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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 偏好




是否可以对偏好做出科学的概括,能否界定这个概念的范围,它到底是先天、后天还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都是无法得出肯定答案的问题。我们这里要说的不是偏好的具体形式,比如喝酒、赌博、盗窃等,因为这些相对而言正是现代社会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只能大致地说一下。有一句古老的谚语说,树和人都一样,都会倒向自己偏好的那一边。如果我们研究一下在自己职业生涯中遇见过的无数犯罪者的偏好,就会发现,对他们的罪行进行定性和评判就不会太难。通常很难把偏好从机遇、需求和欲望中分离出来。就像阿尔菲里所说的,对犯罪来说,偏好诱导了行动的发生,这就很好地说明了偏好的作用。能力可能正是某种邪恶的偏好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如果频频得手可能导致一种偏好的产生。

莫兹利指出,曾经出现过的感觉会在潜意识中残留下来,这些残留会改变整个人的性格,甚至作为特定经历的结果重塑道德感。有好或某种类似的东西肯定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某种偏好甚至可以遗传——当然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这一点被流浪汉的性格特征证明。可以说加强和流浪汉有关的工作正是刑事法官的心理学研究工作中最有意思的一部分。就算只是要区分真正的流浪汉和那些可怜的竭尽全力也找不到工作的人,也需要考虑很多心理学问题。没有必要去描述这些情况,因为必须对成千上万个细节进行研究才能发现其中的差异。同样有意思的是这个步骤的结果,尤其是某些统计学结果。长期的实践证明,很少有从事极其辛苦或困难的工作的人变成真正的流浪汉。农民、铁匠、掘井工人和登山运动员中很少有人变成真正的流浪汉。绝大部分工作都不会太辛苦,从事的业务也不一样,因此烘焙师、磨坊主和服务员的数量很多。前一类人相对能够安排好工作和休息,后一类则时而忙碌时而无所事事,无法平均分配时间。但并不是说因为前者工作辛苦,能够平均分配工作和休息时间,所以不会变成流浪汉,而后者因为缺了这些就会变成流浪汉。实际上前者天生就有一种对辛勤劳动和规律生活的需要和偏好,因此也就没有什么想流浪的冲动,也因此才选择了艰辛的工作。但后者喜欢更轻松但更不规律的工作,也就是说他们本来就有一种流浪汉的气质,于是就选择了烘焙、磨坊或服务员的工作。因此,真正的流浪汉并不就是罪犯。当然,流浪汉是罪犯产生的摇篮,流浪汉中确实有很多罪犯,不过真正的流浪汉纯粹是因为喜欢流浪,是一个堕落者。

此外还有一些类似的类型。通过基本心理学原理得出的统计数据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的假设的依据。因为它能让我们通过看一个人的职业、推进工作的方式、环境、对妻子的选择、喜爱的娱乐等,判断出这个人的基本偏好,能够帮助我们进行平行推理,这样就可能将这种偏好和案情联系起来。判断偏好与性格之间的关系很难,能达成的共识都是泛泛而谈的,只有当一个人的性格是他受到的所有先天和后天的影响而产生的倾向时,这种共识才具有普遍性。但可以肯定的是,所谓好的或者坏的性格,仅仅在其欲望达到最大化并用实际行动表达出来之后才会存在。必须强调的是实际行动,只有实际的才能被发现,这种发现也才可能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