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word


中国人心里十分明白,人生不过是一连串的关系。我们常说,有关系没关系,没关系有关系。一方面表示中国人重视关系,只要找到合理的关系,万事顺遂;另一方面也指出,各种关系都是相对的,通过彼此互相对待,才能够建立合理的关系。我们在互动中寻求合理,所以主张中庸之道。中庸的意思便是合理,因此,关系合理化自然成为大家追求的目标。

人和自然构成了天人关系,我们崇尚天人合一的理论。人和人构成了人际关系,我们还在其中特别加入了伦理,形成独特的人伦关系。而凡是看不清楚的关系,就成为神秘关系,比如人和神鬼之间,只好祭神如神在。

我们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纳为五伦,分别为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依据《易经》“居中为吉”的道理,夫妇排在五伦的中央,所以最为重要。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伦,常也,从人从仑。”“仑”的意思,是参差不齐的样子。因为人和人之间呈现错综复杂的关系,不可能完全一视同仁,经常会出现差别待遇。换句话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可能平等,也很难公平对待。我们用“仑”来表示,希望大家共同追求合理的不公平,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平等。特别加上“人”字旁,是提醒我们人际关系虽然错综复杂,却不应该凌乱无序。人和一般动物的区别,也就只有这么一点点,就是人不能像禽兽那样混淆杂乱,必须维持一定的规则。用“伦”字来解释关系,就是告诉大家要把伦理看作不可变的共同生活法则,妥善地将其安排在人与人的各种关系当中,人人遵守,使其成为必备的守则。

是不是混淆杂乱,会不会凌乱无序,看夫妇关系最为清楚。实际上,没有夫妇,哪里有父子?没有父子,又有什么君臣?长幼、朋友就更不必谈了。所以,夫妇关系是亲子关系的基础,要先摆正夫妇关系,再塑造良好的亲子关系。

亲子之间具有血缘关系,凭借血浓于水,比较容易产生深厚的亲情。而夫妻二人,却没有血缘关系。为什么一家人当中,有血缘关系的人要分床分室,而这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夫妇却可以同室共床而眠呢?其中所含的大道理,对亲子关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千万不能够忽视。

孔子主张大同社会,外户可以不闭,而内室的门一定要关好,意思就是,婚姻关系必须良好稳当才能培育出良好的亲子关系。上古单亲家庭的子女,主要指没有婚姻关系所生的孩子,被称为野合之子,简称野孩子。现代社会,由于离婚率不断升高,人为的单亲家庭愈来愈多,或者很多父母未婚同居,等到大腹便便才奉子女之命不得不结婚,在这种婚姻关系中,怎么可能有良好的亲子关系呢?

究其原因,其实十分简单,往往一句“恋爱没有条件”的流行话,或者一行“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诗句,就害得大家婚姻不稳固,使许多无辜的子女凄凄惨惨。古人说,文章千古事,下笔要慎重。如今之人却语不惊人死不休,一定要颠倒是非,乱改成语,一知半解却自以为是,认为这样才显得新潮、独特、与众不同。殊不知,在你获得创新美誉的同时,却种下了无穷的祸根。因此,往昔开卷有益,现代有时却开卷有害,特别是信息泛滥的时代,必须慎选信息。

不错,也许恋爱没有条件,但是,结婚一定要有条件。比如,身体健康,没有不良嗜好,有谋生能力,也有养家的决心,存有关怀的爱心,并且持之以恒。两个人要结婚,难道这些条件可以不计较吗?古时候所说的“门当户对”,若是能够追本溯源,不难发现所说的正是这些条件。可很多人为什么要搬出一大堆扭曲行为来加以否定呢?

有好的媒妁之言,就有坏的媒妁之言,如当今的婚介所、未婚男女俱乐部良莠不齐;有好的父母之命,如完全站在子女幸福的立场做客观冷静考察的父母,也有坏的父母之命,如完全站在自己利益和兴趣的立场并不重视子女幸福的父母。时至今日,仍然有为了利害关系而结婚的案例。所以,全盘否定结婚所需要的一些条件,并不合理。

我们的亲子关系,特别重视孝道。“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的格言,流传既广且久。但如今,某些自命新潮的人士,假借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名义,对其大加批判,不知道这样的传统孝道还能够支撑多久。我们实在没有必要由于其他民族并没有这样推崇孝道,便要狠心将中华文化这一个独特的产儿加以抛弃!婚姻有许多条件,其中最可靠的一条,其实就是“求于孝子之门”。爱父母的孝子,很少不重视婚姻关系,所以也就不大可能不爱另一半。

孝是亲子关系的关键,由此产生很多配套因素。譬如对父母要顺或不顺,不能够由于我们习惯使用复音词,把“孝”和“顺”连在一起,便认为孝一定要顺。心理学家陈大齐教授早已指出:古人说到孝,单用一个“孝”字,不用“孝顺”这个复音词。现代人把这两个字连在一起,好像孝一定要顺,而顺也就是孝。实际上孝和顺是有区别的,孝不一定是顺,而顺也未必就是孝。孝中有顺有不顺,也就是有顺的孝,也有不顺的孝,必须分辨清楚,不可混为一谈。合理的顺与不顺,才叫作孝。

孔子所说的“不违”,也不是完全不违背父母的意思。《礼记》说得十分清楚:父母如果犯了过错,子女应该和颜悦色地进谏,而不是盲目地顺从,谏含有不顺从之意。谏言被接纳,当然最好;若是不被接纳,就应该更加孝敬父母,使父母感动,等到父母的情绪稍微平和,再来进谏。要是仍不接纳,与其使父母得罪于乡党邻里,不如小心殷勤地再三劝谏。即使招致父母发怒,就算被父母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要怨恨,依旧孝敬父母。但是,不可以疾言厉色,而应该怡色柔声。由此可见,孝不是人的天性,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需要学习,逐渐调整,才能够拿捏得恰到好处。

现代亲子关系,大多以爱为重点。其实父母爱子女,是母鸡也会的事情。古圣先贤,早就体会到“父母的责任在教育子女”的道理,不立《慈经》,却著有《孝经》,很多人认为这是重孝轻慈,所以父权至高无上。这些扭曲事实的见解,若非正本清源,实在难以厘清我们所需要的亲子关系。从实际情况来看,亲子关系一代不如一代,以致愈来愈多的人只谈恋爱不打算结婚,就算结了婚,也不想生小孩。他们认为养儿既不能防老,又没有什么天伦之乐,要子女做什么?

某些有了子女的人士,只知道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却由于教子无方而美梦落空。有些人爱子心切,但是儿子刚进入初中,就已经拿他毫无办法。有些人更是怒气冲天,一巴掌把儿子打得离家出走。这样的亲子关系,着实令人烦恼。请教专家,专家大多也只是隔靴搔痒,甚至不知所云。谁都知道家长对子女不能够溺爱、纵容,却有很多父母由于当局者迷,坚决不承认自己有溺爱的过失。

古人早已说过:真正爱子女的父母,应当以正义来教导子女,使子女不走邪路。骄傲、奢侈、放荡和过分安逸,都是使子女走上邪路的不良习惯,必须在子女年幼时及早避免。曾国藩在家书中即明确指出:“凡人皆多望子孙做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有“好”父母以身作则,作为子女的典范,就会有“好”子女孝顺父母,为家族争光。

父母子女都是明白道理的“好人”,那就是“好人家庭”。这种家庭的亲子关系,不但会受到社会的欢迎,对自己和家庭也十分有益,因为父子同心,黄土也会变成金。

我们首先说明,家庭需要良好的亲子关系,而亲子关系决定于教养的观念。父母为了负起应尽的教养责任,应及早培养子女良好的态度和习惯。由于父母来自不同的家庭,难免会有不一样的看法,但父母在子女面前必须特别小心谨慎,要维持相当的一致性。父母双方最好先沟通协议以建立共识,然后共同采取适当的教养方法,避免父母之间产生间隙,使子女养成投机取巧的不良习惯。

这是一个少生的时代,少生更应该讲求优生。广义的优生,从婚前择偶开始,怀孕时注意胎教,并且一路教养孩子到长大成人。我们认为,教养子女是最为有效的优生方式。当我们看到多少天生资质很不错的孩子,居然小时了了,大就不佳,就更容易明白“子不教,父之过”的道理了。万一不慎宠坏了子女,父母必须承担责任,依据正确的途径,力求挽回。毕竟子女是自己的骨肉,怎么能够轻言放弃?

若是子女已经被溺爱,他们就应该看看别人对自己的态度,把它当作一面镜子,及时觉悟。

教育子女愈早愈好,五六岁之前是关键时期。身教重于言教,即使不能以身作则,也应该以身作例,把自己的缺失当作案例,让子女警惕,避免其染上不良习惯。随着子女的年龄逐渐增大,再做好阶段性的调整。同时,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注意其身心变化,随时设法了解其状况,给予其必要的辅导。

这是个令人迷惘的时代,如何培养合理的亲子关系,尤其值得大家一起来探索、研究和实践。不只是为了我们的家庭,而且也是为了我们的社会、民族和国家,甚至是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