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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忘记你,但也不原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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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广为流传:原谅别人,就是放过自己。

又有句话说:“你原谅了整个世界,结果就是伤害了自己。”

似乎大家一直都搞不清楚,原谅到底是一种自我解脱,还是一种对自己的折磨。

可以说,“原谅”这件事,不仅是一个人对自己情绪的极致控制,更是他内心强大的重要体现。

其实,困扰我们的,并不是“原谅”这件事,而是原谅背后的一些东西。

原谅,是把委屈藏在了心里。

不原谅,是把仇恨刻在了记忆中。

你需要让委屈和仇恨两种情绪在内心做一个平衡,而不是单方面消除某一方,这样才是最不伤害内心的平衡,才是真正地放过自己。

克制情绪这件事,从来都不是靠忍,而是靠对“情绪产生的深层原因”“情绪发泄的后果”“各情绪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充分的认知后,大脑皮层做了一个平衡理性和感性的决定。

原谅这件事,靠的不是心软,不是亲情、友情、爱情的羁绊。原谅这件事靠的是智慧,靠的是对当年形势的审时度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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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对人心有了一定了解,在人情世故上有了一定智慧后,情绪没有那么难驾驭,也不存在“不能原谅”“不能忘记”等问题。

所有事情都逃不过“道”与“理”的循环,顺理成章,道法自然。

具备了伤害“被原谅的人”的能力,才谈得上原谅。

是否原谅对方,取决于原谅到底会导致对方“适可而止”还是“得寸进尺”,取决于“原谅”和“报复”,究竟哪一种策略能阻止对方的进一步侵害。

埃拉德(Ellard)(1999)基于公平理论(equity  theory)认为,宽恕意味着被冒犯者放弃对冒犯者的不满和怨恨,这种“放弃”的行为使得冒犯者觉得他们对被冒犯者有更多的亏欠,从而导致他们产生对被冒犯者的内疚。

而内疚、悔恨等情绪则被认为是修复人际关系的重要因素[弗格森(Ferguson)、布鲁格曼(Brugman)、怀特(White)和艾尔(Eyre)]。在双方关系得以恢复的基础上,再次伤害的可能性自然就降低了。

朋友尹维楚分享过一个故事,一位老教授当年被自己的学生诬告,被人打断了一条腿,整个人生都被毁了。

时隔多年后,当他再次站在讲台上时,他原谅了当年批斗过他的学生,唯一没有原谅的就是当年诬告他的那个。当学生哭着跪求原谅时,老教授对他说:“从今往后,我们再不相见,我不恨你,但我也不会原谅你!”

老教授这样做除了他心胸宽广之外,还有一些必然原因,那就是他意识到,哪怕离开了某些年代的特殊环境,教师这个职业也必须“佛系”一点儿。

原谅只是因为我想平静地活着,就是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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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凯伦(Kelln)发现,很多人选择原谅,不是因为他真的认为原谅是一种好策略,而是“原谅”比“报复”要省事,心理和现实资源消耗少,也不需要勇气。

一旦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被侵犯者侦测到,那么“得寸进尺”就成了一种必然。侵犯者认为,把你的资源掠夺得越干净,尊严打击得越彻底,你就越没有办法还击他,那他就越安全。

北大留学生写万字书信控诉父母的“罪行”,而这一切都源于父母的“过度关爱”,他不仅12年不回家过年,还决定“拉黑父母”。

有人说,父母生他养他,他应该原谅父母。

而心理学家伍迪亚特(Woodyatt)、亨德里克(Hedrick,2012)和温泽尔(Wenzel)发现,当你选择原谅后,对方在表达他的歉意和忏悔时,你依然不能够对受到损害的人际关系做出重新的思考。

儿子最初并不想和父母决裂,还把自己心理咨询的结果寄回家中,甚至想考心理学博士来自我治疗。可是父母不以为然,父亲还认为心理咨询师“挑拨离间”,让孩子迁怒家人。

父母不认为自己控制过度,只认为自己存在一些“方式、方法”的问题。

建议家长们看看纪伯伦关于“孩子不是你的财产”的相关表述,重新定义下家庭关系。

太轻易说出原谅的人,是因为他不懂得仇恨;太轻易选择报复的人,是因为他不珍惜自己。

亦舒说过,最佳的报复不是仇恨,而是打心底发出的冷淡,干吗花力气去恨一个不相干的人?

这样的原谅才能真正让你的敌人恼火,因为他无论怎么做都伤害不了你。

我不原谅你,但我会忘记你,这会让我有更多时间,去记得别人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