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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幻舞曲:一种人人都喜欢,但没人愿意承认自己喜欢的音乐




在我对电子乐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就听前辈有过这样的说法:“除了Trance,任何类型的电子舞曲我都能接受,Trance实在太商业了!”

听完这样的评论或者是抱怨,我反倒对迷幻舞曲兴趣浓厚了。一般被称为商业的东西,都是门外汉最方便入门的东西。后来听了之后,发现老哥说的一点儿错都没有,迷幻舞曲太商业了,也太好听了。

关于“Trance”这个词,有人翻译成迷幻舞曲,也有人翻译成恍惚舞曲,其实都是一个意思,不同的描述。之前说过,电子乐和药物是分不开的,药物作用下人的状态或迷幻或恍惚,在这种情境下听这样的舞曲,更high(兴奋)更来劲。甚至某种程度上,“恍惚”就是“high”的另外一个说法。

迷幻舞曲最早主要出现在欧洲,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英国和90年代初的德国,当时已经有了浩室舞曲,但人们觉得浩室舞曲的整个结构还是太像爵士乐了,一点儿也没有电流的感觉,于是就琢磨出来一种新的玩法,不仅仅强调节奏,更注重旋律,甚至在每个节拍上也要加上对应的旋律,而不是一个鼓的音色在那里干巴巴地敲打。

为了增强迷幻舞曲的旋律,DJ或者制作人会从之前电子乐没有涉及的领域取材采样,比如古典音乐、环境音乐、电影音乐等。只要碰到好听的旋律,绝对不错过。在这一点上,他们比浩室舞曲或者科技舞曲的制作人涉猎更广泛,不再局限于黑人音乐,而是真正把舞曲音乐做到了无种族、无界限。

从速度上来讲,迷幻舞曲也要稍微快一些,速率从每分钟110拍到150拍不等。此外,在一首曲子的编排上,迷幻舞曲也有明显的起伏:通常一首歌开始的时候会非常柔,如同爱琴海边有个人给你弹三角钢琴,然后节拍就进来了,之后行进到高潮时,会有一种突然引爆的感觉,紧接着再次安静,如同贤者时间,然后接下来又有一次劲爆升级,最后曲终。

如果把迷幻舞曲放在摇滚乐的世界里比较,它可能有点儿像递进摇滚,分层次、分结构十分有序地将旋律一点点掏出来的感觉。而且递进摇滚也是从古典音乐当中取材,二者不谋而合。或者还有另外一个可能,就是玩迷幻舞曲的人就像当年玩递进摇滚的那些人反思摇滚乐一样,在反思之前的电子乐,于是按照递进摇滚的方法在电子乐上做实验,谁承想这个实验产生了整个20世纪90年代乃至21世纪第一个十年当中最流行的电音类型,以至于今天去到Ultra或者Tomorrow  Land这样的电子音乐节上,你听到的大部分电子乐依然带有迷幻舞曲的味道,只不过DJ为了让你持续地high,已经不会在音乐里提供那么多“贤者时间”了。

杞人忧天的人看到这里可能会说,那现在的DJ岂不是践踏了那些电子音乐制作人的初衷,将一首完整的曲目破坏得支离破碎?其实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甚至恍惚舞曲的制作人之所以要写起伏明显的舞曲,就是为了方便DJ混音的,尤其是音乐处于“贤者时间”的时候,通常是没有节拍进入的,而是一段纯粹悠扬到让人瞬间酥软的旋律,往往这个时候,DJ会切入下一首要放的歌,因为切入时的节拍和没有节拍的悠扬音乐相互交融时,不会显得冲突和突兀。

追溯到最早并且最有影响力的迷幻舞曲,其根源可能不是任何一首单曲,也不在任何一个俱乐部,而是在游戏机里面。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时候,世嘉公司推出了一款游戏,名叫《怒之铁拳》(Streets  of  Rage)。这个系列游戏出到第二集的时候,里面的音乐突然变了,变成了当时俱乐部中最流行的迷幻舞曲,于是一种只存在于地下俱乐部文化当中的音乐,走入了宅男的家中。文化在那一刻开始交融,从来不出门的宅男也迷上了蹦迪。

据说,在为《怒之铁拳》配乐这件事情上,英国有一个叫大都会(Megatripolis)的俱乐部功不可没。给《怒之铁拳》做音乐的两个日本人就是因为在那间俱乐部里听到了不一样的音乐,认为这种音乐很有流动感,适合游戏的画面,于是把在俱乐部捡到的灵感用在了配乐工作当中,让游戏里的街头格斗和现实中的街头文化合二为一。

除此之外,还有两三首迷幻神曲有必要了解一下,首先是1990年的一首歌,来自一个叫“跳到恍惚”(Dance  2  Trance)的电子音乐组合。组合的两个人都是德国人,本来是玩科技舞曲的,但是因为这个组合的名字,以及他们当时发行的单曲《我们带着和平走来》(We  Came  in  Peace)很符合电音舞池宣扬的价值观,所以这首单曲被定义为第一首具有启发意义的迷幻舞曲。



在那之后,另外一队来自法兰克福的德国电子组合,给一首从前听上去并不那么恍惚的歌曲做了一个混音,这就是果酱与匙(Jam&Spoon)乐队混音版本的《爱的时代》(The  Age  of  Love)。

在那之后,具体来说是1993年,最重要的一个迷幻舞曲明星出现了,这个人叫保罗·范·戴克。虽然他也被认为是科技舞曲里的明星,但是他当年混音的《爱情刺激》(Love  Stimulation)被认为是第一首比较接近现代迷幻舞曲的混音作品。

应该说,保罗·范·戴克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电子乐明星,当年格莱美第一次设立最佳舞曲/电音专辑奖项的时候,就颁给了保罗·范·戴克,后来杂志DJ和《混音》(Mixmag)在初次评选世界排名第一的DJ时,也把冠军给了保罗·范·戴克。

后来这种音乐在印度非常流行,当然,不是印度全境,而是印度的果阿特区。那是大航海时期葡萄牙殖民者极力想要占据的一个地方,也是印度最早接受西方文化的地方,算是整个印度境内最不印度的地方。这里和西班牙的伊比萨岛差不多,都是以电子乐和跳舞俱乐部而知名的。