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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人类应做之事与不必做之事




有人可能觉得,计算机都进化到这种地步了,岂不是没有人类要做的工作了。其实不然,只有人类能做的工作还剩  3  项。

第  1  项,学习型机器不能设定问题。它只不过是在收到问题后,使用数据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判断。人类要做的是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执行学习型机器做出的判断。

第  2  项,学习型机器只适用于可以用数值来表示目的、有大量相关数据的问题。但即使我们身处未知的状况,也只能往前走。即使目的地模糊不明,没有过去的数据,我们也只能在迷雾中摸索前行。在这样的状况下,做出决策就是人类的工作。

第  3  项,学习型机器不对结果负责。对结果负责是人类固有的能力。这时人类要做的是考虑第  1  项、第  2  项的限制,判断是否应该使用学习型机器,如果可以使用学习型机器,就需要定义应该解决的问题,并为机器提供合适的数据。不管是否使用学习型机器,对结果负责的都是人类。责任归属于人类,也就意味着工作和技术更是以人类为中心。

今后,那些学习型机器擅长的工作,想必会迅速从人转移到机器。比如对收到问题(目标可以用数值表示的、有大量相关数据的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思考和判断的工作。代表性的例子是软件处理程序(算法)的开发工作。目前人们仍将该工作视为高度智能型工作之一,但学习型机器运用过去的大量数据自动生成算法的时代即将来临。

在将棋软件方面,以前是人把将棋棋谱作为算法编入其中。但最近,机器学习代替了人力劳动,因此将棋软件的水平实现了飞跃发展。

在声音识别和图像识别的开发工作中,也出现了完全相同的情况。多年来,人们认真研究声音韵律和音节结构,并将其编成算法,渐渐改善了声音和图像识别率——这是数不胜数的优秀研究者们一直在做的工作,而且一直被视为高度智能型工作。但是,近几年机器通过学习数据编写的识别算法[研究这种模式识别型问题的方法被称作深度学习(Deep  Learning)法]很快就超越了人类编写的算法。这导致机器开始代替人类进行算法开发工作。

一直在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应该尽快将重心转移到创设问题的工作上。继续从事这种适合机器来做的工作,风险太大。

随着学习型机器的出现,人类应做之事和不必做之事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理应将这种变化看作人类和机器之间新型合作关系诞生的过程。通过将合适的问题交给学习型机器,人类解决问题的能力会飞速提升。能有效利用这种方法的人或组织,与不能有效利用这种方法的人或组织将逐渐拉开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