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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日共同发展的关系




这类意见多了,同时,听到撤退回来的日本经营者讲“有些中国人不诚实”“有拜金主义倾向”等,据说这就在日本国民中滋生了对中国的厌恶感。或许确实存在着这种倾向。但是,即使存在这样的情况,我依然认为,日本企业进入中国,建立中日共存共荣、共同发展的关系,是绝对必要的。

众所周知,日本在21世纪存在少子高龄化的问题。因此,今后,当日本的劳动人口迅速减少时,日本的GDP,即国内生产总值将大幅下降,那样的话,日本经济将被逼入非常困难的境地。

如果要将日本经济维持在现有的状态,或者要再提高一个水平,那么就必须像过去欧洲各国所做的那样,日本也要大量接受移民,以维持日本的经济。然而,日本有法制上的问题,还有,考虑到日本自古以来的文化以及国民感情,我认为,大量接受移民的策略是难以指望的。所以,我认为,只有在外面寻求劳动力,只有把生产据点转移到亚洲近邻诸国,才能谋求日本经济焕发活力,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我考虑,就从这个少子高龄化的问题来看,将生产据点向中国转移,无论如何也难以避免。



进入中国不可或缺的“自利利他的精神”


如果进入中国是不可避免的途径,那么日本企业进入中国,要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利益当然很重要,但同时,合作对方的中国企业、中国这个国家、地区社会,也都必须能够通过与日本企业合作,获取足够大的利益。我认为,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说进入中国是成功的。

与我们日本企业想获得利益相同,对方也想趁这个机会获利,那是理所当然的。

我信仰并皈依了佛教。在释迦牟尼的教诲中,有“自利利他”这一说法。“自利”就是自己的利益,“利他”就是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所谓“自利利他”,就是自己想要获利而采取的行动、行为,同时也必须为他人、为对方带来利益。

在300多年前的京都,有一位思想家名叫石田梅岩,他倡导“商人道”。在封建时代,就是江户时代,所谓“士农工商”中,商人的地位最低。梅岩给了商人勇气,他指出:“商人的身份绝不是卑下的。”与此同时,他也论述了商人应有的姿态。在梅岩的教导中有这样的话:“真商人,让对方兴隆,我也兴隆。”也就是说,自己赚钱,对方也赚钱,这才是真正的商人。

我考虑,要把“自利利他”或者“对方兴隆,我也兴隆”作为信条,务必让对方获利。也就是说,必须抱有“利他之心”“关爱体谅之心”进入中国,就是互相帮助的“互助精神”,也就是刚才所讲的“自利利他的精神”。缺乏这种精神,不管采用何种形态进入中国,时间一长,一定会发生摩擦和冲突,中日关系将更加糟糕,这是我所忧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