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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克:摇滚乐最后的儿子




时尚行业有个著名的老奶奶,叫维维安·韦斯特伍德(Vivienne  Westwood)。20世纪70年代,她还是一个年轻人,和男朋友一起经营一间独立设计服装店。在经营这家店之前,她男朋友在纽约带一个乐队,那个乐队现在年岁已高,曾经也来北京朝阳公园的音乐节演出过,乐队名字叫纽约娃娃(New  York  Dolls)。当年我们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时常伴随着它的中文别称“纽约妞”。

“纽约妞”乐队不是“妞儿”组建的,而是几个大老爷们儿组建的,只不过这几个大老爷们儿爱把自己化装成“妞儿”的样子出来演出。维维安·韦斯特伍德当年的男朋友很是为之开心,心想伦敦要是也有这么一个乐队该多牛啊。

于是他带着这个经验,想回到伦敦复制一遍,结果就发掘了当时的乐队性手枪(Sex  Pistols)。性手枪解散之后,乐队出来两个朋克鼻祖大IP,一个叫席德·维瑟斯(Sid  Vicious),一个叫约翰尼·罗顿(Johnny  Rotten)。后来席德·维瑟斯把他女朋友杀死了,自己最后也吸毒过量而死。这故事到了20世纪80年代还被拍成了电影,就用他们俩的名字命名为《席德与南茜》(Sidand  Nancy)。



后来约翰尼·罗顿改名叫约翰·莱登(John  Lydon),去玩后朋克了,后来又精简了一下乐队成员,并转向迪斯科风格。

写到约翰·莱登,这里顺便说一句,接下来的几种音乐风格在这本书里会被一带而过,包括后朋克和新浪潮。

后朋克其实不完全是朋克的延续,准确地讲,后朋克应该叫迪斯科摇滚,只不过他们更强调乐队的编制,以及听起来总有点儿不太高兴的音乐情绪。

新浪潮诞生在后朋克之后,是后朋克的改良,加入了更强烈、更明显的旋律。有一类新浪潮音乐和一个叫杜兰杜兰(Duran  Duran)的乐队风格比较像,喜欢突出合成器的声音,以及伴奏部分的旋律线条,再加上杜兰杜兰乐队的确是新浪潮的一个代表,于是人们把听起来像杜兰杜兰乐队的音乐统称作“新浪潮”。其实新浪潮的风格远比这个复杂得多。

如果把后朋克和新浪潮对应到电子乐里面,那么后朋克非常像回响贝斯(Dubstep),新浪潮像后来的浩室(House)。

扯远了,继续说性手枪这个乐队。刚刚提到的两个名字是现如今性手枪最有名的两个成员,这两位都不是乐队的创始成员,都是因为他们俩外形特别街头,所以就被安排进了性手枪这个乐队。他们能被后世记住,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爱搞破坏,爱写歌骂自己老板,或划船到泰晤士河上给女王唱歌。当然,打观众骂主持人什么的更常见,比起来都不算什么大事儿。



维维安·韦斯特伍德当年那个男友在伦敦的时候,就给这个乐队当经纪人。他当时的一个小弟觉得大哥特别威风,也模仿大哥的样子签约了一支乐队,这个乐队就是冲撞乐队(The  Clash)。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乐队多排了一些演出。但这两个乐队的音乐听起来截然不同,性手枪沿袭了MC5这类乐队的风格,冲撞乐队明显是一批英国人在玩牙买加音乐。但后世在提到朋克音乐的时候,总是会提到这两支乐队。

所以朋克不是一种音乐风格,不是一种听觉上的同质化体验,而是一种街头文化。在此之前的车库摇滚潮流中,许多乐队玩的都是乖乖上学的摇滚乐,一边组乐队一边完成学业。但是当时也已经有一些孩子不上学了,每天就在街上溜达,朋克音乐就是这些人的音乐。

这也是朋克之所以是“punk”的原因。“punk”在英文里是流氓阿飞的意思,只不过这个流氓阿飞是从校园里面往外看的单一视角。我始终相信,在那些蹲在校门口的流氓阿飞眼里,校园里面的人也是一个很诡异的群体。

哦对了,在朋克之后,我本来应该讲同样在20世纪70年代大肆盛行的另外一个反摇滚乐的流派,但是既然说到了性手枪所代表的朋克音乐,那就说说朋克音乐的后续,不是后朋克,而是嘻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