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文学作品 > 腾讯产品法 > 第五节 产品规则:拒绝什么定义产品“三观”

第五节 产品规则:拒绝什么定义产品“三观”




在启动具体的产品设计流程时,确定产品的“规则”是首要任务。

产品规则凌驾于所有设计流程之上,是一个产品的“三观”。它决定了产品在后面架构、流程、交互、视觉设计、运营推广环节中的所有选择。

在日常交往中,我们通过一个人内在的“规则”去了解对方的“三观”:对方如何表达、如何行动、在不同情境下如何选择以及在所有细节中流露的态度,所有这些构成了我们对对方的整体认知。相比具体的语言交流,这种内在的、凌驾于表象之上的直觉判断,更深刻地影响着我们对某个人的“感觉”。

同样的,清晰的产品规则会为产品创造出一个独特的“场域”,它让身在其中的用户能够在意识层面辨识这种“感觉”。产品友好吗?公平透明吗?专业高效吗?尊重我吗?令人愉悦吗?所有这些体验追根溯源都能在产品规则中找到答案。

一个产品的规则设计,本质上是在回答下面五个基本问题:

精神理念:什么最重要?

目标:产品要达成什么目标?

谁更重要:多方冲突时保护谁?

鼓励什么:什么事在产品中会受到认可和激励?

拒绝什么:什么事不能在产品中做?禁止和惩罚什么?

认真回答了这五个问题后,基本上我们就能在每一次设计冲突时做出选择。并且,制定清晰的产品规则还有一个绝妙的好处:它能有效统一设计团队成员对产品的认知,无论是产品经理、交互设计师、视觉设计师还是开发和测试工程师,所有成员遇到问题时都可以按照规则进行选择和判断。

举例来说,如果我们把道路交通看作一个产品,它的设计规则可以表述为:

精神理念:安全第一

目标:保障道路通畅

谁更重要:当行人和机动车冲突时,以保护行人优先

鼓励什么:清晰的道路标识、有序的行进

拒绝什么:禁止酒驾,违规者要严惩

落到具体的产品中去看,我们会发现,五个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是更具体的两个问题——“谁更重要”和“拒绝什么”。因为其他问题的回答可以有回避的空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嘴上怎么说”,而这两个问题是必须直面、无法回避的,因为它们代表了“实际怎么做”。产品的精神理念,本质上都是透过这两点传递出来的。

比如,要做一个电商平台或物流服务平台,对平台来说,买家和卖家都是客户。当卖家和买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谁更重要,该保护谁?或者,当企业自身利益和客户利益发生冲突时,谁更重要,该保护谁?

冲突可以是下面任何一种情况:

用户买到不满意的商品,TA是不是可以毫无顾忌地公开差评?

有一个大商家入驻平台时,你发现平台目前没有和该商家同类型的竞争者存在,这时是选择引入一个新商家竞争还是让这个大商家独家售卖产品?

物流平台对卖家的服务是收货,对买家的服务是送货。那么当服务的人力资源冲突时,你是优先确保卖家的体验还是买家的体验?

显然,用户的差评会影响卖家的销售量,这时的冲突发生在买家和卖家之间,如果一个电商平台的产品规则是保护买家,那就必须坚持公开展示差评。对于这一点,很多电商平台都能够站在买家一方。

第二种冲突看起来更难选择一点,刚入驻的大商家必然会为平台带来巨大收益,这时候立即引入一个竞争者,看上去似乎损害了大商家(卖家)的利益,并且从表面上看,买家的利益也没有直接受损。有必要这么做吗?

事实上,这是一个关于亚马逊(Amazon)的真实案例。2004年,美国最大的玩具连锁店“玩具反斗城”把亚马逊告上法庭,原因就是它入驻亚马逊后,亚马逊高层立即决定引入了同品类的卖家与玩具反斗城展开竞争。因为亚马逊始终坚持“买家优先”的原则,站在买家角度,丧失对同类商品比较、选择的权利,就是对买家权益的损害。虽然这个官司最后以亚马逊败诉告终,但以5100万美金的赔偿金换取客户的选择权,亚马逊认为是值得的。

同样,对一个物流平台来说,卖家似乎是自己更直接的客户,因为选择物流服务的是卖家而非买家,卖家才是物流服务的金主。那么规则是不是很明显应向卖家倾斜呢?如果我们运用系统思维去看,答案可能不那么简单。

买家的收货体验是整个电商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环节,一旦买家体验受损,意味着卖家的信用度受损。长此以往,买家还会选择这个卖家的商品么?从长远来看,真正懂商业的卖家会只顾着自己享受及时取货体验却罔顾买家收货的及时性吗?所以,物流服务平台最终该保护的是买家还是卖家的利益,孰轻孰重,答案分明。

当然,一个好的物流平台一定能把买家和卖家双方都服务得很好。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资源局限时的冲突情况,有冲突才有问题,有问题就会逼着我们做出选择。现实世界,从来没有什么完美的理想情境,冲突和问题总在持续发生。只有当我们提前制定好规则,在问题来临时才能据此做出选择。

并不存在最好的、绝对正确的规则,但是产品人一定知道自己的产品想要追求什么样的规则、什么样的精神。并且,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规则和精神将影响产品在每一个关键节点上的选择。

另外,产品设计者在思考规则时还必须兼顾“人”的因素,规则的设计最好能尊重人性。

比如,微信在最开始做消息会话时曾面临一个选择:要不要让消息发送者看到对方“已送达、已读”等消息状态。当时市场的先行者KiK正是这么做的,它支持“显示消息状态”。据说当时微信团队成员也对这个选择展开了充分争论,最终还是决定“不显示消息状态”,因为“要给用户说谎的机会”。这个决定的背后隐匿的东西是什么呢?其实也是规则。

对一款即时通信产品来说,消息接收者和消息发送者,到底谁更重要?产品要保护主动的一方,还是被动的一方?发送者当然想要看到消息状态,但接收者同样有选择“我没看到”的权利。即使强势如电话,接收的一方在明确听到铃声响起,知道谁来电的情况下,仍有权选择“不接听”,打电话的人并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刻意不接的。可一旦App能够“显示消息状态”,那几乎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它传递的信息是“我看到了,但刻意不回复你”。这样的事实在社交环境中可以说是灾难性的。由于接收者的选择权被剥夺,他们在使用这个产品时就会产生莫名的压力。此外,从技术角度说,如果产品有信心做到“消息只要发出,用户就一定能收到”的地步,那么“送达”状态也没有必要展示出来了。

深谙人性的设计者不会设计一套不尊重人性的产品规则,相反,他们会在了解人性的基础上设计,使规则尽可能高效地服务于产品。

最后,让我们以一个小故事结束关于规则的话题:

从前,山上的寺庙有七个和尚,他们每天分食一大桶粥,他们没有任何度量工具,为让每个和尚都基本能吃饱,他们想出了一系列分粥方案。

一开始,他们拟定由一个小和尚负责分粥。但大家很快就发现,除了小和尚每天都能吃饱,其他人总是要饿肚子,因为小和尚总把最多最稠的粥留给自己。

于是,和尚们决定由专人负责分粥改为大家轮流分粥,每天轮一个。可是一周下来,每个和尚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其余六天都要饿肚子。

专人分粥和轮流分粥都不可取,于是大家提议推选一个公认道德高尚的长者出来分粥。开始这位德高望重的人还能基本公平,但不久他就开始为自己和讨好他的人多分,这种方法还是不管用。

和尚们想啊想,最后决定分别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和四人的监督委员会,这样公平的问题基本解决,可是由于监督委员常常会有各种挑剔,而分粥委员又会屡屡据理力争,当互相攻击扯皮达成一致时,粥早就凉了。

所有方案都失效后,和尚们总结教训,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大家轮流分粥,但分粥人要等到其他人都挑完后再拿剩下的最后一碗粥。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个规则下,七只碗的粥每次都几乎是一样多,就像用仪器量过一样。原来,每个分粥的人都认识到,如果七只碗里的粥不一样,他必将拿到分量最少的那碗。和尚们的分粥难题总算完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