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谁敢执行?

            小人物就能造起反来吗?1968年某地就有性病大流行。1970年北方就出现青少年性乱团伙(称为“勾子”、“圈子”)。1972年时,手抄本性文学已泛。1974年时,某中等城市一次就抓获数十个暗娼嫖客。凡此种种,哪里是改革开放之功过,只是因为“文革”的秩序实际上是拿95%以上的革命群众开刀,因此它其实也就根本管不住那“一小撮”。不过反过来也一样,那5%闹得再凶,广大革命群众照样浑然不知,只会欢呼“全国山河一片红”。

            “文化大革命”有多么厉害?现在的年轻人恐怕已经难以想象了。我们的调查表明:它居然使得男人的首次自慰的平均年龄推迟了大约2岁。

            “文化革命”也推迟了男人首次性交的平均年龄,也是大约2岁。

            “文革”中有一句著名的口号:“灵魂深处闹革命”。可是我们的调查表明:它其实是“裤裆深处闹革命”。

            不过,这种人间的大难,却歪打正着地成为学术上的大幸,因为它雄辩的证明了性社会学的一个基本命题:性并不是单纯的生物功能;而是社会化的产物。无论多么隐秘与私下的性行为(例如自慰),也同样受到社会因素的强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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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英文的《肛门快乐与健康》据说是专门讲述肛门性交的第一本著作。可是在里面也没有提到肛交的生理依据。JackMorin:AnalPleasure&Health--aguideformenandwomen,YesPress,SanFrancisco,California,1981.

            [2]莱赫的代表作有:《性高潮的功能》TheFunctionoftheOrgasm,1942;《法西斯主义群众心理学》,出版社,年。《青少年的性权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性革命》等。

            02_当前性革命概述

            1976-1985:性革命的准备

            “文革”把性依附于政治,那么政治一变,性也必变。

            文革结束之后,1976年到1985年间,中国性文化出现了一个恢复与过渡时期。当时的主要特征就是从性的外围开始,首先把那些被文革弄得过份荒谬的事物,恢复到大体相当于50年代的状况。

            首先,婚姻的价值又被重新承认甚至被发扬光大了。从1976年开始,大批知青返城,急匆匆地踏上婚姻之路。1979年后,大批文革中被棒子打散的中老鸳鸯们又重圆旧梦。1983年左右,最高层开会发文件,动员工青妇一齐上阵做红娘,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又创一个世所罕见。

            其次,爱情重新“抛头露面”。虽然国产文学仍在念着50年代那一代人的经,但舶来品却挟来一股浪漫情爱之风,逼出《小花》那样的“膜拢爱恋”和《庐山恋》的绝对纯情。不过,几十年风雨剥蚀的大陆之土难生仙果,纯情文学很快就只剩一个永远不老的琼瑶了。

            第三,生活环境中又开始有性的色彩了。仅举一例足矣:笔者1984年搬家时蓦然发现,我的、妻子的和孩子的所有旧衣服,已经没有一件再能穿出去了,旧照片也全都没法再看了。

            第四,那时人们的心气也不一样。“现代化”一词险些又成为社会共识,而且国家似乎是老树发新芽,人人都觉得只要闭眼走下去,总会有自己一个位置的。因此性这个东西还是放在方圆之内为好,免得惹事生非,干扰前程。所以,尽管80年代韧东南沿海已有“黄潮”登陆和“半夜鸡叫”(“小姐”揽客),但中国性文化还是奋力地向升平迈腿。

            可是,从1980年起,两个表面看来与性无关的事物横空出世了。它们给中国人性观念的巨变打开了大门,也为性革命做好了准备。它们就是1980年公布的新《婚姻法》和1980年开始提倡和推行的独生子女政策。

            “婚姻神圣”的瓦解

            在新《婚姻法》中,离婚的必要条件被修改为:第一,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第二,经调解无效。这似乎无关大局的一改,其实真够得上石破天惊。它使中国一跃而成为世界上奉行自由离婚的领先国家。从此,中国人逐步地确立了一系列新观念:爱情是婚姻的灵魂、爱情至高无上、没有爱情的婚姻才是不道德的……。《婚姻法》把爱情成为婚姻的目标与衡量标准,各种婚变的可能性大增。从此,“五四”以来无数先进分子所苦苦追求的爱情理想,终于开始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开花结果了。

            于是,我们麻木惯了的心灵必然出现慌乱与盲动。80年代初期,哪一家传媒没有不吝篇幅地开设过“道德法庭”来诅咒“当代陈世美”?多少人为“秦香莲上访团”撒下了一掬同情之泪?人们都天真地以为,那些钻《婚姻法》空子的家伙只是支流和一小撮。其实是把所有文革后向上流动的个人的婚姻,都纳入了“道德法庭”的监视范围之内。有谁想到过,仅仅十几年以后,中国处处高歌“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

            我们一直在批判西方的性关系解放,一直在打“飞进来的几只苍蝇”;可是时至如今,我们应该已经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一旦高扬起爱情的旗帜,不管什么样的民族,它的婚姻形态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巨变。

            独生子女国策――生殖革命,性革命的亲娘

            从1980年起,独生子女政策如同无尽的涌浪,如同水银泄地,不但成为国策,而且成为绝大多数城市夫妻的自觉行为。

            独生子女国策给中国人的婚姻和性文化带来了几个意想不到的客观结果:

            首先。“性的快乐主义”得以“合法化”。

            决策者大概从来没有意识到:性只是为了生儿育女的观念,是数千年来抑制性挟乐主义的最大法宝。但是独生子女国策却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第一次合法地、铺天盖地般地宣称:人们之所以过性生活,不再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甚至不允许仅仅为了生儿育女。

            那么为了什么呢?官方从来没有回答过,但是几乎每一个中国人心里都明白:生完一个孩子,干嘛还要过性生活?用着避孕工具来性交,不是寻欢做乐是什么?老实人可能说:这是为了增进夫妻感情。可是难道告痛苦来增进吗?人们的性生活,除了表达爱情和寻求身心快乐,怎么可能还有别的目标?

            于是,渐渐地,有没有快乐(而不是有没有子女)开始成为夫妻衡量自己的婚姻质量的重要标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夫妻之间寻求那些更能够使双方快乐的性行为方式;性知识、性科学开始成为人们的急切的需求;几乎一切性方面的传统观念都被质疑了。

            说到底,只要一承认性里边还有快乐,从“文革”到“五四”到孔子,所订下的一切性行为准则和大部份性关系道德就都会一溃千里。试想,如果只有跟别人性交才有快乐,禁理何存?

            其次,惩罚非婚性行为的主要利刃被折戟沉沙。

            在独生子女国策之下,避孕与人工流产不仅是合法的,而且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最现实的产物是:偷情更安全了;私生子女几乎不可能出现了。奸情的败露,历来是当场被捉者少,私生子女招灾的多。现在为了计划生育,避孕流产都是好事,谁还会傻到让婚前或婚外性行为生出孩子来?医生们做人流,连结婚介绍信也不要:“要道德?那中国就又多一个人!”结果,社会也就丧失了千百年来发现和制裁非婚性行为的最有利武器。

            这个“革命”,在我们中国进行得出奇地迅猛和顺利,几乎没有人反对过。而在美国的60-70年代,大批虔诚的教徒上街游行,或者在计划生育门诊部外面布置纠察线,阻止人们去避孕和做人流。他们很清楚:避孕套和避孕药丸的普及,必然斩断上帝用来控制人类性行为的手臂。因为,有了合法的避孕和人流,就不再会有私生子,卫道士们就根本无法再发现那些非婚的性行为,还怎么能够“杀鸡给猴看”?

            不过,人们大可不必因此而担忧所谓“未婚母亲”或者“少女夫妻”。因为在当今中国,哪怕你是未婚先孕,如果没有“准生证”,那惩罚恐怕也是一般人受不了的,往往只能人流了事。所以,中国青少年的性行为再普遍,也不可能出现那么多“少女母亲”。

            第三,女性的性革命成为可能。

            由于独生子女国策,女性不仅少怀孕、少生育,而且消除了对于怀孕的恐惧与顾虑,再加上青春期在提前,更年期在推迟,于是,中国这一代女性将有可能把空前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性生活。女性潜在的性欲望和性能力也必将被解放,而且可能会高于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难怪在西方反对计划生育的人里,那些“老处女”般的正统教徒格外多。难怪在中国也出现了性方面的“阴盛阳衰”,“专治阳萎早泄”的广告贴遍大街小巷。大约中国男人相形见绌了吧?这,难道不是“女性性革命”的根基吗?

            第四,下一代的“性前途”成了问题。

            在国策的掩护之下,独生子女的一代如果真的搞起“性革命”来,他们的家长还能象传统中国人那样,搞什么“棍棒之下出孝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