并四处宣扬的时候,他早就知道的一清二楚了。从一开始怎么吵起来的,甚至到最后外科医生怎么治的伤口,他都知道。

        提莫根也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爱琳大人的侍从,一个半人羊。和半人马挺象的,不过他的下半身不是马而是羊,此外他前额上还长着卷曲的羊角。“那么,”他一见到我就说,“你和那个主位面的男孩正好在今天法庭惨剧现场是吧。你把他丢下了?”

        “莉莉安在照顾他。”我说,“有吃的吗?我午餐后就没吃东西。”

        “哼,”他发着牢骚,“感觉会要是真的感受一切的话,绝食真该是个人体验的第一位。”

        “我二十五岁那年的时候斋戒了一个半月。”我说。

        “也只有你那些画还能看,”他反驳道,“可那些肖像画、风景画,都是你照着画的,其中根本就没有抽象意义。画画是感受,不是照抄,这才是艺术。一碗葡萄画的光象一碗葡萄,那还有什么意思?应该在每个葡萄上都画上鬼脸,这才对。”

        “吃葡萄我也不介意。”

        “别转移话题。可他们居然把你画的萨林会长像挂在城市兵营里,我四岁的孩子都能看懂。你管这叫艺术?”

        “我管这叫工作。他们付金币买的是象画的画,提莫根,不是来买艺术的。他们要的是看上去象葡萄的葡萄。这是等价交换。”

        “哦是啊,金币,”他大声说,“你是一个感觉者,卡文迪许!你的品位应该不只限于一块矿物质。你父亲知道你这么碌碌无为该怎么想?”

        我深吸了一口气,抑制住怒火。提莫根常和我就艺术问题进行唇枪舌剑的论战,可他不该提我父亲。我的脸色当时一定很难看,因为半羊人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转过身去在喉咙地咕哝着:

        “别争了,我去看看有什么吃的。”

        他的蹄子声渐渐消失在了里间,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忆着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叫尼耳斯·卡文迪许,一名英雄,一个一流的剑客,一位活跃的冒险家,助人为乐的好人。当然象印记城这样的地方不缺英雄。每晚你在每家酒馆里都能听到那些蠢货在吹嘘,他怎么杀死五个头的怪物、找回金护身符什么的。可尼耳斯·卡文迪许是真正的英雄,他的功绩在整个多元宇宙中传颂。他随时会为了拯救公主勇闯地狱,或者为了在冥河落水的小狗挺身而出。

        他已经失踪了十二年了,我一想起他就不由自主地握紧拳头。

        提莫根从厨房门口伸出头来问我:“我们还有晚餐时剩下来的冷牛肉,一些挺好的新食物‘猪莓’。要不要?”

        “牛肉就行,猪莓免了。”

        “还说自己是感觉者呢!”提莫根跺着脚咕哝着,给我盛了一盘牛肉。

        *  *  *

        爱琳大人是早上六点的时候来的。当时我正在她办公室一张好象是进口的蛇怪皮长椅上打盹,我被旁边的挂钟打点的声音吵醒了。

        “别站起来了。”她一边走进来一边说着,把手里抱着的一大叠卷宗往桌子上一堆,“我只有几句话要说,然后你就回家睡觉,尽可能地休息好。”

        “我能问问为什么吗,长官?”

        “是组织的特别任务。”她回答道,“我相信其他的什么组织在进攻我们所有人的总部。当然,目前的情况还不可能让大家同仇敌忾……”她抬起头来,朝议会厅的方向悲哀地望了一眼。“但大家还是做出了合作的努力。每个组织都必须尽全力保护它们的总部。可在欢乐堂,我们不得不请雇佣兵,这不就破坏了这里的气氛了吗?不过你无须担心这个。会议同意组织一些多边观察小组在各方总部外进行监视,但有可疑活动或者破坏行为时观察组不得插手。我们不想打草惊蛇。就象你看着吉斯彦克依人和吉斯泽莱人一样,其他什么也别做。”

        “我猜您是要我参加?”我问道。

        “完全正确。”她点点头,“你目光敏锐,你也发现了那些盗贼。这是我们的优势,我不想浪费。而且我明白,你知道怎么在战斗时保护自己,是吗?”

        她半开玩笑地说。我们都知道尼耳斯·卡文迪许的儿子是个可怕的战士,他的父亲倾其所学教会了儿子所有格斗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