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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番外:仲年(4)


  好消息好消息!
  贵的东西果然自有贵的道理!
  纪仲年高薪聘请的精神治疗师很好,医术精湛,疗效显著,在他的长期医治之下,纪仲年的间歇性失忆正在一点一点地恢复。
  凡事得看双面。
  值得高兴的是,英明的纪氏集团掌舵人不用再像一个老年痴呆那样经常忘事,也不用再在每天醒来时面临头脑几近一片空白的尴尬事件,更不用再靠旁人的讲述才能知道自己的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稍稍不值得高兴的是,每当被治好一点,他记忆被唤醒得就越多,那个一直被他心心念念、却困在记忆盲区的人,慢慢被放了出来,将他痛苦的时间一寸一寸延长。
  ——纪仲年不再遗忘,而是每天每天,都能想起自己失去了林斯。
  他记得林斯是谁,记得和林斯一起度过的快活日子。也记得林斯的死,记得林斯死前的被折磨的模样。
  林斯的死就像刻在他记忆里的一道疤,这道疤不但不会愈合,还日复一日地被他撕扯开来。
  不过这没什么关系,毕竟对于纪老爷来说,余生都念着那位死去的林变态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很痛苦,但他宁愿自己记得,而不是遗忘,因为遗忘掉那个人才是他最无法接受的痛苦和恐惧。
  *
  林斯走后的第二年,春季来得很晚,不过时节似乎不错,又是一年禾雀花开的好景。
  庭院的禾雀花开得密密麻麻,一朵朵的,都像一只只雪白饱满的麻雀儿,互相簇拥着盛开在嫩绿色的藤蔓上。
  从前林斯还在的时候,纪仲年没觉得这些花有多特别,直到林斯走了之后,他站在这里赏,才发现这些名叫“禾雀”的花美得很特别,跟世界上别的花都不一样。
  只不过,这花很久都没人修过了。
  所以最近,纪仲年叫了那个园丁阿温来修这禾雀花,不得不说,阿温的手法和林斯的很像,修出来的型也很像。
  纪仲年久久在花前赏着。大抵明年、后年、大后年……无论经过多少年,这树花都不会败的,会被留下来的人好好地守护。
  “二少爷、二少爷!”董叔提高声音唤了好几次,纪仲年才听得见。
  他缓缓转过身来,摘下一边刻着字母“ZN”的耳机,见是董叔,轻轻地嗯了一声。
  若是熟悉纪仲年的人,就会发现他看人的眼睛已不复曾经,如今只像蒙了尘的镜台,眼神显得有些涣散。
  他早不再是那个双目烁烁有神的二少了。
  “二少爷,今天有个园丁清理置物的仓库,发现了些东西,说是林先生用过的......”董叔看着纪仲年萧瑟的身影,忽然不忍心将话说出口。
  “是什么?”
  “那个小园丁说,是之前林先生特地买来的工具,修剪花草的。”
  “啊,对,”纪仲年恍然,“我都差点忘了,他喜欢打理盆景,有时一个人能在花园里摆弄上一整天,连饭都不吃。还爱跟我臭美,捧着个花盆问我好不好看,其实剪得也就那样。他啊......真是......”
  纪仲年很久没一口气说过这么多话了,眼睛里似乎难得添了些薄光,又有点湿润。
  董叔欲言又止:“那少爷,那些东西......”
  “放着吧,别动。”
  “哎,”董叔微微颔首,就默默退下了,转身时悄悄抹了把泪。
  他心疼这个半死不活的二少爷,也挂念那个已经走了的林先生,一把白发的人送走黑发的人是一件刻骨的事。
  *
  上帝所缔造的时间不会因为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死亡而停止,依旧在缓缓流逝、匆匆往前。
  有这么一句话——
  “时间总能冲淡一切。”
  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的人需要维系日子,纪仲年还活着,所以他这辆列车依旧行驶在平直的轨道上。
  日复一日,他正常地工作和生活,就像林斯出现在他生命中之前的那些日子。
  其实想想,他跟林斯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过是三年而已,短短三个春夏秋冬,甚至比不上公司里某些项目的时长,连普通人读个大学本科都要四年。
  所以,三年真的不算什么。
  纪仲年曾经用扭曲的理智计算过,这段三年的时间不长,若把整段漫长的人生摊开计算,这份爱情的持续时长大抵只算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而林斯,大概也只能算是一个匆匆过客。
  某天的应酬局上,有个多年未见的友人刚刚归国,他得知了纪仲年的经历,听起来轻飘飘几句,以为那个叫林斯的不过是这位少爷养在家里的一只鸭子。
  这人喝得摇头晃脑,又听闻纪仲年的事已过去两年多,便自作聪明地想要宽慰几句,对纪仲年打起幌趣来:“换一个呗,旧人作旧,新人一抓一大把。”
  前一秒还体面应酬的纪总,下一秒便掀了桌把人打进了医院。
  在打了人的这天晚上,纪仲年睡在床的左侧,空出右边的位置,失眠了整夜。
  薄透月光从窗外流淌进来,清冷地铺在床右侧的空位上。他伸出伤手去摸,只摸了一把空气。
  “大家都说,让我再找一个。不过三年而已,再找一个能共白头的就是了。可我……怎么就做不到呢?林斯。”
  纪仲年对着那空气说道。
  三年而已,明明只是三年而已,可失去林斯后的纪仲年,仍觉得自己这辈子已经结束了。
  三年不长不短,足够令他这样冷情的一个人变得深情,足够他把自己的心完全交付给一个人,在以后的那些年里,都不会再容得下其他人走进。
  半夜,纪仲年睡不了,起身到浴室洗了把脸,他将口鼻浸入冰水之中,大小的气泡浮到水面又炸开,快要窒息了才将头抬起来。
  男人将冰冷的额头抵着镜子,忽然一拳打在镜面上,镜子就在脆响中碎掉了。
  鲜红色的血液流入指缝中,他没觉得痛,只是抬起头来,照着镜子,里面映出一张被裂痕切割得破碎的脸,苍白得吓人。
  “你那时......总叫我注意身体,我有做到,身体很健康,不过……心理出了问题,攒下一堆病。疗养师说,我这是心病。吃药也不管用。我不想治,就这么由着它吧。”
  纪仲年边说着话,边捡起掉在洗手台上的碎玻璃,在自己的手臂上划了一下、两下,该吃药了。
  但他只静静看着自己手臂上的口子在流血,这一道两道的痕,还有往日的旧疤,好像跟他当年看见林斯身上的刀痕重叠。
  纪仲年晃了片刻的神,把手里的碎片扔了。
  他停止了这种虐待自己的行为,因为耳边似乎有人在阻止他,有人用一种温柔而轻快的方式叫了他一声“纪老爷”。
  之后他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度过了整晚,家庭医生来的时候,他手上的血都已经凝固了,包扎时也没什么表情。
  董淑来劝他他也不应答,失了魂似的坐着,董叔也只好作罢,还把别墅里的佣人都吩咐好,不要来打搅二少爷。
  但董叔自己因为放心不下,便静静地坐在楼梯角处,像一棵在地上盘着根的老树,忠心耿耿。
  他知道自己老不中用,什么也做不了,就只一直守着情绪不稳定的二少爷,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不敢离开。
  直到纪仲年不吃不喝地坐了一天,董叔终于不忍心,再次走过去,苦心劝道:“二少爷......林先生他不愿看到您这样的。”
  纪仲年没有应,他听不进旁人的声音,反倒沉浸在幻听里。
  落地窗外已是傍晚时分,血流如注的残阳吞没了整片天空,稍稍昂头,是鱼鳞斑那样的云。
  纪仲年忽然走到窗边去,盯着看了许久。
  明明曾经和那个人一起看过这种云,还觉得火烧云是世上最美的焰火,现在再抬头去看,明明就是从脾胃里呕吐出的血。
  纪仲年收了目光,转过身站在空荡荡的别墅大厅里,对天花板上那盏水晶灯说话:“我总觉得你没走。”
  水晶灯开了之后会焕发出璀璨,就像林斯的眼睛一样,在看向他的纪老爷时,总会发出独一无二的耀眼的光芒。
  “我知道你没走,因为我总是一转身就能看见你。”纪仲年说。
  作者有话说:
  仲年半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