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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基于证据的决策




我们已经完成的第一阶段的工作远远多于第二和第三阶段。然而为了更好地支持基于证据的决策过程,我们认为需要更多的实地复制、更多的政策倡导和制度化。我们之前较少关注这些重要事项主要有几个原因:首先,这是个新领域,确实缺乏证据;其次,资助周期的压力和学术领域的现实使得概念验证更容易引发兴趣,因为这样可以缩短时间表,测试新的创新成果。但是,如果评估过程中的各个合作方都能采取几个关键步骤,我们就可以减少这些限制,推动评估革命突破概念验证的阶段。

捐助者应将评估视为前瞻性研发工具,而不是问责工具。只有优先为这类调查提供资金,研发活动才能成为知识获取的源泉。为此,有些项目仅仅需要良好的监测数据支持,有些还需要采用证据,另一些则能够从可靠的评估中受益。捐助者不应该鼓励过度评估——对,你没听错。过度评估有可能导致劣质评估,造成资源浪费,围绕各种解决方案的争论还会引起不必要的混乱。捐助者也应该容忍失败,鼓励机构不要掩盖失败,而是公开透明地揭示他们将如何做出调整。

出资者应致力于项目的实地复制,测试一个项目的多种不同执行形式,以确定其为何有效,并区分哪些内容最具成本效益。这么做的成本要高于为决定“做项目还是不做项目”所进行的普通随机评估的成本,但它也可以产生更明确的政策收益,并借此帮助在不同情境下工作的机构决定是否引入、如何引入来自其他地方的有效方案。

最后,捐助者还应考虑资助评估的第三阶段:倡导使用证据并支持其制度化。虽然与资助某项具体研究或干预措施相比,它似乎显得有点空泛,但这是将证据用于决策的关键环节。

学者和评估机构也应该把决策者视为评估项目的客户。虽然研究者的本职工作是为知识体系增加内容,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做出更好和更具影响力的评估。我们有个内部项目叫作“影响力:做好每一个项目”(Impact:  One  Project  at  a  Time),旨在鼓励员工与评估合作伙伴及其他有可能对研究感兴趣的机构建立良好的关系。这有助于提高研究质量,并最终能帮助研究人员产生真正的影响力。

对实践者而言,如果没有评估的必要,不应该仅为了取悦捐赠者或利益相关者而推销影响力评估。实践者应该努力应用相关数据来引导决策,使用已有的严密证据来设计项目或者进行必要的修改,并使用简单的监测数据来跟踪项目是否按照计划执行。如果评估的时机已经成熟,只要实践者愿意放弃先前的假设,并愿意根据评估的结果改变当前做法,那么他们就应该进行评估。

无论从短期还是从长期而言,无论是尝试新想法还是将现有想法运用到其他情境之中,严谨的影响力评估应始终有助于决策的制定。评估同时也应有助于充实证据体系,并帮助我们最终实现项目的普适化。这两个目标之间并没有矛盾之处,在IPA,我们力求同时实现这两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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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杜弗洛(Annie  Duflo)

扶贫行动创新研究会执行董事

海蒂·麦克安娜利-林兹(Heidi  Mcannally-Linz)

扶贫行动创新研究会政策和传播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