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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有人能鱼与熊掌兼得。乔姆斯基也不可能既智慧超卓又不惜任何代价地为朋友辩护。我们对身边亲近之人的狭隘情感,也就是那种由共情驱使的情感,往往会与不偏不倚的要求相冲突,而这种冲突几乎存在于所有道德体系之中。

有些人认为,真正公正无私的道德是不存在的。斯蒂芬·阿斯马(Stephen  Asma)在自己的新书中讨论了亲缘关系和忠诚的道德重要性,也就是偏爱自己亲近之人的重要性。他完全清楚这种立场与公平公正之间的冲突,所以他新书名字就叫《反对公平》(Against  Fairness)。(我并不是要针对阿斯马,但你还能想到一个比这更让人抓狂的书名吗?)

阿斯马在本书开篇讲述了他在一个伦理论坛上的一次经历。他说自己在论坛上说的一句话震惊了在座的所有人:“我希望把这个房间中的所有人都勒死,如果这么做能让我儿子多活几年的话。”他本来是打算开个玩笑,但在回家的路上,他意识到自己是真心这么想的。他确实愿意牺牲他人来挽救自己儿子的生命,并且不会因此感到羞耻。他写道:“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功利主义的要求,即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而行事可能挺合情合理的,但在我有了孩子之后,这就变成无稽之谈了。”

阿斯马的观点肯定会引起很多人的共鸣。毕竟血浓于水,况且我们都知道不这么认为的人会做出怎样愚蠢且恶劣的事情。乔治·奥威尔在自传中谈到了圣雄甘地,他非常钦慕甘地的勇气,却不认同甘地拒绝亲情、友情、爱情等特殊关系的状态。奥威尔认为这是“非人道的”,继而又说:

人之为人的本质并非追求完美,而是因为对他人的忠诚而心甘情愿地犯错;并非苦修禁欲甚至是杜绝男女之乐,而是明知必将撒手尘寰被命运击败,却依然愿意为所爱之人付出任何代价。

我们来回想一下本章开篇的讨论:查尔斯·狄更斯有很强的社会道德感,却对那些对自己的亲人没有任何特殊情感的人大加嘲讽。例如,他笔下的极端功利主义者托马斯·葛擂硬和杰里比夫人,在《荒凉山庄》中对“远距离仁慈”绘声绘色的描述——她只会对那些遥不可及的地方的人发善心,却对自己的家庭视而不见:自己儿子的脑袋被卡在了栏杆中间,可她却在为博瑞波拉加的人虔诚地祈祷。

当然,也有很多人对特殊关系不屑一顾,认为因肤色或性取向而对一个人另眼相待是错误的。诸如彼得·辛格这类人走得更远,认为对自己的同类特殊对待是有问题的,对距离自己更近的人更友善也是不对的。辛格认为,如果依赖直觉和情感来判断和行事,我们就会有更多偏见、更少道德。

作为一个理智的功利主义者,辛格也承认某些出于狭隘或地方主义视角的行为和态度也可能会让全体利益最大化。如果你和我都刚刚有了孩子,为了最大化他们的生存概率,我们当然应该各自照顾好自己的孩子。但像辛格这样的功利主义者却坚持,这种偏见没有任何内在价值。就像对惩罚的癖好一样,我们亲疏有别的态度实际上也可能是邪恶的。

也就是说,对于亲亲疏疏的情感偏好,有两种视角:一种视角认可这种具有狭隘偏颇性质的情感,认为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另一种视角则将之视为一无是处的道德错误。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共情会引发很多几乎所有人都会认为无法接受的后果。所以,如果认可这种彻头彻尾的狭隘立场,那我就很难自圆其说了。很多人都认为我们完全有权利对自己人更好,而如果共情恰好也是这个方向,那就是锦上添花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其实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分子。

我从来都不敢信任那些声称因为不愿意增加碳排放量而拒绝远行去见自己爱人的人。对那些在经济上完全可以让孩子上私立学校,却因为泛泛的共同利益理念就把孩子送进明知有很多问题的公立学校的人,我也会敬而远之。即便是在慈善捐赠领域,我也不是一个良好的功利主义者。我所进行的慈善捐赠少得可怜,而且我真的捐了款的项目也都是因为一时心动,比如残奥会,并非经过深思熟虑的计算而做出的审慎之举。尽管知道自己只需要一个肾就可以保持健康,并且有很多患者都非常需要健康的肾脏来挽救生命,但我依然两肾俱全。与绝大多数人一样,我对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对陌生人的重视程度。

但是,我的偏好是有底线的,而且我认为所有人都一样。如果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个走丢的小孩,我肯定会带着他去寻找父母。虽然这会让我更晚到家,会让我的孩子感受到一点点痛苦,但我依然会这样做。也就是说,陌生人在我心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

实际上,道德考量中真正困难的部分往往在于度的平衡。对于自己、亲近的人以及陌生人,我们应该如何分配金钱和时间乃至注意力和情绪呢?麦克法夸尔认为,这个问题中有些不可说的禁忌,甚至只是“提出应该为家庭做多少又为陌生人做多少,也就是把亲人和陌生人放在一起权衡比较,就已经显得很大逆不道了”。但真实的情景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要面对这种冲突,不得不在自己、家庭和陌生人之间做权衡。你可以用下面的公式来思考一下:

自己+亲近之人+陌生人=100%

现在开始往这个公式中填数字。那些给自己100%的人,是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是完完全全的魔鬼。那些给自己0%的人,是一些近乎疯狂的大圣大贤。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有很多人分给陌生人0%,我在《善恶之源》中已经提到过,人类本性的默认模式就是这种情况。但是,我无法想象今时今日仍有人会这样做。几乎没有人会眼睁睁看着陌生人死去,当然,如果伸出援手不会给他们造成太大的损失的话。所以,我知道这个数字不应该是多少,却不知道这个数字应该是多少、如何才能知道是多少,甚至这究竟是不是思考这类问题最好的框架。





行为升级:用理解取代感受,成为更好的朋友或父母


我承认,亲疏差别有一定的重要性,确实有必要给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更高一些的权重。看起来我已经为共情开了一条门缝,虽然就那么一丝丝,但其实并非如此。即便已经决定了某些人值得被特殊对待,共情也会让我们事与愿违:它会让我们变得短视,让我们成为过度溺爱的父母或者唯唯诺诺过于黏人的朋友。共情的失败不仅在于作为道德判断工具时太过偏颇狭隘,也在于会对亲密关系造成伤害。





SELFISH  GENES

CREATE

ALTRUISTIC  ANIMALS,

MOTIVATING

KINDNESS

TOWARD  OTHERS.



*  *  *



自私的基因创造出利他的动物,

驱使人善待他人。



共情或许就像母乳一样,成年人不需要母乳,婴儿却需要喝奶才能长大。

很多心理学家、哲学家和父母都把共情当作道德伦理的发展性核心。他们认为婴儿具有超强的共情能力,能够自然而然地对他人的情绪产生共鸣。随着婴儿逐渐长大,这种基于情感共鸣的道德思维逐渐变得更加抽象,最终他们能不再依赖共情而关怀他人,并且具备客观地进行道德推理的能力。

这种说法的最大诱惑是它非常简单明了。用这种方式解读道德思维,只需要把婴儿的思维归纳成一个单一的要素——共情的火花,也就是能够感受他人的感受,其余一切都是这个火花的结果。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振奋的极简主义结论,尤其是对那些坚信婴儿的脑中没有什么复杂东西的人而言,这极具吸引力。

这种观点得到了伟大的苏格兰启蒙运动哲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休谟在某种程度上的认可,很多当代的发展心理学家也对此非常认同。例如,马丁·霍夫曼就认为,共情是“一种更适合对方而非自己处境的情感”,并且对共情的发展过程给出了详尽的理论描述,认为共情是道德的基础。对他来说,共情是“人们关爱他人的冲动,也是让社会生活成为可能的黏合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