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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这里面最典型的可见角良晴(南京大屠杀时为松井的副官)所著《七生赋》。在这本书中,他描述当时的情景——下关有13万中国人试图逃向对面的浦口但是无法过江,第六师团电话询问怎样处理?“中支那派遣军”参谋长勇中佐(二战末期死于冲绳)回答:“攻击。”角良晴连忙向司令官松井报告此事,松井叫来长勇,道:“13万中国人,都杀了不好吧,随他们去吧。”长勇中佐回答道:“里面可能有败兵。”松井道:“也许有溃兵吧,但放了他们可以避免我军军纪太过混乱吧。”长勇回答:“是。”但是,当第六师团第二次电话请示的时候,他还是命令:“攻击!”第二天(18日),司令官(松井)要到下关去视察。“但是,绵延两公里的道路,都是层层叠叠的尸体,地面都看不到,这种状况实在无法交待。于是,参谋长饭沼少将说道:‘治安太差,无法保障安全。’推辞了这次视察。第三天(19日),参谋长命人焚烧尸体,并盖上土。第四天,司令官(松井)道:‘哪怕就一个人也要去看看,准备车。’无奈之下我只好尽可能让他坐在看不到外面的地方。车子在垫了尸体的土路上艰难前进,司令官突然号哭起来。这都是下克上的恶果啊。”

            按照角的说法,松井只是个被架空的大善人而已。长勇确实也曾经在1938年吹嘘过——“杀了30万人是我的命令。”然而,这明显是对松井的美化,当时日军的各部指挥官,如山田支队的指挥官山田梅二,多在日记中保留了接受命令进行大屠杀的纪录。长勇一个小小的参谋能够指挥得动那么多高级将领而松井一无所知吗?而且,松井自己的日记中也保留了与此相反的内容。在1980年关于日本教科书审定的案件中,持南京大屠杀虚构说的山田一良曾用这本日记表示松井与大屠杀无关。然而,法庭却在他出示的日记中,找到了六百多处被山田修改的痕迹!实在是欲盖弥彰。

            从目前所收集到的证据看,日军参与屠杀的包括了日军第三师团、第九师团、第十六师团、第三舰队第十一战队等各个部队,而且作业娴熟,如果没有组织,令人难以置信。而是否松井下令,对改变南京大屠杀的性质毫无意义,那是日军自己的事情。

            第四种说法,的确发生了大屠杀,但属于合法的杀戮,即“屠杀合法论”。

            日本方面还有一部分学者持“合法屠杀”说。屠杀还合法,在任何现代文明的理念上都是无法接受的事情,但的确有些日本学者从法理角度,试图证明南京大屠杀时,日军的屠杀是合法的。他们首先把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锁定在战俘之上,至于平民的遇害,则强调那是因为部分中国军队脱下军服混入平民,成为了“便衣兵”,为了搜索他们,日军才误杀平民。而对于战俘的杀戮,在日本这些学者眼中,是合法的。如日本有名的右翼学者、亚细亚大学的东中野修道就这样描述——日军攻占南京时,卫戍司令唐生智逃走,部分中国士兵脱掉军装进入安全区。日军进入安全区搜捕这些“便衣兵”,并将他们集体处刑(屠杀)。“这种处刑是合法的,”东中野修道说,“战时国际法规定对于投降的士兵应该给与战俘的特殊待遇,保护其生命安全,但,这是指的‘穿军服,经过训练,并有指挥官管辖的战斗员’而已,指挥官逃亡,或没穿军装者,都不再享有这样的权利”(1996年8月7日《产经新闻》)。持与此近似的观点的还包括上智大学教授渡部升一、东京大学教授藤冈信胜等。他们认为,战前日本并没有批准《日内瓦条约》,因此不必遵守日内瓦条约禁止报复俘虏、禁止对俘虏的杀害、暴行、侮辱等条款。而在日本签署过的有关国际条约1907年《海牙公约》中,第8条规定“俘虏应顺从所俘国军队的法规、命令,如有不服从情况,可以使用必要的严重手段进行惩处。”藤冈等人的看法是这个严重手段包括了进行处死的范围。

            然而,这种说法明显是混淆视听。首先,南京大屠杀中大量遇害的并非军人;其次,所谓指挥官逃亡部下即不算战俘根本不成立,因为战斗中上下级失去联系的情况很多,这种情况下就不再认为失去联系的部队不再是军人十分荒唐;再次,所谓“便衣兵”指的是欧美国家对于平民游击队的概念,其先决条件是穿着便衣,对于其他国家军队有主动的攻击行为。这显然不符合南京战役中部分中国士兵为了逃命放下武器换上便衣进入安全区的情况,这是偷换概念;最后,《海牙公约》并没有允许处决俘虏的条款,相反,其附则第三条规定:须以人道原则对待俘虏;第二十三条规定:放下武器或者失去自卫手段者,乞求投降的敌军,不得加以杀害。而《日内瓦公约》日本虽然没有批准,但日本政府同时口头表示会尊重这一条约的条款,而1941年日本外相东乡茂德曾明确在对各国的照会中说明,战争中日本将“遵循《日内瓦条约》的规定”。

            其实,若干日本学者的所谓研究,不过是文字游戏。无论有无条约规定,是否有法律管制,日军在南京大规模屠杀战俘和平民的行为,都是一种反人类的罪行。因为日军的行为违反了人类的基本准则,这才是南京大屠杀的真正罪恶所在,这根本不是任何法律条文可以改变的。

            此外,日本还有“战争集体疯狂说”、“中国坚壁清野自行屠杀说”等若干对于南京大屠杀的解读观点。由于其影响小,亦不为日本正常公众所接受,故此不再详细介绍。

            从日军史料看来,当时南京的中国人并非人人任其宰割。例如,《我所见的南京事件》作者奥宫正武在书中记载,12月23日或24日,有一个勇敢的中国人,持刀悄悄潜入日军三十六联队的士官宿舍,乘暗夜和日军警备松懈的机会,连续杀死多名日军。奥宫的纪录中,告诉他这件事的三十六联队士官称日军小队长级士官就被这个中国人杀死10人或11人。

            虽然,日军为此进行了血腥的报复,但我依然为这位在日军兽行中不屈的中国人感到骄傲。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候,我们的民族依然有血性的光芒闪烁。

            这是唯一在研究南京大屠杀相关文献时让我感到欣慰的事情。

            缅甸前线的大阪兵(1)

            上

            在日本看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文献,大多数时候让人压抑,但也难免有些让人忍俊不禁的地方。

            《菊兵团的艰难突出》一书,是原日军第十八师团炮兵少佐武川千里的作品,描述了这支日军精锐部队从出征南洋到覆灭缅甸的真实经历,虽然文学色彩不浓厚,但颇有一线色彩。其中有一段谈到增援到前线的大阪兵,和整本书惨烈沉重的内容很不协调。

            在当地前线第十八师团的日军,主要来源是九州海岛部队,素以凶残著称,曾参加过对南京的作战。我们长期听到一个传说,讲孙立人将军在缅甸下令将日军战俘中到过中国的一律枪毙,这件事可以反映当时中国军队对这支日军的愤恨。因为孙立人将军反攻回国时,遭遇的第一支日军,就是这个第十八师团。不过据我的考证,这话应该不是孙立人说的,而是另一个远征军将领,孙的部下李鸿将军(黄埔五期,新三十八师师长)。

            李鸿是个国人不太熟悉,但是个很有意思的将军,他是很少的能用自己名字给外国街道命名的中国人。中国远征军收复八莫后,为了纪念这个胜利,当地用两个中国将军的名字命名该城的两条主要道路,一条叫孙立人路,一条叫李鸿路。

            无论如何,这支日军的作战精神是颇为顽强的,和中国远征军在缅北的激战堪称惊天地,泣鬼神。

            武川的部队,和十八师团其他部队一样,最终不敌中国远征军的凶猛攻势,从胡康河谷败退,伤亡惨重。从后方补充的兵员中,颇有一些令人刮目相看的大阪兵。

            大阪兵因为不喜欢打仗而善于做生意,在日本军队中颇为异类。普通日军部队要来了个大阪兵,常常让人刮目相看甚至引发好奇。

            武川的炮兵大队就来了一个大阪籍的预备役大尉,此人作战也还来得,但作战之余更多的是忙活收集大家的补给品进行倒卖。孙立人将军的穿插战术打断了日军十八师团前线部队的补给线,结果就是二线部队的补给反而异常充分。但是,日军后勤部门脑筋死板,所有东西一律按人头军衔分配,造成一些浪费。有的日军不吸烟,有的不喝酒,配给他们的物资反而成了累赘。这个大阪的大尉就到处收集大家不要的补给品,然后送到城里卖给缅甸商人,从中大赚了一笔。

            一般的日本兵当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看着这个大尉的举动,新鲜又有点儿鄙夷。不料到了月尾,这个大尉却掏腰包给大家请客,人人有份,还请来慰安妇做舞蹈表演,日军官兵尽欢而散。于是对他的印象一下翻了过来,武川觉得,这大阪人实在是难得的好人啊。

            从此以后,他来收购剩余补给品的时候,日本兵都不好意思讲价钱。

            战后,这个大阪兵到缅甸开了个公司,倒卖当地矿产,赚钱很多。幸存的日本兵们回忆起来,还就属他在当地的朋友多。

            当然武川这样的“武士道”不会跟着做买卖,所以他的书主要还是记录战争。在“筑紫山口之战”中,日军惨败,武川的腹部被中国远征军的迫击炮弹片划开,一条腿打断,侥幸被送进了温藻的后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