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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是谁?


  等守在巷口的那些人走后,林斯赶紧背着血淋淋的纪仲年回了自己家。
  他的神经紧绷到了极点,一回到家就把所有门窗都关上,窗帘拉得密不透风,连灯也不敢开,只划开火柴点了根蜡烛。
  烛火微弱摇曳,遍体鳞伤的纪仲年被林斯放在了床上,他短暂地苏醒了过来,但意识仍是昏昏沉沉,正迷糊地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唔......”
  “你忍一忍,”林斯又慌又急,害怕纪仲年会丢了性命,“我、我马上帮你......”
  他用剪刀地把纪仲年染血的衬衣剪开,露出里面深浅不一的伤口,这些大大小小的刀口触目惊心,看得他心如刀割。
  家里备了些酒精和药棉,此刻全被林斯翻出来,因为精神高度紧张,他哆哆嗦嗦地翻找着:“止血的在哪呢......”
  好不容易把东西都找到,林斯双手抖成帕金森,用筷子夹着棉花去沾酒精,小心翼翼地给纪仲年的伤口消毒。
  有处特别大的伤口在纪仲年的腰侧,正不停地往外流血,需要做一些缝合,林斯只能硬着头皮亲自动手,把针线用火烫、用酒精泡。
  “我现在要给你处理伤口,会有点疼。你忍着点。”
  纪仲年双眸微睁,面对眼前这个陌生人,他只能给予信任,气息虚浮地说:“给我......毛巾。”
  “哎。”
  林斯慌了神,应后足足发愣几秒,才匆匆给他拿来一条毛巾。
  纪仲年把毛巾拧成粗麻花似的,紧紧咬在嘴里,深深吸了一口气,用眼神示意林斯开始。
  “那、那我开始了啊。”林斯抽了一口寒气,告诉自己要冷静下来。
  他紧张地在纪仲年的皮肉上穿针引线,动作十分笨拙生疏,却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唔......”这是没麻药的缝合,疼痛可想而知,纪仲年死死咬住毛巾,额头上已疼出了一层细薄的冷汗。
  林斯心里也跟着疼,一想到躺在面前的是他的爱人,正在忍受难以想象的皮肉之痛,他就感觉呼吸不过来。
  “呼——呼——”林斯不断地深呼吸,从额头上滑落的汗水滴在地面,不断地对纪仲年喃喃:“你不会有事的,有我在,不会让你出事的......”
  他努力控制自己乱抖的手,但技术有限,还是将伤口缝合得七扭八歪,就像一条盘踞在纪仲年的腰腹上的蜈蚣,定是要留疤。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操作完这一切之后,纪仲年早就疼得昏了过去,嘴唇上的血色褪得所剩无几。
  林斯的双手沾满了血,他精力耗尽地坐在地上,祈祷纪仲年的伤口千万别发炎。万一感染了,纪仲年大概率死翘翘。
  到了后半夜,暗黄的烛火飘摇脆弱,窗外时而传来乌鸦的叫声。
  纪仲年的伤口终于止住了血,但因为过度疲劳和伤势不轻,他仍未醒过来。
  林斯坐在床边不肯合眼,就这样守着纪仲年,用毛巾替他擦脸。
  高度紧张的神经逐渐放松了下来,林斯静静地回忆起上辈子发生的事——
  那时,他在贫民窟的夜里救了纪仲年,见这人衣着光鲜,手戴名表,料想是个有钱人。所以他把纪仲年救回了家,想着等人醒过来之后,能从中捞点好处。
  而之后,他也是怀着目的性去接近、勾引纪仲年,为了金钱和豪宅里的生活,费尽心思去把纪仲年给掰弯。
  虽然最后,他自己也一脚陷了进去......
  夜深得似墨,纵使林斯已疲惫不堪,可他仍舍不得睡觉,男人双手托腮,痴痴地趴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纪仲年的脸。
  好看。
  好看得天上有地下无。
  就是这清俊明朗的五官,上一辈子蛊得他林斯着了迷,这张薄红的嘴唇特别漂亮,叫林斯上辈子总是亲完了又亲,舍不得撒嘴。
  “我的仲年......我的纪老爷......”
  林斯就这么痴迷地看着纪仲年,眼泪毫无征兆地流出来。哀淡的悲伤来得这么突然,他才后知后觉地感知到自己的情绪——
  上天眷顾,让他仍能和纪仲年再次相遇,不用忍受阴阳相隔的痛苦。
  这一夜,林斯顶着个又哭又笑的痴汉脸,盯着自己的男人足足看了几个小时,最后才架不住眼皮子犯困,一头栽在纪仲年旁边睡着了。
  *
  第二日,天光初亮。
  贫民窟里多户养的公鸡开嗓啼叫,林斯就是这么被吵醒的,他烦躁睁眼,倦倦地直起身子,歪了一整晚的脖子和腰椎都酸得要命。
  “呵——欠——”
  他伸着懒腰,垂眸便见他男人躺在床上,呼吸均匀,睡相安宁,腰腹和背上都捆了厚厚的纱布。
  窗外投进第一抹的美妙晨光,朦朦胧胧,轻柔地洒在纪仲年过分英俊的脸上。
  男人的五官立体完美,眉目间有着成熟男人的气韵,被光衬得令世上所有花痴和基佬垂涎。
  “嘿嘿,”林斯看着,再次露出招牌痴汉笑。
  他情难自禁,撑着身子向前倾去,悄无声息地凑近纪仲年,咪啾~在那光洁的额心上轻轻落下一吻。
  ——正如上辈子,相爱的他们总会在每天早晨醒来时,给对方一个美好而爱恋的晨吻。
  充满爱意的亲吻暂歇,林斯将嘴唇慢慢退开,饱含着深情的视线不经意滑下,一下子对上了纪仲年恰好睁开的双眼。
  林痴汉:“......”
  纪仲年:“......”
  空气有点凝滞,林斯姿势僵着。
  现在的他对于纪仲年来说,完全就是一个陌生人,平白无故给一个亲吻,怕是会被当成是变态。
  在纪仲年愕然的目光中,林斯扯着嘴角笑了笑,“嗨,早、早啊......你的伤口还痛吗?”
  纪仲年不说话,面目冰冷严肃,高度警惕的眼神如同一束精密的红外线,将林斯从头到尾打量着。
  林斯浑然不觉自己被当成了假想敌,只注意到纪仲年额上的伤已经结痂了,便习惯性地伸出手,朝纪仲年的脸伸过去。
  “你这伤——”
  “啪!”
  纪仲年猛地打开他的手,侧过脸,冷冷问:“你是谁?”
  此时,他打量林斯的眼神里除了深重的戒备性,还有自然流露的嫌恶。
  对于他来说,面前就是一个举止奇怪、会随便对男人动手动脚的陌生人。
  林斯一愣,被这一句疏离的“你是谁”晃了神。
  他忽然有点难过。
  因为只有他记得自己和纪仲年的回忆,但现在的纪仲年却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他们曾经爱过的那些痕迹、一起经历过的种种,都已随着他那一次死亡而消散。
  再开口时,他的声音已有难以察觉的哽咽:“我叫林斯,是昨晚救你的人。”
  “你?”纪仲年道。
  窗边泛黄的旧窗帘微微拂动,他们在晨光中互望彼此。
  一个拥有他们从相识到相爱、从初见到死别的所有回忆;而另一个,只用陌生的眼神、空白的印象看着眼前人,充满戒心。
  “你救了我?”
  纪仲年仍半信半疑,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缠满绷带的身体,又静静打量林斯半晌,昨晚林斯帮他处理伤口的画面渐渐回溯,才令他慢慢地放松警惕。
  不过,虽然眼前这个人救了他,但就刚才的事看来,这个人极有可能是个变态。
  ——哪个正常男人会偷亲另一个男人?!
  他狐疑地盯着林斯,“你在这里守了我一整晚?”
  “是啊。”林斯跟丢了魂儿似的。
  “为什么?”
  不是说“谢谢”,而是问“为什么”,林斯苦涩一笑,这才是他记忆里那个以利益为先、不相信人心的纪二少。
  林斯本想说,我为了救你当然是义无反顾啊。但转念想想,依照纪仲年的性格,肯定不会信他的好意。
  他就只好用回上辈子的理由:“你有钱啊。”
  纪仲年:“......”
  为了摆出该有的市侩样儿,林斯将食指和拇指合在一块,搓了搓,“我救了你,就是你的恩人。你醒了,应该会适当报答一下我的恩情吧。”
  纪仲年嗤笑一声,“我身上没钱。”
  “少来,那个呢,”林斯指了指他手腕上的那只表,闪着亮瞎眼的银光,单是表盘里的钻就足以证明纪仲年的身价和财力。
  “想要?”
  纪仲年解下自己手上的钻表,掂量几分,眼里精光一闪,露出自己生意人最精明的本色,“可以。”
  话锋一拐,纪仲年跟对方谈起了条件,“只要你收留我,并且保守秘密,不能对任何人透露我在这里,直到我安全离开的那天,这只表就是你的。”
  就等你这番话!
  林斯差点笑出来,强行保持面上的淡定,“行,反正我家里就我一个人住,地方寒碜,您这种有钱人别嫌弃就行。”
  他这么爽快地答应,纪仲年却起了疑心,“你不问问我是谁,为什么要借你的地方躲?”
  “我知道——”
  意识到自己嘴快后,林斯舌头立马大拐弯,“我知道你肯定不是坏人……”
  他叹了口气,哪用问啊,他知道。
  纪仲年是纪氏集团二公子,算是个私生子,在外流浪十几年后终于回了纪家。没想到一入豪门深似海,纪家长子纪霄像对仇人一样对他,就怕他从财产里分一杯羹。
  纪仲年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熬出头了,能跟他哥平起平坐,然后他爸就嗝屁了。他哥为了不留后患,要对他赶尽杀绝,这才有了之后那些兄弟相杀的戏码。
  ——以上这些,都是林斯后来和纪仲年好上的时候,纪仲年亲口告诉他的豪门秘史。
  现在,林斯就只能装傻充愣:“我一贫民窟里的小蝼蚁,没钱没色,和你没怨没仇,你就算是谋财害命也看不上我。再说了,收留你就能换一名表,多划算的买卖啊。”
  他苦涩一笑,假装露出自己的财迷本色。
  “成交,”纪仲年鄙薄地看着这个财奴,心里万般瞧不起。
  作者有话说:
  七夕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